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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快遞:這本書的原名是《華人與狗不得入內》……


後浪:我們為什麼要引進一部原名為《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文學作品




2000年11月中旬,北京一家以青年人為對象的報紙,爆出一條十分驚人的消息:



巴黎的華人社團狀告法國律師弗郎索瓦·齊博將其小說搬上舞台,以《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為劇名,傷害了華裔族群的尊嚴與感情,要求巴黎高等法院以緊急程序受理此案,判決立即撤除該劇的劇名與相關的廣告。




(話劇《華人與狗不得入內》信息)



而這部作品正是發表於《世界文學》1999年第2期上的《去他的戒律》。這次在巴黎引起官司的劇本就是根據這部小說改編後搬上台的。




(《世界文學》1999年第2期)



下面是作家弗朗索瓦·齊博特意為中文版《華人與狗不得入內》而寫給中國讀者的一段話——




我痛恨禁忌,痛恨排斥,痛恨設障,痛恨各種宗派和不能容忍異己。我 1976 年第一次訪華時在上海得知,從前外國租界一座公園的入口處有過一塊牌子,上面寫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我義憤填膺。其時心想,這倒是一本書的好標題,但不得不等上二十年才如願以償。為此,謹請不要從字面上理解這個書名,而應當把它視為反抗的表露。這本書是我的秘園,藉此表達對自由的熱愛,對獨立思考的訴求。這本薄薄的「出氣小說」,經友人沈志明君的出色翻譯,現有了中文版,特此祝願儘可能多的中國讀者光臨本人的這座秘園,並望他們能夠喜歡。也藉此機會表達我不僅對中國文明和文化有著異乎尋常的迷戀,而且對中國人民深懷敬意:中國人民在尊重自己幾千年傳統的同時,勇敢地以自己的方式開創著 21 世紀。




不論齊博先生當初是怎麼考慮的,他採用這樣一個標題,必然會引起曾飽受殖民主義之苦的中國人的痛楚,使人有刺眼之感,因此,這部小說的中譯本在《世界文學》上發表時,柳鳴九先生因受託撰文作評,不得不建議譯者與編輯部將標題改譯為《去他媽的戒律》,既突出原著那種反清規戒律的逆反精神,又隱含作者採取此標題的初衷原意,至於用了粗詞,則是為了和原著中那種罵罵咧咧的語調一致。《世界文學》編輯部採用了這一建議,只不過為了求雅,刪去了建議中的一個「媽」字,如此將原作的標題一加改譯,譯本在《世界文學》上公開發表也就平靜無事了。







這是一部語調複合,風格令人眼花繚亂的作品,基本上由前後兩個截然不同的板塊組成。



前一個板塊是主觀宣洩的散文篇章,相當充分地顯示了大手筆的氣派,以盧梭式的坦誠與力量宣洩內心,傾倒肺腑,是沒有後顧之憂的內心獨白,是旁若無人的喃喃自語,是嚴酷無情的自我審視與深思凝練的自我鑒定,表現出宣洩者「我」那種極為複雜的精神特點:獨立不羈,天空行高的個性,從《吉爾·布拉斯》到《茫茫黑夜漫遊》中流浪漢主人公的厚顏、自嘲,甚至自虐,尼采式的冷峻無情的超意識以及現代人物慾橫流中大鱷般的兇猛與狡黠……你不能說這裡寫的就是作者的自我精神,最多只能說他採取了馬爾羅《反回憶錄》的做法,把自己的某些精神基因寫得虛虛實實,甚為誇張,真偽難辨而已。因此,最多也只能說它是一部獨特的「反精神自傳」。




(作者近照)




作品的第二大板塊則是對少年時期生活的回憶,完全是客觀事實的記敘,其中,兒童時代跟同伴的頑劣行徑,以及在清涼小河旁靜觀細枝從遠處漂來又向遠處漂去的閑適時刻,寫得甚為生動有趣;自己的長輩親友在二戰期間的民族感情與愛國精神,如嬸母因法國戰敗而自殺,全家因諾曼底反攻而歡慶等等回憶,則很感人。不過,在作者的回憶中,真正構成一大情結的,還是「敬父情結」,回憶的大部分幾乎都是記述自己父親獨特的、為一般人所難以理解的思維方式與行為方式,特別是重點記述父親對兒女的教育思想與教育方式。作為親情回憶,作品的這部分使人想起法國本世紀文學中的一部著名的自傳性散文式小說、帕尼奧爾的《我父親的光榮》,作品重點部分對自己父親教育方式的記述,則明顯地與盧梭的《愛彌兒》頗為相像,其父那種返璞歸真、增強磨難,「必先勞其筋骨」的教育方式,幾乎可說是盧梭教育思想在本世紀的具體運用。




至於作品的「虛」與「實」這兩部分,如果要說它們還有什麼內在聯繫的話,那麼可以說正是這種順乎自然、「必先勞其筋骨」的父訓父教,才培育、造就了那個現代生活中的「強者」與芸芸眾生中的「超人」,而「我」那種藐視戒律,對社會文明規範有所逆反、有所冒犯的言行方式,正是與其父那種反傳統教育戒律而行之的家教接軌的。




實事求是說,作品這兩大部分都沒有任何涉及到中國的內容與詞句,那麼為什麼作者要採用《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個刺激性的標題呢?




對此,作者在小說的前面明確作過這樣的說明:「我1976年第一次訪華時在上海得知,從前外國租界一個公園的入口有過一塊牌子,上面寫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我義憤填膺。」可見,作者對這塊殖民主義的牌子抱有明確的憎惡之情,看來,他把這告示視為世上最為典型、最可惡的一條「禁令」「戒律」,於是把它當作了他這部具有反禁令、反戒律精神的處女作的標題,就其本意來說,既不存在辱華的動機,也不存在以此開玩笑、開涮之意。




(黃浦公園入園守則,1917年版,來自維基百科)




柳鳴九先生曾評價這部作品:「作品充分地顯示了大手筆的氣派,它以盧梭《懺悔錄》式的坦誠與力量宣洩內心,傾倒肺腑。語言格調與語言色彩是塞利納式的,辛辣的、粗野的、反諷的、誇張的語言隨處可見。真正使讀者耳目一新、引人思索的還是作品中的這個「我」,他駭世驚俗,使人震撼。這是一個「既像天使又像魔鬼」一樣的人,自視為上帝的選民,有蔑視芸芸眾生的狂傲,並以世人特別是手下敗將的失敗為樂。他在現代生活中是一個善攻能守的角色,全身都是「盔甲」,能做到滴水不漏。」




「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是所有中國人民心中的隱痛,它象徵著那段屈辱的、不可磨滅的歷史。這塊牌子究竟是否存在過也在學術界引起過熱烈的爭論。但是,在「辱華風波」過去15年後的今天,我們不妨放下敵對之心,平和地走進這位名律師的「內心秘園」。正如本書譯者沈志明先生所言:「也許咱們中國讀者還不太習慣這類小說,但作為了解當代法國小說動態不妨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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