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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舊書:基於內疚的快感?

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大量圖書被印刷出來,我們忙得沒時間去看新書,而重讀舊書似乎更是在浪費時間。但是為什麼有越來越多的人翻開了舊書?英國廣播公司(BBC)網站的海瑟堡·安德森(Hephzibah Anderson)向我們揭示了原因,並深入探討了重讀舊書的樂趣。



重讀舊書:基於內疚的快感?


你一定有最喜歡的書吧,你一共讀過幾遍?


好比父母重複犯錯後會吸取教訓,小孩子則會沉浸在同一個故事的情節里。但成年後,我發現不執著於往事反而會過得較輕鬆。我們忙得沒時間去看書,但仍有許多經典書籍我們尚未翻閱(我為未讀的文學作品專門列了一張清單,其中包括《戰爭與和平》這樣的經典,其他那些不斷出版的新書就更別提了。)。英國2013年一年就出版了許多新書,假設你每天看一本書,直到去世,你可能都看不完其中四分之一。如今書店裡到處都是新書,你若選擇翻閱舊書那幾乎可以說是在浪費時間。


但如果我在臉書(Facebook)上做的非科學調查有那麼一丁點參考價值的話,我想我們之中仍然有許多人在重拾舊書。那些魔戒(Lord of the Rings)迷每年必回看原著,對他們來說,這是一個儀式。許多人對《了不起的蓋茨比》( The Great Gatsby),《傲慢與偏見》( Pride and Prejudice)或是《苔絲》(Tess of the D』Urbervilles)稱讚有加,他們也會定期重讀經典。我的朋友告訴我他已把簡·奧斯丁(Jane Austen )的《艾瑪》(Emma)翻了起碼五十遍,但每次讀都會有新發現。他還酷愛李奧·羅斯特(Leo Rosten)的經典漫畫《海曼·卡普蘭教育》(The Education of H*Y*M*A*N K*A*P*L*A*N)。


兩位藏書愛好者發表了他們的看法,即花時間重看舊書也許是種奢侈,但卻能收穫文學和精神上的感悟,新聞記者麗貝卡·米德(Rebecca Mead)出生英國卻在美國呆了很久,她在十七歲時第一次接觸到了喬治·艾略特(Middlemarch)的小說《米德鎮的春天》(Middlemarch)。自那以後,她每五年就重讀一遍該書。每當她的人生到達新的階段,米德都會翻看書重讀,而每次閱讀都能給她帶來新的感悟——從渴望外出闖蕩的少年時期,到最後移民美國,再到經歷了多段感情,最後成為一名母親,該書始終與她的心靈契合。

米德在四十歲時做了一個新的決定:她決定拾起筆桿,書寫自己心中的情感。米德打算深入研究《米德鎮的春天》這本書對艾略特來說是否有重大意義,並結合自身經歷,談談這本書如何塑造了自己。米德成功撰寫了《通往米德鎮之路》(The Road to Middlemarch)一書,並融入了自己的經歷(美版名為《我在米德鎮的日子》(My Life in Middlemarch)),該書銷路甚廣,見解獨到,作者像一位睿智的師長,又像一位健談的知己,向你講述米德鎮和她的故事。


薩曼莎·埃利斯( Samantha Ellis )是一位劇作家,她花了許多時間研究《呼嘯山莊》(Wuthering Height)。十二歲時埃利斯第一次讀艾米莉·勃朗特(Emily Bront?)的這本哥特式浪漫小說,她立刻身陷其中,欲罷不能,從此每當生日前夕,埃利斯就要重讀這本書。今年是埃利斯的第三十九個生日,但她不得不打破這一傳統,因為她要完成新書《如何成為一個女主人公》(How to Be a Heroine),該書是埃利斯在反覆閱讀《呼嘯山莊》後的有感而發之作。


埃利斯曾與好友結伴前往英格蘭北部的約克郡(Yorkshire),途中兩人曾就《呼嘯山莊》有過一次激烈討論,由此定下該書的寫作事宜。簡·愛(Jane Eyre )和凱瑟琳·恩肖(Cathy Earnshaw)誰更偉大?討論過後,埃利斯才意識到她將簡·愛視為偶像,渴望像她一樣獨立,實際上卻一直在像凱瑟琳看齊。為此,她又重回書中,開啟一趟心靈之旅,終於了解如何像一個真正的女人那樣生活。寫自己的感悟其實很難,就像米德所說的,經典還是經典,我們在不同年齡階段的感悟卻不同。


米德和埃利斯無數次的閱讀經歷都表明,好書經得起反覆推敲,每一次閱讀都能帶給我們新的體驗。這樣的書足夠我們讀一輩子。此外,這兩位作者也探究了重複閱讀背後的動機。


對於孩子來說,讀書是一種享受。現實世界瞬息萬變,而讀書可以使我們放鬆。孩子一旦養成了睡前閱讀的習慣便會一直保持。對成年人來說也一樣。正如老年作家拉里·麥克默特里(Larry McMurtry)所說,「從前我讀書是為了尋求新奇感,現在我讀書是為了尋求安全感,書中世界平穩安逸,讀書能使我放鬆。」

只是很多時候,事情往往不是這樣,每次重讀舊書我們都能發現新細節。隨著我們思想的成熟,我們的見解也在發生改變——比如,我們會為書中努力拚搏的人喝彩,又敬佩那些腳踏實地,慢慢前進的人。


對此,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就有相應的看法。他認為,人在第一次讀一本書時眼睛需要從左向右逐行逐頁的移動,這會干擾人們對文字的藝術性解讀。當讀到第四遍時,出於對文本的熟悉,人們再看書就像看一幅畫那樣直接。「讀書這個說法並不恰當,一本書是不能被一次性讀懂的,只能去重讀。」


經過反覆驗證,科學家也表示,閱讀舊書有益於我們的身心健康。通過對美國和紐西蘭的讀者進行調查,發現我們讀完第一遍書時,心中難免會存疑。當我們再次拿起書本,才能品味細節,才能隨著情節發展,體會心潮起伏的感覺。美國一所大學的研究員克里斯特·羅素(Cristel Russell )曾在《消費者研究》(Consumer Research)雜誌就重讀舊書這一問題發表了一篇文章,文章指出,重讀舊書不僅能加深對書的理解,也能增進讀者的自我認識。


我們通過重讀舊書,還可以發現我們上次的閱讀思路(如果你有在書頁上塗鴉的習慣的話)。其實,即使你未做任何筆記,讀到熟悉的文字,你也會想起舊時舊景,以及那時的自己。


多讀書,多經歷,都能幫助我們成長——讀舊書更是如此。

比起導演和音樂家,作家更能激發我們的想像力,那些愛,誓言以及背叛,種種情感都由作者寥寥數語勾勒而出,具象化得浮現在我們眼前。我在各個社交網站上發布調查,詢問別人正在重讀的書籍,回復中只有西里爾·康諾利(Cyril Connolly)的《希望的敵人》(Enemies of Promise)一書不是虛構故事而是文學評論及回憶錄合集。書籍將作者與讀者聯結起來,而為了達到這種效果,我們必須在閱讀時將書的內容與自己的生活經歷相關聯,以便與之產生共鳴。


也許,更多時候我們應該問問自己為什麼不經常翻翻舊書。畢竟,我們會挑出自己喜歡的電影反覆看,也會把一張唱片聽上好幾遍。我們把破舊的平裝書當做寶貝,卻鮮少重讀它們。不可否認的是,讀一本書就會佔據我們很多時間,但正如米德和埃利斯所說,重讀舊書會是我們收穫頗豐。我們不一定要讀那些文學經典,我的清單上列出的重讀書目有:菲利普·羅斯(Philip Roth)的《安息日劇院》(Sabbath』s Theatre),EL·多克托羅(EL Doctorow)的《拉格泰姆》(Ragtime),唐娜·塔特(Donna Tartt)的《金翅雀》(The Goldfinch),——等我看完《戰爭與和平》(War and Peace)就去重翻這些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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