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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的夏代痕迹

甲骨文中的夏代痕迹



一直以來,夏代被當作中國王朝歷史的開端,夏商周「三代」一脈相承。司馬遷寫《史記》,根據他所掌握王室檔案材料寫成的《夏本紀》,詳細地記載了夏朝世系和夏代興亡的歷史過程。這為中國古代史學家所確信無疑,然而這種情況一直到了近現代,才有了一些變化。

古史辨派對夏代歷史的質疑


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在繼承清代一些學者疑古的基礎上,興起一股疑古思潮,以著名學者顧頡剛為首的「古史辨派」,以所謂「層累造成的古史系統」立說,質疑中國歷史上夏代的存在,從而導致了夏代信史地位的開始動搖。


顧頡剛認為:大禹是神不是人,禹的神話可能是因九鼎而起;最早文獻記載的禹是禹,夏是夏,兩者毫無關係;啟和三康五觀和羿澆的故事是後人編造的,是傳說,不是夏代的史實。但顧先生不懷疑夏代的存在,他依據文獻,對夏代的都城和疆域做了探索,並試圖用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的考古資料來印證夏代的存在。


即使在「古史辨」學派最興盛的時候,也並不是所有的「古史辨」派學者都質疑夏代的存在。那時採取極端懷疑主義立場的學者主要有兩位:一位是楊寬,他認為「夏史大部為周人依據東西神話輾轉演述而成者」。另一位是陳夢家,他認為夏史乃全從商史中分出。其他多數學者雖亦對史載夏代的某些內容有過不同程度的懷疑,然基本上並不否定夏代在歷史上的存在。

西方學者對夏代的簡單否定


受古史辨派影響,一些學者,尤其是一些西方學者至今仍然對夏代歷史持懷疑甚至全否定的態度。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當代美國漢學家艾蘭。她從夏代神話傳說推理論證,這些神話不能明確告訴世人夏代的真實歷史,提出了「夏代是商代的倒影」說。她認為商人有一個關於「夏人」的神話,那其實是自己的倒裝形式,那些「夏人」是玄色的「水界之民」,最終被商人的「太陽之王」所克。


前蘇聯學者劉克甫、美國學者倪德偉、澳大利亞學者巴納等,從不同的角度對夏代歷史給予了論證,均認為關於夏代的記載都是後人偽托的神話,不是史實。近年出版的《劍橋中國上古史》,也堅持不列「夏代」一章,這是近現代西方學者對待中國夏代歷史的一種態度表現。


近現代西方學者對夏代歷史的否定,一方面是源於中國的歷史、文化於他們而言確實太過高深,他們不具備直接鑽研我國歷史文獻的能力,也就不能真正了解這些文獻所呈現的歷史。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對夏代歷史的否定源於西方工業革命後,西方在生產力方面全面趕超東方後存在優越性。但西方文明較之東方文明畢竟是後起文明,相對短暫的文明史是他們的「短板」。這就造成他們並不情願去認真了解在對夏代的探索與研究中有了哪些值得重視的新材料和新論點,而只是進行簡單的否定。


走出疑古時代—重建夏代歷史

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另有一個學術派別即以羅振玉、王國維為首的「羅王之學」與「古史辨派」相對抗。王國維在其《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等著述中,利用甲骨文資料,將商代君王室王世系考證得確然明晰,且與《史記·殷本紀》等古籍記述一一對照,很是吻合。於是他認為,司馬遷在著述《史記·殷本紀》時,是有所本據的,不是向壁虛造的。在此基礎上,他於《古史新證》中進一步斷言:「……由殷周世系之確實,因之推想夏後氏世系之確實,此又當然之事也。」


此後,對夏代歷史重建有所建樹的首推郭沫若。郭指出:「殷周之前中國當得有先住民族存在,此先住民族當得是夏民族。」他還提出夏民族向北遷徙、夏與甲骨文土方關係等看法,他推測夏民族「有一部分系逃往南方」。徐中舒、胡厚宣等追隨其後,發揮了對這一問題的觀點。


新時期以來,研究夏代歷史最著名的是李學勤先生,他提出:「……在現在的條件下,我看走出『疑古』的時代,不但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關於夏代歷史的研究,李最早指出考古發現的夾雜在鄭州商文化和龍山文化的「洛達廟期」文化,最可能是夏代的。他還指出,雖然古本《竹書紀年》有其時代和思想的局限,但可以從世系、事迹、都邑、年代等幾個方面,證實夏代歷史的史料價值,有「珍貴的內涵」,應當予以重視。凡此種種研究,都為夏代歷史的重建,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夏代不容置疑的四方面證據


現在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夏代的歷史存在不容置疑。

其一、先秦文獻中的夏代記載。在古典文獻中,有許多關於夏代歷史的記載。比較可信的《尚書·周書》中,記錄了大量的夏代歷史片段,如「用肇造我區夏」(《康誥》)、「我受天命,丕若有夏曆年」(《召誥》)、「乃惟有夏圖厥政。」(《多方》)。從《尚書·周書》稱述夏代記載來看,至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在殷代之前有一個夏代,這個夏代是夏族建立起來的。周人自稱是夏族之後……」(趙光賢語)


此外,《禮記》、《孟子》、《詩經》、《國語》等其他的先秦古典文獻中,同樣多有夏代歷史的記錄。這足以證明夏代之存在乃歷史事實,不容否定。


其二、出土文獻的輔證資料。據傳宋代宣和年間出土於臨淄的一組春秋時期青銅器叔夷鍾,其銘文追述宋人祖業,這段銘文同西周以來文獻中關於夏和殷(商)是前後承替的兩個王朝、「殷革夏命」的說法完全一致,成為兩周史籍有關夏王朝記載的有力佐證。


上博簡中有《容成氏》篇,其中提到大禹治水和禹畫九州。這與《尚書·禹貢》篇所記載的大禹事件極為吻合。還有近出的《遂公盨》銘文,第一句話就是:「天命禹敷土,隨山濬川……」這簡直和《禹貢》的開頭一模一樣。

其三、甲骨文中的夏代痕迹。


(一)夏代文字的一些線索。王玉哲、徐中舒等學者認為,與商族相比,夏族也許不是文字的發明者,因此整個夏代使用文字並不普遍。但在考古學界有不同的意見。在屬於夏代文化的二里頭遺址發現了一些陶器刻劃符號,比如一個黑陶紡輪的刻劃與甲骨文中的「羌」字字形比較相似。夏鼐、鄒衡等考古學家就認為這些陶器刻符,「應該就是當時的文字」,「商朝的文字同夏文字是一脈相承的,基本上屬於一個系統」。陶寺遺址一座晚期灰坑中發現了有朱書的陶扁壺,壺身正、背面都有朱書符號。據此李健民等認為其中「文」字,很可能與夏禹之名「文命」有關。


(二)甲骨文中的夏代後裔孑遺。杞、曾在甲骨文中都有顯示,都是作為地方諸侯存在的。如:「丁酉卜,殻貞:杞侯規弗其骨凡有疾?」(《合集》13890)「乙未[卜],貞:立事[於]南,右從[我],中從輿,左從曾?」(《合集》5504)甲骨文中曾、杞兩國應是夏人的後裔,與宋是商人的後裔一樣,王朝滅亡,勝利者封其後裔為諸侯。


胡厚宣從文獻記載與甲骨卜辭考證,斷定甲骨文中經常出現、與商為敵、在商之西與西北的「土方」就是「夏」,文獻稱之為大夏。


「六」是禹封的一個諸侯國,至商代晚期,六國還在。如甲骨卜辭云:「貞於六。」(《合集》8091)甲骨文中的「戈方」,當是夏族後裔的一支。雇國是湯伐桀時征伐的一個諸侯,但湯滅夏後,雇國仍存在,雇是一軍事要地,後世的商王常到雇地,如「癸卯卜,行,貞王其步自雇於,無災。在八月。在師雇」(《合集》24347)。


以上見於殷墟甲骨文中的杞、曾、六、戈、雇五個諸侯國,是夏代就受封的諸侯而在商代被續封。而不聽號令者,如土方,淪落為商王朝的敵對方國,而遭到討伐。


其四、考古學上的夏代遺迹。二里頭遺址和二里頭文化成為公認的探索夏文化和夏商王朝分界的關鍵性遺址。考古工作者對二里頭遺址進行了持續不斷的發掘,發現了大型宮殿基址、青銅冶鑄作坊、制陶、制骨遺址,與宗教祭祀有關的建築以及400餘座墓葬,出土了成組的青銅禮器和玉器,證明了它是一處早於鄭州商城的具有都城規模的遺址。根據考古地層關係得知,二里頭文化的時代晚於河南龍山文化而早於商代文化。根據出土器物的碳十四測年並加樹輪校正,二里頭文化的絕對年代距今大約3900-3600年,即在公元前1900年至1600年,而這個時間正在文獻記載的夏代紀年之內。所以二里頭文化就成了學術界探索夏代文化的主要考古學對象。


綜上所述,夏代歷史與我們中華民族的命運休戚相關,雖然在近現代的傳承中失落,但諸多證據表明,夏代文明史是中華文明進程中一顆璀璨的明珠,我們不僅能夠明確它的存在,更是確信它在我國,甚至人類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價值。


本文作者系中國殷商文化學會副會長、中國先秦史學會理事、天津市國學研究會副會長、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先秦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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