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床上的兇殺案:竟然震動了中國政局?
作者:何志浩
微信公眾號「掌上歷史」兼「煮酒論史」主筆,著有《戰匈奴》《大唐文青》等。
咱們今天有個成語叫「人命關天」,用來比喻事情重大或者生命可貴。因為在古代,所有的人命案件都要由中央的三個司法部門會審,由皇帝和宰相裁決,這個成語的「天」,便可以理解為皇帝。
古代社會的節奏和結構遠遠趕不上現代,想折騰個事兒都難以找個契機。加上信息交流不暢,皇帝也沒法上網了解民情,老百姓也不知道皇帝每天發表哪些重要講話。所以如何審理、處置民間的那些人命案,很容易跟政治需要掛鉤。
南京少婦凌晨被殺事件:這個小伙兒有前途
在明太祖洪武年間,南京城作為首都,住著很多特殊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制服帥氣異常,只要穿出去必定會引起女性的尖叫;他們只要露出自己的腰牌,說一句「請跟我們走一趟」,就算是王爺也會嚇得尿褲子。
上圖:錦衣衛腰牌
他們就是錦衣衛,整個大明最神秘的人,那就是古代的「FBI」,世界上最早的官方特務機構,誰都不敢惹。雖然職權不高,但是天天在皇帝面前轉悠,還有法律之外的秘密調查權,你怕不怕?
這麼個好單位,想進去可不容易,除了對個人能力、學識(甚至包括外語水平)、家庭背景有著嚴格要求外,還要求長相英俊。因為錦衣衛可是皇上身邊的人,除了負責調查情報、監視群臣,還要擔負儀仗隊的功能,長得不帥可不行。
上圖:《出警入蹕圖》中衣著華麗、長相英俊的錦衣衛
當時,城中就有一個錦衣衛的校尉,雖然是基層工作人員,但那也是錦衣衛啊。雖然史書上沒有記載他的姓名,但是根據他後來做的那些事,我估計他姓王,人稱隔壁老王。
他家的隔壁住著一對夫婦,老婆長得頗有幾分姿色。那麼發生了什麼事大家都懂得,這個女的也見人家是錦衣衛,三番五次勾引,估計還說自己怎麼怎麼不受老公喜歡,一來二去,隔壁王校尉心一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有天,女人的丈夫大凌晨的就出門上班了。隔壁王校尉憑藉自己多年情報部門工作練得的身手,消無聲息的就進了她家門。接著乾柴烈火開始那啥。
突然,老王蹦躂起來往床底一鑽——聽腳步聲可是情報工作必備技能。那少婦也明白過來,開始裝睡。只見男主人回來後,小心翼翼地給婦女蓋好被子,女的問他:「你怎麼回來了,不怕上班遲到?」
「出門發現降溫了,給你多蓋點被子。」說完,男主人匆忙離開。少婦興緻沖沖的叫那名校尉繼續,可是校尉卻不幹了:
你竟然騙我,你老公起早貪黑工作,還對你這麼好!這麼個大暖男你竟然給他戴綠帽?
校尉陷入了深深的自責和愧疚之中,和少婦展開了瓊瑤式的爭吵,最後發展為徐克似的打鬥。
跟我動手?你當錦衣衛是什麼人?他隨手摸到一把菜刀,一招就把少婦給殺了。然後憑藉自身的專業素養清理現場,「深藏功與名」,沒有留下任何犯罪證據。
早上,少婦訂的快遞到了。送菜上門的老頭跟往常一樣去她家院子,叫了很久卻沒人開門,只好離開。到了有人發現屍體的時候,立即有人指認這個快遞老頭曾經進過她家院子。加上現場沒有什麼其他證據,老頭很快便被逮捕。
上圖:明朝仇英版《清明上河圖》中的賣菜翁
幾經拷問,這個老頭兒也認慫了,既然咱們也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沒罪,咱也活夠了不受那個罪,竟然認了。冤假錯案就此告成,認證口供都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三司會審,沒有發現什麼疑問,維持地方原判,秋後問斬。
可是,就在處斬那天,校尉突然出現,那架勢就跟劫法場似的。只見他大喊一聲:「刀下留人,那少婦是我殺的,別處決了好人。」
已經定了罪的案子這時候要翻案,本來就是大事,何況還牽扯到一個錦衣衛。校尉也看出監斬官的為難:「你也不容易,咱們去見皇帝把這事說清楚吧。」
於是,也不知道是監斬官帶著校尉還是校尉帶著監斬官,總之見到了當時的皇帝朱元璋。校尉把作案過程一五一十說了,並且說:「我當時義憤填膺沒管太多,就一刀把她殺了,我不敢騙您,賜臣一死吧。」
朱元璋可是個很講原則的人,哪怕是自己親戚作姦犯科都是嚴懲不貸,懲治的不法貪官數以萬計。可是這個時候,朱元璋卻說:「你殺了一個不義之人,又救了一個無辜之人,小伙兒很有前途嘛!」
就這樣,這名校尉竟然被無罪釋放。
朱元璋這麼做的原因,無非兩個方面原因:首先朱元璋出身草莽,推翻蒙元之後又見了太多的假仁假義,對這種正義感很強的人自然有所偏愛;其次,便是由於朱元璋的一些政治圖謀。
在明初,因為蒙元覆滅極其迅速,明朝的官僚尤其是地方官幾乎清一色是元朝留下的,帶著各種舊社會的習氣,毫無節義,貪污腐敗,官官相護;那些功臣除了徐達、湯和、沐英等少數人外,很多都是驕橫跋扈能上天的主兒。
君臣之間友誼的小船,可謂說翻就翻。
朱元璋和以前的皇帝不同。以前的開國皇帝巴不得功臣貪污腐敗,因為你貪財,那就不在意清名和高位,沒有野心。歷代君臣也深諳此道。比如說王翦找秦始皇要田宅土地美女,秦始皇這才放心讓他去征討楚國;比如說宋太祖杯酒釋兵權,對功臣們的求封求賞百般縱容,欺壓百姓,甚至活吃人肉也是坐視不理。
上圖:宋太祖像。不殺功臣的「仁君」之名背後,是一群功臣的肆意妄為。
可是到了朱元璋這可不行,他對一切腐敗都是零容忍。在明初爆發的「空印案」中,因為地方上官官相護,調查難以進行,朱元璋更是乾脆一狠心:「戶部尚書以下一個不留!」幾乎把全國舊官僚殺了一個遍。
再這樣的環境背景下,朱元璋必須取得軍隊的絕對忠誠才能完成這一系列的舉措。而在軍隊系統中,錦衣衛更是重中之重。
這樣一個拉攏機會放在眼前,老朱怎麼會不珍惜呢?
這個案子的處理還算雷厲風行,時間也不長,牽扯範圍也不算廣。下面小編要說的一個案子,雖然案發過程簡單,但是牽扯的可都是大人物,而且,還直接影響了一個朝代的國運。
登州少女深夜殺人:勝訴後輸給了偽君子的報復
這個案件正好發生在明朝建立的三百年前,也就是是宋神宗熙寧元年(1038年)。
在當時的登州地界,有一個貧苦的十三歲女孩兒叫阿雲。她很早就沒了父親,前陣子母親也死了,所以由叔伯們撫養。當時女子的法定結婚年齡剛好是十三歲,叔伯們沒有打算繼續養她,而是決定隨便找個人家把她給嫁了,還能賺點聘禮。
不知道背後有什麼交易,反正記載說一個姓韋的中年老光棍,用幾擔糧食做聘禮上門提親。阿雲加的長輩也不知道是怎麼了,竟然就這麼同意了。
韋某樂壞了,想著自己馬上就能擺脫單身,再也不用羨慕別人秀恩愛了。越想心裡越美,躺在床上,愣是到了深更半夜了都沒睡著。
但是也正因為他心裡想著美事,也沒注意到已經有人走進了家門。
突然,一聲尖叫,一把柴刀照頭劈下。韋某沒有睡著,所以躲過一劫。在後來的搏鬥中,韋某保住了性命,只是受了輕傷。犯罪分子也成功逃脫。
報案之後,宋朝警方立即開始調查,並將兇手阿雲捉拿歸案。
原來,阿雲畢竟還是個毛頭丫頭,什麼都不懂。她覺得自己不應該就這麼屈從於叔叔們的安排,嫁給一個又丑又窮的老光棍。這樣,她這輩子就算是完了。她決心拼了這條命,冒險殺了韋某,以求改變命運。
現在既然沒有殺成,人生也沒了意義。所以被抓後,阿雲很快就認罪了,非常配合警方的調查。
很快,當地縣令做出依法判決:謀害親夫,殺人未遂,兩罪並罰,判處死刑,秋後問斬。
判決書和其他關於這個案件的卷宗遞交到了知府許遵手上。許遵看了案子,心裡不是滋味,非常同情阿雲的遭遇。於是,他在案件和法律條文中找到了為阿雲辯護的依據:
阿雲的母親剛剛死不久,還在服喪期間。按照宋朝的婚姻法,這樣的訂婚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所以說阿雲謀害親夫根本不成立,只能算普通的殺人未遂。而且,違反這個婚姻規定的當事人還得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上圖:在古代,服喪期間是不許婚娶的
這麼一看,不僅阿雲有救了,韋某和阿雲的叔叔們還得坐牢。許遵很快擬定了新的判決,將案件遞給了中央。
沒想到,中央的兩個司法機構御史台和大理寺卻駁回了許遵的判決,判處阿雲絞刑。依據的條文是:殺人未遂但是致人受傷判處絞刑。
換做常人,這事就這麼過去了,但是許遵不同。這個人正義感太強,認準的事,不會放手。他一頭扎進一條條的法律條文,終於找到了否決阿雲死刑的依據:阿雲在被抓捕後,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有自首情節。
而恰好宋神宗皇帝在這年七月頒布了一條司法解釋:殺人未遂造成傷害的,如果被緝拿之後供認不諱,有自首情節,罪減二等。
(這裡跟大家解釋一些古代名詞:古代的律,就是法律條文;皇帝下達的敕,就相當於司法解釋。宋代法律條文陳舊,社會發展迅速,所以皇帝經常頒布敕,並且規定:「律不載者,判決以敕。」)
上圖:宋徽宗手書並頒布的《恭事方丘敕》
按照程序,案件的卷宗到了刑部。許遵也因為勤於學習法律被調到司法部門,就任大理寺卿。按理說,許遵成了最高法院院長,阿雲應該有救了。
然而,故事才剛剛開始!徐遵到了中央,那情況可就比地方上複雜了。這個時候正是王安石的新黨和司馬光的舊黨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許遵又偏向新黨,很快便遭到了彈劾。那些舊黨指責徐遵在「登州少女殺人案」中,屢次擅用權力,干擾法律部門判決,擾亂司法部門,並且要求許遵引咎辭職。
這下事情可鬧大了。宋神宗召集政事堂的參知政事(也就是俗稱的宰相)們開會討論這個事。
舊黨首領司馬光認為,阿雲謀害親夫。什麼?服喪期沒過?額……反正就是謀害親夫,嗯,就是,死刑逃不了。
而新黨首領王安石則覺得許遵有道理,阿雲和韋某夫妻關係不合法嗎,而且宋神宗出台了自首的司法解釋,所以不應該判死刑。
最後,宋神宗同意許遵的判決,判處阿雲三十七年有期徒刑。
可是,審判書剛剛從翰林院擬定好,送到刑部就遭到了否決。宋神宗沒辦法,只好進行複審。
這下可不得了,原本一件簡簡單單的案子,這下變得複雜,他們新舊黨吵的內容也越來越高級:
司馬光、文彥博代表的舊黨滿嘴仁義道德,認為法律是祖宗制定的,至高無上,皇帝擅自頒布的敕令(司法解釋)沒有經過我們這些士大夫的商議,不具備法律效益!
沒錯,就是當年砸缸的司馬光,樹洞取球的文彥博。這倆熊孩子已經長大了,機智依舊。
這一下,舊黨站在了「道德制高點」上,新黨可就理虧了,只好說:皇權至高無上,皇帝有權對司法條例進行解釋!
你單單看這麼一段,肯定覺得砸缸的和撈球的那兩位說的蠻有道理,還挺有超前意識的。實際上,他的超前意識是帶有很明顯的政治目的,而且想法非常骯髒:
皇帝現在支持變法,今日否定皇帝的敕令,明天就可以否定變法,堅持咱們自己的「祖宗之法不可變」。只要否定了變法,咱們這些士大夫的既得利益,嘿嘿嘿……
到最後,不僅政事堂和刑部,就連翰林院(相當於社科院)、樞密院(國防部)都被牽扯進來進行討論。最後宋神宗忍不可忍,終止爭吵,來了個中間方案:
首先,阿雲和韋某既然不是夫妻,那就不在「十惡不赦」的罪行之列;你們可以說我頒布的關於自首的解釋不合法,但是我總有赦免的權利吧?
所以,最後阿雲被宋神宗赦免死罪,依舊判為有期徒刑。並且不久之後趕上天下大赦,被放了出來。之後嫁人生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是,這不是結束。十七年後,宋神宗病逝,宋哲宗上台,舊黨重新掌權。司馬光上位之後,一心想出當年的惡氣。
儘管這個時候宋神宗沒了,他頒布的敕令,也是不可變的「祖宗之法」;儘管這個時候事情已經過去了十七年,一罪不二定是自古以來的規矩;儘管這個時候阿雲已經為人妻,為人母。
偽君子司馬光可不管這些,那些虛偽的士大夫們也不會去管。阿雲,最後還是以可笑的「謀害親夫罪」問斬,儘管她真正的合法丈夫依舊健在。
變法失敗了,宋朝也從此告別了強國之路,繼續積貧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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