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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制暴的末世亂象:清末的抗稅搶米鬥爭

《辛丑條約》後,清廷每年須向列強償還巨額賠款,各地方政權不斷加捐加稅,巧立名目,各級官員也藉機中飽私囊,社會矛盾急劇加深,民怨沸騰。

以暴制暴的末世亂象:清末的抗稅搶米鬥爭

梁啟超對此評論說:「中國亡征萬千,而其病已中於膏肓,且其禍已迫於眉睫者,則國民生計之困窮是已。蓋就國家一方面論之,萬事皆有可補救,而獨至舉國資本涸竭,馴至演成國家破產之慘劇,則無復可補救。所謂四海困窮,天祿永終,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也。就個人一方面論之,萬事皆可忍受,而獨至饑寒迫於肌膚,死期在旦夕,則無復可忍受。所謂鋌而走險,急何能擇,雖有良善,未有不窮而思濫者也。嗚呼,近日中國之現象當之矣。」

梁啟超說得很對,當人們沒有了希望,沒有了生存的機會,唯一的出路就是以暴制暴,推翻這個腐朽而邪惡的政權。

以暴制暴的末世亂象:清末的抗稅搶米鬥爭

晚清時期,越來越多的民眾將利益訴求訴諸暴力,其中包括反洋教鬥爭,農民和手工業者的抗捐、抗稅、抗租鬥爭,工人的罷工鬥爭,少數民族與會黨的起事等。據李新在《中華民國史》中的不完全統計,1905年發生了103次暴力反抗,1906年為199次,1907年為188次,1908年為112次,1909年為149次,1910年為266次。

1910年,山東萊陽百姓發動抗捐稅鬥爭,他們沖入縣衙門,提出悉免雜捐、清查積穀、革除劣紳和不許巡警出城魚肉百姓的要求。官府拒絕百姓要求,並派兵鎮壓,殺死群眾千餘人。

20世紀初,南方災荒頻仍,地主富農卻乘機囤積居奇,勾結官府操縱米價,搶米事件層出不窮。1910年4月,湖南長沙發生搶米風潮。

以暴制暴的末世亂象:清末的抗稅搶米鬥爭

4月11日,長沙南門外挑水工黃貴蓀的妻子攜帶僅有的80個大錢去買1升米。店主以其中雜有12個大錢,不肯售米。傍晚,黃妻討足80文制錢後,再去買米,結果米價又上漲12文,只得空手而返。黃妻因此悲憤萬分,回家後生火,用泥做成泥餅,騙她的年幼兒女,說把這些餅燒熟後可以充饑。隨後,黃妻投水自溺而亡。黃貴蓀挑水回家後,發現妻子已死,兩個孩子正在吃泥餅充饑,亦悲痛萬分,率子女一同投水自殺。

以暴制暴的末世亂象:清末的抗稅搶米鬥爭

黃貴蓀一家四口被逼慘死的悲劇發生後,長沙百姓無不感到極大憤慨。12日,一位老婦人在南門外碧湘街鄒姓碓坊買米時,受到店主的無理辱罵。飢餓的百姓群情激奮,由木工劉永福帶領下衝進碓坊,將大米搶走。隨後,巡防隊及巡警進行鎮壓,雙方發生武力衝突。

以暴制暴的末世亂象:清末的抗稅搶米鬥爭

4月13日,民眾因反對湖南巡撫岑春蓂縱米出境,遂搶米店數十家,並焚毀教堂。次日,數萬人圍攻巡撫衙門,清軍槍殺民眾數人,結果民情大憤,遂焚毀撫署、稅關、巡警局、教堂、大清銀行。日本領事署、美商美孚洋行、英商怡和洋行、日商東情三井洋行等,也都被群眾搗毀或焚燒。外國人紛紛出逃,前往武漢。整個長沙陷入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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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湖南巡撫岑春蓂自請處分,並由湖南布政使庄賡良接任。庄賡良發布告示,宣布對放火搶劫者「格殺勿論」。16日,湖廣總督瑞澄調遣湖北巡防營2營、新軍第8鎮、第29標及炮隊趕赴長沙鎮壓;長沙水師營調來軍艦20餘只,開炮示威。英、日、美、德等列強也紛紛從上海、廈門、武漢調來10多艘兵艦,協助清朝政府鎮壓群眾,最終通過大規模屠殺平息了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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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廣西、江蘇、江西、山東、湖北、河南等地,也發生了搶米風潮。

大清王朝正是在這樣一波又一波的反抗之中,完全喪失了統治的合法性,最終被丟入歷史的垃圾堆。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當老百姓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就只有華山一條道了。

本文為頭條號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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