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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名山東漁民索賠1.7億元


  渤海灣溢油事故山東漁民索賠案沉寂1年後,近日再度「復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從山東青島海事法院傳票上看到,對於該海上污染損害責任糾紛案,該院將於12月28日上午啟動證據交換。記者獲悉,目前,山東煙台牟平區、長島縣至少205名漁民索賠1.7億元,參加證據交換的代表共有7人。


  渤海灣溢油事故發生於2011年6月,涉事油田「蓬萊19-3」由美國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簡稱「康菲石油」)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簡稱「中海油」)合作開發。國家海洋局此後認定事故造成油田周邊6200平方公裏海域海水污染,並指康菲石油在作業過程中違反油田總體開發方案、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對應當預見到的風險沒有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前述山東漁民此次將康菲石油、中海油列為被告。代理律師、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郭乘希告訴記者,截至目前,山東煙台共205名漁民繳納了206.7萬元訴訟費,他們共向事故責任方索賠1.7億餘元,「以後可能還會追加」。其中,來自煙台牟平的85人索賠合計1.46億元,來自長島縣的120人索賠合計2450萬元,此外萊州市亦有少數人參與索賠,但金額尚無統計。

  公開報道顯示,事故周邊及其西北部受污染海域的海洋浮游生物種類和多樣性明顯降低,生物群落結構受到影響。康菲石油被處以行政處罰20萬元,經行政調解,該公司另出資10億元,用於解決河北、遼寧部分區縣養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漁業資源損害賠償補償問題。


  不過,同樣位於渤海灣周邊的天津、山東,並不在上述補償範圍內。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信息宣傳中心主任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不能排除溢油事故與山東省漁業遭受的經濟損失存在高度關聯」。


  郭乘希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事故發生4年後,青島海事法院已於2015年11月前後通知漁民立案,但許多漁民交不起訴訟費,「他們對能不能勝訴沒有把握,也沒有錢,萊州有40多名漁民因此被當做自動撤訴」。後來參與訴訟的不少漁民都是借錢交訴訟費,有的則降低了訴訟請求。


  郭乘希說,這些漁民損失慘重,漁民認為這與渤海灣溢油事故有關。

  郭乘希告訴記者,財政部官網曾公布了一份損害賠償資金預算公示,可佐證山東受到污染。


  這份名為《關於下達蓬萊19—3油田事故生態損害賠償資金預算(第一批)的公示》的文件,落款時間為2014年4月,其中山東分配到了1.76億元,此外天津1.41億元、河北1.54億元、遼寧1.7億元。


  該文件強調,這些資金「用於近岸海域修復等工作」。郭乘希認為這正是漁民近海養殖的範圍。文件顯示,此前,國家海洋局向財政部報送《關於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生態損害賠償款撥付使用的函》,財政部要求儘快將資金撥付到各項目單位,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記者注意到,渤海灣溢油事故中其他省市漁民此前也進行了索賠。公開報道顯示,今年12月9日,天津海事法院審理了5名天津漁民索賠案,5名漁民索賠各項損失100餘萬元,其認為發生溢油事故造成海水污染,導致魚存在油味、數量銳減,目前暫未宣判。2015年10月,該法院曾一審判決康菲石油賠償21名河北養殖戶168萬元,天津高院二審維持原判。(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盧義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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