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你,離我遠一點
想用理智思維和你對話心事
1.
很早以前,我覺得被人喜歡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第一,被人喜歡是一種自己優秀的絕好證明。
小時候長得漂亮的女孩背後總能跟著幾個拎包的小男生。
成績好的小姑娘背後也總能贏到不少青睞的目光。
容易被人喜歡的人要麼智慧,要麼漂亮,當然兩者兼得的也大有人在。
第二,被人喜歡可以有很多好處。
比如可以使喚別人,自己偷懶。
小學開始就有人戀愛,我總能看到男生女生走到一塊兒,男生負責苦力,任勞任怨的拎著兩個人的包,女孩走路帶風,走在一邊負責美就好。
那時候,我長的又瘦又小,整個人像一根營養不良的豆芽菜,看上去還沒有我背上的書包魁梧。我每天都得背著巨大的書包跌跌撞撞往教室趕,每次看到這種虐狗場景都能留下一把辛酸淚,那時候我多希望有人喜歡我,這樣的話,我就可以不用自己拿包了。
後來,再長大一點,我發現有人喜歡的人可以不用自己寫作業,不用自己攢錢買演唱會門票,只要告訴那個人,ta一定心甘情願的竭盡所能把你想要的奉上。
那時候我也特別希望有人可以喜歡我。
2.
後來長大一些,有人慧眼識珠,看出我隱匿在平凡外表下的出塵,也對我表示過一定的好感。
讓我意外的是,我並沒有想像中的喜悅。
沒糾結幾天,就以我想好好學習為由拒絕了人家。
我直到大學才有了第一次戀愛也並非是因為我是個根正苗紅的社會主義傳統青年,不過是因為我喜歡的不喜歡我,喜歡我的人我不感興趣,如此而已。
當然,被我拒絕之後那個小男生也沒有萎頓多久,大概不開心了兩天吧,繼續去尋找了下一個目標。
沒過多久就和學妹牽著手在校園裡面成雙入對。
好友打趣說:「你會不會嫉妒啊?」
準確說來,嫉妒是沒有的,最多有一點失落,那個曾經期盼你收下一顆紅心的人轉頭就對著別人一片赤忱,我當然是失落的了,因為由此可見,我在他心裡究竟是有多不重要。
但失落之後,更多的還是慶幸。
我們之間,到底是沒有因為一場拒絕鬧出更大的難堪。
見面照例點頭招手,他牽著女友從我面前走過我也可以大大方對著兩個人不懷好意的擠眉弄眼,我們是相熟的同學,這一點沒有任何的改變。
也慶幸他並非是那種一定要得到的偏執人,死乞白賴的就是不肯走,對方說的多少拒絕都可以充耳不聞,撕破了臉皮的粘著,那場面才兩個人都不好看。
3.
從未遇到過死乞白賴不肯走的狗皮膏藥,不過身邊有女神朋友遇到過,一直覺得這可能是不夠美的緣故。
每到這時候,也總是我覺得不夠美也有好處的時候。
女神是我室友。
她和一個男生在校外的課程上面認識,因為是一起上課組隊的搭檔,自然少不了交流的機會。
我室友美,性格也好,是那種呆萌的美少女形象,天真無害的好看。
基本上和她相處兩天以上的異性都會不知不覺的對她生出很多好感。
此君也是。
於是就開始奇招頻出地試圖打動美人芳心了。
放學以後不肯讓我室友走,硬拉著人家一塊兒去超市採購買零食送她。
不願意讓我室友擠公交,每天打著順路的幌子開著小電驢來回接送。
我室友傻,即便如此依舊認為大家不過是很好的同學和朋友,男生熱情一點也是有的。
當然,這樣的熱情我是不信的,作為一個陰謀論者,我篤定無事獻殷情,非奸即盜。
果然沒過兩天,原本還克制著自己保有朋友底線的男生道出了想要交往的念頭。
我室友幾乎被嚇到,她壓根沒有想到自己滿心以為的好搭檔角色居然「心懷不軌」。
逃也似的跑回寢室問我怎麼辦,我說,喜歡就答應,不喜歡就拒絕唄。
這有什麼難的?
室友照做了,當然她是那種說什麼話都要力求委婉禮貌的人,所以說出的拒絕也就綿軟無力,人家壓根沒放在心上,繼續一片赤膽忠心的展示自己的好意。
早安晚安必不可少,也花不少錢買禮物買零食相贈,有好笑好玩的段子必定第一個發給室友博她一笑。
如果這是個兩情相悅的愛人的話,這就是個圓滿的愛情故事,可惜現實不是。
於是他的問候變成打擾。
他的禮物變成累贅。
他的笑話變成不識趣。
原本室友對這男生僅有的好感也漸漸被磨光。
4.
上一個禮拜,她緊張兮兮跑過來問我說,「他要約我出去吃飯,我怎麼辦啊,怎麼回他?」
面上神情急得幾乎要哭出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因為被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喜歡是那麼不開心的一件事情。
她給我看他們的聊天記錄,瞥了一眼。
男生軟磨硬泡的求她出來見一面 。
女生各種託詞拒絕。
男生依舊不肯鬆口。
以前我以為是我這室友好人慣了,這才一直沒有辦法 真正拒絕。
現在才發現不是的,即便沒有撕破了臉皮直接明說,這樣的多番借口推脫,只要稍微有一點智商的人都能懂背後的意思。
可就是有人會裝作看不明白,他以為只要繼續努力一定可以打動芳心。
但其實真不是這樣的,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只要付出就會有回報。
尤其是在感情裡面,不是只要功夫深就一定能抱得美人歸。
這個世界上真的有愛或不愛這回事情。
這個世界上多的是不愛,如果感情世界真的存在努力這回事,就不會有那麼多人求而不得。
因為她不愛你,所以你做什麼都是多餘。
5.
昨天的聖羅蘭星辰款口紅火到不行,到處斷貨,有朋友收到了,是她的一個追求者送的。
顏色很好看,她喜歡很久了的東西。
可她拿著口紅放在手裡就是不能安心,因為不管那男生有多喜歡她,多關愛她,內心裏面,她都沒有辦法把他看的更加親密,他們只能是朋友,僅此而已。
所以,後來,她去查了官網售價,給那男生把錢打了過去,不想欠他人情,也不想給他過多念想。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告訴他,他們不是能送口紅的那種關係。
口紅這種東西,自己不是買不起,也只希望自己喜歡的人能送,那才是甜蜜的期盼。
如果是不喜歡的人,你的示好就只會是打擾。
我們要明算賬,因為我們頂多只能算朋友,連兄弟都算不上,更遑論愛人。
很多時候,拒絕不是因為矜持。
不願意收禮也不是不好意思。
不願意吃你請的晚飯也不是害怕你負擔不起。
不過是覺得我們不是那種關係。
很多時候,謝謝你的喜歡。
可是,最好別再喜歡我了。
我只喜歡你
。。。。。。。。
離我遠一點。
寶貝兒,記得替我轉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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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喜歡我久一點
※我想喜歡你久一點
※我喜歡你,你喜歡我,但我們不能在一起
※我還是好喜歡你
※我還是很喜歡你
※我愛你,但我不再喜歡你了
※嗨,我喜歡你
※我愛你,我只是不再喜歡你了
※你到底是喜歡我還是喜歡上我
※我喜歡你,卻不喜歡你喜歡我
※你說你喜歡海,於是我就浪了一輩子
※你喜歡我,我就非要也喜歡你嗎?
※咦,你好像喜歡我
※我喜歡的是,你只屬於我
※你不喜歡我,那我也不要喜歡你了
※我就這麼喜歡你
※我喜歡你,但我不會等你太久
※是我誤以為你也喜歡我
※你要是不喜歡我,我就噁心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