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保鮮期
去超市買菜的時候,我習慣性的看了菜的保鮮期。當我注意到「保鮮期」這幾個字樣時,聯想了家裡書架上那幾本許久未動的書,朋友圈裡安靜睡在那裡的頭像,塵封了的美好的戀愛和她……現在想起來都有些可惜而又有些煩的感覺。難道它們都過了保鮮期了嗎?過了保鮮期的只能這樣了嗎?她雖好,我百般留戀,但已過了保鮮期。多麼無奈、多麼牽強的無懈可擊的理由!
細細想來,我喜歡一些書可不像這樣的有保鮮期。但我明顯感覺到,我是在思考才讓這保鮮期無限制的延長了。
聶紺弩的散宜生詩總讓人在輕快的粗俗中感受現實的很多淺顯的道理,我喜歡他的詩就像喜歡那樣一種在黃土地上的粗獷奔跑的感覺,而這種感覺持續到現在。比起玄幻小說,武俠故事,我覺得聶紺弩老先生的這類要好多了。
煩這樣的感覺大致是這樣的:我一開始的時候,喜歡一些人的文字,那時候總是信心滿滿,飽含激情的去看他的每一個字每一個標點,去品讀一個字的意義和韻味。而後,一段時間過了,大概看看也就算了,也懶得細細品讀了,最後乾脆翻都不翻了。戀愛也是如此,剛開始的時候很熱情,恨不得時時刻刻在一起,發個信息都要秒回的,一分鐘沒回都可以看十幾次手機的;但慢慢的,就不會這樣了,也就冷了下來。很少有人能一直激情滿滿,待君只若如初見。
好了,有人說喜歡是短暫的,過了那段時間就會煩了,然後「喜歡」就會結束;而愛不同,愛是長久的,不會煩。我認可後半句但不認可前半句。聶紺弩的詩我喜歡,劉震雲有那麼幾個故事也喜歡……有人說喜歡是放肆,愛是克制;但從接觸這些詩這些故事來到現在,有很多年了,而我依舊放肆著、喜歡著。親身的實踐總比道聽途說來得靠譜。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反而更加放肆的喜歡上這些文字。所以,我在想自己是靠什麼來維繫這份「戀情」的?
戀愛呢,荷爾蒙漸漸少了,會不會就慢慢厭煩了?厭煩他的老生常談,厭煩他的作,厭煩他的一成不變或者四處奔波……但是不得不說明下這個變了樣的社會裡的戀愛是這麼產生的:
你年齡差不多了,不用你戀愛,爸媽、大姨二舅就會催你該找個男朋友(女朋友);不用你去喜歡,同學或者朋友圈就會給你潮流去看帥哥(美女)……喜歡和戀愛成了一種不得不去趕的潮流和必須完成的作業,你來不及自己思考甚至篩選,更沒有機會思考,你只負責帶著他(她)參加大家覺得該參與的場合就是了。慢慢的明白了一些東西,見的東西多了,過了那個年紀,你就會煩了,反感這一切,質疑這一切是怎麼來的?然後「戀愛」或者「婚姻」也就成了過氣的飾品。沒有多少人不會為過氣的東西煩惱,除了那些有勇氣丟棄「戀愛」結果的人。因為這個過程自己根本沒有思考過,只是被走過程而已,所以會煩,會過期。
就如看書一樣,如果只是一種閱讀,為了閱讀而閱讀,很少有思考的,那有一天人會老,水會涼!你也就不要期待亮麗的時光,年輕人也就沒有必要嚮往甜蜜的愛戀。
說說我怎麼看書吧。我看書看得很慢,邊看邊思考,想得很多,想得有點亂,亂得有點廣了。就比如我看《道德經》,里有一章里這麼說:為者敗之,執著失之。然後我似乎就看到孫臏的淡然和龐涓的急躁浮;諸葛亮的戎馬生涯和鬼谷先生的安然世外成了鮮明對比;身邊朋友同學戀愛的分分合合,得到與失去好像太過於清晰;工作的埋怨和過分強求好像也不過如此……我思考得有些雜了,聯想到的也就多了,而我卻一直喜歡這樣。
好像我並不理解「喜歡」這個詞,但是我很認真的去看書,很認真的去與人相處,很認真的去做事兒,成習慣了,一天天就這樣做著,直到有一天有人跟我說你是喜歡這樣的,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就是喜歡啊!
生活其實歸根到底就是燒飯和吃飯不斷重複的過程,其他所有只是為這個過程增添味道罷了。用心做一桌子菜要比花盡心思賺個多少要幸福得多!而且我燒飯很認真的。
喜歡是一個思考的過程,也是一個會思考的過程!愛,你好歹用心!比起保鮮,你該考慮的應該是現在是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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