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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們不合適,我們還是分手吧。」

「對不起,我們不合適,我們還是分手吧。」



我的身邊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

我有個朋友,姑且稱她為老張,她曾經用行動向我證實過,一個女人究竟可以對自己狠到什麼地步。


老張的前男友大她三歲,周到體貼,又暖又黏。在我們一眾朋友倆人都認為二人是天成的佳偶金玉的良緣,不長相廝守簡直天理不容的情況下。她把自己關在房間里,關掉電話電腦,昏天黑地地想了三天哭了三天,然後在第四天的清晨和她的男朋友說了分手。


聽說這個消息的時候,我剛剛完成了和我家老謝五年戀情中第一千零八十次的爭吵。氣呼呼掛斷電話看到老張發我的微信,我還以為她喝多了在胡說八道。


我說怎麼了啊為什麼啊?

她說我想了很久,我覺得我們兩個不合適。


我說不合適就磨合啊,再堅持堅持就好了嘛?怎麼就偏要分手呢?


她沉默了一會說:「不行了,我堅持不下去了。」


我聽著電話那頭她強忍住的哭聲,只覺此情此景千古同悲。


主動分手或被分過手的人都知道,在戀情中「合適」這個詞其實是很飄渺的,什麼叫合適呢?性格年齡家庭職業統統滿意,星座血型生辰八字也配得不行,就可以了嗎?

摩登家庭里有了個段子非常有趣,Phil給他尚未出櫃的准小舅子Mitchell介紹自己的表妹做女朋友,卻被Mitchell以「家離得太遠」拒絕。


所以你看吧,就算以上種種全部pass,也有「家離太遠」這種顯性不合和「性別不和」這種隱性不合。


正是因為以上關於合適的種種隨機性和不確定性,才會有很多人將「不合適」作為分手合理的方法論。反正我就是覺得咱倆不合適,你不要問為什麼,即使你問了,我也有無數個理由送還給你,性格不和,三觀不和,我不喜歡女生穿紫色的衣服,我媽媽不喜歡你爸爸,我家狗不喜歡你家貓。


有時候離開一個人的成本就是這麼低,不由人不信。


「不合適」這個理由出現在一段短命的戀情中,它更像是古裝電視劇里作為解藥出現的麥麗素,或者是偷看漫畫書時罩在外面的課本——只是一個拙劣的掩飾罷了。對於一方劈腿、移情別戀的情況,說出實情分手的成本太高了,沒有人願意承受這種分手帶來的餘震,於是「不合適」就成了一個「狀似無理但無法反駁」的理由,成了開始和另一人的幸福人生的敲門磚。而對於單純只是愛情消失了,「沒感覺了」的情況,「不合適」又是一把溫柔的刀,划下去很疼,因為性格上的缺點硬傷和衝突是與生俱來的,所以並不傷人。

「對不起,我們不合適,我們還是分手吧。」



當然,凡事也有例外,生活中比比皆是因為「不合適」而分手的人,除了將其作為搪塞的借口,還有就是真正接觸到與對方相處中逃不開,躲不過的硬傷。


事情過去很久之後我問起老張,我說,你到底覺得你和前男友到底哪裡不合適呢?她說很多啊,我平時和你吐槽的那些都是。就像他情緒化,很偏激,生起氣來口不擇言,頂一句嘴就恨不得把人從車上趕下去。

這些都是她覺得不合適的理由——站在一個局外人的角度,客觀地說,雖然我不能全盤同意,但前男友的確有他很大的問題,現在看來老張的快刀斬亂麻是一個無比正確的決定。我自己從來就不是一個能夠忍耐的人,我也沒覺得,一段需要咬著牙含著淚才能繼續下去的感情是健康的。我一度設想過,如果老張當時聽從了我的建議,再和前男友堅持下去,估計就是把自己傷的千瘡百孔,也還是跑不了分手的命運。


當然了,我怎麼想的不重要,畢竟這是人家的事情。但這件事曾經引發了我對「人能否一生忠於一人」的思考。


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最先要搞清楚的事,這裡所謂的忠於一人,指的是就是忠於那個人,還是忠於自己對那個人的感情。


如果說忠於的就是對方那個人,那麼是不是意味著,不管對方變不變,會變成什麼樣。再或者說,在開始戀情之前,對方身上存在著自己不了解,不熟悉的部分,在日後的相處過程中慢慢發掘出來之後,無論自己接受與否,都必須堅持著愛他到底呢?


這段邏輯看起來稍微有些複雜的話,換算成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曾經你以為你很喜歡很喜歡的那個人,在相處的過程中慢慢顯露出了一些你難以接受的性格和特徵,你會因為你覺得「我是愛他的」,所以就一直堅持著忍耐著和他一直在一起嗎?


我知道有很多人在看到這段時,會義憤填膺地斬釘截鐵地很酷地說:「當然不會了,讓他滾一邊玩兒去。」


這真是一個符合普世價值觀的口是心非,可是我笑不出來。因為在我看到的一段段戀情中,像老張這樣發現問題之後大哭三天,然後決定分手的女生還是少數。多數都是選擇一直負重前行,堅持下去,忍耐下去,直到磨去了自己全部的偏好,忽略了自己所有的感受,或者是直到自己走不動了的那天選擇分手,殊途同歸。


不然怎麼會有那種丈夫貪戀賭博,一邊哭著下跪道歉一邊抵押家裡的房子去借高利貸,還心甘情願跟在屁股後面幫著丈夫還債的女人呢?


而更要命的一點是,作為「旁觀者清」而被相信著的吃瓜群眾們,卻往往秉承著「勸和不勸分」的金科玉律。他們會告訴你,性格不好總吵架,兩個人就應該互相忍讓呀;他和別的女生曖昧,是不是你平時太作給他們創造機會了;女生不要太作,要懂得見好就收,他在氣頭上就不要頂嘴了嘛,不然他抬手打你一下還不是你吃虧?我不是在反對這些說法,大家都是成年人,應該有自己的感情觀和是非觀念,我只是想提醒一下在要不要將感情進行下去這個問題上糾結猶豫的人,千人千面,自己面對的情況遠遠比你講給別人聽後,別人設想出來的要複雜。你可以從他們的議論中反省自己,但請不要,因為他們的看法而左右了自己的選擇。


因為你的朋友們乃至於閨蜜們,他們並不了解你所處的境地有多困頓,也並不知曉你睡不著的夜裡流了多少眼淚,他們只會從「我覺得你倆不錯,所以我不希望你們分手」的角度去考慮,不會為你的真實人生負責。


人性是極其複雜而易變的,不光對方會變,我自己也會變。就像一直是朋友圈子裡模範情侶的我和老謝,快要六年的時間過去,我們都不再是當年在一起時那個自己了。但我們依然在一起,並且我希望我們可以一直在一起,這件事擱到六年前的我自己身上,我一定是不敢相信的。


但它就是這麼發生了。

「對不起,我們不合適,我們還是分手吧。」



所以真正天長地久,能夠從一而終的愛情,從來都不是像偶像劇里描寫的那樣容易:一見鍾情之後的兩個人,無論哪個方面,都彷彿是上帝為彼此設計的那樣嚴絲合縫,密不可分。反倒是在衝突和爭吵,坍塌和重建之後依舊能夠幸免於難的兩個人,才有更大的幾率能夠相知相守,能夠不忘初心。


只能說,你要擁有一個自己的價值體系,哪怕在這個打著燈籠都找不著一個優質戀人的社會,哪怕在別人看來完全不可理喻。這個世界上有太多委曲求全的戀人們在很疲憊的消耗,你要做一個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的人。


哦還有最後,說一句實話,也就是我很欣賞乃至於欽佩老張的一個地方,不合適就分手其實很正常,也許會難過一陣子,相反,優柔寡斷,負重前行才是最致命的,分手了還好,否則真的會坑一輩子。


人總歸是要學會變通,只要你想跟對方在一起,就會自動地改變自己。前提是對方也願意配合你做出他的改變,否則為了一個一如既往地人沒完沒了地調整自己,這又和忍耐有什麼區別?


記住這些很重要,但是最最前提的一點,是什麼驅使你願意改變?


答案一定要是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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