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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撕總統,我們不是第一次

《紐約時報》:撕總統,我們不是第一次

《紐約時報》與特朗普開撕

編者按:美國《紐約時報》中文網站11月25日刊發一篇題為《特朗普,我們決不可能好好相處》的文章,十分惹人眼球。特朗普曾在其Twitter上宣布要取消與《紐約時報》員工的會面,但隨後又趕到了《紐約時報》總部,非常「親切」且「熱情」的與員工交流,稱《紐約時報》是「世界的瑰寶」,表示「我希望我們可以好好相處。」不過《紐約時報》反應冷淡,並毫不留情面的發了那篇文章。《紐約時報》並非第一次與總統對著來,比如下面的「五角大樓文件案」,《紐約時報》針對的就是時任總統尼克松。

《紐約時報》:撕總統,我們不是第一次

阿瑟· 奧克斯· 蘇茲貝格

文|楊津濤

2012年9月29日,阿瑟·奧克斯·蘇茲貝格在位於紐約州南安普敦的家中病逝,終年86歲。他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1963年起執掌《紐約時報》,是這份報紙歷史上最年輕的發行人。在蘇茲貝格的主持下,這家創刊於1851年的百年老報不僅獲得了31項普利策獎,更以行動捍衛新聞自由,在1971年將尼克松為首的聯邦政府告上法庭。

美國政府欺騙公眾,媒體將披露「最高機密」

為防範共產主義在亞洲擴散,美國自艾森豪威爾總統開始就介入越南事務,1961年肯尼迪政府則發動「特種戰爭」,直接出兵越南。此後約翰遜擴大戰爭,到尼克松上台,戰爭還在繼續。

麥克納馬拉是尼克松政府時期的國防部長,為了檢討美國在越南走到這一步的前因後果,他命人組織了一個「越戰歷史專題組」,以「包羅萬象和客觀的」原則,收集了幾十年來,美國在印度支那地區行動的各種資料,甚至包括一些官員的筆記、會議記錄等。1969年,這些資料匯成了7000頁、47卷的《美國-越南關係,1945-1967:一份國防部預先研究》,即後來所謂的「五角大樓文件」。

文件一共印了15套,被列為「最高機密」。其中有兩套交給了作為美國政府智囊的蘭德公司。蘭德公司的僱員艾爾斯伯格時常到華盛頓,向政府提供有關防衛政策的建議。但隨著對戰爭的了解,他越來越懷疑美國參戰的正義性。所以當艾爾斯伯格有機會研讀這份「五角大樓文件」後,就決定向公眾披露其中顯示的政府謊言、失策和肆意屠殺。

艾爾斯伯格找廣告商租到一台複印機,他每天偷偷帶出一部分文件,開始了複印工作。在複印的時候,他用紙片遮住每份文件上的「保密」、「絕密」等字樣。複印後,再把原件「完璧歸趙」。他先是希望通過合法程序,由國會議員將這些資料公之於眾。但因為保密規則的制約,這一條路沒有走通。艾爾斯伯格的選擇就只剩下一個——徑自在媒體發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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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6月16日,《紐約時報》出版人蘇茲貝格就發表「五角大樓文件」一事舉行新聞發布會


讀者有權知道真相

在越南時,艾爾斯伯格結識了《紐約時報》戰地記者希恩,希恩一向持反戰立場,所以成為艾爾斯伯格手中複印件的理想接收者。希恩拿到秘密文件後,立刻彙報給《紐約時報》華盛頓分部主任,他們在確定了文件真實性和重要性後,上報給總編輯羅森塔爾。《紐約時報》很快組織了一個團隊,全面分析文件,策劃報道方式。但如此重大的事件,必須通過大老闆——發行人蘇茲貝格的首肯。

蘇茲貝格召集了報社高層、編輯,以及律師,商量秘密文件的發表事宜。外聘律師路易斯·洛布強烈反對,他指出,發布秘密文件,不僅涉嫌違反《間諜法》,還會違背報社明辨是非的傳統。編輯們的看法截然相反,他們站在媒體人的立場上,相信憲法第一修正案會保護新聞自由,最高法院永遠不會對報紙頒布強制令。

這次會後,蘇茲貝格沒有拿定主意,只是讓羅森塔爾繼續整理資料。作為老闆,他平時極少干涉報紙的編輯工作,但這一次不同,事關《紐約時報》的前途,他不得不慎之又慎。

編輯們繼續工作,他們在紐約一家希爾頓酒店租了房間,只允許一名女服務員進入。《紐約時報》的編輯們既擔心艾爾斯伯格會將文件轉手給競爭對手,使自己失去這個獨家報道,又恐怕政府察覺,出面阻止文件的發表。

洛布還是反對發表文件,他在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曾在艾森豪威爾政府當司法部長的布勞內爾直接警告蘇茲貝格,如果一意孤行地發表「五角大樓文件」,《紐約時報》相關成員將要面對的或許就是牢獄之災。多年後,蘇茲貝格回憶起此事時坦言:「他當時把我嚇壞了。」

但蘇茲貝格終究沒有被嚇住,他開始考慮要如何發表這些文件,因為他已經相信,如果因為懼怕而不發表這些文件,那將是《紐約時報》的恥辱。他說:「我們不是為了政府的利益寫稿,而是為了讀者,他們有權知道真相。」於是,按照計劃,《紐約時報》將連續十天,以每天六個版面的篇幅刊登「五角大樓文件」中的勁爆內容。

《紐約時報》:撕總統,我們不是第一次

1971年7月1日,美國司法部開了綠燈之後,《紐約時報》重新發表「五角大樓文件」

在第一篇報道發稿前,蘇茲貝格在參加家庭聚餐時,不斷接到辦公室的電話。家人們懷疑是不是就要發生大事。蘇茲貝格有些驕傲地小聲對堂姐說:「明天我會做一件讓全世界憎恨的事情。」他頓了一下又補充道:「不過這是應該做的。」


尼克松由幸災樂禍到惱羞成怒

6月13日星期日,《紐約時報》的頭條赫然醒目:「越南戰爭檔案:五角大樓研究跨越三十餘載,追溯美國參戰動機」。報紙出街後,並沒有引起公眾的特別關注,尼克松政府似乎處之泰然。原本緊張的蘇茲貝格鬆了口氣,帶著家人飛往倫敦度假。

尼克松看到《紐約時報》的報道時是懷著一種幸災樂禍的心情,反正批評的是民主黨政府,他正好漁翁得利。比如《紐約時報》的文章證明,約翰遜一方面向美國公眾許諾他不會使戰爭升級,但另一方面卻將派駐越南的士兵從1.7萬追加到18.5萬。

14日,又一批文件被公之於眾,總題目是:「研究證明,轟炸北越的決定在1964年大選前就已做出。」這一天,尼克松接到了他的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基辛格的電話,基辛格警告總統:如果繼續允許文件發表,不僅會「顯得你是一個懦弱的人」,而且「這樣的疏漏正在慢慢地和有組織地毀掉我們」。

如夢初醒的尼克松決定採取行動,當天晚上,《紐約時報》將要把第三篇「五角大樓文件」的報道送印前兩小時,蘇茲貝格不在時的負責人班克羅夫特接到了來自司法部的電話:「《紐約時報》發表五角大樓關於越南戰爭的研究報告,直接觸犯了《間諜法》,如果繼續泄密,那會給美國國防利益帶來無法彌補的損害。」這意味著《紐約時報》必須在停止報道與準備訴訟中二選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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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11月2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左)和他的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基辛格(右),基辛格剛剛在巴黎與北越方面開了一個星期的秘密外交會議

遠在倫敦的蘇茲貝格在睡夢中被電話鈴聲驚醒,他不情願地嘟噥了一句:「真希望我不是《紐約時報》的發行人,真希望這些麻煩你們能自行解決。」蘇茲貝格沒有讓以羅森塔爾為首的編輯失望,他同意繼續刊登「五角大樓文件」。他雖然拒絕服從司法部的命令,但表示會尊重法院的判決。

對於下面無可避免的訴訟程序,洛布的律師事務所撂了挑子,他們拒絕代表東家《紐約時報》出庭,一來司法部以吊銷他們的從業執照為威脅,二來也是因為他們無法容忍《紐約時報》如此的「不愛國」行為。臨時被找來的律師名叫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他後來成為第一修正案律師的代名詞,著有《第一修正案辯護記》。

原本沒有什麼人關注的「五角大樓文件」,因為司法部的突然介入,成為輿論焦點。與第三天公布的文件相配的報道是:「米切爾妄圖阻止越南戰爭連載報道,《紐約時報》不屈不撓」,這裡說的米切爾就是司法部部長。

司法部迅速反擊,米切爾親自跑到聯邦地區法院,說服法官下發了一個為期15天的禁制令,要求《紐約時報》暫停刊登「五角大樓文件」。6月16日星期三的《紐約時報》,在原來計劃刊登文件的地方換上了這條新聞:「應美國政府申請,法官下令《紐約時報》停止刊登越戰文件,等待聽證。」用中國人的話說,這其實也算是開了一個天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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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7月9日,「五角大樓文件」被以平裝書的形式在書店發行,聯邦政府成為該文件的最大買家


媒體接力,與政府展開「全面戰爭」

《華盛頓郵報》前總編輯本·布萊德利見老對頭《紐約時報》手握獨家資料,大出風頭,早就心有不甘。在自傳《最「危險」的總編輯》中,他說,那時他們「發現自己的處境很不妙,只能拾人牙慧,改寫別人的文章。《華盛頓郵報》的新聞每隔一段都不得不提及『根據《紐約時報》』的報道,每個字都是『血跡斑斑』呀,這一點當然只有我們自己能體會。」

《華盛頓郵報》的副總編巴迪堅與艾爾斯伯格是蘭德公司的老相識,他判斷一定是艾氏泄露出的「五角大樓文件」,但是他踏破鐵鞋,也找不到這位信息提供者。直到《紐約時報》被迫暫停發布文件,艾爾斯伯格主動找上門來。在經過了一個如地下黨接頭般的複雜程序後,巴迪堅如願以償,他得到的文件裝滿了整整一個大紙板箱。

巴迪堅回到報社後,又直飛華盛頓,當面向執行總編布萊德利請示。在上飛機前,巴迪堅先給那邊打了一個電話,布萊德利的回答簡潔有力,如他在《紐約時報》的同行羅森塔爾如出一轍:「如果《華盛頓郵報》不肯發表,就請他們另外找一個執行總編吧。」

《紐約時報》:撕總統,我們不是第一次

當年的《時代》雜誌封面,標題「五角大樓文件:秘密之戰」

6月17日星期四凌晨,巴迪堅帶著4500頁機密文件返回華盛頓後,編輯們就馬不停蹄地開始分頭工作。《華盛頓郵報》的律師們反對,但沒有人聽他們的。這些媒體人知道,在有禁令在先的情況下,他們還堅持發表「五角大樓文件」,那麼收穫的將是捍衛新聞自由的莫大榮譽。巴迪堅說,「堅持報紙有發表權利的唯一辦法就是發表。」

一切準備就緒,還少的就是發行人凱瑟琳·格雷厄姆的一聲令下。凱瑟琳向來尊重編輯的自主權,對報紙內容概不干涉,這一次她「冒著毀掉整個公司的危險」,不顧律師們的一致反對,對電話另一邊的編輯說:「做下去吧,我們把它登出來!」

6月18日,《華盛頓郵報》以「五角大樓文件披露美國在1954年企圖推遲越南選舉」的通欄為大標題。但是他們也未能倖免,上訴法庭的三位法官以2:1,通過了對《華盛頓郵報》的禁制令。

媒體與政府戰鬥這才正式打響,另一家老牌大報《波士頓環球報》抓住接力棒,著手發表剛剛從艾爾斯伯格那裡獲得的1700頁文件。芝加哥的《芝加哥太陽時報》、波士頓的《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相繼跟進報道。


第一修正案是新聞媒體的護身符

在《華盛頓郵報》繼續《紐約時報》未竟的報道時,蘇茲貝格已緊急返回紐約。他一再對記者說:「這沒有違反國家安全法。」蘇茲貝格解釋:「我們沒有泄露國家機密,我們沒有威脅到美國駐海外任何陸軍或海軍。這些文件只是歷史的一部分。」當記者問及是誰拍板刊登「五角大樓文件」時,蘇茲貝格就用煙斗指著自己的胸膛說:「我。」

蘇茲貝格看似沉著,其實內心緊張不已。他在準備拿手菜燒雞時,雞竟從烤架上掉了下去。只是事已至此,蘇茲貝格與《紐約時報》都沒有了退路,所以他們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告上了最高法院。

6月26日,大法官們聽取了《紐約時報》與司法部各自所做的辯護,然後轉入閉門討論。首席大法官雨果·布萊克同另外兩位大法官堅持新聞具有絕對的出版權利,要求即刻取消禁制令,他們相信「不應該贊成法院限制新聞而毀掉第一修正案」;伯格等三位大法官主張在下級法院進一步辯論,而在此期間需維持禁制令,因為「在國家安全問題上有許多不可估計的因素,只有圈內人士的判斷才能信賴」;剩下的三位法官表示,要具體研究文件是否真的有害國家安全,再判斷要不要取消禁制令。

《紐約時報》:撕總統,我們不是第一次

1973年1月17日,美國司法部大樓前,艾爾斯伯格接受記者採訪,此時,「五角大樓文件案」的起訴人正在試圖拍一部電影挑戰司法原則和輿論底線

最後的投票結果是6比3,最高法院以多數票贊成取消禁制令。布萊克著手起草他的大法官意見——這既是他34年大法官生涯中最重要的一份意見,也是最後一份意見,他在兩個月後退休,隨即去世。時年85歲的布萊克寫道:「第一修正案的歷史和語言都支持這一觀點,即新聞機構必須能自由地發布新聞,而不論其來源,沒有審查制度、禁令或預先限制……自由和不受約束的新聞才能有效地揭露政府的欺騙。」

正在紐約焦急等待消息的蘇茲貝格與羅森塔爾聽到判決結果,兩人高興地擁抱在一起。《紐約時報》的記者招待會上,蘇茲伯格在回答以後再有類似的事情,還會不會挺身而出的問題時,故作輕鬆地說道:「會,但我會安排去歐洲度假,這樣我就可以不在場了。」

在「五角大樓文件案」中,蘇茲貝格不僅為自己與《紐約時報》獲得了巨大的榮耀,而且他也贏得了家族與公司成員的信賴。當然,更加深遠的意義在於,這個案子成為美國新聞自由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紐約時報》:撕總統,我們不是第一次

阿瑟·奧克斯·蘇茲貝格(1992年攝)


蘇茲貝格的傳奇

1992年,蘇茲貝格的兒子小蘇茲貝格繼任發行人,1997年又接任董事長,成為家族第四代掌門人。蘇茲貝格掌舵期間,紐約時報公司的收入由1963年的1.01億美元(主報收入幾佔總收入之全部)增長到1997年的26億美元,此時主報僅佔到總收入的一半左右。蘇茲貝格在離開董事長崗位時,針對報紙終將會被網路所取代的觀點說:「你付費購買《紐約時報》時,買到的並不是新聞,而是判斷力。」

小蘇茲貝格對父親在當年「五角大樓文件案」中的表現十分自豪:「爸爸的小名叫做『龐奇』,龐奇是一名在海軍中從沒失敗過的船長,爸爸就像他一樣,替傳媒言論自由奮戰,爸爸是這個領域中,最值得尊敬的人之一。」

(參考資料:蘇珊·蒂夫特等《報業帝國》、艾爾斯伯格《吹哨者自述》、霍華德·鮑《憲政與自由》、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第一修正案辯護記》、林達《如彗星划過夜空》、《尼克松回憶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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