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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的藥物劑量問題!


《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的藥物劑量問題!



導讀:

以前有朋友和我說學道醫需要開放的心態、批判的眼光、實證的精神,我從這篇文章看到了這種精神。至於《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的藥物劑量問題到底是多少,得出的是這樣一個結論:1斤=250克,1兩=15.625克(或縮簡為15.6克),1升=200毫升計算。


《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的藥物劑量問題


《傷寒論》和《金匱要略》兩書中的藥物劑量問題,長久以來一直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看法,至今仍是懸而未決。現就近年對這個問題的幾種不同看法進行討論,並提出我們自己的觀點。


1根據臨床常用量估計

1979年出版的湖北道醫學院主編的《傷寒論選讀》具體地把《傷寒論》中漢代的1兩摺合為3克,1升摺合為60—80毫升或18—30克。此書沿用1964年出版的《傷寒論講義》的觀點,認為「關於劑量之標準,古今不一。漢時以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即二十四銖為一兩。處方應用時,一方面根據前人考證的量制折算,更重要的是依據臨床實踐,凡論中雲一兩者,折今約一錢。雲一升者,按重量折今六錢至一兩不等,按容量可折60至80毫升。」


我們認為,醫生對某一種藥物的習慣用量是一回事,東漢時1兩摺合現在多少克是另一回事,兩者不能等同起來。這種用臨床常用量來估計仲景用藥劑量的方法,早已有之。如徐靈胎《醫藥源流論》認為「自三代至漢晉,升斗權衡,雖有異同,以今較之,不過十分之二。」汪昂《湯頭歌訣》認為「大約古用一兩今用一錢足矣。」徐、汪兩人均為清代人,出生年月,相差不過七十餘年,當時的衡制並無變化,1兩合今之37.3克。而所估計的劑量相差竟達一倍。


就以近年臨床來說,各個醫生的習慣用量差別很大。如上海的夏理彬老道醫,桂枝只用三分到五分(1—1.5克),而沈寶善老道醫,桂枝常用一兩到三兩(30—90克),相差數十倍。即使採用臨床常用量的平均數,也是不妥當的。因為不同時代、不同地區、不同醫生的用藥劑量差異之大,實難統一划定。所以根據臨床常用量來估計仲景用藥劑量,並不是一個好方法。


2根據某種藥物單位體積測比重推算


近有陳家驊氏等的論著《經方藥量管窺》(見《浙江中醫雜誌》1981年第5期),以《金匱要略·腹滿寒疝宿食病》篇烏頭桂枝湯方後的煎煮法為根據,推算出東漢的1斤合今之126克,1兩合8克。理由是方後記載「後一味,以蜜二斤,煎減半,去滓,以桂枝湯五合解之,令得一升……。」認為1斤蜜的容積為0.5升(五合),根據東漢1升合今之198毫升,則0.5升為99毫升。又測得生蜜比重為1.27克/毫升,於是推算出上述結果。

我們曾進行了一次簡單的實驗:用100亳升市售的蜂蜜(比重為1.38克/毫升)加溫,當減少到81.7毫升時,重量由138克減少到116克,蒸發水分約22克,比重變為1.42克/毫升。此時燒杯底部的蜂蜜已呈焦黑,冷卻後凝成固體。據此我們認為:「以蜜二斤,煎減半」之說,是約略之辭,事實上是不可能的,而且經煎煮後的蜂蜜是不能再以生蜜比重為標準的。因而陳氏推算的基礎是不可靠的。再查考一下這一條原文,各種版本文字上有差異,如《千金方》為「白蜜一斤,煎減半,」《金匱要略心典》為「以水一升,煎減半。」這種以有爭議的文字作為推算的依據,意義就不大了。


清·王朴庄《考證古方權量說》也曾根據《千金方》蜜1斤得葯升7合,及《靈台儀象志》水與蜜比重為20:29的記載,以自制葯升1升水為一兩二錢,推算出1葯升蜜重一兩七錢四分。據此又得出「古十六兩,今重一兩二錢一分八厘。古一兩,今重七分六厘強」的結論。然而王朴庄自製的葯升,並非是東漢時期的升,故上述數據也就不能認為是東漢時期的用量。


3根據「葯秤」折算


1959年出版的中醫研究院編的《傷寒論語譯》和1974年出版的《金匱要略語譯》兩書,一方面引用《中國度量衡史》的材料(東漢一兩相當於13.92克)。一方面引用唐·蘇敬編的《新修本草》中的一段話,認為東漢時有葯秤,只有普通秤的二分之一,把《傷寒論》和《金匱要略》兩書中的1兩折為6.96克。


《新修本草》(成書於唐顯慶4年,公元859年)中有這樣一段文字:「古秤皆復,今南秤是也。晉秤始、後漢(即東漢)末以來,分一斤為二斤,一兩為二兩耳,金銀絲綿,並與葯同,無輕重矣。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湯,則水為殊少,故知非復秤,悉用今者耳。」要理解這段文字的涵義,先要搞清楚兩個問題:一是後漢末以來,晉代開始,衡器的稱量發生了什麼變化?為什麼及如何分一斤為二斤,一兩為二兩?二是這段文字中所說的「今秤」,當然是指唐代的稱量,而今稱與張仲景的稱量相似,那麼,「古秤」是指什麼時候的稱量?

根據史料記載,我國的度量衡制度於新莽時期曾進行了一次整頓,但是至漢末晉初,由於封建地主階級貪得無厭、殘酷剝削,稱量任意增大,當局者無法控制。如《晉書·裴秀傳》記載:「頠(裴頠,裴秀之子)通博多聞,兼明醫術,荀勖之修律度也,檢得古尺短世所用四分有餘。頠上言,宜改諸度量,若未能悉革,可先改太醫權衡。此若差違,遂失神農岐伯之正。藥物輕重,分兩乖互,所可傷夭,為害尤深。」《晉書·律曆志》記載:「元康(公元291—289年)中裴頠以為醫方人命之急,而稱量不與古同,為害特重,宜用此改治權衡,不見省。」


由此可知蘇敬所說的漢末、晉初以來稱量在逐步增大,晉初增大的具體數字已難査考,到東魏、北齊(公元534—577年)時已增大到1斤合445.46克,比新莽時期(1斤合222.73克)約增大了一倍。正如孔穎達《左傳正義》所說「魏、齊斗稱於古二而為一。」至隋初又增大為1斤合668.19克。《隋書·律曆志》記載開皇以古斗三升為一升,古稱三斤為一斤;大業中依復古制。」由此而知隋文帝開皇時以古稱三斤為一斤,至隋煬帝大業時又恢復古制用小制,所以隋代存在著大小二制的情況。這種大小二制的方法,唐代仍然沿用。唐玄宗時修訂的《大唐六典》記載:「凡權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為銖,二十四銖為兩,三兩為大兩,十六兩為斤。凡積秬黍為度量權衡者,調鐘律,測晷影,合湯藥及冠冕之制則用之,內外官司悉用大者。


可見隋唐的小制是新莽時期官府制訂的度量衡,大制是漢末、晉初以來逐步增大的稱量。所以蘇敬說的「古秤」是指逐步增大的稱量,東魏、北齊的稱量正好是新莽時期的一倍,故蘇敬說「古秤皆復。」實際上很可能是指漢末、晉初已經增大的稱量。而絕不是指新莽時期官府制訂的和張仲景(東漢)時期仍然採用的稱量。蘇敬說的「今秤」是指隋唐兩代的小制,其稱量與新莽及東漢的稱量基本相同。這就是《新修本草》中所說的「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當時不僅在藥物方面使用這種小秤(或叫做今秤),在金銀絲綿等貴重物品方面也使用小秤。所以蘇敬又說:「金銀絲綿並與葯同,無輕重耳。」(南秤很可能是指當時的大制)這段文字的內容已經基本明確,不能證明《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的劑量是東漢普通秤的二分之一。


4根據古代貨帀和重量間接核算

吳大徵氏根據新莽貨幣較得新莽時,兩的重量是13.67464克(見《中國度量衡史》),劉復氏從新莽嘉量較得的是14.1666克(見(中國度量衡史》)。吳承洛《中國度量衡史》將這兩個數據加以平均,得出新莽的1兩為13.9206克,1斤為222.73克。根據史料記載,東漢的度量衡承新莽制,故東漢的稱量與新莽同。1973年出版的《中醫名詞術語選釋》、1977年出版的《中藥大辭典·附篇》和1979年出版的《簡明中醫辭典》都引用了上述數據。我們認為這種方法基本可取,但也有不足之處。一是秦漢時期的貨幣,由於種種原因,其重量出入較大,即使同樣是五銖錢,重量並不一樣。二是貨幣經過長久年代已有侵蝕。因此也不可能十分精確。


上述各種說法,有根據臨床常用量估計的,有根據某種藥物單位體積的比重推算的,有根則「葯稱」折算的,有根據貨幣、重量核算的。它們都是採用了間接的方法來考證《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的藥物劑量問題,雖然有一定根據,但都不太精確。


5根據古代衡器(權)和量器直接核算


由於近年來考古工作的進展,東漢時期的度量衡資料日趨完整,由國家計量總局主編的《中國古代度量衡圖集》中收集了許多漢代的「權」。用權作為計算稱量的依據,比較可靠。經過核算,其中最輕的1斤合235.8克,最重的1斤合270克,多數在250克左右。重量相差的原因,一為年久鏽蝕殘缺,二為各地自鑄輕重不統一。其中有一枚銅權,原存「通古齋」古玩店,1952年售給國家文物局,1954年撥交北京歷史博物館,現存中國歷史博物館。此權名為「光和大司農銅權」,高7.8厘米,底徑10厘米,重2996克。權呈半圓形,權身有一鑲「檢封」的方穴。


器身有銘文:「大司農以戊寅詔書,秋分之日,同度量,均衡石,桷斗桶,正權概,特更為諸州作銅稱,依黃鐘律歷,九章算術,以均長短、輕重、大小,用齊七政,令海內都同。光和二年閏月廿三日,大司農曹棱丞淳于宮,右庫曹祾朱音,史韓鴻造,青州樂安郡壽光金曹掾胡吉作。」「光和」為漢靈帝劉宏年號,光和二年為公元179年,時間上與張仲景(約公元150—219年)為同年代。


從銘文可知,此權是當時的中央政府,為統一全國衡器而頒布的標準銅權。根據中國歷史博物館考證,漢承秦制,大量出土的秦漢銅、鐵權證明,秦漢衡制每斤在250克左右。「光和大司農銅權」重2,996克,按秦漢衡制的單位量值和權的量級程序,此權當為12斤權。據此折算每斤合249.7克。有關方面認為「光和大司農銅權」可以作為推算東漢時期稱量的標準,據此東漢的1斤應摺合為250克,1兩摺合為15.625克(或縮簡為15.6克)。該權標準凈重應為3000克,所以發生約13/10000的誤差,可能是當時鑄造技術上的因素。


東漢的容量問題,各方面所測得的數據比較接近。1957年修訂出版的《中國度量衡史》認為東漢的1升為198.1毫升,劉復氏從新莽嘉量上測得1升的容量為200.6349毫升(見《中國度量衡史》);現藏上海博物館的商鞅銅方升,其容量為200毫升;近年在山西太原發現的西漢初年的「尚方半」(半斗即五升),經裝水實測,可容1000毫升(見1979年10月10日?文匯報》);現藏上海博物館東漢「光和大司農銅斛」容量為20400毫升;現藏上海博物館東漢「元初大司農銅斗」容量為1970毫升(上述量器其容量不十分精確,很可能是當時鑄造技術上的原因)現藏南京博物院東漢「永平大司農銅合」容量為20毫升。據此,東漢1升為200毫升,可以基本肯定。


我們認為,由史料、實物核算出來的數據,還得要接受醫藥科學實踐的驗證。那麼,1兩=15.625克,1升=200毫升,這個數據是否符合醫藥科學的實際情況呢?試具體分析如下:


1


葯與水的比例是適當的。我們按上述數據配了一劑桂枝湯,用1400毫升(東漢時的7升)水煎藥,煎取600毫升(東漢時的3升),葯與水的比例基本合適。蘇敬在一千多年前就說過:「若用古(大)秤作湯,則水為殊少,」意思是說,如果把張仲景的藥量增加一倍,水就太少了。如果把張仲景的1兩摺合為3克,那水就太多了。


2


一個方劑中藥與水之間的比例是適當的,仍以桂枝湯為例:桂枝湯中大棗用12枚,經實測約重30克。漢代與現代大棗的重量估計沒有多大差別,桂枝3兩合46.875克,桂略大於棗,這是適當的,如將桂枝3兩合為9克,則棗大於桂三倍余,未免喧賓奪主。


3


某些藥物的一天用量比目前常用量大3—4倍。可是,這些藥物的一次服用量卻與目前常用量近似或略高。如桂枝湯中的桂枝,麻黃湯中的麻黃均用46.8克,比目前常用量大好幾倍,但是這些方劑按張仲景原意只煎一次,將葯汁分三次服。上述桂枝與麻黃的一次服用量為15.6克,與目前常用量所煎的頭汁中的含量近似或略高。


4


一張方劑中所有藥物的總量與目前常用量近似。因為《傷寒論》和《金匱要略》的方劑中藥味較少,如桂枝湯為5味葯,按1兩=15.6克算,總重量約為201克。桂枝二越婢一湯為7味葯,總重量約為89克。而現在一般處方的藥物約10—15味,每味藥用量約10—12克,則總重量為100—180克,二者相近。


5


《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有些藥物的用量比目前常用量大10倍左右,如炙甘草湯中的生地黃用1斤(250克),小柴胡湯中的柴胡用半斤(125克),而恰恰是這些藥物近年來的藥理實驗和臨床實踐均證明,用大劑量時有明顯療效。


近年來中藥臨床用量有逐漸增大之勢,使用大劑量藥物取得療效的報導屢見不鮮,如治療美尼爾氏綜合征澤瀉用至60克,白朮用至30克而取得滿意療效(《新醫藥學雜誌》1978年第11期)。按《金匱要略》澤瀉湯方中,澤瀉用5兩,合78克,白朮用2兩,合31.2克,古今用量基本相符。治療咳嗽細辛用至12—15克而取得滿意療效(《上海中醫藥雜誌》1980年第4期)。治療早搏,生地用至210克而取得顯著療效(《上海中醫藥雜誌》1982年第5期)。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認為《傷寒論》和《金匱要略》的藥物劑量問題應按1斤=250克,1兩=15.625克(或縮簡為15.6克),1升=200毫升計算,這個數據,從道醫學的角度上看,略大於目前常用量而又符合目前的發展趨勢。從度量衡史的角度上來看,也是正確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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