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酒燒菜,會犯酒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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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酒燒菜,會犯酒戒嗎?
文 / 無用法師
有居士問:
請教法師,如果說有酒香、酒味、酒色就不能飲,那麼燒菜用酒做調料,這個菜也不能吃了嗎?以前聽說,酒如果燒熟,無酒精則無犯,這個說法對嗎?
無用法師:
你好!末學理解如下,請你參考 ……
根據《大正律藏》之《薩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論》卷3:
比丘問:「若以酒煮時藥、非時藥、七日藥,得服不?」佛言:「若無酒性得服。」」(CBETA, T23, no. 1441, p. 578, c17-18)
此圖摘錄自弘一律師的《五戒相經箋要補釋》。開緣一出自《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從中可以看出,關於酒的開緣有六條:
一、若但作酒色,無酒香、酒味,不能醉人者。
二、食中不知有酒而誤飲。
三、或酒煮物,已失酒性,不能醉人。
四、病時,餘藥治不瘥,以酒為藥。
五、以酒塗瘡。
六、狂亂壞心。
其中跟我們探討的話題有關的兩條如下:
1、酒味甚濃,能品嘗出來。
若外出用齋時,食之入口方知菜肴是以酒煮食,若不醉人,食之不犯飲酒戒。從嚴格來說,這是誤飲,律不結犯。然於入口即知,須外吐。若吞咽,雖不醉人,仍結小小罪。
2、「酒如果燒熟,無酒精則無犯」,這個說法是對的。根據《摩得勒伽論》比丘問:「若以酒煮時藥(如豆谷、乳酪、餅果、飯菜,從旦至中聖教開服,事順法應,名為時葯)、非時藥、七日藥,得服不?」佛言:「若無酒性得服。」弘一律師的《五戒相經箋要補釋》:又者或酒煮物,已失酒性,不能醉人,亦無犯。
綜合以上兩點,從嚴來說,我們出家眾,煮菜不用料酒做調料的,這個為持戒清凈故。在家居士,可不必如此糾結,用酒為調料燒菜,已經失去酒性,無妨。
但末學讀到《十誦律》中佛言:「從今日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飲酒,乃至小草頭一滴亦不得飲。」
宋-靈芝律師云:「此方多有糟藏之物,氣味全在,猶能醉人,世多貪噉,最難節約。想西竺本無,故教不制,準前糟、麴,足為明例,有道高士,幸宜從急。」
唐-道宣律師《羯磨疏》前云:「大丈夫既不能造大過入地獄,豈為一口食而陷沒耶?受苦是因,而所為極弱矣。」
這是從因果的角度,祖師大德勸後輩弟子,謹遵佛陀的制戒,讓佛弟子從細微處著手,隨學力行,如護目珠,遠離染緣,清凈無犯,成就道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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