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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滅亡後為何多數人不肯剪辮子?

清朝滅亡後為何多數人不肯剪辮子?


清朝滅亡後為何多數人不肯剪辮子?


刊載於2016年第25期鳳凰周刊


1912年6月,梅蘭芳剪掉了自己的辮子。此時,距離清帝下詔退位已過去了4個月;距離民國政府發布「剪髮令」,已過去了3個月。梅的行動顯然稱不上積極,但相對身邊其他人,卻已可算前衛。比如,為梅管理服裝和處理雜物的「跟包」,無論梅怎麼勸,就是死活不願意剪掉辮子。


梅蘭芳回憶道:「我的跟包大李和聾子,我勸他們剪辮子,怎麼說也講不通。有一天我只好趁他們睡熟了,偷偷地拿了剪子先把聾子的辮子剪掉。等他醒過來,感覺到腦後光光的,非常懊喪,把個大李嚇得也有了戒心。他每晚總是臉沖著外睡,好讓我沒法下手。結果,我趁他酣睡的時候,照樣替他剪了。……第二天他含著眼淚,手裡捧著剪下來的半根辮子,走到上房向我祖母訴苦……過了好久,他談起來還認為這對他的身體是一個重大的損失。在當年是真有這許多想不開的人的。」

梅蘭芳身邊人的情況並非個案,清帝退位了,革命軍政府發起的剪辮運動帶有強制意味,但知識分子、鄉紳和老百姓不肯剪辮子的案例其實很普遍,甚至不乏聚眾暴力抗爭的現象,個中緣由深究起來實令人唏噓。


殘留在共和時代的辮子


在南京,1912年2月,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注意到:「(浙軍)帶著剪刀作為武器在南京各街道上遊行,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髮的中國人的辮子。……南京人民對浙軍的暴行感到非常憤恨。」同期,在成都、長沙、昆明等地,因軍隊強制剪辮也引發了民眾恐慌,甚至發生了血案。


次級城市及基層鄉村,沒有了革命軍的強迫,剪辮者更少。在雲南騰越,英國駐當地代領事史密斯觀察到:「公眾輿論對革命是冷淡的。人們沒有任何熱情……在街上很少見到剪了辮子的人」,無人響應雲南軍政府限期5天的「剪辮令」。革命軍勢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樣情形——在上虞縣,「自光復後,剪辮者寥寥」,雖經新政府一再勸喻,但「該處人民終觀望不剪」;在嘉興縣,竟有「頑民千人之眾,以反對剪辮為號召」,把積極推動剪辮令的官紳之家搗毀。


1912年前後,多數民眾不願意剪辮子,或許尚有擔憂清廷復辟的考量。畢竟,自清軍入關,強迫民眾「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釀成諸多屠城血案後,辮子的有無即變得相當敏感,成為清廷衡量漢人是否歸順的重要標誌。

不過,下面這些事實,就很難用「擔憂清廷復辟」來解釋了。在安徽,民國成立兩年了,績溪周邊鄉村的留辮者仍極多。1914年,赴美留學的胡適,收到來自家鄉的書信,其中寫道:「吾鄉一帶,自民國成立以後,剪去辮髮者已有十之九,其僻處山陬(如上金山、張家山、寺後十八村,並歙之內東鄉各處),剪髮者只有半數。」


在上海,《申報》1914年4月20日刊文嘲諷本地風俗:「上海地面卻有三樣東西出產的頂多。是別處少有的。……那就是車子(人力車)、辮子、婊子。」在北京,鑒於留辮者甚多,尤其是「上流社會未剪者尚居多數」,1914年7月,內務部不得不再次發布「剪髮六條」,規定:凡公務員不剪辮者,停止其職務;公立機關僱用之人員不剪辮者,解除僱用關係;車馬夫役不剪辮者,禁止營業。但直到1928年,北京仍尚有4689條辮子未剪。


在山西,1918年閻錫山仍在大力推行「剪髮」政策,派出政治實察員至各縣,逐級追查剪辮情況,縣促區,區促付,村促戶,縣區官員到村蹲點,警察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辮子才算大致剪完。


1923年,上海廣益書局出版《中華全國風俗志》,對各地民眾留辮情況頗多介紹。如河北保定,留辮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開埠雖早,但「蓄辮之惡俗,反較他埠為獨甚。無論上中下三等人,剪髮者殆居最少數。」


以上事實,也很難被歸因為「生活習慣」。眾所周知,「三朝兩日梳頭,四季衣衫油膩」,乃是留辮之人日常生活中極大的痛苦。1912年,梁實秋的父親給全家人剪辮子,梁非常開心,緣由正是「我們對於這污臟麻煩的辮子本來就十分厭惡,巴不得把它齊根剪去」。但梁的「二舅爹爹還忍不住泫然流涕」,這眼淚顯然非是為「生活習慣」所流。

緣於歷史的遺忘與扭曲


真正導致民眾不願意剪辮子的原因,乃是「遺忘」與「美化」。


對清初中原民眾而言,腦後的辮子意味著被征服的屈辱史,意味著「揚州十日」與「嘉定三屠」。但當硝煙散盡,政權鼎革已成定局,這段屈辱史,遂被當局用嚴密的文網層層遮蔽了起來。自順治朝始,至乾隆朝終,共興文字獄170餘次,尤以乾隆朝為最,多達130餘次。這些文字獄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消滅清初歷史。


按清廷之「定論」,明亡於流賊,清代明而起,消滅流賊,乃是為明報仇。清初貳臣們纂修史料,全部圍繞著這個「定論」展開,對明亡於流賊的史實並不避諱,卻往往止於甲申國變,對之後清軍進入中原及南明諸政權的抗清活動隻字不提。至於明朝遺民所留史料,則成為清廷文字獄掃蕩的重點對象。如彭家屏乃康熙六十年進士,僅因藏書中有記載南明史實者,即父子俱被處死。藏書尚且如此,講授、傳播明清易代的歷史真相,自然更無可能。

明清易代之史實中,「剃髮留辮」最為敏感。故「發」字在清代的使用,也一直處於一種戰戰兢兢的狀態。如常用成語「一髮千鈞」,因容易令人產生聯想——「以千鈞之重來形容一發,似乎是對發政策的不滿」,故清人極力迴避使用。據王森統計,清人花八十餘年所修纂的《明史》,「從頭到尾未曾用過『一髮千鈞』或『千鈞一髮』」;《清實錄》里同樣找不出「千鈞一髮」,僅不慎出現過一次「一髮千鈞」。


字猶如此,「剃髮留辮」的歷史會被遮蔽到何種程度,自不難想像。至晚清時,在一般無知識的普通漢人腦中,自先秦以來漢民族束髮的習俗已少有人知,倒是剃髮留辮屢屢被當成本民族固有的習俗而加以維護——清初不願剃髮者喊出的口號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損毀」,清末抗拒剪辮者竟也喊出了同樣的口號。


另據溥儀的洋教師庄士敦講,有些滿人也已忘了自己的祖先曾強迫漢人「剃髮留辮」,反認為剃髮留辮本就是漢人習俗,故辛亥時,有滿人割了辮子,以示對「革命」的抗議。庄士敦之言難辨真假,但一般旗人在晚清時,對滿人早期歷史已不甚了解,卻是實情。乾隆朝的禁書運動中,「女真」、「建州衛」一類足以引起對滿清早期歷史聯想的字眼,全在摳與刪之列。書籍中沒有建州衛、沒有女真、沒有揚州十日、沒有嘉定三屠……普通人自無法了解「辮子」之由來。


章太炎在晚清閱讀通行本《日知錄》,曾驚訝發現其中無任何華夷種族之說,直到「原抄本」出現,才明白通行本不但經過官方刪改,民間私人之刪改比官方還徹底,倘「原抄本」佚失,則刪改內容連帶刪改之舉,皆將被徹底遺忘。錢穆生於清末,也一度不知道清朝皇帝乃是滿人,直到遇上革命黨人錢伯圭做自己的塾師:「伯圭師隨又告余,汝知今天我們的皇帝不是中國人嗎?余驟聞,大驚訝,雲不知。歸,詢之先父。先父雲,師言是也。今天我們的皇帝是滿洲人,我們則是漢人。」


自我審查與心態異化


也不是所有人都遺忘了辮子的由來。清廷文字獄再嚴酷,也不可能杜絕民間所有禁書。事實上,嘉慶之後,文網漸寬,很多康雍乾時代足以導致殺頭族誅的禁書,獲得了重刻的機會。如曾國藩在兩江總督任上,曾重刊過王夫之的著作。李慈銘這樣的大學者,也有機會通讀《揚州十日記》。及至晚清,革命黨重新發掘清軍入關暴行,將之廣為傳播,以激發「種族意識」,使得辮子所承載的屈辱史,更容易進入讀書看報的知識分子耳目。


知識分子對剪辮這件事的熱情並不高。不但王國維、梁鼎芬、辜鴻銘這樣的名士在共和時代繼續留辮,一般地方士紳甚至為保住自己的辮子不惜與新政權武力相向。如1912年7月,在清帝退位半年之後,山東都督周自齊派了宣傳員前往昌邑縣勸導民眾剪辮。在縣衙門口舉行的宣講會上,宣傳員公開剪掉了當地兩位鄉紳的辮子。次日,被剪了辮子的鄉紳聚集民眾,公然打殺了二十七名「無辮之人」。這種暴烈反抗的背後,顯然有著某種對「辮子」的強烈認同在其中。


這種認同,實是一種認知的異化。康雍乾文網密布達百餘年之久,知識分子也於戰戰兢兢中用了百餘年來學習如何自我審查。《讀史方輿紀要》是一本歷史地理工具書,但對明清之際的地理變化,一個字都沒有寫,這是學者的自我審查;內廷劇目專演「神怪幽靈牛鬼蛇神」,這是演藝界的自我審查;乾隆做皇子時,其史論寫作集中於漢唐宋,而從不涉明清,這是皇室的自我審查;庄廷《明史》案發,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一書的刻板,緊急將「明史」二字挖去,這是出版界的自我審查;孔尚任《桃花扇》里用流寇代替清軍,李漁《巧團圓》里把掠奪婦女的清兵改成李自成軍,這是文學界的自我審查。此種現象,不一而足。


1912年6月,梅蘭芳剪掉了自己的辮子。此時,距離清帝下詔退位已過去了4個月;距離民國政府發布「剪髮令」,已過去了3個月。梅的行動顯然稱不上積極,但相對身邊其他人,卻已可算前衛。比如,為梅管理服裝和處理雜物的「跟包」,無論梅怎麼勸,就是死活不願意剪掉辮子。


梅蘭芳回憶道:「我的跟包大李和聾子,我勸他們剪辮子,怎麼說也講不通。有一天我只好趁他們睡熟了,偷偷地拿了剪子先把聾子的辮子剪掉。等他醒過來,感覺到腦後光光的,非常懊喪,把個大李嚇得也有了戒心。他每晚總是臉沖著外睡,好讓我沒法下手。結果,我趁他酣睡的時候,照樣替他剪了。……第二天他含著眼淚,手裡捧著剪下來的半根辮子,走到上房向我祖母訴苦……過了好久,他談起來還認為這對他的身體是一個重大的損失。在當年是真有這許多想不開的人的。」


梅蘭芳身邊人的情況並非個案,清帝退位了,革命軍政府發起的剪辮運動帶有強制意味,但知識分子、鄉紳和老百姓不肯剪辮子的案例其實很普遍,甚至不乏聚眾暴力抗爭的現象,個中緣由深究起來實令人唏噓。


殘留在共和時代的辮子


在南京,1912年2月,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注意到:「(浙軍)帶著剪刀作為武器在南京各街道上遊行,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髮的中國人的辮子。……南京人民對浙軍的暴行感到非常憤恨。」同期,在成都、長沙、昆明等地,因軍隊強制剪辮也引發了民眾恐慌,甚至發生了血案。


次級城市及基層鄉村,沒有了革命軍的強迫,剪辮者更少。在雲南騰越,英國駐當地代領事史密斯觀察到:「公眾輿論對革命是冷淡的。人們沒有任何熱情……在街上很少見到剪了辮子的人」,無人響應雲南軍政府限期5天的「剪辮令」。革命軍勢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樣情形——在上虞縣,「自光復後,剪辮者寥寥」,雖經新政府一再勸喻,但「該處人民終觀望不剪」;在嘉興縣,竟有「頑民千人之眾,以反對剪辮為號召」,把積極推動剪辮令的官紳之家搗毀。


1912年前後,多數民眾不願意剪辮子,或許尚有擔憂清廷復辟的考量。畢竟,自清軍入關,強迫民眾「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釀成諸多屠城血案後,辮子的有無即變得相當敏感,成為清廷衡量漢人是否歸順的重要標誌。


不過,下面這些事實,就很難用「擔憂清廷復辟」來解釋了。在安徽,民國成立兩年了,績溪周邊鄉村的留辮者仍極多。1914年,赴美留學的胡適,收到來自家鄉的書信,其中寫道:「吾鄉一帶,自民國成立以後,剪去辮髮者已有十之九,其僻處山陬(如上金山、張家山、寺後十八村,並歙之內東鄉各處),剪髮者只有半數。」


在上海,《申報》1914年4月20日刊文嘲諷本地風俗:「上海地面卻有三樣東西出產的頂多。是別處少有的。……那就是車子(人力車)、辮子、婊子。」在北京,鑒於留辮者甚多,尤其是「上流社會未剪者尚居多數」,1914年7月,內務部不得不再次發布「剪髮六條」,規定:凡公務員不剪辮者,停止其職務;公立機關僱用之人員不剪辮者,解除僱用關係;車馬夫役不剪辮者,禁止營業。但直到1928年,北京仍尚有4689條辮子未剪。


在山西,1918年閻錫山仍在大力推行「剪髮」政策,派出政治實察員至各縣,逐級追查剪辮情況,縣促區,區促付,村促戶,縣區官員到村蹲點,警察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辮子才算大致剪完。


1923年,上海廣益書局出版《中華全國風俗志》,對各地民眾留辮情況頗多介紹。如河北保定,留辮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開埠雖早,但「蓄辮之惡俗,反較他埠為獨甚。無論上中下三等人,剪髮者殆居最少數。」


以上事實,也很難被歸因為「生活習慣」。眾所周知,「三朝兩日梳頭,四季衣衫油膩」,乃是留辮之人日常生活中極大的痛苦。1912年,梁實秋的父親給全家人剪辮子,梁非常開心,緣由正是「我們對於這污臟麻煩的辮子本來就十分厭惡,巴不得把它齊根剪去」。但梁的「二舅爹爹還忍不住泫然流涕」,這眼淚顯然非是為「生活習慣」所流。


緣於歷史的遺忘與扭曲


真正導致民眾不願意剪辮子的原因,乃是「遺忘」與「美化」。


對清初中原民眾而言,腦後的辮子意味著被征服的屈辱史,意味著「揚州十日」與「嘉定三屠」。但當硝煙散盡,政權鼎革已成定局,這段屈辱史,遂被當局用嚴密的文網層層遮蔽了起來。自順治朝始,至乾隆朝終,共興文字獄170餘次,尤以乾隆朝為最,多達130餘次。這些文字獄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消滅清初歷史。


按清廷之「定論」,明亡於流賊,清代明而起,消滅流賊,乃是為明報仇。清初貳臣們纂修史料,全部圍繞著這個「定論」展開,對明亡於流賊的史實並不避諱,卻往往止於甲申國變,對之後清軍進入中原及南明諸政權的抗清活動隻字不提。至於明朝遺民所留史料,則成為清廷文字獄掃蕩的重點對象。如彭家屏乃康熙六十年進士,僅因藏書中有記載南明史實者,即父子俱被處死。藏書尚且如此,講授、傳播明清易代的歷史真相,自然更無可能。


明清易代之史實中,「剃髮留辮」最為敏感。故「發」字在清代的使用,也一直處於一種戰戰兢兢的狀態。如常用成語「一髮千鈞」,因容易令人產生聯想——「以千鈞之重來形容一發,似乎是對發政策的不滿」,故清人極力迴避使用。據王森統計,清人花八十餘年所修纂的《明史》,「從頭到尾未曾用過『一髮千鈞』或『千鈞一髮』」;《清實錄》里同樣找不出「千鈞一髮」,僅不慎出現過一次「一髮千鈞」。


字猶如此,「剃髮留辮」的歷史會被遮蔽到何種程度,自不難想像。至晚清時,在一般無知識的普通漢人腦中,自先秦以來漢民族束髮的習俗已少有人知,倒是剃髮留辮屢屢被當成本民族固有的習俗而加以維護——清初不願剃髮者喊出的口號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損毀」,清末抗拒剪辮者竟也喊出了同樣的口號。


另據溥儀的洋教師庄士敦講,有些滿人也已忘了自己的祖先曾強迫漢人「剃髮留辮」,反認為剃髮留辮本就是漢人習俗,故辛亥時,有滿人割了辮子,以示對「革命」的抗議。庄士敦之言難辨真假,但一般旗人在晚清時,對滿人早期歷史已不甚了解,卻是實情。乾隆朝的禁書運動中,「女真」、「建州衛」一類足以引起對滿清早期歷史聯想的字眼,全在摳與刪之列。書籍中沒有建州衛、沒有女真、沒有揚州十日、沒有嘉定三屠……普通人自無法了解「辮子」之由來。


章太炎在晚清閱讀通行本《日知錄》,曾驚訝發現其中無任何華夷種族之說,直到「原抄本」出現,才明白通行本不但經過官方刪改,民間私人之刪改比官方還徹底,倘「原抄本」佚失,則刪改內容連帶刪改之舉,皆將被徹底遺忘。錢穆生於清末,也一度不知道清朝皇帝乃是滿人,直到遇上革命黨人錢伯圭做自己的塾師:「伯圭師隨又告余,汝知今天我們的皇帝不是中國人嗎?余驟聞,大驚訝,雲不知。歸,詢之先父。先父雲,師言是也。今天我們的皇帝是滿洲人,我們則是漢人。」


自我審查與心態異化


也不是所有人都遺忘了辮子的由來。清廷文字獄再嚴酷,也不可能杜絕民間所有禁書。事實上,嘉慶之後,文網漸寬,很多康雍乾時代足以導致殺頭族誅的禁書,獲得了重刻的機會。如曾國藩在兩江總督任上,曾重刊過王夫之的著作。李慈銘這樣的大學者,也有機會通讀《揚州十日記》。及至晚清,革命黨重新發掘清軍入關暴行,將之廣為傳播,以激發「種族意識」,使得辮子所承載的屈辱史,更容易進入讀書看報的知識分子耳目。


知識分子對剪辮這件事的熱情並不高。不但王國維、梁鼎芬、辜鴻銘這樣的名士在共和時代繼續留辮,一般地方士紳甚至為保住自己的辮子不惜與新政權武力相向。如1912年7月,在清帝退位半年之後,山東都督周自齊派了宣傳員前往昌邑縣勸導民眾剪辮。在縣衙門口舉行的宣講會上,宣傳員公開剪掉了當地兩位鄉紳的辮子。次日,被剪了辮子的鄉紳聚集民眾,公然打殺了二十七名「無辮之人」。這種暴烈反抗的背後,顯然有著某種對「辮子」的強烈認同在其中。


這種認同,實是一種認知的異化。康雍乾文網密布達百餘年之久,知識分子也於戰戰兢兢中用了百餘年來學習如何自我審查。《讀史方輿紀要》是一本歷史地理工具書,但對明清之際的地理變化,一個字都沒有寫,這是學者的自我審查;內廷劇目專演「神怪幽靈牛鬼蛇神」,這是演藝界的自我審查;乾隆做皇子時,其史論寫作集中於漢唐宋,而從不涉明清,這是皇室的自我審查;庄廷《明史》案發,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一書的刻板,緊急將「明史」二字挖去,這是出版界的自我審查;孔尚任《桃花扇》里用流寇代替清軍,李漁《巧團圓》里把掠奪婦女的清兵改成李自成軍,這是文學界的自我審查。此種現象,不一而足。

清朝滅亡後為何多數人不肯剪辮子?



自我審查久了,即不免虐待里發現快感,奴役中尋出美來。修改「內心的道德律」,來和外界的高壓政治達成「和解」,成了諸多知識分子的解脫之道。乾隆時代,曾靜曾以「理氣之分」來抨擊清廷。認為漢人生於中土,稟氣較純,故生而為人;夷狄生於邊陲,稟氣不純,故生而為禽獸。基於這種理念,曾靜對清廷的理解是:中國自明亡之後,實際上八十餘年無君,乃「地塌天荒八十餘年」。曾最遺憾的事情,就是明末士人沒有把華夷之別高於君臣之義這件事情講清楚,以至於異族入侵時抵抗不力。但到了清末,「理氣之分」卻反成了知識分子用來維護清廷、對抗西方文明的武器——郭嵩燾出使英倫,考察其「君民兼主國政」的民主政體,表達了讚賞之意,卻遭同鄉大儒王運的激烈批判。王依據「理氣之分」理論,斷言洋人連「人」都算不上,只能算「物」,怎麼可能有超出清廷的政治文明——「人者萬物之靈,其巧弊百出,中國以之一治一亂。彼夷狄人皆物也,通人氣則詐偽興矣。使臣(指郭)以目見而面諛之,殊非事實。」


理論未變(當然也不高明),清廷未變,王運和曾靜的立場卻已迥異,可見苟且足以達成內心世界與現實世界的平衡。唯郭嵩燾尚有堅持。清初,孔府曾以執行孔廟禮儀所需,請准特許蓄髮,以用先王之衣冠。結果大受譴責,僅因系孔子後裔而免一死。自此,儒家傳統之冠禮,即因剃髮而不復存在。郭嵩燾卻仍在光緒九年,邀集賓客,大張旗鼓為其子舉行了冠禮。


相較抽象的「華夷之辨」,血淋淋的「發令」粉飾起來要困難得多。不過,知識分子還是能夠找到轉變立場的台階。把辮子推為「國粹」的辜鴻銘,曾如此解釋自己為什麼明知辮子承載著一段黑暗的歷史,卻仍選擇了認同和保留:「孔子曰: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我今亦曰:微曾文正,我其剪髮短衣矣!」太平天國對「辮子」的恨,成就了辜鴻銘對「辮子」的愛;太平天國「醜陋的長毛」,讓辜鴻銘不惜美化腦後的「辮子」;後一段黑歷史,洗白了前一段黑歷史。


以黑洗黑不是正道,現實也證明了以歷史攻擊現實,並不能鼓動所有民眾拋棄辮子。唯有見識到真正的文明,形成對比,方能起到幡然醒悟之效。1911年4月,大清「海圻」號軍艦奉命前往英國,參加英王喬治五世的加冕慶典,管帶程璧光召集艦上三百餘名官兵訓話,集體剪去了辮子,理由正是:「長發污衣藏垢,既不衛生,又有礙動作,尤以誤害海軍形象為甚」。


溥儀在1919年剪掉辮子,也是因為洋教師庄士敦讓他明白了這條辮子已經遠遠地落後於現代文明,至少,他沒有辦法拖著辮子出現在英王的宴會上。


(參考資料:《梅蘭芳自述》,安徽文藝出版社。《英國藍皮書有關辛亥革命資料選譯(下)》,中華書局。沈航,《辛亥革命後的剪辮與留辮問題研究——以浙江省為例》,《浙江學刊》2013年第3期。閻錫山,《呈大總統籌補山西人民生計,先辦六政,特設考核處暨辦理情形文》,1918年5月25日。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氣象出版社。王森,《權力的毛細血管作用》,北京大學出版社。錢穆,《師友雜憶》,東大圖書。《郭嵩燾:倫敦與巴黎日記》,嶽麓書社。《使西紀程·郭嵩燾集》,遼寧人民出版社。王霞亭,《憶昌邑縣「五·一八」慘案》,收錄於《文史資料選輯 第1輯》。《辜鴻銘文集》,海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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