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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落蕭紅有誰憐—蕭紅的黃金時代

落落蕭紅有誰憐


文 張瑞


現代女作家蕭紅,屬於一個感情依賴症患者。也因此,她的經歷是最有通俗感的故事。用了通俗小報的題目,可以叫了「一個女人和四個男人的情感糾葛」。當然把數目湊成四個,有些中國文化的習慣因素,實際情況是四這個數字還保守了些。

這是個充滿爭議的女人,不合理,總出格,不能叫了好看,卻是那種能散發氣息的女人——世上的女人並不是都有氣息的,有了的,就會有一種魅氣,這女人就有一股子魅氣。


這種魅氣,在《黃金時代》里,許鞍華用了湯唯就基本成功了。湯唯的氣質是這種的——總是在隱忍的狀態中包含著不安,背後總有一種要突破出去的衝動,這讓她有了姿色,不是眉眼上的,是氣質上的,隱含著神經質的,彷彿是非毀滅不可的那種絕望的素質。黑暗與不安。


這素質也是了蕭紅的。


想來,民國時代,短命。亂世。開風氣之先。這本來就在給一切出格的事情打著底子。民國文壇,又是一幫熱血文青的天下,這讓它有了成為故事的背景。於是那些奇談軼事也便格外紛繁了去。但那時候的文壇有個硬傷,就是立得住的文字少,再風光一時,回頭來看都不過過眼雲煙,蕭紅要好,文字出落得多,經歷又繁雜,這讓她有成為話題的可能——簡直就是不成為都不可能。

自古以來文壇就不是安安靜靜的地方,那鬧的出動靜來的,總得有了些躁動的素質,異類的素質——彷彿非如此不可的。還有應該是一種傳統吧,自古以來,中國人總相信文字與壞脾氣和壞運氣有著不解之緣,所以玩文字這行當的人,都肯把自己弄得不人不鬼的而不以為意——只是才華別辜負了受的那些罪才好。


一般來說,寫字的女人,大多是故事性很強的女人,或者說,一個在寫字這種事情上找到寄託的女人,大多是一些心裡充滿著躁動感的女人,不肯安分。


客觀了來看,這不安分,就是創造能量的來源。往好聽里說,這能量也可以叫做了生命力。


生命力是最不可壓抑了去的東西,當現實缺乏著突破口,那文字就成了拯救。蕭紅,一個寫字的女人,一個內心有著強大的不安分因素的女人,她的一生,就是不停地自己麻煩自己,不停地自找苦吃的一生。


她一生就做了兩件事,戀愛和寫作。這兩件事她基本也都做到了她能夠達到的極致。

落落蕭紅有誰憐—蕭紅的黃金時代



這是個一生都在情感的旋鍋里過日子的女人,依賴了一輩子的男人——去世的很早,三十幾歲,也難怪她,這種年齡的女人本來也就還沒到感情上成熟和平靜起來的時候。況且,就她本人的素質來說,是個女兒氣十足的女人,這種類型的女人,本來也不能指望她肯智慧理性了去。


是很多年前了,寫過一篇叫《姐弟》的小文,是寫張愛玲與蕭紅的,想到了她們兩個都在文中提到過弟弟,從對弟弟的態度看,看出這兩個女人的性格。一個是母性的,一個是女兒性的——其實想來,世上女人萬萬千,究其質也無非這兩種。況且她的本質上是文藝范的,有著小女人氣的女人,是尤其會把女兒氣愈發地發揮了去——簡直一定的。


這樣的一些因素,再加上這女人姿色還說得過去,再加上民國本身的那種文藝氣質,這女人的情感簡直就有了最適合生長的土壤。

蕭軍與端木,可以說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兩個男人。最後她棄蕭軍跟了端木走,常常被看作是這女人的敗筆。一方面,這樣走了,那結局確也不好,以致後來的早亡,彷彿帶著些自作自受的樣子。不作死就不會死。另一方面,這男人確實跟那些她經歷的男人不同,在其他男人那裡,她是個受照顧的形象,而在這男人這裡,她彷彿再沒法楚楚可憐。她一個人挺著大肚子逃難,提著行李箱漂泊,她給他處理生活的瑣屑糾紛,她不再是那個要被男人保護著的人,這不對嗎?按習慣思維是不對,按著愛情的邏輯就不一定,是要看在這關係里,誰是真正愛著的一方,誰是情願付出的一方。


愛情這東西很怪的,你認為接受是愛,而當事人卻感覺付出是愛,這本沒有什麼不可思議。我們的誤解是在於,這女人,本來是個在愛情里一貫以接受的姿態出現的,但現在居然不是,於是我們想當然的認為了這是了不好的愛。


其實,這愛的好與不好只有當事人最懂。它的好與不好的比例也只有當事人最明白。


而旁觀者的判斷,大多是從世俗的生存意義上來看的,而忘記了這是一個稟賦迥異的女人,她的需要和判斷,應該與世俗意義上的需要和判斷有所不同。另外一點,很重要的一點是,就這事的輿論傾向來說,顯然蕭紅是受到指責的一方,一是有點拋棄了當時救過她並與她相依為命過的恩人,有些不義;二是彷彿在政治上是走向了落後——當然這是時代的局限了。再者,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應該是蕭軍是個人緣很好的人,看他那性格,是混江湖的,熱情,義氣,朋友喜歡的那種,所以,這事里,他處於弱勢了,朋友的同情總是形成了輿論,而左右了判斷。生活里,大多時候,輿論的風向不過就來自於人緣,對於不關自己的事,人們彷彿更喜歡從情感的角度去做出判斷的,或者大多時候,不過是人云亦云罷了。

為什麼是端木呢?細究了來,其實未嘗沒有著合理性。


性格里的命運


首先,蕭紅跟端木走,確實是鋌而走險之舉——這本來就符合著這女人的性格邏輯。從她以往的經歷來看,彷彿,陷自己於萬劫不復,正是她一貫的行事作風。


她一生的情感經歷,基本上是在重複這樣一個劇情:陷自己於一種生死般的困境里,要活不下去了,絕望了去了,這時候,必有一個男人出現,救她。這時候,她便要死死地抓住那個男人。


是的,基本就是這樣的,是一直處於一個要抓住了男人才能活命的狀態。


最早的那個陸表哥是,汪恩甲是,蕭軍更是,後來的駱粉絲也是。


最初她從家裡逃出來,與遠房的一個表哥到了北京,靠那個遠方表哥資助著上學。這次出走有逃婚的成分,也有求學的成分,那個養她的表哥,和表哥的朋友李同學,就是她的依靠。那時候她還小,也就是個高中生,沒有任何經濟來源,但她可以逃離家庭,出走,這素質里,是五四風氣,也是一種極端的脾氣。至少是了個叛逆的孩子吧。是凡事都敢於鋌而走險的那樣一種素質。


後來她表哥家人與她家人達成協議,斷了經濟供應,又到了大冬天的,她才不得不回家去了。——其實已經回不去了,名聲壞了的女孩子,也難怪那個時代和家庭了,擱在今天,不受人白眼與指點也彷彿不可能了。於是再次逃離——可惜無處可逃。好長的日子裡就在商市街流浪。她後來在商市街里寫她那些經歷與苦,給人的印象是這個世界的無情,這其實是她自己的主觀感受。絕境里,她投靠那個未婚夫汪恩甲——於是不肯嫁與他做妻,卻肯做了他的情人——往好里說是為生活所迫的屈服,往壞里想就是做事的沒頭沒腦。其實這女人運氣並不是那麼壞,或者還是有辦法與魅力的,否則稍微血性點的男人怎肯容她。甩掉自己的未婚夫跟其他男人逃走,走投無路了再回來吃回頭草,肯接納她,至少說明那個汪恩甲是愛她的,至少是那種年輕人才會有的有點一根筋的愛。後來她再次陷入絕境,源於戰事吃緊,又有了天災,發大水了,那男人外出覓食,卻再沒有回來——於是她的經歷里又一次陷於傳奇。想當然的理解是她被拋棄了——這與她後來的被拋棄似乎在形成著呼應,而事實卻是難說,她不說,真相便無從查起,可她終究再沒提起這個男人的下落。從故事的角度,是這男人本來是配角,在他需要退場的時候恰如其分地消失了,於是才會有蕭軍的英雄救美,也至此,她生命里真正的男主角才正式登場。這彷彿是一場花好月圓了,可惜千辛萬苦之後,這一場轟轟烈烈終究以分手謝幕,她跟了端木走,去了香港。香港淪陷的時候,端木自己走了,她病在醫院裡死去,臨死前,是她的粉絲陪她走完的人生最後一程。


那個駱粉絲也因此與她名義上的丈夫吵了半輩子,為了她臨死前的那點是是非非。理論上說,端木的形象是負面的,那個駱粉絲足夠仗義,作為她生命里的最後一個救美英雄謝幕。


總之,一個規律性的東西是,她的男人,總是要在她的極端狀態中出現——只有一個端木例外。


她的愛情套路基本上是以一個無比弱小的姿態來激發著男人心中的英雄主義情結。而她是那個需要保護的小女人。小女人總是有一些劣根性的,比如酸,比如做,比如邀寵,這她都有。一個很好的例證是在上海的時候,她去魯迅家,幾乎天天去——以致許廣平頗有微詞了。(這是很微妙的事情,女人的微妙,暫且不表,撰文另說)有一次,她穿了一套新衣服,跑去給魯迅看;還有一次,要去出席個什麼場合,許廣平幫她束髮帶,被魯迅非議了去;這些小細節是她自己寫的——小女人的酸和做暴露無遺,其實這種酸和做,女人心知肚明,所以不喜歡;男人也未嘗不心知肚明,卻是喜歡——關鍵是給誰看。


在這些感情里,作為小女人的她,時時地有一個姿態在那裡,她彷彿總是要被人豢養著的。當然,民國女人身上,總還是有著一些舊習氣,女人被男人養,本來也天經地義著,還不至於那麼女權了去。只是這豢養的背後是感情的交易,在生存面前的感情,是不是感情都不好說,關鍵是是不是感情的最純粹狀態很不好說。即便與蕭軍,與她最長久的,最有夫妻感的一個,那成分里,彷彿相依為命的感覺更多一些。


《黑列巴和白鹽》里她寫——


「我們不是新婚嗎?」他這話說得很響,他唇下的開水杯起一個小圓波浪。他放下杯子,在黑麵包上塗一點白鹽送下喉去。大概是麵包已不在喉中,他又說:


「這不正是度蜜月嗎!」


「對的,對的。」我笑了。


他連忙又取一片黑麵包,塗上一點白鹽,學著電影上那樣度蜜月,把塗鹽的「列巴」先送上我的嘴,我咬了一下,而後他才去吃。一定鹽太多了,舌尖感到不愉快,他連忙去喝水:


「不行不行,再這樣度蜜月,把人咸死了。」


鹽畢竟不是奶油,帶給人的感覺一點也不甜,一點也不香。我坐在旁邊笑。


《度日》里她寫——


家庭教師還沒有下課,菜香和米香引我回到爐前再吃兩口,用匙子調一下飯,再調一下菜,很忙的樣子像在偷吃。在地板上走了又走,一個鐘頭的課程還不到嗎?於是再打開鍋蓋吞下幾口。再從小窗望一望,我快要吃飽的時候他才回來。習慣上知道一定是他,他都是在院心大聲弄著嗓子響。我藏在門後等他,有時候我就不等他尋到就作著怪聲跳出來。


早飯吃完以後,就是洗碗,刷鍋,擦爐台,擺好木格子。假如有表,怕是十一點還多了!


再過三四個鐘頭又是燒晚飯。他出去找職業,我在家裡燒飯,我在家裡等他。火爐台,我開始圍著它轉走起來。每天吃飯,睡覺,愁柴,愁米……


這一切給我一個印象:這不是孩子時候了,是在過日子,開始過日子。


是愛情嗎?


是有電影素質的,有生死背景的。因為境遇的極端,那時候,她懷著那情人汪恩甲的孩子被困在旅社裡,欠著住店的錢,被人逼著還錢,她此刻一無所有,逼瘋了的時候給報館寫信,所幸遇到報館那些人恰好是一群愛管閑事的人,至少帶著點中國文化里的濟弱扶貧的俠義之氣,於是遇到蕭軍,典型的北方男人,健康,俠義,江湖。就此刻的這女人來說,見了人,只要這人對她能表露出一頂點的同情,對於她來說,那就是一個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她那時候必須抓住,那是在抓住她自己的命,無論如何,無論如何,只要有可能。而她能拿出手的東西,那時候,只有她自己了,哪怕是一個已懷有七個月身孕的身體。她必須在一個短暫的相見時刻,刺激出這個男人的保護欲,激發出一個男人的英雄主義情結,事實證明她做到了。


二人相見當晚,就燃燒起了愛的火花。後人演繹了的說法,是這個窮困潦倒的挺著大肚子的女人,在絕境里,還會跟這個受朋友所託來給她送點救濟的人談詩歌,談人生,並且想來她是有些閱歷的女人,那人生的體悟也許就會使她帶上了一種光彩,至少,在一個寫文字的人眼裡,那會是一種光彩,而這種光彩又關乎了一個女人的靈魂——這世間本來這樣,身體的相遇總是平常,靈魂的相遇最是難得。靈魂的美麗會讓身體也美麗起來。所以,這女人很奇怪的,她生命里最重要的兩個男人走進她,都是她懷有別人的孩子的時候。懷著另一個男人的孩子去談一場戀愛,這女人確是要魅力了得,也異類得了得。所以後來蕭軍找一隻小船,在大水裡從旅館的後窗將她接走——典型的英雄救美。


後來她經歷了那些波波折折,跟端木去了香港。也衣錦華食地風光了一陣子,可惜好景不長,戰事起了,香港淪陷,大家忙於逃命,至此,她的身體也折騰的差不多了,躺在醫院裡的時候,端木沒有陪她,她的老鄉好心地探望她,於是,她的最後一個男人出場。


蕭紅的男人里,確實只有端木不是以英雄救美的姿態出現的。


端木甚至是以一個被保護的形象出現在她的生活里的。


那時候他跟蕭軍流亡武漢,借住在朋友家裡,作為流亡青年的端木來,因為條件差,三個人住了一個房間——虧他們想得出,但放在那個時代的極端條件下,也是常有的事。想當年沈從文,丁玲和胡也頻也曾經這樣的三人行。這種結構存在的理由,彷彿是一定要有一個柔弱的男人,就是沈從文那樣的,以致丁玲還在《莎菲女士日記》里那樣編排他,這種組合應該是沒問題的。可此一組與彼一組的最大不同在於,兩個男人中間的那個女人的不同,就像丁玲與蕭紅會選擇兩種不同的人生道路的那種不同。起初端木在這三人行中的形象應該比當年的沈從文好不到哪去,他的那份少爺習氣與那個時代和那種境遇是如此的格格不入,被蕭軍整日挖苦嘲笑了去簡直就是一定的——倒可惜了他的地主大少爺身份和那身雍容的教養。


這個男人跟她生活的時間不長,卻是她生命里的一個關節,很重要的耐人尋味的一個關節。


為什麼是端木?從這女人的性格邏輯來看,不是端木還會是其他,她一生追求的是戲劇效果的跌宕起伏,而不是通常意義上的日子。追求生活的極端狀態,本來也是她的風格。她心裡始終是有一個慾望的,如此,這事也就不是了為什麼的問題,而是了非如此不可的問題——她的躁動的心,的確也無法耐受了日子裡的平靜冗長。

落落蕭紅有誰憐—蕭紅的黃金時代



對的人不一定是好的人


另一方面,外人以為的,蕭紅一向是不喜歡端木的,一向是嘲笑了他去的,所以最後跟端木走就很奇怪。這其實還是沒有觸到愛情的底子。那個最終佔領了你的心的,難道一定是那個一開始就讓你好感了的人?


那個最終能佔領你的心的,也許只是因為他到來的是一個恰當的時間;也許僅僅是他有一種能讓你產生幻覺的素質,而這素質恰恰是你在某一個時刻所缺乏了的。


要看這個女人情感上缺什麼了。


當然,看一個人缺什麼,先要看這個人有什麼。


她有的當然是蕭軍,是一個救過她的恩人,是一個呵護著她的男人。這男人健康,有力,有保護欲,有英雄情結,但伴隨著這些陽剛的素質而來的應該還有粗暴,粗魯,蠻橫,霸道。從氣質上說,這是一個不那麼適合為文的人,因為太健康了,健康不是不好,只是過於的健康彷彿是文藝的死敵。大凡比較文藝了的事情,多半是要伴隨著一些敏感的,細膩的,幽微的素質的,而能感受這些的,彷彿,總是要有著一些脆弱的心靈,一些病態的心靈,不如此彷彿就不能觸到那份本質上去。


如此,一個寫字的女人,除了一種內心的不安分的躁動之外,彷彿,也是格外的需要著一些細膩與幽微的感覺,一種讓她覺得懂她的感覺。而蕭軍更多的應該是武夫的孔武,還有文藝男的沾花惹草的壞習氣。


另外,從天性上來看,這個寫字的女人,天生有著一種很好的直覺。就象她的才華,不是那種靠書卷支撐著的,也不是那種靠見識與經驗支撐著的,她的才華就靠著一樣東西,直覺。這樣的一種稟賦使得她一方面把自己的生活搞得很糟,一方面又必須依賴著一種健康的東西才能存活。從某種意義上,蕭軍是她存活的需要,但未必是她靈魂的需要。


從比較文藝的眼光來看,一個十分健康的人是沒法談感情的,要麼直奔主題,要麼隨手丟棄。所謂感情也只是一時的衝動,荷爾蒙的成分太多了的緣故。甚至來不及去體會愛情的那份輾轉挪移,那份幽微曼妙,那份欲說還休欲罷不能。


真正的愛情是要有光彩感的。


真正的愛情,是以光彩為翅,去天空飛翔。


這種狀態,至少會是她這種類型的女人渴望著的狀態。


但她在他這裡是不大能得著欣賞的,儘管從文字的角度看,她在遠遠地勝於他。一個小小的細節是這樣說的,大冷天里,蕭紅趴在小木桌上寫字,蕭軍的朋友來了,打過招呼,問:「嫂子在忙什麼呢?」蕭軍看她一眼,不屑地說:「又在寫她那些沒用的玩意。」——即便在文字上,他遠遠地遜色於她,但他就是肯有著這樣一種愚蠢空洞的自傲,俯視了她去。


所以,遇到端木,這個出身於大地主家庭的公子,他身上的那種貴氣,文氣,他的那種不同了蕭軍的粗豪的那份優雅,在氣息上,是否在讓她產生一種迷醉?一種氣息上的認同?


一定是不一樣了的吧?


她一生都在為著生存而依附著某個男人,是否在某一刻,她感覺自己可以從靈魂上去選擇一個男人,而不必再去考慮了實際的生存?


也許,每個人的心底都有著一個憧憬著的愛情,即便這個愛情在年輕的時候沒有機緣去遇見,但會是一枚種子,等待著一個觸發的時機。


愛的最純粹狀態總是要痴迷了去,這女人想要什麼?


倒是覺得,遇到端木的時候,她只想要愛情。很純粹很簡單的愛情。如果有了,就跟著走,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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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感覺走


如此,端木,為什麼是端木?


其實想來,愛情本來就是了早晨的那一縷晨光。你不能讓它駐足,總要走的,終歸是離開而不是持守,你不能讓它天長地久而總是一個面目,你不能貪婪於一生一世,有一瞬的光,夠了。


而偏偏被這一瞬的光蠱惑,交了歲月,本是心裡的一份不通透。


所謂錯了的愛情,不過如此。


靠不靠譜,也不過如此。


選擇了端木,跟著端木走,本來也是尋了愛情的光,去照亮心靈的方向。


每個女人都是需要愛情的。


每個階段的愛情。


這一向是一個肯跟著感覺走的女人,也敢於跟著感覺走。愛情來了,就跟了愛情的方向,如同蟲的本能的趨光性,跟著去了。本來,對與不對不在考慮的範圍,歲月長久也不在考慮的範圍,本來要的也不是歲月靜好的安穩。本來要的就是愛情本身,是追一道光。這些她最明白,或者她的經歷與天性已經讓她把追尋這道光看做了生活應該有的樣子,就像《紅玫瑰與白玫瑰》里王嬌蕊說的那樣,一個女人,學會了戀愛這樣一種本領,總要用一用的。


我們再看再談,那都是現世眼光。而她要什麼她最知道。


而我們甚至善意地將這行為賦予了意義,甚至善意地解讀成一種反抗,反抗了自己一向以來的從屬與隱忍地位,反抗了那個丈夫曾經的不終,這終究有些一廂情願。


每個生命,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最該往哪裡長。每種活著,都是自己的心力讓自己活成了一種什麼樣子。


如此,為什麼是端木本沒有那麼多不可思議。


現世安穩了的,不一定是了心中想要的愛情。


一個健康的人是守著過日子的,而不是談戀愛的。而這是一個離開感情不能活的女人,強烈的情感依賴症患者。從某種意義上說,寫作的女人,很多時候是某一種病症的患者。


蕭紅顯然,她的情感依賴症病入膏肓。她的戀愛依賴症不可救藥。她無法讓自己去抗拒一種叫愛情的東西。


這個每時每刻都要依賴了情感的女人,那麼強烈地需要男人給她以肯定和欣賞。那麼強烈地需要別人去懂。所以,跟了端木走,至少是這個女人順應著自己天性的選擇。


這個靠著自己的直覺活著的女人,一輩子都在找一種東西,可以平息靈魂的躁動,可以安安靜靜地活著,優雅和從容——她一直是嚮往美麗的。她跟丁玲不同,丁玲是社會化政治化的女人,她是生活化審美化的女人。


終於,我們看到了一個可以寫《女人為什麼要裝扮自己》這種小資文章的蕭紅——儘管她寫得不夠地道;我們看到了一個穿著綢緞旗袍的蕭紅,穿著雍容的皮草的華麗的蕭紅,可以象一個貴太太一樣打扮的蕭紅——儘管她在氣質上彷彿更適合荊衣布衫。但這是一個女人的美麗歲月。這是她的黃金歲月。


她不要槍林彈雨,不要那種打了雞血似的狂熱,不要那樣穿著灰色的破爛衣服貧瘠地活著,不要在男人堆里泯滅了女人的性別,不要成為政治和主義的狂徒,她憑著天性,小女人的天性,想要一份雍容的華麗——沒有女人能拒絕那種華麗,只存在夠得著和夠不著的問題。如此,她的跟了端木走就更是再合理不過——這個方向上有她想要的,另一個方向上在背離著她的初衷和對生命的理解。


然後她迅速地燃盡。她只美麗了極其短暫地一瞬,在香港,享受了一霎名氣帶來的風光,然後炮火,然後傾城,然後淪陷,然後死亡。


生命是一把火,或熊熊燃燒,或緩慢釋放,而有一種生命,那內在的動力,讓她無法緩慢;那內心的躁動,讓她必須燃燒,於是那生命便有了一道光彩。磕磕絆絆地活著,桀驁不馴地走路,轟轟烈烈地戀愛,青春和死亡對峙。那麼極端的素質——「我將與藍天碧水永處,留的那半部紅樓與別人寫了。」臨死,也還是有點矯情著,入戲那麼深的一生,人和文無法分開的一生,愛了一生,凄涼了的一霎。


一個寫字的女人才肯和才能也只能如此了的一生。半部紅樓,愛與欲,生存與本能,孰是孰非,她其實一直不懂,一直沒有成熟。命是她自己走出來的,放肆地開放,也就只有絕望著毀滅。本色與生存永遠是對立著的,不是時代,不是性別,是個體的任意與生存狀態的不可調和,是合了情便無法合了理的永久悖論。也只有她肯這樣,揮霍了生命去成就才華,所幸的只是,才華還算沒有負她,算得留下了半部紅樓,任人評說。


【作者簡介】


張 瑞,女,本名張銳。山東人,現居貴陽。有散文多篇發表於《散文》、《散文選刊》《中華散文》、《人民文學》、《當代人》、《陽光》、《黃河文學》,《炎黃》等雜誌。作品被《作家文摘》《中華活頁文選》《文苑》等報刊轉載。作品收入《老師推薦的100篇美文》《羽箋隨筆》、《文學作品閱讀與考點》、《高中現代文閱讀訓練300篇》等書中。2015獲首屆「岷州杯」全國詩歌散文大賽散文一等獎;《黃河文學》「寧夏之美」全國散文大賽三等獎;《人民文學》第二屆「觀音山杯·美麗中國」全國遊記徵文評選優秀獎;「詩意濟南·風雅歷下」徵文活動優秀獎。2016年獲「我與金庸」全球華人散文徵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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