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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吃人,宋朝母夜叉成了英雄,唐朝高玉差點剁成肉醬!

吃人?

不奇怪。

白居易在《輕肥》詩中寫到,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水滸傳》里也有母夜叉孫二娘與菜園子張青開了個黑店,專門做人肉包子。武松差點都著了道。

同是吃人,宋朝母夜叉成了英雄,唐朝高玉差點剁成肉醬!

只是,兩個例子中,吃人者,都沒受到應有的懲罰。

前一個不必說,難以找到直接責任人,最多皇帝下個罪己詔,大而化之說自己哪裡沒做好,推給天災完事;而孫二娘和張青呢,成了梁山好漢——沒錯,他們兩個殺人犯,成了好漢!只因為他們反抗了趙宋朝廷!以前的罪,就一筆勾銷了!好像他們之前殺的無辜者,是豬是狗一般!

這顯然不符合現代人的觀念。

倒是今天我要講的這故事,還有點靠譜。

《新唐書 刑法志》記載,「劇賊高玉聚徒南山,啗人數千,後擒獲,會赦,代宗將貸其死,公卿議請為菹醢,帝不從,卒杖殺之。」

說的是,大盜高玉糾紛人眾在終南山,吃了數千人,終被抓獲。適逢大赦,唐代宗李豫想要赦免他的死罪。大臣們認為不行,應該把他剁成肉醬。皇上覺得既是大赦,怎能出爾反爾?民眾會非議我大唐朝廷的!大臣據理力爭,說這個魔頭,民眾喝其血食其肉還來不及呢,怎麼會想放他?最後雙方各退一步,用棍子打死,留了個全屍。既平民憤,又顯示代宗之「仁恕」。

同是吃人,宋朝母夜叉成了英雄,唐朝高玉差點剁成肉醬!

其實高玉與孫二娘、張青的情況是類似的。

某百科給他戴的帽子是「唐朝起義軍領袖」。

實際呢?

「廣德元年冬,吐蕃寇京師,乘輿幸陝,諸軍潰卒及村閭亡命相聚為盜,京城南面子午等五穀群盜頗害居人」。

原來乘吐蕃進攻長安,唐代宗出奔陝西,潰兵與亡命之徒相聚為盜賊,在長安子午谷等地搶劫殺人,擾亂地方。

說得好點,是反抗官府;說得不好聽,就是趁國家危難,為害一方,實際上做了吐蕃的隱性同盟。

這其中,「賊帥高玉最強」。

高玉是其中最厲害的一股。

這從對他的剿滅費了一年多時間就能看出來。

先是「五穀防禦使薛景仙討南山群盜,連月不克」,之後命涼國公、兵部尚書兼鳳翔節度使李抱玉前往征討。

李抱玉「抱玉少長西州,好騎射,常從軍幕,沉毅有謀,小心忠謹」,一出手,果然不同凡響,趁高玉等聚會之時警惕性低,派精兵四百偷襲,一戰而乾坤定,「賊帥高玉方與諸偷會,遽為銳卒數十人掩擒之,因大搜獲偷黨,悉斬之,餘黨不討自潰,旬日內五穀平」。

當然,說起來輕鬆做起來不易,實際謀兵布陣,受制於敵情地勢,關乎士卒性命,絕非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那般瀟洒。

同是吃人,宋朝母夜叉成了英雄,唐朝高玉差點剁成肉醬!

有人要講了,這些記載,乃是統治者的史官所寫,焉知不是在誣衊高玉及其部眾吃人?

問得好!

確實除了刑法志中所記,其它各處並無言明。

但我們反推一下,為何大臣必欲置其於死地且是剁碎?要知道,「及河、洛平,下詔河北、河南吏民任偽官者,一切不問。得史朝義將士妻子四百餘人,皆赦之。僕固懷恩反,免其家,不緣坐」——之前連安史之亂餘黨都赦免了,他這小打小鬧的,若非作惡太過,有什麼不能免死?

是故,我覺得說他「啗人數千」或許有所誇張,但吃人一事,應該是逃不掉的。

對比高玉與母夜叉的命運,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一個法外開小恩尚且被大臣制止,一個卻是無法無天反受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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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頭條號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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