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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這詩,王維撿回了一條命

靠這詩,王維撿回了一條命


公元757年(唐至德二載)十二月,長安。


剛剛將安史叛軍趕出長安,重新回到京城的唐肅宗李亨,驚魂初定之際,就決定嚴厲追究一大幫子官員的責任。

在唐肅宗李亨看來,這幫官員著實可恨。是的,一年前安祿山叛軍威脅長安時,我和李隆基爺倆兒撒丫子跑路,是沒有通知你們,可那不是來不及嗎?後來你們知道了,你們就也跑路啊。


來不及跑路就被抓了?那你們就想辦法逃啊。都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文人,那個杜甫不就跑出來了?


跑不了?那你們就去死啊。死不了?那你們再怎麼的也不能去當安祿山的偽官啊?


凡是當過安祿山偽官的人,都該死。這就是李亨的邏輯。

在這個邏輯下看來,大詩人王維就在劫難逃,得掉腦袋了。


靠這詩,王維撿回了一條命


事實上王維當時正垂頭喪氣地和二百多名官員一起,被關在長安城宣陽里楊國忠的舊宅里,等待著命運的安排。


但是,結果對於王維,卻是驚喜:十二月二十九日,宣布將這些偽官分六等定罪,最重的達奚珣等18人,被斬首於城西南獨柳樹下,次一等的陳希烈等7人賜自盡於大理寺,第三等的在京兆府門被杖(即打屁股)一百下,第四、五、六等的,或流或貶。王維,卻不在這六等定罪裡面。


對於王維的處分是,由原任正五品上的給事中,降職為正五品下的太子中允,官降一階而已。就這樣,唐肅宗李亨輕輕地放過了他。

王維的運氣為什麼這麼好?因為一首詩。正是這首詩,或者說主要是因為這首詩,救了曾任安祿山偽官的王維一條命:


萬戶傷心生野煙,


百僚何日再朝天?


秋槐葉落空宮裡,


凝碧池頭奏管弦。

王維人稱「詩佛」,一生留下來的詩一共有400多首,名詩名句可謂不計其數。但上面這首詩,卻是他生命中最為重要的一首詩。因為,這首詩,救了他的命。


「萬戶傷心生野煙」:「受安史之亂折磨的成千上萬老百姓,流離失所,只能在野地里生火做飯,升起一股股炊煙」。


「百僚何日再朝天」:這就是救了王維性命的關鍵一句詩了。「和我一樣遭到囚禁的文武百官們,何時才能再次朝見天子?」


「秋槐葉落空宮裡」:「秋天的槐葉飄落在空曠無人的皇宮裡」。

「凝碧池頭奏管弦」:「宮中的凝碧池邊,安祿山正在欣賞管弦之樂,大宴賓客」。


後兩句是寫實,寫的是當時王維被囚禁在洛陽菩提寺的所見所聞。王維被囚地點,詩句中雖然沒有,但詩題中卻有。


而且,這首總共才28個字的詩,竟然有一個長達39字的題目——《菩提寺禁,裴迪來相看,說逆賊等凝碧池上作音樂,供奉人等舉聲便一時淚下。私成口號,誦示裴迪》。


需要說明的是,王維作詩動不動就搞個很長的詩題。這首39個字的詩題,還只是他所有詩題中第二長的,第一長的詩題則有40個字之長!展示一下:《同盧拾遺韋給事東山別業二十韻給事首春休沐維已陪游及乎是行亦預聞命會無車馬不果斯諾》。大家別一口氣念下來,憋著了別怪我。


這個長達39個字的詩題,字數既多,信息量也很大。


「菩提寺禁」——王維當時被關押在東都洛陽菩提寺。菩提寺,始建於北魏,據《洛陽伽藍記》記載:「菩提寺,西域胡人所立也。在慕義里」,位於洛陽城南的慕義里。


王維是在長安被俘的,但隨後被押送到洛陽,並在洛陽被迫接受了安祿山的給事中偽職的。


他自己後來在《大唐故臨汝郡太守贈秘書監京兆韋公神道碑銘》一文中,回憶了這段一生不堪回首的經歷:


「君子為投檻之猿,小臣若喪家之狗。偽疾將遁,以猜見囚,勺飲不入者一旬,穢溺不離者十月。白刃臨者四至,赤棒守者五人。刀環築口,戟枝叉頸,縛送賊庭」。也就是說,一開始王維也是想逃的,但沒有跑成。


這次被叛軍抓獲,王維遭了老罪了,身邊一直有人看著,「白刃臨者四至,赤棒守者五人」,餓得夠嗆,「勺飲不入者一旬」,也髒得夠嗆。為什麼這麼個臟法?因為王維自己吃了葯,「服藥取痢」,導致了拉肚子,所以「穢溺不離者十月」。這對於一個文化人、朝中官員來講,實在難熬。


還好,他在這次監禁中,得到了一位好心人的幫助,就是這位「大唐故臨汝郡太守贈秘書監京兆韋公」——韋斌。這位韋斌,早在天寶十四載十二月東都洛陽陷落時就投降了叛軍,似乎還得到了叛軍的信任,有了點兒小職權,負責看管新近抓到的唐朝官員。對於王維,韋斌「推食飯我,致館休我」,給予了力所能及的關照。


靠這詩,王維撿回了一條命


囚禁期間,王維能夠得到韋斌的關照,也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有此照顧,王維在囚禁之中,並未遭受很大的虐待。


「裴迪來相看」——裴迪並未被抓,他的行動是自由的。他為什麼沒有被抓,史籍未能明載,但最大的可能是因為他的官職比較小,叛軍以為他只是一個打醬油的,未受重視。


裴迪是王維的好友,大約生於開元五年(公元717年)至開元九年(公元721年)之間,小王維約十幾歲。大約在開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王維與裴迪結識並定交於長安。當時王維已任職右拾遺,裴迪則正在參加秀才科考試。


從那以後,兩人交往頗多,時有詩歌唱和。公元743年(天寶二年)夏秋之際,大詩人、江寧縣丞王昌齡因公入京辦事,約王維、王維的親弟弟王縉、裴迪在長安新昌坊南門之東的青龍寺集會,諸人皆有唱和之作。王維的詩是《青龍寺曇壁上人兄院集》,王縉的是《同王昌齡裴迪游青龍寺曇壁上人兄院集和兄維》,王昌齡的是《同王維集青龍寺曇壁上人兄院五韻》,裴迪的《青龍寺曇壁上人兄院集》。


到了公元756年(天寶十五載)王維被囚禁的這一年,裴迪年約三十五至四十歲間,擔任著尚書省郎這樣的七品小官,所以並未受到叛軍注意。


王維則和裴迪不一樣,他在叛軍那裡,甚至在安祿山眼裡,都是名人。倒不是因為他官大,而主要是因為他的音樂才能。


王維剛剛到長安,還未進入官場時,就以音樂才能知名。而他能於公元721年(唐開元九年)一舉考中狀元,據說還是託了富於音樂才能、會彈琵琶的福。


《集異記》載:「王維妙能琵琶,為岐王所眷重,維方將應舉,求應岐王,岐王令維著錦繡,齎琵琶,同至公主府。令奏新曲,聲調哀切,滿座動容。公主曰:『此曲何名?』維起曰:『號《郁輪袍》』。公主大奇之。」王維的這首《郁輪袍》,還流傳下來成了名曲,宋朝蘇軾曾有詩「舊聲終愛《郁輪袍》」,就是說這個曲子。


彈完琵琶,王維在公主大奇之後,又獻上自己的詩文十首,使得公主對他的音樂和文學才能雙重傾倒,這才出面,以公主之尊去幫王維搞定狀元這個事兒。


靠這詩,王維撿回了一條命


王維考中狀元之後,所擔任的第一個職務,就是太樂丞,可見朝野上下對於王維音樂才能的認可,而這個官職,也是他的祖父王胄曾經擔任過的官職。人家原來是音樂世家的底子。


太樂丞,從八品下,是隸屬於太常寺的八個署之一太樂署的副手。這就是一個掌管朝廷音樂禮儀事務的機構。


關於王維的音樂才能,還有這樣一個神奇故事:


有人得到一幅奏樂圖,不知畫中人物在演奏什麼音樂。王維看了一眼之後說:「這圖中的人物,正在演奏《霓裳羽衣曲》第三疊第一拍」。有人不服,召來樂工來演奏試驗,果然正如圖中所繪。


這樣的人才,安祿山怎麼可能放過?更何況,安祿山喜歡的就是這個調調:據《明皇雜錄補遺》載,「祿山尤致意樂工,求訪頗切,於旬日獲梨園弟子數百人」。


歷史事實證明,安祿山叛亂,從來就沒有從唐朝降官那裡汲取任何的政治營養。他們一開始,就只知道刀把子、燒殺和流血,佔了洛陽長安之後,他們又只知道掠奪和及時行樂。他們從來就沒有想過,如何去治理這個天下,如何去造福黎民百姓。所以,安祿山不需要王維的政治才能,他也不需要任何人的政治才能。


在過把癮就死的叛軍心態中,關鍵就是過的這把子癮。而在過癮的過程中,音樂,必不可少。


所以,王維被安祿山囚禁了起來,後來還強迫他當了給事中,還是他被俘前在唐朝當的官兒,既沒有升,也沒有降。要的,就是他的音樂才能。


這就是王維擔任偽官的原因及過程。應該說,王維擔任的這個偽官,沒有為安祿山出一計、設一謀,對於大唐的平叛,基本無害。


「說逆賊等凝碧池上作音樂,供奉人等舉聲便一時淚下」——這是裴迪說給王維聽的內容。


裴迪向王維描述的情景,在《明皇雜錄補遺》中有記載。當時,叛軍在宮中凝碧池飲酒作樂,把俘虜的宮廷樂工叫來奏樂助興。不料,眾樂工心念舊皇,在所演奏的音樂響起時,竟然相對噓唏,淚流滿面。


這還了得?眾士兵拔出刀來,威脅樂工們強顏歡笑,繼續演奏。這更加劇了樂工們的抵觸和悲傷情緒。這時,一個名叫雷海青的樂工竟然把樂器丟在地上,向著西方即唐玄宗李隆基入蜀的方向伏地慟哭。雷海青這樣的行為,把自己推上了絕路。士兵們把他綁了起來,就在戲馬殿之上,在眾目睽睽之下,將他一刀一刀地肢解了!


雷海青如此悲慘、類似凌遲地死去,在唐朝只怕例子不多。因為,在唐朝的律法之中,還沒有發明凌遲這種刑罰。唐律中的最高刑罰,也就是把頭砍掉了事。


這些樂工,基本上可以算是王維擔任太樂丞時的老部下。王維聽聞裴迪轉述如此慘事,怎能不心中激動,有所感焉?


「私成口號」——這四個字的主語,換成了王維自己。


但是,「私成口號」四個字,並不是在說王維聽到上述慘景,心情激動之下,喊了幾句「打倒安祿山!」「李隆基萬歲!」這樣的口號,而是另有意思。


這裡的「口號」,指的是古代詩體中的一種——口號詩。


由詩人隨口吟出的、篇幅短小的詩,叫做「口號詩」。其主要特徵是,詩人張口就來,現場創作、吟就的短詩,有點類似於後來所謂的「口佔一絕」。


「口號詩」張口就來,但仍然需要符合當時情景和詩的格律。特別是詩的格律仍然不會降低要求。各位要是在「口號詩」中張口就來,吟出「西邊夕陽像蛋黃」的句子,萬萬不可喲。


說起來,「口號詩」還是我國詩歌演進史上的重要現象,起源於劉宋時期,興起於唐。所以,除了王維以外,唐朝還有多位詩界大佬,如李白、杜甫、元稹、白居易、張九齡、孟浩然、張說等,都曾有「口號詩」傳世。


比如李白就有一首詩,直接叫《口號》:「食出野田美,酒臨遠水傾。東流若不盡,應見別離情。」


「誦示裴迪」——既然王維的這首「口號詩」是現場創作,隨口吟出,自然是朗誦給裴迪聽的,所以是「誦示裴迪」。


史料表明,在此時,王維還有另一首「口號詩」——《口號又示裴迪》。


他為什麼要說「又」呢?


因為這是第二首。王維人被關著,詩興倒是不減,一共搞了兩首「口號詩」。這首《口號又示裴迪》內容是:


安得舍羅網,


拂衣辭世喧。


悠然策藜杖,


歸向桃花源。


很顯然,第二首詩與第一首詩的忠君思想表達不同,這首表達的是王維希望恢復自由之後,擺脫塵世喧囂,歸隱田園的思想。


王維倒是爽了,通過「口號詩」把意思都表達完了。可一搞就是兩首,又是七言,又是五言的,也真難為裴迪的記憶力了。


要知道,當時裴迪可是在探監,肯定不可能有紙筆可以將王維的「口號詩」記錄下來,那就只能靠背了。


裴迪為什麼要背?這與王維「誦示裴迪」的目的有關。


要指出的是,王維還在囚禁的時候,他可沒有那麼神奇,不可能判斷出第一首「口號詩」將來可能會被皇帝知道,會救自己的命。他當時之所以要把這兩首「口號詩」讓裴迪背下來,是為了讓他去找一個人,一個絕對會救他的人,一個有可能有能力救他的人。


誰?我們在前面提到過的王縉,王維的親弟弟,字夏卿。王縉也和王維一樣,自小聰明好學,中舉之後,歷任侍御史、武部員外郎等職。


侍御史,從六品下的監察官員;武部員外郎,就是兵部員外郎。李隆基於天寶十一載(公元752年)閑來無事,改官名玩兒,於是改兵部為武部。記載簡略,不知道王縉擔任的是兵部四個司「兵部、職方、駕部、庫部」中哪一個司的員外郎,不過除了職掌不同,級別一樣,從六品上。


安祿山的叛亂,給王縉帶來了陞官的機會。他受命離開長安,去出任從四品下的太原府少尹,負責輔佐當時的太原府尹李光弼,共同防守大唐王朝的龍興之地。


當年,李淵李世民就是從這個地方出發,打下長安,建立大唐王朝的。這樣的根本重地,當然要重點防守。而王縉能夠有機會和李光弼合作,更是運氣來了門板都擋不住。要知道,安史之亂的最終平定,第一大功臣是郭子儀,排第二的,就是這個李光弼。


所以,裴迪接受王維的委託,來到太原,找到了王縉。可是王縉卻暫時無力去救王維。因為,他在當時,陷入了一場艱苦卓絕的「太原保衛戰」之中。身為太原少尹,他只能先國後家,先公後私。


公元757年(至德二年)正月,史思明、蔡希德發兵十萬進攻太原,並企圖在佔領太原後,由北道攻打唐肅宗李亨當時所在的靈武。如果太原再次失守,靈武必然處於危急之中,大唐的機會也就不多了。


但是,李光弼和王縉一起,以手中的一萬多人,硬是以少勝多、以弱勝強,守住了太原城池。同時,他們還利用安慶緒弒殺安祿山的內亂機會,派敢死隊出城打退叛軍,取得了太原保衛戰的完勝。


這是安史之亂以來,唐軍第一次在戰場上取得重大勝利,第一次遏制住了叛軍如潮的攻勢,為後來收復兩京奠定了基礎。


太原保衛戰勝利的消息傳到靈武,唐肅宗李亨大喜過望,封李光弼為司空、兼兵部尚書,仍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爵魏國公。同時陞官的還有王縉,他以本官太原少尹兼任憲部侍郎,也就是刑部正四品下的副部長,正式跨入高官行列。不久,王縉更是被召到皇帝身邊,出任從三品的國子祭酒,相當於國立大學校長了。


這對於王縉、王維,無疑是一件大好事。


詭異的是,和太原保衛戰的勝利消息一起傳到靈武的,還有王維的這首「口號詩」。《唐才子傳校箋》記載,王維的詩「時聞行在所」。


這個「行在」,指的就是靈武。這句話的意思是,還在那個時候,唐肅宗李亨就聽到了這首詩。


可以想像,王維詩中那一句「百僚何日再朝天」,讓此時唐肅宗李亨的心中,非常之爽。


這個伏筆,打得相當之好。簡直是呱呱叫,別別跳。


要知道,王維的這首詩,唐肅宗李亨是在靈武首次知道還是收復長安後首次知道,兩者的區別非常之大。最大的區別就是,李亨在靈武首次知道,那王維就還有生的機會;李亨在收復長安後首次知道,那王維可能還是得死。


現有史料太簡略,我們無法確知王維這首詩得以「時聞行在所」的具體過程,但我們不得不指出,王縉和裴迪為了營救王維,也是蠻拼的。


他們一定想了很多辦法,找了很多唐肅宗李亨身邊的朝中大佬,利用了一些非常自然的不經意的機會,把王維的這首詩,擺到了李亨的眼前,傳到了李亨的耳中。


靠這詩,王維撿回了一條命


這才有了王維生的希望。因為,王維犯下的,可是叛國罪。


唐朝法律關於叛國罪的定義和處理原則,在《唐律疏議·賊盜律》(卷十七),總第251條中有明確規定。關鍵條文有:


「諸謀叛者,絞。已上道者斬,謂協同謀計乃坐,被驅率者非。」


「謀叛者,謂欲背國投偽,始謀未行事發者,首處絞,從者流。已上道者,不限首從,皆斬。」


什麼意思呢?主動謀叛並已付諸行動者,不管是為首的還是跟從的,全部斬首;主動謀叛但未付諸行動者,為首的絞,跟從的流放。


可見,王維這個事兒,最重的是死刑,斬首和絞;輕一點,也是流放。


但是,還有關鍵的一句話——「被驅率者非」:原本不知情,臨時被裹脅的,可以不治罪。


王維顯然是屬於這種情況:他和達奚珣、陳希烈等人的主動迎降不一樣,他是被迫接受偽職的,中途還曾服藥裝病,試圖逃脫。問題是,「誰主張誰舉證」啊,王維如何證明自己呢?


所以,關鍵的關鍵,是要證明王維是「被驅率者」。


現在,我們就可以知道,王縉和裴迪當初就讓王維「口號詩」「時聞行在所」的高明之處了。


王維當時被迫在長安接受偽職時,就盼望過「百僚何日再朝天」了,這說明他「身在曹營心在漢」吶,是一個典型的「被驅率者」啊。


正因為這首詩,王維才有了免予治罪的契機。


但是,在當時朝野上下都要嚴治此事的氛圍下,僅憑一首詩,就想救王維的命,還遠遠不夠。


王縉又做了兩件事。一件事是找一位在李亨面前說得上話的朝中大佬來幫王維說話。


正在這時,一個大佬送上門來了:時封趙國公、時任中書令、並且對李亨有擁立之功的崔圓。


而崔圓之所以願意幫王維說話,並不是靠他與王縉或王維的交情,而只是靠一個交易,一個關於「裝修」的交易。


崔圓回到收復後的長安,要重新裝修已被叛軍摧殘得不成樣子的府第。府中的牆要粉刷成白牆很容易,但再要畫上壁畫,可就難了。找誰畫呢?


要說宰相就是宰相,人家胸懷天下啊。馬上,崔圓就想到了因罪等候處理、還處於囚禁中的王維、鄭虔。


王維畫畫什麼水平?那是「後人推其為南宗山水畫之祖」的水平!鄭虔畫畫什麼水平?那是「鄭虔亦工山水,名亞於維」,僅次於王維的水平!


相比之下,崔圓更有水平,找來了這兩位繪畫大師,那他的府第還有裝修不好的?這樣一來,崔圓總不能白使喚人,總得有所回報吧。所以王縉一找上門,他就答應了。反正,跟皇帝說幾句話,對他而言,惠而不費,就是動動嘴皮子的小事情。


有了宰相崔圓說情,王縉還怕不靠譜,他又做了一件事:他上書皇帝,表示願意用削減自己官職的辦法,來替兄長王維贖罪。


以我們現代人的眼光來看,王縉此舉純屬自己找抽。兄是兄,弟是弟,各人有各人的賬。他犯罪,你拿你的官職來跟朝廷討價還價,是個什麼鬼?信不信皇帝一個不爽,把你們兄弟倆同時綁赴刑場,一起砍啰?


但是,在唐朝,王縉此舉卻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符合哪一條呢?就是《唐律疏議·名例律》總第10條的規定:


「諸七品以上之官及官爵得請者之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孫,犯流罪已下,各從減一等之例。」


唐律除設議、請、減、贖等來維護貴族、官僚的特權,還有「官當」之法以免除現任官職或歷任官職等方式來減免犯罪官員刑事責任。所以犯普通罪行者,也即除「十惡」和一些性質惡劣的罪行外,都可以用官職來抵徒刑、流刑等罪。


也就是說,王縉此舉,是法律允許的。而且,王縉是為大唐立過大功的人。這樣的人出面,皇帝不能不給三分薄面了。


唐肅宗李亨終於同意,王縉由從三品的國子祭酒降級,重回四品官員序列,貶出京城,去當蜀州刺史;王維的處分,則從輕處理,既不殺頭,也不流放,只是官降一階,去當正五品下的太子中允。


就這樣,一靠詩才,寫出「口號詩」,二靠畫才,贏得中書令崔圓求情,三靠弟才,兄弟王縉以官相贖,「三才」齊至,三管齊下,王維終於渡過了他人生中最為兇險的一道關口,撿回了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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