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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和諧之道的四個要點

合道順道

道家和諧之道的四個要點


根據道家的認識,天地萬物都由道化生,其自然和諧的存在也是由道來決定的。要達到天地萬物的和諧,尤其是人和社會的和諧存在和發展,必須是在合道順道的前提下,這也正如莊子所說:「道者,萬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為事逆之則敗,順之則成。」(《莊子·漁父》)


對自然界來說,和諧必然是符合和順應自然事物的結果。如果一個地方自然界的各種事物都能按照其本身的性質和規律產生、存在、演變,並通過其性質、特性和能力相互作用、相互影響,那麼對這個地方來說,其結果也一定是整個自然事物的平衡和諧狀態。


對人體來說,人體的和諧一定是人體自身的生理規律和本性的體現,相反,違背人體身心本性的結果也一定是不和諧。很明顯,順應人體的生理心理的本性和需要來生活,才是達到人體身心和諧,實現身心健康的根本保障。


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必須順應自然界各種事物自身的本性和規律,並考慮人的本性來處理相關的問題,而不是僅僅按照人的需要、人的想法來處理各種問題。在這裡尤其要注意,今天的人們往往認為自然科學揭示的就是自然界各種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但事實上,科學本身也是人總結的,而人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其對自然界各種事物的認識也存在不足、缺陷和片面性。所以不能把科學絕對化,認為它就是自然之道的絕對體現,更不能認為只有按照自然科學才是合自然之道、順自然之道。今天在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時,需要謹慎對待自然科學,特別是技術應用問題更應從多個方面綜合考察後再下結論。

對社會來說,和諧必然反映為各個社會組織和成員按照社會所賦予的功能和本性來開展活動,不做超越其功能和能力的事情,即做符合和順應特定組織和成員之道的事情,整個社會按照固有的社會之道來進行治理。社會的各種組織團體、各個成員應該按照自身的角色,做符合其社會功能和角色的事情,符合和順應社會組織和成員之道,這樣才能使社會實現真正的和諧。


自然無為

道家和諧之道的四個要點



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經》25章,下同)道的最根本規律就是自然,即自然而然、本然。按照道的這種自然規律,對待事物就應該順其自然,讓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本性自由發展,方能使其正常成長。事物之道貴在自然,人道亦應以自然為本,而人道之自然的基本表現就是無為。所謂無為,並不是一無所為、無所作為,什麼都不做,而是不妄為。根據道家的認識,無為是道之自然的必然反映,因為要使事物處於自然狀態,就不能對它橫加干涉,不能以人之有為去影響事物的自然進程;在自然狀態下,事物才能正常地生存和發展,人體、自然界、社會也才能趨向和諧。所以老子說:「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2章)「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38章)

實現事物和諧的根本是合道順道,而合道順道的基本方法則是自然無為。事物的本性是自然,天地萬物的和諧必然是在體現事物自然本性的前提下才可能實現。在道家看來,人能自然無為,事物則可以按照自身規律順利發展,自然界、人體、社會才能因此而趨於和諧;同時也只有在無為的自然狀況下,人才能健康地生活,社會才能正常地存在和發展。


多樣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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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42章)在道家看來,道不僅是天地萬物的本原,也是化生天地萬物的根本力量,而世界所呈現的萬事萬物的多樣性正是道的具體體現。事物的自然發展演化必然產生多種多樣的事物,事物有千變萬化,事物之間關係複雜,但它們都來自於道,統一於道,而且也正是世界萬千事物的不同和差異,使事物之間能相互區別、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互為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既相反又相成,構成一個多姿多彩的統一世界。

很顯然,根據道家的思想,要實現世界的和諧就必須在基於道的共性的統一性和一致性的前提下保持、維護和追求事物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對自然界來說,在自然條件下,道的共性的統一性和一致性是由天地萬物普遍之道來體現的,而事物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則是道由共性向個性發展化生萬物的自然結果。回歸自然界的多樣統一最根本的是如何更好地回歸自然的狀態,最重要的是要尊重自然界發展的基本規律,既尊重和遵循整個自然界的存在和演化的固有共同規律,同時又尊重和保護每個自然事物存在變化的特殊規律。


對社會來說,道的統一性和一致性體現為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共同本性和基本規律,在現實社會中則反映為維持社會正常存在和發展的共同價值觀、社會體制和行為準則。在現實生活中,維持社會生活的統一性需要社會成員和社會組織明確社會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根據社會正常存在和發展的基本目標和價值追求確定共同的行為準則。尊重社會事物產生髮展的自然本性,意識到社會必須由不同的成員與組織來承擔不同的職責與功能;對既成的各種社會事物的存在予以充分尊重,看到社會的和諧就是和而不同。


超越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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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說:「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42章)「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40章)在道家看來,萬事萬物都存在陰陽的矛盾對立,並通過對立面的聯繫而構成和諧統一的世界。


宇宙世界、天地萬物正是在矛盾對立中呈現出和諧統一的狀態,要促進和保持事物的和諧,尤其是要促進和保持人體與社會的和諧,必須超越兩極對立,看到對立面之間的內在聯繫,看到二者之間的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相互包含、相互轉化的關係,消融二者的差別、對立和對抗,看到二者在道上的統一性和一致性。正是在這一點上,老子說:「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2章)而事物本身所存在的矛盾統一性質也決定了其運動變化規律可以從其對立面表現出來,這也正是「反者道之動」的內涵所在。因此老子才說:「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22章)所以他要求人們從事物的對立面去認識和處理問題,避免簡單的直線思維和對抗思維,強調「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28章)


對今人來說,要實現人體、自然和社會的和諧就必須超越二元對立,看到事物對立面的統一,尋求對立面之間的聯繫和共性,從超越對立面的角度來思考和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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