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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姦殺女子處死刑,22年後沉冤得雪母親痛哭

據報導,在1994年8月,一樁強姦殺人案發生在河北石家莊西郊玉米田。只有21歲的聶樹斌,當時被警方當作犯罪嫌疑人。次年3、4月,他在被捕後遭法院以強姦殺人判處死刑,死刑在1995年執行。在聶案上,許永躍是河北省政法委書記,曾批示「要殺,而且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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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也有消息指出,許永躍下令聶案從速執行死刑的原因,是某高官需要器官移植。


在10年後的2005年1月,曾犯下多起性侵殺人案的王書金在河南落網,供述了自己所犯下的6起案件:4件強姦殺人案,2件強姦案,並主動供述稱自己是石家莊西郊玉米田姦殺案真兇,但後來他的供述未被法院認定。2006年3月9日,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就王書金案提起公訴時,只起訴了王供述的6起案件中的4起。王書金最後於2013年9月終審被判死刑,目前該案處在死刑複核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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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王書金的人曾告訴他,聶樹斌母親張煥枝恨他。但王書金認為他已經堅持稱自己是兇手,說「她恨我不對,我說我招供在先,她申訴在後,這不怨我,還是辦案單位造成的後果,這不應該與我有責任。」


自2007年5月,聶樹斌的父母與姊姊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多個部門提出申訴,認為聶樹斌不是兇手,要求改判無罪。在2007年王書金案二審第一次開庭之後,該案遲遲不宣判。當該案再次回到公眾視野時,已是6年之後的2013年6月。終於在2014年12月4日,根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請求,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查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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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複查認為,「缺少能夠鎖定聶樹斌作案的客觀證據,在被告人作案時間、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問,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審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建議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審判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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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山東高院的意見,決定提審此案。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改判聶樹斌無罪。在漫長的22年後,中國河北省青年聶樹斌被指姦殺女子的冤案,終於有了一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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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母親表示:「結果再好,畢竟我也失去兒子了,我兒子回不來了,這一點來說我確實很痛苦,這個正義來得太遲了。」


在2016年12月2日早上,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聶樹斌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罪。後續國家賠償及追責程序啟動。此案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冤案之一,被認為是中共司法腐敗的代表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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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消息後,聶樹斌的父親與姊姊激動落淚。


即使沉冤得雪,死去的生命再也無法回來。大家對死刑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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