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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如何被革命黨坑的

袁世凱如何被革命黨坑的



袁世凱百年忌日系列05

孫中山起事之初,政體設計方面欲模仿的對象是美式總統制。武昌起義之後,革命黨人制訂了《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政體設計也是美式總統制。孫中山回來之前,宋教仁欲讓黃興出任總統,對總統制也沒提出什麼意見。但孫中山回來後,眾望所歸要做總統了,宋教仁又力持法式責任內閣制!


孫中山一聽讓他做責任內閣制下的總統,急了,說什麼內閣制「斷非此非常時代所宜」,他也不樂意「自居於神聖贅疣,以誤革命之大計」。而其他革命黨呢,一是覺得總統制乃本黨一貫之追求;二是覺得若行責任內閣,宋教仁必是責任內閣總理了,想得美,不能遂了這臭小子的賊心!於是孫中山就做了美式大總統。可是就資歷威望、實際行政經驗、軍隊實力、外交支持等主客觀情勢而言,中國真正的大總統非袁莫屬,孫中山不得不讓出總統之位。讓得不甘啊,於是趕緊制訂《臨時約法》以取代《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由於動機不純,所以這個文件制訂得非常匆忙——對比一下美國1787憲法的難產(制憲會議從5月25日開始,到9月才結束),以及制憲會議代表的小心與謹慎,更能襯托出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出籠時的輕浮與草率。


張國淦時為南北和談的北方代表團參議,他說:「其實孫為總統,統治權非屬孫不可,故用總統制。袁為總統,群思抑制袁,故改用內閣制。因人立法,無可諱言」。他還說:「組織大綱所採取的總統制,大總統負有實際政治責任,是政府的主持者,它能操縱議案並握有軍權、戰權和設立法院權。……隨著南北和議的進行,南京政府便在孫中山領導下,積極的針對即將代孫中山而為大總統的袁世凱,修改組織大綱。自二月七日開始至三月八日,經過三十二天的時間,《臨時約法》全部通過。《臨時約法》變總統製為內閣制,把大總統規定成一個不負實際政治責任的國家元首。」


總統制就這樣搖身變成了責任內閣制。

這些小動作完全是針對袁的。所以國民黨內部不再反對內閣制,就連孫大炮也在之後的演說中改變了方向,說:「總統制度為總統擔負任責。不但有皇帝性質,其權力且在英、德諸立憲國帝皇之上。美國之所以採取總統制度,此因其政體有聯邦性質,故不得不集權於總統,以謀行政統一。現就中國情形論之,以內閣制度為佳。我的國民,莫不主張政黨內閣」云云。還有,一般責任內閣制政體,是不設副總統的,但革命黨出於多種考慮,又把黎元洪整成副總統,放到了袁世凱的座椅身旁。


結果袁世凱就讓他們坑了:他那總統不是美式總統,甚至也不是法式責任內閣制下的總統。法國當時是第三共和,法國總統至少還可解散議會。袁卻連這最後的制衡權都沒有。相形之下,議會的權力卻大得無邊無沿,除了立法權之外,行政權也都是它的了:對臨時大總統行使的重要權力,比如對國務員和外交大使公使的任命,具有同意權和最後決定權;可以提出質問書於國務員(國務總理和各部總長),並要求其出席答覆;有對總統與國務員的彈劾權等。


嘛叫三權分立?三權分立就是立法、司法、行政三大塊,被分賦於三大系統,而《臨時約法》下的議會卻幾乎把三大塊蛋糕全吞自己肚裡了,議會本身卻沒有任何限制,行政當局對國會沒有任何制衡權(如解散權)。如果串成一條法理上的食物鏈的話,《臨時約法》下的民國鏈條是這樣的:內閣總理吃總統,議會又吃內閣總理。反過來,內閣總理與總統卻吃不著議會一口。三權分立,就這樣給《臨時約法》搞成了國會獨大,致使國會議員肆無忌憚,再加上先天確少英國所謂的「女王陛下忠實的反對黨」之類的國家利益至上的政黨意識與職業倫理,所以民國就悲劇裊,總統和議會、總理和議會、總統和總理,搞不完的磨擦。1925年,民國元老熊希齡還和胡適等人聯名通電,指出「民國十三年來之戰禍,全由於約法之不良。府院之爭、行政立法之爭,無非約法所致」。


從1879至1940年的61年間,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前後有100屆內閣。至於中國,由於實行非驢非馬的責任內閣,所以政局動蕩比法國還要頻繁。據統計,從1912年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到1928年北洋軍閥徹底覆沒為止的16年中,民國政府更換了9次元首(不包括由國務院攝行總統位的3次在內),約50屆內閣。就是同一個內閣,死而復活,活而又死者,亦屢見不鮮。內閣最短的只有6天,甚至還出現過兩次1人內閣(即除國務總理外,各部總長全部辭職或不到任)。有一位內閣總理,上午就職簽署文件,下午即逃之夭夭。


按照亨廷頓的社會發展理論,中央集權也是現代性之一種。也就是說,有關中央集權並不能按中國現在的刻板模式不分歷史情境地統統把它認定是落後的反動的。這方面最可讓中國人看視清楚的,是日本。正如台灣學者黃自進所言:「明治維新也因而可視為是日本從封建體制國家轉蛻為中央集權體制國家的現代化過程。」一句話,走向現代化的過程中,如果集權搞得好,那麼現代化就會走得順,否則凈剩下亂了,豈止是現代化,連起碼的和平穩定都沒有了。問題是中國的激進革命者,理論上缺少常識——認為無政府主義就是民主自由;行動上缺少理性——擅長破壞,不擅長建設;道德上缺少底線——心裡沒有國家利益,只有黨派利益與個人利益,於是為反對而反對,所以呈獻在袁世凱面前的是一個幾近無政府狀態的爛攤子。袁世凱就任總統後才發現事情遠不像自己想的那麼簡單,一方面自己的行政權有限,啥也幹不成,什麼富國強兵,什麼高效穩定全都是浮雲;另一方面,政黨風、內閣潮不斷,日子整個沒法過。

可以說,民國建立以後,由於組黨合法,全國各地颳起了政黨風。據張玉法先生統計,從辛亥革命爆發到1913年年底,公開成立的黨團就有682個,其中政治類的有312個。用相聲演員郭德綱的話來形容,雨後胡同的狗尿苔,一溜兒一溜兒的,問題當然多了:


其一,諸多黨員是跨黨人士——黃興跨了11黨,黎元洪跨了9黨,趙秉鈞跨了8黨,陳其美跨了7黨,楊度跨了6黨。


其二,各黨黨綱不是不甚明確,空洞模糊,就是大同小異,彼此雷同,有些乾脆把黨綱與政策混同,自己對黨綱都不甚了了。


其三,諸多黨員也沒啥政治信仰,把入黨當作仕途了。這一點連外國人都看到了:「東西洋留學青年,學實業者寥寥,大抵皆法政家,謀歸國而得官,於是政黨多、報館多。無官者借黨而可得官,有官者因黨而不失官。不得官者借報以詈官,既得官者倚官而辦報。政黨也,報館也,有謾罵者,有狐媚者,無非欲得官而已。」


其四,正由於沒有政治信仰,那麼就只有派別、立場、利益、意氣之爭了,什麼國家利益、政黨理念,在他們那裡都是浮雲。時人評價曰:「今日之所謂政黨……非真如歐美各國之政黨以福國利民為主旨者,蓋不過一二野心家借政黨名目,以為爭權奪利之具也。」

其實早在清末憲政時,袁世凱就提出黨有公私之別,認為公黨利國,私黨病國。梁啟超亦說:「政黨者,以國家之目的而結合者也;朋黨者,以個人之目的而結合者也。」日本憲政元老尾崎行雄更是感嘆曰:「東洋素有朋黨的觀念,而無公黨的觀念。政黨是以議論國事和行其所見為唯一目的的人民團體。但是政黨一移植到東洋,則立即沾染了朋黨的性質,並非為追求國家利益而唯追求私利或個人利益是務」。就連那個被現在的主流史學嚴重污名化的章宗祥都說:「民國以來,各黨分立,不注重主義,而以人為本位。當時有勸余入黨者,詢以此黨與彼黨宗旨之不同何在,則大都稱此黨總裁為某某,彼黨總裁為某某以對,由此以觀,乃朋黨非政黨也。故以身為法官,不能入黨拒之」。


其五,更嚴重的是,一切政黨都沒有群眾基礎。沒有群眾基礎,卻都儼然人民的代表。按李劍農先生的說法,中國「自有政團以來,都是沒有民眾作基礎的政團,政團不過是讀書紳士階級的專用品。在辛亥革命以前,革命黨和立憲黨雖然都沒有民眾作他們的後盾,但因為清廷的惡政和滿漢民族的反感,在民眾心理上發生了一種消極反對清廷的意味;所以革命黨依仗這種民眾的消極反滿意味成功。清顛覆後,所有的政黨都與民眾不生關係,都成了水上無根的浮萍」。


這樣的毛病下,國會與議員會是什麼形象呢?新中國三少年、民初三大名記之一的報界奇才、評論家黃遠庸(1915年被孫中山的中華革命黨派人暗殺)筆下,議員們跟妓女似的:「議員之賣身於甲乙各黨,已成公然不掩之事實。有人為擬賣身文契云:『末員某甲,今以本身所買得之議員一名賣與某貴黨,連皮帶骨,一切不留。自賣與貴黨之後,任從貴黨為非作歹,本員無不服從。』可謂窮形盡相矣。然其實乃未盡得鬼像一半。蓋此輩之賣身者,以一回賣盡為最笨伯,必分作無數次賣,……有以一身兼賣與四五黨者。賣完之後,一律脫黨,自名厭棄黨爭,其實等到將來有大宗買賣時,做一回大買賣,免得受黨議拘束。若以一次連皮帶骨而賣盡者,其人尚是三代以上之人物也。」


正是由於屢揭國民黨的老底,黃遠庸才被他們逼得,在北京無法安生,最終在美國舊金山被他們派出的殺手所暗殺。如果說黃遠庸參加的是進步黨,與國民黨非同黨人士,所言值得懷疑的話,那麼我們看看同黨人士、中學畢業就參加了同盟會並給其報紙《民國報》做過編輯和外勤記者的梁漱溟的回憶:「當全國議員選舉揭曉時,參眾兩院議席均以國民黨佔過半數。在總名額800多人中號稱500多人。但其具體數字極難言。因各地方新出人物的政治面貌尚不夠鮮明確定,各黨派既爭相拉扯,其本人又往往有投機心理。我曾目睹此拉扯及投機之活劇。當時北京有東西兩車站,除內務部主管方面為議員到京設有招待所,並派員在車站迎候外,各黨亦各有其招待所,各都派人持旗幟在站候接。每見一議員下車,則招待人員蜂擁而上,彼拉此扯,各以能拉到自己的招待所為勝利。某人的黨籍即以其住入某黨的招待所為定。頗有住入甲招待所數日後忽又移住乙招待所者。其內幕花樣甚多,無非金錢酒食拉攏。可不必講了。」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梁梁漱溟被他們氣得幾欲自殺。後來辭了報職回家向佛去了。年輕輕的小夥子,為嘛氣成這樣呢?他回憶曰:「對於『革命』、『政治』、『偉大人物』……皆有不過如此之感。有些下流行徑、鄙俗心理,以及尖刻、狠毒、凶暴之事,以前在家庭在學校所遇不到底,此時卻看見了;頗引起我對於人生,感到厭倦和憎惡。」


總之,報人們沒有誇張,所謂的革命黨、革命議員,放到現實中,也就一些追功逐利、吃喝嫖賭的玩藝兒。再看黃遠庸的描述:「此等一部分人,既掙得此作孽錢,其揮霍之豪,儼然有石崇鄧通氣象。亦有辛勤掙積密寄回家者。據記者所知,已有十數議員,到京未及兩月,已匯寄數千元回家者,……然仍以揮霍家為最大多數。從前北京馬車極稀,今之議員殆十有八九坐馬車者,且多為自置之馬車。從前北京請客,尋常酒席不過八金十金,且吃全席者甚少,大抵皆叫菜。今則一席之費未有不至二十餘金以上者,奢侈程度之高,蓋一日千里已。」


這一點讓我想起了魯迅諷刺浙江革命黨王金髮(王是革命女俠秋瑾最貼心的革命朋友,浙江洪門會黨平陽黨首領,經陶成章介紹加入光復會,辛亥革命後率領光復軍打進了紹興,建立了紹興軍政分府,自任都督)的那段話:「他進來以後,也就被許多閑漢和新進的革命黨所包圍,大做王都督。在衙門裡的人物,穿布衣來的,不上十天也大概換上皮袍子了,天氣還並不冷。」


除了穿皮袍、坐馬車,吃吃喝喝,議員還繁榮了北京的妓女市場:「奢侈之大家,為嫖與賭。近日八大胡同游風之盛,殆庚子以後所未有」。「議員納妾,殆成最近之熟語。最近名花若所謂姚蓉初、金小菊者,皆為某黨之激烈分子納去。往往有極小雛妓,從前僅有一毛丫頭之價值者,今皆得議員之捧場,聲價十倍。」


梁啟超對議員們也不看好。1913年的文章對議員們描述曰:「乃自肇建以來,聲光銷歇,日甚一日,未及三月,而天下之望,殆已盡去,八百員顱,攢動如蟻,洶洶擾擾,莫知所事,兩旬不能舉一議長,百日不能定一院法,法定人數之缺,日有所聞,休會逃席之舉,成為故實,幸而開會,則村嫗罵鄰,頑童鬧學,框攘拉雜,銷此半日之光陰,則相率鳥獸散而已。國家大計,百不一及。而惟歲費六千是聞。」「一年來政象最顯著之反映,則個人思想是已。一年以來未嘗見有國家機關之行動,未嘗見有團體之行動。所見者惟個人行動耳。蓋國家機關必為國家之目的而動,其他公私團體,皆必為其團體之目的而動,而今之屍國家機關及為各團體員者,皆借團體機關以為達私目的之手段者也。……既人人皆寓私於公,故國中無所謂政治。無所謂政黨,但見無數之個人朋比以自營已耳。……故一年以來,只見有個人,不見有團體,不見有國家也。」


最後看看外國學者的評價:「主要由派系組成的政治體制可能披著立憲主義的外衣,但現實的政治鬥爭必然是派系之爭。由於更多地以對個人的效忠而不是對體制的效忠為基礎,派系的規模僅限於領導人親自培養或通過最接近的助手培養的三二十人。接下來,可能再由這些追隨者去指揮最底層的廣大士兵或各部門的職員,但對這些人的利用僅限於派系成員有權指揮他們的期間。哪一派也不可能形成壓倒的力量以壓制敵對集團,並獲得對政府的長期控制。即使某派領袖設法得到了總統或總理的職位,其對手仍將在各部、國會、銀行或地方軍隊中保持他們的立足點。從這些據點裡,他們將團結起來共同對付統治的派系或聯盟,發表猛烈抨擊的言論,製造謠言,扣壓資金,阻撓軍事聯合,直到時機成熟,便用行賄或政變的手段強行改換政府。同時代的外國人常將民國初期的政治活動看作『喜劇』。事實上,這些都是宗派主義的政治活動,按其自身邏輯發展,並在發展過程中破壞了憲政的結構。」


一句話,中國從上到下,玩不轉這個共和的,但是當時的中國愣是把個共和想像成世界潮流——美洲就一個美國,玩轉了,但它那總統許可權略相當於英國都鐸王朝的君主;歐洲就一個法國,卻玩不轉,從第一共和一直鬧到第四共和,直到戴高樂出山成立第五共和,把它改成了半總統制才算站穩;亞洲就一個中國,卻想把總統玩得比法國第三共和的總統還要衰,這就是我所謂的「政治大躍進」。還是那句話,永遠不要以為毛澤東的經濟大躍進才算悲劇,晚清民初革命黨搞的走向共和的政治大躍進同樣是悲劇。用梁啟超的話來講:「國會誠欲自殺,誰能禁之,而假手於國會而以四萬萬人殉,茲可哀矣。」


確實可哀!革命黨騎著掃帚把勇闖共和,陪葬的卻是四萬萬人民。當然啦,第一人殉還是我們河南帥哥袁世凱。好好的一個想做實事的帥哥,就這樣讓革命黨給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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