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製造】Braun:Less but better
將近有百年歷史的德國博朗由Max Braun創立於1921年,從一個小村莊里的公司到業界小家電先鋒,始終堅持「設計改變生活」的理念,並以精緻的設計締造出一個又一個經典產品,成為德國設計的典範。
1934年,博朗的logo誕生,以它為人熟知的突顯A字母出現。1952年,Wolfgang Schmittel通過網格對以往的logo做了少許修改,並一直沿用至今。
提及博朗,就不得不提天才設計師Dieter Rams。1955年,23歲的他加入博朗,開始了傳奇的設計生涯。
Dieter Rams主張設計應該是less but better(簡而精)的,產品外型完全根據其預定功能設計,摒棄膚淺的花哨細節和與產品功能無關的時髦垃圾。他從1961年出任博朗設計總監直到1995年,被譽為「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設計師之一」、「活著的最偉大的設計師」以及「設計師的設計師「。
事實上,就連喬布斯和蘋果總設計師 Jonathan Ive 都承認受到Dieter Rams的影響,在ipod上市時,他們還親自把它送給Dieter Rams表示感謝。我們多少也能在蘋果的產品中找到一些博朗的影子。
另外,Dieter Rams提出的「設計十誡」也被公認為最好的衡量好設計的標準。
一、好的設計是創新的 (Good design is innovative)
創新設計總是伴隨著科技的進步而向前發展,永遠不會完結。
二、好的設計是實用的 (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seful)
產品買來是要使用的,功能的滿足是必須的。當然,在強調實用性的同時也不能忽略其它方面,不然產品就會大打折扣。
三、好的設計是美的 (Good design is aesthetic)
產品的美感是實用性不可或缺的一部,特別是每天使用的產品,無時無刻地影響著我們的生活。但是只有精湛的東西才可能是美的。
四、好的設計讓產品說話 (Good design helps a product to be understood)
優秀的設計讓產品的結構清晰明了,能讓產品自己說話,一切不解自明。
五、好的設計是謙虛的 (Good design is unobtrusive)
產品要像工具一樣能夠達成某種目的,它們既不是裝飾物也不是藝術品。它們可能是中庸的,帶有約束的,但會給使用者的個性表現上留有一定空間。
六、好的設計是誠實的 (Good design is honest)
不要誇大產品本身創意、功能的強大和其價值,也不要試圖用實現不了的承諾去欺騙消費者。
七、好的設計堅固耐用 (Good design is durable)
避免產品成為短暫時尚, 它應該被人們接受並使用很多年在這個被一次性商品充斥的社會裡。
八、好的設計是細緻的 (Good design is thorough to the last detail)
任何細節都不能敷衍了事或者懷有僥倖心理。設計過程中的悉心和精確是對消費者的一種尊敬。
九、好的設計是關心環境因素的 (Good design is concerned with the environment)
好的設計必須考慮到使用者的環境,關注到每一個體驗環節。
十、好的設計是儘可能的無設計 (Good design is as little design as possible)
簡潔,但是要更好,濃縮產品所必須的具備因素,剔除了不必要的東西。
最後再來看看博朗的其他產品,在以設計為主導之下,一直恪守著Dieter Rams這十條設計準則,「大道至簡,平淡為歸」,其中的很多產品也已經經歷了幾十年,成為了長青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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