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情感 > 能否為了活著而不擇手段?

能否為了活著而不擇手段?

能否為了繁衍而不擇手段?

能否為了活著而不擇手段?


29歲的南非導遊Warrick Davey在野外帶團時拍到了這令人震驚的一幕

能否為了活著而不擇手段?



2016年5月4日報道(具體拍攝時間不詳),一頭雄性豹子叼著一頭小豹子殘缺的屍體跳到樹上,然後把這頓美餐掛在枝頭,防止其它動物來偷吃

能否為了活著而不擇手段?



專家表示,這頭豹子咬死小豹子是為了跟它的媽媽交配。


興許許多讀者在看到這樣一幕的時候都會非常震驚,對雄豹的求愛方式感到不解。雄豹僅僅為了交配就殘忍地咬死了雌豹的孩子,我們對這樣的行為第一反應可能是震驚,會憤怒嗎?相信憤怒的人也有,但未必佔大多數。為什麼呢?因為豹子是野生動物,叢林法則之下,為了生存和繁衍,不擇手段也是可以被理解的。所以我們只會震驚,並不會有太多的憤怒

能否為了活著而不擇手段?


那麼假若上述事件的主角是人呢?人們會作何反應?我猜測第一反應一定是憤怒,其次才是震驚。原因很簡單,人是有感情的生物,為一己之私,謀殺比別人的生命,既不被道德也不被法律所容許


但是,現實社會裡難道就沒有類似「雄豹」的人嗎?人真的比禽獸高尚嗎?恐怕未必,要不然就不會有「禽獸不如」這樣的論調


那麼,人能否為了活命而不擇手段呢?


孟子嘗言: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也,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也,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

不記得在哪看過這樣一句話,大概意思就是「有時候,人為了活命而不擇手段,可以被理解,卻不值得原諒」。是的,對於為了活著而不擇手段的人,我們可以理解他所有的苦衷,卻也無法原諒他不擇手段的行為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詩和遠方 的精彩文章:

南轅北轍之:小聰明VS大智慧
把所有的刻意變成「我願意」
活在當下,只爭朝與夕
您可能感興趣

活著,誰又能不累呢?
活著,不能將就
活著,不能再糊塗
人活著需要錢,但不能只為錢而活著
誰說活著不能有遺憾了?
「你不能愛得這麼深而且還活著」
人活著不能只是為了自己
你以為回到漢朝就能「雖遠必誅」嗎?能活著就很不容易了!
誰不是一邊不想活了,一邊又努力活著?
能好好活著,就不要荒廢了
活著不就是為了薛之謙嗎?
別爭了!如果你們來過是不可能活著回去的
活著不好咩?
活著,不是為了取悅誰
大自然法則:如果不能自己活著,就在別人的嘴裡活著
活著,三不能缺!
什麼使我們有繼續活著的勇氣而不自殺?
只要你活著,這塊智能手錶就永遠無需充電
人啊,活著就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