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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庵內幕:男子入寺必死!

在佛教經典中,一般稱尼姑為「優婆夷」,民間則俗稱「師姑」。而在明代正統的法律條文或典章制度文書中,則稱之為「尼僧」或「尼姑」。


如明代的法律條例規定:凡寺觀庵院,除見在處所外,不許私自剏建增置,違者杖一百還俗,僧道發邊衛充軍,尼僧女冠入官為奴。


尼姑庵內幕:男子入寺必死!

剃髮之前


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嘉靖六年(1527)奏准,「尼僧道姑,發還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盡數入官。這是官方記載稱出家皈依佛教女子為「尼僧」或「尼姑」之例。


尼姑屬於一群脫離塵俗、皈依佛門的出家人,理應不再留戀紅塵,並與世俗隔絕,在庵院中與青燈、佛卷、木魚為伴,過一種清修的生活。從明代的史料記載來看,在整個尼姑群體中,確實不乏恪守佛門規矩之人。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儒佛道三教合流思想的盛行,乃至佛教的世俗化,無疑對尼姑的清修生活造成很大的衝擊,隨之而來的則是尼姑不再局蹐於庵院一隅,而是走出庵院,進入民間,與民間閨房女子或家庭婦女結緣,進而成為民間婦女與外界交通的媒介。

更有甚者,尼姑在與世俗民間交往的過程中,戀世情結日深,宗教情感日淡,進而出現了超脫佛門樊籬的「淫尼」。這不僅是明代宗教史上的新動向,更是明代社會演進歷程中出現的新的歷史轉向。


一、尼姑出家:逃避還是宗教虔誠


在論及尼姑出家原因之前,不妨將明代官方對尼姑出家年齡所作的規定稍作梳理。關於女子出家為尼的年齡,明代的法律作了基本的規定,並與男子出家為僧的年齡限制大有差別。


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建文三年(1401),更是將女子出家的年齡上升到59歲。  與此相應,明朝廷對男子出家的年齡限制卻大有不同。如洪武二十二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許為僧」。


換言之,男子出家必須是在20歲以下。這是要求幼年或少年方可出家為僧。這種在年齡上的兩反規定,究其用意而言,顯然就是為了使尼姑、僧人能安於清修,並保持佛門庵院的宗教純潔性。

需要引起關注的是,自明代正統以後,出家為尼者已不再遵守朝廷的法律規定。如在北京的一些寺廟中,私自剃度為尼的婦女日漸增多。


尼姑庵內幕:男子入寺必死!


根據史料的記載,這些婦女「有因不睦六親,棄背父母夫男,公然削髮為尼」。可見,其中女尼的來源,既有已婚的婦女,亦有未婚的少女。


究其出家的原因,顯然很多是因為家庭內的矛盾。每當遇到令節或每月的朔望,她們在寺院內傳經說法,「誘引男婦,動以千計,夜聚曉散」


在說到尼姑的來源及其出家的原因之前,不妨對整個僧侶集團的出家原因稍作探討。清初人尤侗論僧尼出家的原因道:「今日僧尼,幾半天下。然度其初心,願不及此。其高者惑於福慧之說,下者謂饑寒驅迫,不得已而出此。或幼小無知,父母強而使之,及其中道而悔,無可如何者多矣。」

二、僧尼出家,大多不是出於「初心」


從上面的闡述不難發現,僧尼出家,大多不是出於「初心」,而是一種被迫或無奈之舉,顯然缺乏純真的宗教虔誠情感。如果轉而分析尼姑出家的原因,那麼明末清初人陸衡所作的分析也堪稱一針見血。他說:「每見人家婦女,或喪夫,或無子,即有夫有子,而別有不得已,輒忿然出家,薙去其發。


這就是說,在出家為尼的群體中,多為「喪夫」或「無子」的婦女。至於那些「有夫有子」的婦女出家,她們的出家當然有其「不得已」之處,只好「忿然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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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剃髮


一句「忿然出家」,更是道出了其逃避家庭或世俗的心態。當然,節婦、貞女出家為尼更是當時的世風。


正如陸衡所言:「女子不幸而失所,天不再醮,禮也……嘗有縉紳之家,許嫁而未婚者,偶值其變,父母翁姑好名,高談守節,強其女從之,非不傳譽一時,其如青春難度,白日無聊,每借焚修之計,以出家為上策。未幾而祝髮矣,未幾而尼姑為伴伍矣,未幾而參善知識矣,名剎聽講,禪房卧宿,肆焉無忌。」


女子喪夫,朝廷的禮教要求其守節,這就是所謂的「節婦」。許嫁而未婚,未婚夫一死,也被迫守節,這就是所謂的「貞女」。儘管這種守節的行為可以為家庭乃至自己帶來一時的虛名,但時日一久,青春難度,白日無聊,最好的結局就是遁入空門。


三、婦女為了守節而出家為尼


婦女為了守節而出家為尼,在當時的史料中可以得到廣泛的印證,試舉三例如下:


其一,蘇州府吳江縣有一座守貞庵,在震澤鎮觀音橋內。明隆慶年間,巡宰楊忠之妻節婦毛氏建。據吳名函《隆慶庚午守貞庵建觀音閣碑記》云:「忠,武林人。在任病亡。其妻毛氏哀毀過禮,結廬矢志,事死如生,依倚為尼,而居者焚修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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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剃髮


其二,蘇州府崑山縣靈峙庵,舊名水月庵,明萬曆末年念印禪師開山。念印禪師,是舉人傅沖之妹,歸有光之兒媳。傅氏年19而寡,於是剃髮徑山,募置馬園蔬圃為蘭若,初構三楹,繼建禪堂、韋馱殿、凈業樓、二桂堂。崇禎十五年(1642)示寂,塔葬於放生池北。念印禪師有弟子三人,均為士大夫家族女子。一位是顧文康公六世孫女,字仁風;一位是張泰符女,字無歇,一位是錢約齋女,字妙光。


其三,蘇州府崑山縣勝蓮庵,在許墓塘北。順治初年,無歇恆禪師所建。無歇禪師,張泰符的長女,嫁給諸生戴襄,進士徐揚貢元配之母。崇禎九年戴襄死,張氏成為守節的寡婦。崇禎十七年,明朝滅亡,張氏棄俗出家,傳律華山,嗣法靈隱,以禪律教誡尼眾,其道行為諸方所推重。無歇禪師即上文提到的念印禪師的弟子。勝蓮庵原本為無歇禪師外祖的舊圃,其弟生員張旅庵、舉人張冰庵倡購,遂成一方法席。


四、尼姑中存在抱有宗教虔誠而出家者


當然,在明代的尼姑中確實存在著一些抱有宗教虔誠而出家者,明代名僧蓮池大師的妻子湯氏即為一例。蓮池大師是晚明佛教界的一代高僧,他的出家時間可以追溯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


蓮池夙志方外,鑒於父母尚在,不敢離而出家。父母雙亡之後,就力酬所願,當時其妻子湯氏才19歲。再加之前面的兒子殤亡,為此「憶子輿之規,疑未決」。


蓮池已而念風燈石火,時不我延,毅然薙染出家。他的妻子湯氏則回到娘家,與自己的母親生活在一起,齋戒禪誦。不久,其母亡故,湯氏孑然寡居。


當時同族之人替她立後嗣,最後選中三侄文彬。不久,湯氏亦脫簪珥為尼僧。出家之前,對嗣子文彬說:「茲無所事,後不後我,固無害。彼生而養,死而服、而殯、而祭,世法也。吾學佛,存資缽衲,歿歸(門中者)維耳,夫何求哉!」


為此,將所有田產房屋散給群侄,而將自己的住宅分給嗣子文彬。至於湯氏自己,則「從鄰僦舍,繩樞蓬門,夕燈晨香,闃如也」。湯氏出家為尼之後,法名袾錦,與蓮池一同師從關中南五台性天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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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


上面的這段史料記載已基本道出了下面的信息,即湯氏出家,雖因其丈夫出家而成為事實上的寡婦,但從中亦可看出她自己在宗教情感上的覺悟,當然亦與蓮池大師的熏染不無關係。


在明代的官方法律條文中,對尼姑犯奸有懲治條例。如弘治七年(1494),明孝宗下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就於本寺門首枷號一個月,滿日發落」。


即使如此,在明代的女尼中,還是出現了與世間俗人私通的現象。如饒州有一女尼,與士人張生私通,最後還嫁給了張生。有人專門就此事贈一詩,云:「短髮蓬鬆綠未勻,袈裟脫卻著紅裙。於今嫁與張郎去,羸得僧敲月下門。」


何以會出現這種現象?究其原因,有些尼寺,本來就是貴族家庭姬妾出家之處,這些大家族出來的削髮之尼,難免塵根不斷,甚至做出與人淫亂的醜事。


如北京英國公宅東有一尼姑庵,就是他家退閑姬妾出家之處,門禁相當嚴慎,一般之人也不敢進入。但並非所有的尼寺都有如此嚴厲的門禁,有些也並不禁止一般男子進入禮拜。這些男子進入尼寺之後,就不免為裡面那些不安分的尼姑所惑,甚至被人養在寺中,直至死亡。


這決不是虛言,完全可以拿發生在永樂與天順年間的兩件事情加以證實。


永樂年間,有工匠在修理一座尼寺時,在寺里發現了纏棕帽,帽上還有水晶纓珠。工匠就將寺中所得之珠拿到市上出售,被主家發現而告到衙門。


官員在審問此案時,問工匠珠子的來處,工匠就如實交代,才知有一少年因為偷入尼寺,而為縱慾尼姑所留,最後死於色慾。為了隱瞞事實,屍體無法運到外面,就只好將其肢解,埋在牆下。


又天順年間,常熟有一位到京城參加會試的舉人,閑來出遊,七天沒有回家,無人知道他去了哪裡。其實,也是到了一所尼寺,被群尼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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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


每天早上,尼姑開門出去,到了晚上再偷偷攜帶酒肴回到寺中,與這位舉人飲酒取樂,所以根本無人知曉。一天,舉人起了懼怕之心,於是跳牆出來,已是「臞然一軀矣」,身子瘦得令人難以相認。


明代尼姑的世俗化傾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其一,尼姑不再拘囿於庵院的清修,而是留戀塵世的繁華,不僅在穿戴上模仿世俗婦女,而且與民間婦女多所交往。


如當時南京一些「尼之富者」,不僅「衣服綺羅,且盛飾香纓麝帶之屬」,而且「淫穢之聲,尤腥人耳目」。又如在趙州,在每年的四月八日、二十八日,各寺的尼姑就作會,「富愚赴會施供」。明人歸有光也有下面的揭示:「尼媼往來富貴家,與婦人交雜膜唄,尤數從寡婦人游。」


其二,尼姑在與世俗交往過程中,不再堅守佛門清規戒律,而是熏染了很多「淫污」習氣。


如明代史料揭示道:「又南京尼僧,視別省為尤盛,淫污之俗,視別省為尤劇。尼僧外假清修,內實淫恣,有暗宿奸僧,袈裟莫辨,誘招女婦入庵禮佛,恣肆姦淫者,有群諸惡少,竊伏庵院,誘婦女禮佛,潛通姦宿者。」可見,這些尼姑不僅自己「暗宿奸僧」,而且引誘婦女進入庵院,「潛通姦宿」。


明人李開先所著《新編林沖寶劍記》一劇,對尼姑對世俗生活的追求有深刻的揭示,顯然可以與史料相互印證。劇中所塑造的尼姑,確實正如他自己所說:「臉是尼姑臉,心還女子心。空門誰得識,就裡有知音。」


作為一個出家人,原本已是五根清凈,但這些尼姑卻對民間流傳甚廣的山歌,諸如《鎖南枝》、《山坡羊》、《清江引》之類相當熟悉,而且經常掛在口頭哼哼。


隨後,劇作為了對這些尼姑作更深入的描摹,就故意寫了一首《清江引》,讓尼姑清唱,其中云:「口兒里念佛,心兒里想:張和尚、李和尚、王和尚。著他墮業根,與我消災障。西方路兒上都是謊!」


尼姑不但與張和尚、李和尚、王和尚之流偷情,而且慣於說些風月話,諸如借佛之言云:「法輪常轉圖生育,佛會僧尼是一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尼姑與世俗的交往相當密切,時常拜認一些乾爹、乾娘、干兄、乾弟,甚至結識一些「好風月的游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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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


針對女尼交通大家婦女的行為,自明初以來,朝廷乃至地方官員,無不採取一些措施,以抑制這種佛教門風的衰敗。洪武年間,明太祖曾經派人暗訪在京將官家庭姦情之事。


當時女僧引誘功臣華高、胡大海妾數人,奉西僧,行金天教法。獲知確切消息之後,明太祖下令將兩家的婦女與西僧、女僧一同投入河中處死。


萬曆三十三年,周孔教巡撫江南,正好蘇州發生了假尼行淫之事,於是就下令,「羅致諸尼,不笞不逐,但以權衡准其肥瘠」,每斤按照豬肉價格賣給鰥夫。


霍韜任南京禮部尚書之時,也對尼姑此風進行了清理,允許尼姑嫁人,限定三月以後則將尼姑配作軍人為妻。其中50歲以上的尼姑,則別有處分。至於婦女,則嚴禁她們進入寺廟拜佛。


按照明朝很多人的說法,或者用佛家的話頭,晚明是一個「末法」世界。生活在這一末法世界中的尼姑,「多游族姓」,亦即與大族婦女交通,當然是一種大眾化的習俗。


明人周清原在其所著小說《西湖二集》中,對尼姑曾作了較為全面的評價,不妨引述在下面,作為全文的結束語。按照他的說法,世上的人大都有好有歹,難道尼庵都是不好的么?當然,尼姑中盡有修行學道之人,不可一概而論。


隨後,周氏話鋒一轉,對尼姑敗壞婦女風氣的危害性直言相告。他認為,尼姑中畢竟不好的多於好的。況且那不守戒行的尼姑,誰肯說自己不好?她們往往是假至誠假老實,通過甜言蜜語,哄騙婦人。


更兼尼姑可以直入內房深處,毫無迴避,不唯「竅」己之「竅」,「妙」己之「妙」,還要「竅」人之「竅」,「妙」人之「妙」。那些婦人女子心粗,誤信了她至誠老實,終日到尼庵燒香念佛,往往著了道兒。


還有的男貪女色,女愛男情,幽期密約,不得到手,走尼庵去私赴了月下佳期,男子漢痴呆懵懂,一毫不知。一言以蔽之,「大抵婦女好入尼庵,定有姦淫之事」。


周清原的這種擔心並不孤立,而是當時文人士大夫普遍的看法。正因為此,時人才將尼姑歸入「三姑六婆」中,成為文學作品所刻意描摹的定型人格。


這或許是因為那些文人士大夫為了挽回世風,而不得不將尼姑世俗化的危害加以誇大,但確實部分道出了當時佛教界的實情。


尼姑庵內幕:男子入寺必死!


剃髮完成


這有史料可以證實。如弘治年間,延綏巡撫黃紱奉明孝宗之詔,毀掉庵寺,並將尼姑解送巡撫衙門,「給配鰥士」。此令下達之後,人人大悅,尼姑無不願配,甚至出現了「去位尼有攜子拜跪路傍遠送者」的景象。尼姑中確實存在著留戀世俗的情結。


儘管在明代的尼姑群體中不乏具有戀世情節者,有些甚至僧尼相通,但從總體來說,佛門尼姑尚有不少能恪守清規,過著安靜的清修生活。


如明末崇禎年間,兵科給事中沈迅上疏,其中有「即不能如唐臣傅奕所言,命僧尼匹配,增戶口數十萬,亦宜量汰」等語。此疏被人誤讀,一時哄然訛傳,認為朝廷不日將推行「僧尼匹配」政策,於是「京城諸尼,或易裝越城,遠匿村墟,皆以偶僧為懼」。


就尼姑「以偶僧為懼」的心態而言,尼姑的戀世情結顯然僅僅存在於部分的尼姑群體之中,尚未構成尼姑的普遍現象。


換言之,尼姑的世俗化行為儘管已經較為風行,但她們中的大多數人既然已經出家,就不再留戀世俗的情感生活,更遑論與和尚結為配偶!


古代尼姑真開放!竟讓未婚男女在禪房行雲雨之事


尼姑庵內幕:男子入寺必死!


與宗教相關的東西出現在以世俗為基調的文學作品中,往往失去神聖的性質,越是看起來貌似神聖的東西,也越容易遭到懷疑,中西皆然。義大利薄伽丘的《十日談》里寫道:


馬塞托假裝啞巴,在女修道院里當園丁,院里的修道女爭著要跟他同睡。


各位美麗的小姐,世上有多少男女,頭腦都是那麼簡單,以為女孩兒家只要前額罩著一重白面紗,腦後披著一塊黑頭巾,就再也不是一個女人、再也不會思春了,彷彿她一做了修道女,就變成了一塊石頭似的。凡是具有這種想法的人,一旦聽得了什麼出乎他們意想的事情,那他們真是怒氣直衝,像是發生了什麼逆天悖理的罪惡了。這班人絕不想想自己隨心所欲,要怎樣就怎樣,尚且還不能滿足,也考慮不到一個人整日閑暇無事,情思潦亂,會在精神上有多大影響。又有好多人,認為那在日間干辛苦活兒的人,他們的肉慾早給那鐵鍬鋤頭、粗衣淡飯、艱苦的生活趕得一乾二淨了,他們的頭腦已昏昏沉沉,再不懂好歹了。這類見解真是自欺欺人!


薄伽丘說明,修道院的教士修女,其實還是凡人一個。中國古代佛教的機構、禮儀和僧侶生活,和薄伽丘筆下的修道院生活類似,面臨的困境,也頗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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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僧,是佛教「三寶」,但終究不完全相同,僧畢竟是活生生的人。在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常常也在宣揚佛家道理的同時,像薄伽丘那樣把尼姑和尚諷刺和取笑一通,小說里描寫寺廟生活與僧尼的形象,往往並無什麼特殊的神聖感,除了形式上的戒律以外,與外界的凡俗塵世並無太大區別。


明代馮夢龍編的《全像古今小說》中有一則故事,叫《閑雲庵阮三償冤債》,說一位公子阮三郎與一位太尉家小姐玉蘭私下交換了信物,想要再見面幽會,但「只恨閨閣深沉,難通音信」。公子的朋友就找到閑雲庵一位貪財的尼姑,給了她錢,由她來負責操辦。尼姑便邀請小姐的母親攜小姐某日去上香,囑咐小姐到時假裝想要到禪房休息,她則把那公子約來,預先躲在禪房裡。尼姑巧舌如簧,終於說動了夫人帶小姐去尼姑庵——小姐本不能隨便拋頭露面的,又果真約來了公子,兩個性壓抑的古代青年,就在禪房中苟合。後來,小姐懷了孕,而公子原本就有病在身,身體虛弱,這一下就暴死了。小姐生下了孩子,父母也未加虐待,再後來孩子長大中了狀元,做了吏部尚書。他的母親,即當年的風流小姐為一日夫妻從一而終,成了節婦,年輕時的孟浪,當然也就一風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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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小姐幽會在古代很不容易,在《西廂記》和《牡丹亭》都得有人穿針引線,成人之美,但馮夢龍的故事中尼姑來做媒倒很新鮮,而且安排提供禪房之類的全套服務,簡直就是在拉皮條,當淫媒了。一般人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可是這尼姑不免犯了佛家講的「貪、嗔、痴」中的貪戒,再者,她居然敢在佛祖眼皮底下為人開包房,顯然是沒有起碼的原則性和紀律性的。這明代社會是開放還是不開放呢?說開放吧,青年男女不能正常見面,說不開放吧,尼姑又能在禪房讓未婚男女行雲雨之事,然後再去面對佛祖和觀音念阿彌陀佛。不論怎樣,尼姑也做了紅娘,至少說明,寺和庵與俗界的行事方式、思維模式基本是一致的。


《紅樓夢》第十五回寫到鐵檻寺和饅頭庵,也是一樣世俗。饅頭庵里的小尼姑智能兒「自幼在榮府走動,無人不識,常和寶玉、秦鍾玩笑,如今長大了,漸知風月,便看上了秦鍾人物風流,那秦鍾也愛她妍媚,二人雖未上手,卻已情投意合了」。似乎尼姑們完全戀愛自由,根本不受教規約束的。接下來,秦鍾在庵里非禮智能兒,智能兒居然把尼姑庵叫做「牢坑」,說要「離了這些人,才叫好呢」,半推半就間,智能兒「不知怎麼樣就把中衣兒解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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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面,老尼姑也積极參与解決兩位施主家因為兒女婚姻產生的糾紛,委託長袖善舞的鳳姐來辦理,老尼姑的行為也不太像出家之人,倒像精通人情世故的一般老婦女,所以《紅樓夢》里批出家的妙玉的判詞是「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


崑劇《思凡》乾脆就直接描寫尼姑陳妙常的情慾,陳妙常有段唱詞:「恨只恨說謊的僧和俗,哪裡有天下園林樹木佛,哪裡有枝枝葉葉光明佛,哪裡有江湖兩岸流沙佛,哪裡有八萬四千彌陀佛。」還寫下「黃昏獨自展孤衾,怎奈凡心轉熾」的句子。智能兒和陳妙常是「痴」的,但這樣驚世駭俗的反宗教情感,在文人看來,卻是正常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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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這一邊也差不多。《水滸》第四十五、四十六回寫楊雄殺老婆潘巧雲,石秀殺潘巧雲的情人裴如海。楊雄殺妻,與武二郎殺西門慶和潘金蓮,性質大致相同,都是因為私通違背婦道和倫理,而水滸英雄都是道德警察居多。不過細看又不全一樣,潘金蓮一案的男主角西門慶原本就是一個著名的地痞流氓,以勾引良家婦女為樂,但在潘巧雲案中,勾引她的卻是一個「老實和尚」裴如海。書中寫裴如海初一見潘巧雲,「兩隻眼涎瞪瞪的只顧睃那婦人的眼」,裴如海一邊做法事,一邊「就袖子里捏那婦人的手」。潘巧雲去到寺廟裡,裴如海身為出家人,卻說自己的卧房「只是少一個娘子」,而潘巧雲回答說,「你便討一個不得?」好像在民間婦人眼中,和尚從無禁慾之說,二人也在僧房裡行事,後來和尚又來會巧雲,竟然還用「普度眾生救苦救難諸佛菩薩」來當暗語。而從《水滸》敘述的口吻來看,當時的人們對和尚們的道德操守並不以為然,或者,並沒有認為出家人就應當如何如何。


華裔學者、著名的文學史家夏志清教授是這樣解釋古典文學中對僧尼的不敬描寫的:「這種普遍存在於中國人之間對尼姑和尚的輕視(但對和尚的輕視較淺)不是出自對宗教的不敬,而是出自諂上傲下之感:尼姑同和尚,正如媒婆、庸醫、考場失敗而屈身做私塾教師或抄寫員的讀書人一樣,他們的社會地位卑微,因之受到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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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人心中,佛門弟子其實只是一種職業,非關信仰,也無所謂嚴格的戒律,他們與俗世的常人的確沒有,也似乎不需要有嚴格的分別。他們也一樣「貪、嗔、痴」,男為女色所誘,女也為情慾所困。這種卑微在汪曾祺的短篇小說《受戒》里有明白的證據,「他(明子)的家鄉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豬的,有的地方出織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彈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畫匠,有的地方出婊子,他的家鄉出和尚」,把婊子和和尚並列在一起。小說中甚至寫道:「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錢,——要不,當和尚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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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和尚的形象誠然也是有的,比如孫悟空就從不近女色,但這似乎因為他同時是齊天大聖,是有神性的,所以天然地對女色免疫。但在周星馳重新演繹的電影《大話西遊》中,唐三藏也不再神聖了,孫悟空同樣有七情六慾,他最後是為了保護唐三藏取西經而強迫自己放棄了凡人的慾望,所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但在世俗的至尊寶(孫悟空自己)和紫霞眼中,「他好像條狗啊」。唐僧的確是完全和男女之情無緣的,但人們多多少少覺得他不近情理。再說,小說《西遊記》中用拒絕女色誘惑來證明他的高潔,反倒更說明男人要戒絕情慾是極端困難的,因為和尚本來就不當近女色,這不比取西經是極少人能為敢為的,而是一個最基本的條件和本分,考驗本身倒證明存在的脆弱。如果做到像唐僧那樣戒絕女色是偉大,那看來像《水滸》里寫的那種性情和尚,或者豬八戒類型的和尚在現實中還不少,更接近常理。但是孫悟空這樣無欲則剛的超現實的英雄是否就最受歡迎呢?不是。據說不久前有一個網上的民意測驗,調查在小說《西遊記》的四個人物中,女孩們最喜歡誰,結果冠軍是又貪吃又好色、最不像個出家人的豬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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