今日說法 三個月的嬰兒上法庭
一個被遺棄的嬰兒,一對各自出走的年輕父母;是什麼原因讓原本和睦家庭,
最終走到了崩潰的邊緣?
尋找、規勸,
離家的父母最終能否歸來?
2016年8月11日,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特殊的案子。原告是一個不足百天的嬰兒,而要告是孩子的親生父母。
帶孩子來法院的正是他的爺爺奶奶。孩子爺爺說,三天前孩子的父親,也就是自己的兒子離家出走,兒媳婦也賭氣回了娘家,孩子就這樣扔給了他們老兩口。如今老楊夫婦年事已高,照顧孩子很吃力,更怕有什麼閃失。實在沒辦法了,就想以孫子的名義起訴孩子的父母,要求父母進行撫養。
究竟發生了什麼,讓原本該被親人搶著疼愛的孩子,慘遭遺棄呢?
「消失的父母」在了解情況後,法官認為首要問題是找到孩子的父母。當問及孩子父母的下落時,老楊也是一言難盡,所有能想到的辦法都用了,就是聯繫不上兒子。
經過一番波折,法官找到了孩子的母親阿文(化名),問到遺棄孩子的起因時,母親阿文既委屈又氣憤。其實孩子從出生就一直跟著自己生活在娘家,後來因為丈夫做出了醜事,還三番四次的出走,自己不得已才把孩子留在他爺爺家。 在法官看來這只是阿文母女的一面之言,還需要找到孩子的父親來核實。通過孩子母親手機的一個外地電話,法官找回了孩子父親阿康。 阿康(化名)說婚後他和妻子的關係一直不錯,但誰也沒有料到就在孩子出生後,原本融洽的家庭關係卻悄悄發生了變化。
變了味的愛情
孩子出生前一個月,為方便母親照顧,阿文回娘家待產。起初丈夫隔三差五還會來看望她,可慢慢地丈夫的態度起了變化。
阿康說自從有了孩子,他就被妻子忽略了。那時家中生意不忙他就去上網,於是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女人。之後一時糊塗就和這個女人去了縣城的一家賓館,不料卻被岳母撞破,這件事情讓雙方的父母都很震驚。 為了能讓丈夫回心轉意,阿文決定帶著孩子回到丈夫阿康家一起住,但讓阿文意想不到的是,丈夫不但不同意,還提出要出門打工。 此時雙方家長給了阿康很大壓力,在家中待不下去的他,就想離開家鄉一段時間。對此,阿文不同意。阿文的父母聽說女婿想要出去打工也著急了,於是便帶著女兒和外孫來到了阿康父母家理論。沒吵幾句把外孫留在阿康父母的店裡,此時的孩子還不到百天。
事後,阿文考慮到孩子還小,同時為了緩和夫妻關係,她還是主動帶著孩子住在了公婆家,阿康也暫時打消了外出的念頭。但事情並沒有因為阿文的妥協有所改善,而是越來越複雜了。
50萬元的保證書之後,為了杜絕阿康出軌,阿文的父母要求女婿寫一份保證書:如果他出軌離婚,就要賠妻子50萬。這件事遭到了阿康的反對。 在阿文的父母看來,這麼做是為了驗證女婿有沒有決心,而女婿認為他們就是要錢。儘管阿文的家人一再解釋,雙方仍鬧得很不愉快。
然而,兩家人之間不愉快的事情還不止這些。阿康說岳母之前還向他要過1.6萬多元的保姆費。生孩子之前阿文的母親在杭州做月嫂,月工資有5000多,後來是女婿要她回來照顧女兒和外孫的,並且許諾付她工資,對此阿康也並不否認。
阿康認為岳母雖然付出了很多,但開口問他要保姆費,這讓做他接受不了。不過在阿文的父母看來,他們這麼做,是為了再次驗證阿康是否真心悔過。
阿文的家人感到阿康既不想寫保證書,也不願意給保姆費,顯然是缺乏誠意。而在阿康看來岳母家三番兩次提錢,也讓他很不高興。
」逃跑「的父親
為了錢的事情,雙方的關係越鬧越僵。對於發生的這一切,孩子的爺爺看在眼裡急在心頭。為了讓兒子回歸家庭,阿康的父親說他跟兒子吵了架,甚至還動了手。
之後阿康就拋下一家老小離家出走了,而兒媳阿文也被接回了娘家,把不到百天的孩子扔給了阿康父母。這就出現了一開始三個月的娃娃「上法庭狀告父母」的一幕。無奈的老楊夫婦只好到法院起訴,通過訴訟替孫子找回父母。 2016年8月17日上午,經過法院家事調解中心的溝通,阿康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答應3天之內去岳母家將妻子阿文接回家,孩子由夫妻倆共同撫養。
普法時間
Q1:李老師,我們看小兩口鬧到這份上,把3個月的小孩交給老人看管,您覺得這個狀況該怎麼辦?A1:我覺得不管是出於什麼樣的情況,多大的矛盾,有一點是非常錯誤的,那就是把孩子作為籌碼、工具。小兩口作為孩子的父母把孩子扔給對方的父母不管,這種行為實際上屬於遺棄。就說有法定的撫養義務,有能力撫養而拒絕撫養,那麼這種行為就是遺棄。好在他們的行為沒有給孩子造成嚴重的後果,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甚至可能會構成犯罪。Q2:我們節目的主人公是一對90後的小夫妻,其實剛結婚的時候感情還可以,那麼為什麼出現變化了呢?A2:很多家庭在有了孩子之後,這個夫妻關係、家庭關係就會發生一些變化,對子女又多了一層撫養教育義務,所以雙方要有這種責任和義務意識,這是個夫妻溝通的基礎。
第二個我覺得要熟悉對方的一些溝通習慣,只有是加強這種溝通,才能夠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誤解。還有我們常講你娶一個人也好或者嫁一個人也好,不是單純的夫妻關係,還有與其他家庭成員的溝通問題。你像這個男和岳母溝通就存在著問題,比如岳母朝他要錢,他就理解成我是你女婿你還跟我談這個錢,還跟外人一樣。實際上他就沒有理解到,岳母朝他要錢並不是真的朝他要錢,而是要求他履行作為一個父親應該盡的責任,作為一個丈夫應該盡的責任。
為人父母不僅是血緣關係,
也是法律上的責任;
面對生活的挫折和家人的矛盾時,
就該有責任和擔當。
策劃:王秀敏
實習小編:王絲雨
歡迎轉載,共同普法,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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