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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撕扇小析

本文原載於1987年3月18日香港《文學家》創刊號。


《紅樓夢》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干金一笑」,是一段看來平淡,點破便會使人震驚的文章。


人們都知道,在眾丫鬟中,晴雯在寶玉心上佔有頭等地位。但是,曹雪芹並沒有安排他倆說過什麼知心話,有過什麼親昵表示,或者有與其他丫鬟不同的行為,只有通過這回撕扇子,才透露出這一切。這真是以無意之筆,寫出有意主事的絕妙手法!

晴雯撕扇小析



先是寫寶玉在端陽節日,本來要與眾姐妹熱鬧一番,誰知寶釵態度淡淡的,黛玉則懶懶的,使「今日之筵,大家無興散了」。寶玉心中自悶悶不樂,回到自己房中,不覺長吁短嘆起來。


偏偏晴雯上來換衣服,不防又把扇子失了手,掉在地下,將骨子跌折。寶玉脫口嘆道:「蠢才,蠢才……」晴雯是個橫豎不吃的人,立時冷笑道:「二爺近來氣大得很,行動就給臉子瞧。前兒連襲人都打了,今兒又來尋我的不是,要踢要打憑爺去……」

隨即數落著,以前玻璃缸、瑪瑙碗也不知弄壞了多少,也沒見個大氣兒……這裡隨手拈出賈府的豪奢,輕輕點畫出、丫鬟的恣縱來。玻璃缸在當時,多半是外洋貢品,是十分貴重的。


但丫鬟失手也打得,對比之下,一把扇骨,算得了什麼?晴雯怪的是寶玉的遷怒,她不是藉此機會爭臉面的人。從她不讓分毫的頂撞話里,直桶桶端出襲人的秘事,和碧痕的忘形……這一切,她心中都是有數的。


但她並不想從丫頭地位攀上姑娘地位。晴雯做事最乾脆,性格最單純,她認為寶玉和自己好就是好,不摻雜這些那些,也不稀罕這些那些。


好就毫無間隙,不好就撂開,她自己原是一無所有的,連自己的身世也摸不清;她也從不想到以自己的姿容體態來換取寶玉的特殊青睞,她覺得那是沒有什麼價值的。


待兩人說得攏來,晴雯要寶玉吃她剝好的果子,寶玉故意要她去端了來,晴雯又咬派說,要她去端——「……倘或再打了盤子,更了不得呢。」

這才勾起寶玉說:「你愛打就打。這些東西原不過是借人所用,你愛這樣,我愛那樣,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著玩兒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氣時拿它出氣……這就是愛物了。」


從這兒又引出寶玉的「愛物論」來。晴雯聽了,笑道:「既這麼說,你就拿扇子來我撕。我最喜歡撕聲兒。」寶玉聽了,便笑著遞給她。晴雯接過來,嗤的一聲,撕了兩半,接著又聽嗤嗤幾聲。


寶玉在旁笑著說:「撕得好,再撕響些!」正說著,麝月走過來,啐道:「少作點兒孽吧!」寶玉趕上來,一把將她手裡的扇子也奪了遞給晴雯。晴雯接了,也撕作幾半子,二人都大笑起來……

晴雯撕扇小析


寶玉笑的是晴雯消了氣,睛雯笑的是在寶玉面前她可以任著性兒作。也只有在寶玉面前,她才肯任著性兒作。這裡所說的「任著性兒」,也就是打破了主子、奴才的界限,沒有了地位隔閡。


物質障礙在這裡消逝得無影無蹤,什麼值錢的玩意兒,在這頃刻間,都一文不值了,都自動跌得粉碎,剩下的就是兩個人的性格一致了。寶玉是自覺地認識到這一點。


他本來不執於物的,他受過老莊的影響,他自然也知道扇子的歷史,現在撕的是摺扇,摺扇是從朝鮮輸入的,在這之前,中國是用團扇的,摺扇傳入日本,有時是當作一種禮儀的象徵,並不作為扇風的用具。


寶玉屋中的扇匣子里有那麼多扇子,也是為了炫耀扇骨,或是名人的字畫和題款罷了,實用價值本已是摺扇的第二屬性了。可見扇子派用場,早巳不拘於一格了,這一點寶玉早就心中有數的。

但是,撕扇子取樂,雖然經過晴雯親手撕過,也得到寶玉認為「好聽」的評價,但恐怕還是空前,也會絕後,沒有人會仿效了。何況寶玉早已立下界說,說不可以撕扇子來慪氣,才算是「愛物」呢!否則,就屬於暴殄天物,走到另外一條路上去了。


不過,撕扇的動作和聲音,畢竟容納不了更多的藝術形象和音樂效果的,不會因為這次偶然事件,創造出什麼更豐富的內容來。這只是作者在顯示寶玉和晴雯兩人的思想中,一段寫情入神的筆墨。


說到這兒,不免還要拉扯《紅樓夢》第四十八回寫石獃子那段文字對照著看才行:


平兒在咬牙罵賈雨村時,揭露出:「……今年春天,老爺不知在那個地方看見了幾把舊扇子,回家看家裡所有收著的這些好扇子都不中用了,立刻叫人各處搜求。


誰知就有一個不知死的冤家,混號兒世人叫他作石獃子,窮的連飯也沒的吃,偏他家就有二十把舊扇子,死也不肯拿出大門來。二爺好容易煩了多少情,見了這個人,說之再三,把二爺請到他家裡坐著,拿出這扇子略瞧了一瞧。


據二爺說,原是不能再有的,全是湘妃、棕竹、麋鹿、玉竹的,皆是古人寫畫真跡,因來告訴了老爺。老爺便叫買他的,要多少銀子給他多少。


偏那石獃子說:『我餓死凍死,一千兩銀子一把我也不賣!』老爺沒法子,天天罵二爺沒能為。已經許了他五百兩,先兌銀行後拿扇子。他只是不賣,只說:『要扇子,先要我的命!』


誰知雨村那沒天理的聽見了,便設了個法子,訛他拖欠了官銀,拿他到衙門裡去,說所欠宮銀,變賣家產賠補,把這扇子抄了來。作了官價送了來。


那石獃子如今不知是死是活。老爺拿著扇子向著二爺說:『人家怎麼弄了來?』二爺只說了一句:『為這點子小事,弄得人坑家敗業,也不算什麼能為……」


同是對待扇子,作者寫出了幾種絕不相同的態度:


石獃子珍藏祖傳古扇,寧願餓死凍死,給上千兩銀子也不出賣,「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金錢萬能,對石獃子是起不了作用了。曹雪芹給這位沒有名姓的人,只取了個混號兒叫石獃子。已經是獃子了,卻還姓石,也就是呆如石頭一般,金錢打動不了,權勢也不能使他低頭。


賈赦,在趨炎附勢的賈雨村出謀策划下,對這位石獃子訛以罪名,才強佔了石獃子的家傳古扇。當然,類似這種描寫,在過去戲曲和小說中,都出現過,最有名的莫如《一捧雪》了。


這都不足為奇,而在晴雯撕扇上,奇就奇在寶玉願以扇匣里珍藏的扇子供晴雯來撕,不但不認為有什麼可惜,反而促使寶玉發揮了一篇新鮮別致的「愛物論」來,這種愛物論,已超越了「齊物論」。


《齊物論》是泯滅是非觀,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依此說來,賈赦和石獃子都執於物,在執於物這一點上,他們倆是一樣的,他倆也就沒有什麼是非可說了。


但從平兒話中,就判斷分明:賈赦是謀扇害命,石獃子是保扇捨命。晴雯撕扇則不同了,這時,作者在扇子撕掉的過程中,把物質與精神世界的隔閡給溝通了,當物質轉化為感情的時候,才是物得到充分發揮到極限的時候。


這樣一來,使晴雯撕扇在讀者心目中得到了意外的理論支持。扇子被撕,不但不被寶玉判為一種破壞行為,反而被他看到能創造出真正的感情價值來。這一論點,早巳被大多數讀者所默許,因此,很少對這種撕扇行為提出異議。


如果用實用主義觀點來評價晴雯撕扇,那就屬於麝月水平了。當然,此時的麝月只是直覺地、就事淪事脫口而說的。如果沒有麝月的一席話,那就顯得曹雪芹是有意這樣寫了。有了麝月的一段插曲,就有瞞過讀者的一層意思,從而更增加了真實感。


這是別的作家寫不出、也不能寫的,因為這不但一反常態,而且豈不是鼓勵人們去破壞美好的物件嗎?不!這恰恰是作者揭示出美好是相對的。得到晴雯和寶玉的感情相互印證,這種美好不是金錢所能買到的。


現在通過「撕扇」表達出來,可見扇子已經創造了奇蹟。這個過程的美好,已成為兩人感情印證中的美好組成部分,扇子已收藏在他們的情感極深處,永不會被撕掉的。


曹雪芹在寫這段文字時,是以無意之筆的形式,寫出了無限意思的篇章。粗看去,不過是晴雯在「撒嬌逞性」,寶玉不但不懂物力維艱,還用好言鼓勵晴雯這樣做,還用整套的話語來渲染晴雯的舉動是對的。

晴雯撕扇小析



作者在這裡,把寶玉的「性格乖張」、受「世人誹謗」的評語,輕巧地作了落實。在日常生活中,「補裘」是晴雯的「本分」,「撕扇」是晴雯的「過分」。從這兩件小事,都使在回目中對晴雯的評語落實,那就是個「勇」宇。


這個「勇」字,就是晴雯敢於表現自己的真實情感,裡面沒有任何挾帶藏掖,也從不計較會得到什麼樣的後果。他倆心中只有「幽微靈秀地」,不去管什麼「無可奈何天」了。


寶玉的思想,反映著曹雪芹的思想,物是為人所用的,只要在適宜的場合,得到適宜的效果,就是物盡其用了;能獲得超越常情的效果,那就要給予更高的評價!


管 錐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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