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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好這11點,解去遣方用藥的難關!

記好這11點,解去遣方用藥的難關!



小編導讀

中醫作為傳統文化的一部分,不僅擁有深厚的文化底蘊,更是為人類的健康事業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自古醫藥不分家,中藥作為中醫不可分割的部分,是治療疾病的重要手段,可謂是中醫治病堅強的「後盾軍」。但要如何遣方用藥,才能讓「後盾軍」的作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呢?正文見分曉!


遣葯是診察、辨證、立法、選方之後的具體舉措,是保證療效的關鍵。


清代醫家徐大椿《醫學源流論》列《用藥如用兵論》為專篇,指出:「是故兵之設也以除暴,不得已而後興;葯之設也以攻疾,亦不得已而後用,其道同也。」形象生動地說明了合理用藥的重要性。因此,在臨證用藥時,必須認真細緻,極端負責,全面權衡。除了嚴格遵守十八反、十九畏配伍原則外,還應重視以下幾個方面。


一、明確用藥宜忌

由於藥物皆有其適用範圍,且藥性不同,功用各異,因此在臨證用藥時,必須辨證施藥,明確其宜忌。如麻黃辛溫,能發汗平喘,宜用於風寒表實證,若表虛自汗,或肺虛咳喘則當忌用;赤石脂甘溫澀,功擅澀腸止瀉,宜用於虛寒久瀉、久痢,若泄瀉、痢疾病程較短,或系濕熱證,則皆當忌用。中成藥的運用也有一定的適用範圍和禁忌,如安宮牛黃丸用於熱閉神昏證,若屬於寒閉神昏者,則應禁用。特殊人群的用藥宜忌尤當注意,如老年人體質相對較弱,用藥要酌情減量,一般應從小劑量開始,尤其是一些毒性藥物,不可久服和多服。嬰幼兒患者中藥的合理使用,一般需注意以下幾點:用藥及時,用量宜輕;宜用輕清之品,因小兒臟氣清靈,對大苦、大辛、大寒、大熱、攻伐和藥性猛烈的藥物皆應慎用;宜佐健脾和胃之品;宜適時佐用涼肝定驚之品;不宜濫用滋補之品等。還應結合物理、化學等相關檢查明確用藥宜忌,如腎功能不全時,對於腎毒性較強的藥物,如雷公藤、草烏、益母草、蓖麻子、麻黃、北豆根、巴豆、土荊芥、蒼耳子、斑蝥、蜈蚣、蜂毒、雄黃、硃砂以及含馬兜鈴酸的馬兜鈴、天仙藤、尋骨風等均應忌用;肝功能不全者,對已知有肝毒性的中藥或中成藥,如黃葯子、蒼耳子、千里光、雷公藤、棉花子、艾葉、蓖麻子、苦杏仁、廣豆根、北豆根、石榴皮、地榆、魚膽、蟾酥、斑蝥、蜈蚣、硃砂、雄黃、密陀僧、鉛丹等,應盡量避免使用。


二、慎重妊娠用藥


無論從用藥安全形度,還是從優生優育角度,妊娠用藥都是應當慎重對待的。在妊娠禁忌葯中,依據其對妊娠危害程度的不同,近代臨床多分為禁用與慎用兩大類。禁用類多系劇毒藥,或藥性作用峻猛,或墮胎作用較強之品,如大戟、甘遂、芫花、巴豆、牽牛子、商陸、砒霜、斑蝥、蟾酥、輕粉、雄黃、水銀、乾漆、三棱、莪術、水蛭、虻蟲、川烏、草烏、馬錢子、藜蘆、膽礬、瓜蒂、麝香等。慎用類主要是瀉下藥、理氣葯、化瘀葯、溫陽葯中的某些藥物,如大黃、番瀉葉、蘆薈、芒硝、枳實、枳殼、川牛膝、川芎、桃仁、紅花、薑黃、牡丹皮、附子、肉桂等。一般而言,禁用類藥物,不能使用。慎用類藥物,可根據《素問·六元正紀大論》「有故無殞,亦無殞也」的原則,視孕婦患病的具體情況,斟酌使用。但應準確辨證,恰當的炮製和配伍,並嚴格掌握劑量與療程。如無特殊必要,應盡量避免使用,以免發生意外。


三、嚴格藥物用量


藥量不僅是指方劑中藥物的劑量,尤其是包括藥量間的配伍比例。特別是應用經方,一定要合乎經方藥量之間的比例法度。《傷寒論》《金匱要略》所載的經方,因藥味少而精,藥量配比法度謹嚴,出神入化,療效肯定,可重複性強,而被歷代醫家所公認。在上述的「選方」內容中,藥量加減變化的比例已舉例說明,這裡僅簡要介紹確定藥物用量的要點。依據藥物性能定量:凡有毒、峻猛的藥物用量宜小,如巴豆、大戟、甘遂、烏頭等。質重的藥物用量宜大,如石膏、龍骨、牡蠣、代赭石等。質輕的用量宜輕,如辛夷花、蟬蛻。芳香類藥物用量宜輕,如藿香、丁香、檀香等。有的葯因用量輕重不同,而作用各異,如防風輕用昇陽,重用則發散。依據病情輕重定量:病情較輕或慢性病,用量宜輕。病情深重,或頑固難愈,用量宜重。依據配伍、劑型定量:一味單用,用量宜重,復方配伍,用量宜輕。方中主藥用量宜重,輔藥用量宜輕。湯劑用量宜重,丸散劑用量宜輕。用量因人而異:老年、體弱、女性、兒童用量宜輕,男性、體壯、年輕用量宜重。

四、選擇服藥時間


《黃帝內經》要求醫者順應天時而調理血氣,謂「有餘不足,當補則補,當瀉則瀉,毋逆天時」「順天之時,而病可與期。順者為工,逆者為粗」。提示無論用針用藥,都必須隨時間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措施,否則,將會引起不良的後果。《神農本草經》提出不同病位病證的服藥時間與飲食時間的關係:「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一般說來,病在上焦,宜食後服;病在下焦,宜食前服;滋補藥宜食後服;驅蟲葯和瀉下藥宜空腹服;安神葯宜臨卧服;對胃腸有刺激的,亦應食後服。急性病、重病則不拘時服,慢性病應按時服,治瘧葯宜在發作前2小時服。十棗湯服在平旦,雞鳴散服在五更。這些服藥時間,對提高療效都有重要的臨床意義。


五、斟酌服藥方法


《醫學源流論》曰:「病人之愈與不愈,不但方必中病,方雖中病,而服之不得法,則非特無功,反而有害,此不可不知也。」說明不僅選對方葯很重要,如何用藥也是能否治癒疾病的重要環節。


古代醫家非常重視因病位不同,而服藥方法各異。如《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根據《黃帝內經》「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的制方原則,首先提出了不同病位的不同服藥次數:「腎肝位遠,數多則其氣緩,不能速達於下,必大劑而數少,取其迅急,可以走下也。心肺位近,數少則其氣急,不能發散於上,必小劑而數多,取其氣宜散,可以補上也。」《古今醫統大全》所強調的「病在上者,不厭頻而少;病在下者,不厭頓而多。少服則滋榮於上,多服則峻補於下」,尤為言簡意賅。《傷寒論》中每個方劑都有服藥次數之囑,如用治表證的方劑,多分三次服,強調一服汗出者,止後服,再服不汗者,可縮短給葯時間;治療咽痛的方劑則多次少量服,如豬膚湯「溫分六服,少少含咽」,苦酒湯「少少含咽之」。治療危急病證,多採用大劑頓服以抑制病勢,如攻逐水飲的十棗湯要「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服大小承氣湯「下,余勿服」「若更衣者,勿服之。」葶藶大棗瀉肺湯、大黃牡丹湯、大黃甘遂湯等的「頓服」,則都是突擊給葯,力求速去其邪而勿傷其正。

服用方法還應根據病性和藥物的特點而定。如治療寒證葯宜用熱服、溫服;治療熱證葯宜用涼服。但若病情嚴重,又應寒葯熱服,熱葯冷服,以防邪、葯格拒;服藥嘔吐者,宜佐用少量薑汁,或先服薑汁,亦可採取冷服、小量頻服的方法;服峻烈、毒性藥物時,宜從小劑量開始,中病即止,以免中毒和損傷正氣;危重患者宜少量頻服,或取鼻飼給葯法等。上述說明,服藥次數,須根據病情輕重、病位的不同和藥力大小而定。一般而言,服用湯劑多為一日1劑,分2~3次溫服。也可根據病情需要,一日只服1次,或一日服數次。


六、善於葯後調攝


服藥後的調攝不僅直接影響著療效,而且關係到疾病的康復。如《傷寒論》桂枝湯的服法為「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一般服解表葯應取微汗,不可大汗,亦不能汗出不徹。服瀉下劑後,不宜進生冷、油膩食物,以免影響脾胃的健運。葯後調攝尚應注意飲食的宜忌,如水腫者宜少食鹽,消渴者忌糖,肥胖者慎食油膩,陰虛證慎食辛辣等。此外,汗後避風,以及慎勞役,戒房事,調情志等,皆為葯後調攝的重要內容,應辨證調攝。


七、提倡葯食並用

《素問·五常政大論》說:「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古代「毒」「葯」不分,「毒」一般是指藥物的偏性,利用這種偏性以偏糾偏。此處的「毒」是指藥物作用的強弱,提示用藥物治病,要掌握適當的度,以避免藥物的偏性。即使谷肉果菜食養扶正,也不可用之過多過久,同時提出了「食養」,使之康復。古代許多醫家都提倡「祛邪用藥,補養用食」。如張景岳在《類經》中明確提出:「葯以治病,因毒為能,所謂毒者,以氣味之有偏也。蓋氣味之正者,穀食之屬是也,所以養人之正氣;氣味之偏者,藥餌之屬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氣。」


飲食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條件,又是防治疾病的重要手段。中醫學認為「葯食同源」,食物的辛甘苦酸咸為五臟所屬,對人體臟腑的生理、病理有重要影響,可以調節人體的陰陽平衡。如《素問·臟氣法時論》認為:「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黃,宜食咸。大豆、豬肉、栗、藿皆咸。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軟。毒藥攻邪。五穀為食,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谷肉果菜」類「食養」,應選擇葯、食兩用之品為主,並使之儘可能口感好,即使與中藥材同用,也要注意藥物性味的選擇,通過與食物的調配而成為美味可口的葯膳。


這些葯食並用之品的運用仍應遵循「辨證施食」的原則,使它們之間的作用互相補充,協調一致。葯膳有別於普通飲食,應用時應注意食療中藥材的宜忌、選料與加工、烹調技術等,尤其要注意食療中藥材的性味。如山藥、大棗、蜂蜜、飴糖等甘味食療類,具有補養、調和等作用,可廣泛用於虛證的輔助治療;生薑、大蒜、大蔥、小茴香、核桃、羊肉等溫性食療類,具有溫陽散寒作用,可用於寒證的輔助治療;烏梅、石榴等酸性食療類,具有收斂固澀作用,可用於久泄、久痢等的輔助治療;綠豆、藕、西瓜、梨、荸薺、馬齒莧、菊花等寒涼性食療類,具有清熱瀉火作用,可用於熱證的輔助治療。「食飲有節」是中醫學重要的養生原則,食療同樣應當「有節」,應酌情適量服用,不可急於求成。


八、配合食物「忌口」


在服藥期間不宜吃某些食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忌口」「食忌」。服藥期間一般應忌食生冷、油膩、腥膻、辛辣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也應根據病情的不同,對飲食禁忌有所區別。如熱性病應忌食辛辣、油膩、煎炸類食物;寒性病應忌食生冷食物;胸痹患者應忌食肥肉、動物內臟;肝陽上亢患者應忌食辛溫助陽之品;脾胃虛弱患者應忌食肥膩、冷、硬等不易消化的食物;瘡瘍、皮膚病患者,應忌食魚、蝦、蟹、羊肉等腥膻發物及刺激性食物。


九、適當運用「藥引」


藥引,又稱引葯,指某些藥物能引導其他藥物的藥力到達病變部位或某一經脈,具有「嚮導」之意。其在方劑配伍中具有引經報使、調和諸葯、消除毒性、增強療效、矯味等作用,是中藥方劑配伍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臨床常用藥引如生薑、大棗、黃酒、蔥白、燈心草、粳米、蜂蜜、食醋、紅糖、食鹽等。其具體運用,有按功效分者,如清代張介石《資蒙醫經》云:「酒入葯為引者,取其活血引經;姜入葯為引者,取其發表注凝;小棗入葯為引者,取其消散和胃;大棗入葯為引者,取其補血健脾;龍眼入葯為引者,取其寧心利水;燈心入葯為引者,取其得睡神歸;蔥白入葯為引者,取其發散諸邪勿注;蓮實入葯為引者,取其清心養胃和脾。」有按經絡分者,如張潔古《珍珠囊藥性賦》云:「從經絡分,手少陰心經有黃連、細辛;手太陽小腸經有藁本、黃柏;足少陰腎經有獨活、知母、肉桂、細辛;足太陽膀胱經有羌活;手太陰肺經有桔梗、蔥白、升麻、白芷;手陽明大腸經有升麻、蒼朮、葛根、白芍;足陽明胃經有白芷、升麻、石膏、葛根;手厥陰心包經有柴胡、牡丹皮;足少陽膽經有柴胡、青皮;足厥陰肝經有青皮、吳茱萸、川芎、柴胡。」這些用藥經驗雖然角度不同,但均系辨證而施。用藥引還需與主方功用一致,同氣相求,方可增強療效。


十、重視外治療法


內治注重整體觀念,辨證論治,理法方葯完備,外治亦然。清代吳師機著《理瀹駢文》集古代外治技術之大成,對外治方葯進行了系統的整理和理論探討,初步完善了外治理論,申明了「外治之理,即內治之理,外治之葯亦即內治之葯,所異者法耳」。中醫學的內病外治療法,通過人體體表、孔竅、穴位等施以不同製劑的藥物或者物理治療,以調節機體的功能來治療「內病」,具有作用快速、療效顯著、副作用少、操作簡便、取材容易,直接觀察,患者易於接受等特點,不失為提高疑難病療效的重要舉措。


中醫學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給藥方法,除了常用的口服湯劑外,藥物外治療法的內容亦甚為豐富,種類繁多。常用劑型如外用膏劑、散劑、錠劑、栓劑、酒劑、酊劑、貼敷劑、油劑、氣霧劑、膜劑、離子透入劑、注射劑等。其中僅常用的貼敷劑就有泥劑、浸劑、散劑、糊劑、餅劑、丸劑、錠劑、膏劑(煎膏、藥膏、膏藥)等。非藥物外治療法尚有針灸、推拿、挑割、刮痧、捏脊、指壓、拔罐、竹筒、牽引、結紮、埋藏、放血、咂吸、冰敷、水療以及針刀等。在給葯途徑方面,如滴耳法、吹耳法、滴鼻法、吹鼻法、滴眼法、擦牙法、煙霧法、舌下含化法、臍部給葯法、熏蒸浴洗法、肛門給葯法、陰道給葯法等。這些極其豐富的治療方法、劑型、途徑,是中醫臨床的一大優勢。


十一、掌握煎藥技巧


中藥湯劑是傳統中藥劑型之一,因其用藥靈活,針對性強,療效確切,能夠較好地體現中醫學辨證論治的基本原則,而使其得以長期、廣泛運用。《醫學源流論》說:「煎藥之法,最宜深講,葯之效與不效,全在乎此。」說明煎藥之法對提高臨床療效至為重要。若煎藥方法失誤,不論處方用藥多麼精當,終將功虧一簣。


1


器具


傳統煎藥器具以砂鍋為宜。因為砂鍋的材質穩定,不會與藥物成分發生化學反應,而且導熱均勻,熱力緩和,鍋周保溫性強,水分蒸發少。應忌用鐵鍋、銅鍋等金屬鍋,因為這些金屬易與中藥發生化學反應,可降低藥效,甚至產生毒副作用。


現代中藥煎藥機的問世,大大方便了中藥湯劑的臨床運用,其生產的袋裝藥液抗擠壓,不易破損,服用比較方便,每包藥液可在常溫下保存10天左右,外出攜帶更為方便,服藥時只需將藥包放進熱水內浸泡約10~20分鐘即可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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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


煎藥用水必須無異味、潔凈澄清,含礦物質及雜質少。一般來說,凡人們在生活上可作飲用的水都可用來煎煮中藥。水量一般為第一遍液面淹沒過飲片約2cm為宜,第二遍用水量以水淹沒過飲片約1cm為宜。質地堅硬、黏稠,或需久煎的藥物加水量可比一般藥物略多,質地疏鬆,或有效成分容易揮發,煎煮時間較短的藥物,則液面淹沒藥物即可。如果草、花、葉類藥物較多,吸水量較大,煎煮前應補充加水。


3


浸泡


中藥飲片煎前浸泡既有利於有效成分的充分溶出,又可縮短煎煮時間。多數藥物宜用冷水浸泡,夏天氣溫高,浸泡時間不宜過長,以免腐敗變質,冬季浸泡時間可以長些。外感祛邪藥物浸泡宜短,滋補藥物浸泡宜長。一般以花、葉、莖為主的藥物浸泡30分鐘左右;以根、種子、果實為主的藥物約浸泡40分鐘左右;以動物為主的藥物可浸泡60分鐘左右。


4


火候與時間


一般先用武火煮沸,再用文火煎煮,水沸後計算煎煮時間。至於煎煮火候與時間的控制,則主要取決於不同藥物的性質和質地,對質地輕、具有升散、易揮發的藥物,如花、莖、葉等,武火煎沸後改文火煮10分鐘即可。對質重、具有沉降、滋補類葯,如根、塊、礦物質等,武火煮開後,文火慢煎30~50分鐘。也有單純用急火或慢火煎者,或先煎、後下、包煎、烊化、另煎、泡服、沖服等,均應遵醫囑。


5


次數


中藥煎煮一般要煎2次,對於藥量較大的處方,可再煎3次。


6


取汁


湯劑煎完後應及時趁熱榨渣取汁。因為一般藥物加水煎煮後都會吸附一定藥液。如藥渣不經壓榨取汁就拋棄,會造成有效成分的損失。在最後一次煎煮時,趁熱將藥液濾出後,再將藥渣用雙層紗布包好,或用專門器具,絞取藥渣內剩餘藥液。一般而言,中藥的煎出量應保持在400~500mL。


此外,《傷寒論》尚有「煮後去滓再煎」法,即煎煮藥物取汁後,把藥渣濾出,然後再將藥液加熱濃縮。《傷寒論》「煮後去滓再煎」的方劑共7首,包括小柴胡湯、大柴胡湯、柴胡桂枝幹薑湯、半夏瀉心湯、生薑瀉心湯、甘草瀉心湯、旋覆代赭湯,這7首方劑皆屬於和解劑,均具有寒熱並用、攻補兼施、和解樞機之功效。通過「煮後去渣再煎」,使其更好地發揮寒熱並調、和解樞機作用,以達「調和至中」之目的。臨床觀察表明,此「煮後去滓再煎」法,對提高柴胡證、脾胃濕熱證的療效,具有重要價值,足資臨床借鑒。


新媒體編輯:王丹


版權聲明:本文選自《全國名老中醫韋緒性辨治疑難病精要》(中國中醫藥出版社出版,劉愛軍、崔敏、韋紅霞、王國輝主編),最終解釋權歸原作者所有。由悅讀中醫(微信號ydzhongyi)推薦發表,封面圖片源於網路。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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