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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事件:好好說分手,才能避開這凄厲的報復

摘要時代不同了,霍小玉沒辦法喚回一個決意消失的人,但這個小G娜能,網路恢恢,只要她有足夠的勇氣,她就能把那個消失的人,從他隱匿的地方捕撈出來。她說她不是為了延續愛情,只想讓人知道,她和這個人相愛過。



作者:閆紅(騰訊·大家專欄作者,作家。)



在我們已經習慣了男明星和女網紅的佳偶天成之時,吳亦凡和一個網名為「小G娜」的姑娘一場互撕,告訴我們,這種組合,還可以有另外一種敘事模式。

這事兒剛出來時,我只看了個標題,朋友圈裡大家倒是紛紛義憤填膺,認為即便這事兒是真的,也是這個網紅不地道。炮友就是炮友,一種臨時性的關係,就該雁過無聲水過無痕,何況粉絲睡到偶像不是賺了嗎,對於粉絲,這是「泥上偶然留指爪」,對於偶像,當然是「鴻飛哪復計東西」。


到了這個時代,男女之間真的是不能用誰吃虧這種字眼來形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彼此心照不宣的契約關係。在這個新聞最初爆出時,那個姑娘像是違反了契約的一方,試圖將炮友變成戀愛未遂,於是一拍兩散玉石俱焚。



吳亦凡事件:好好說分手,才能避開這凄厲的報復


但是,隨著越來越多的消息爆出,圍觀群眾逐漸迷茫,假如那些微信聊天截屏,那些跟吳亦凡聲音相似度極高的語音都是真的話,他們倆之間,就是戀愛啊。如果將這兩個人看成一對正常的戀愛中的男女,女孩子的受傷感不難理解,因為對方是以「玩失蹤」這種方式來結束他倆的關係的,古往今來,「玩失蹤」都是給人傷害最大,卻最容易為人所用的分手方式。在遙遠的唐代,有個叫霍小玉的姑娘,就遭遇了和這個女孩相似的命運,而她的報復手段更激烈,也更慘痛。


唐傳奇里的這篇《霍小玉傳》,跟「吳亦凡事件」相似度極高。霍小玉和她的情郎李益一開始在身份上亦有一定落差,李益出身貴族,二十歲時就考中了進士,在長安等待分發任用,霍小玉雖是霍王之女,卻是寵婢所生,霍王一死,母女雙雙被掃地出門。


俗話說郎才女貌,在一樁純粹的戀愛關係里,背景並不重要,當霍小玉出現在李益面前,他只覺得「一室之中,若瓊林玉樹,互相照曜,轉盼精彩射人」。他對她著了迷,低幃昵枕,極其歡愛,「以為巫山洛浦不過也」。


女人總是在最重要的時候保持清醒,一番歡好之後,霍小玉流下淚來,她指出他們是沒有未來的,兩人身份不匹配,僅以色相事人,「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蘿無托,秋扇見捐,極歡之際,不覺悲至」。


這是李益人生里的一個關鍵時刻,也是很多男人人生里的關鍵時刻,女人提出的是真實的疑惑,如若男人真的能夠赤誠相待,用上半身而不是下半身來思考,他們就有可能避開後來的風險。

比如疑似吳亦凡事件里,那個小G娜也曾說:「我覺得你跟我沒有可能,你也不會好好地認真跟我一起的……那以後呢?」男方回答:「以後怎麼都行啊。」



吳亦凡事件:好好說分手,才能避開這凄厲的報復



從第三方角度看,這明顯是敷衍,但是戀愛中的女人,總覺得對方是金口玉言字字珠璣,這七個字一定給了這姑娘很多的幻想,就像李益輕易出口的誓言,在那一刻,也安慰了霍小玉的悲傷。他對她說:「平生志願,今日護從,粉身碎骨,誓不相舍。」甚至主動提出,立字為據,取出越姬烏絲欄素縑三尺,「引諭山河,指誠日月,句句懇切,聞之動人」。


疑似吳亦凡事件里,男方也有很多類似的表達,他表示她是唯一,並對她的行為有一些類似於男友的要求,那些略帶強硬的要求,小小的猜疑與不滿,在當時聽起來是動人的,而且,也像是排他的。

即便如此,霍小玉依舊保持著她的理性。兩人交往了兩年,李益要回洛陽看望母親,霍小玉預感到不妙,猜到他母親會讓他娶妻,她做退一步想,跟他說:「你今年二十二歲,能不能再和我好上八年,那時你再娶個門當戶對的老婆,我就出家為尼了。」霍小玉這話說得誠意十足,李益依然沒有抓住機會,他的回答鏗鏘有力,富有文采:「皎日之誓,死生以之,與卿偕老,猶恐未愜素志,豈敢轍有二三。」


真是信誓旦旦啊。然而,一轉臉,李益回到洛陽,他媽已經代他求娶表妹盧氏。盧家是貴族中的貴族,要想娶盧家的閨女,需要百萬聘禮,李益家裡沒有這些錢,他花了大半年時間,奔走江淮之間,到處借錢,配合度非常高。在他為這樁大事奔忙的時候,他曾經說給霍小玉聽的那些海誓山盟甜言蜜語已然隨風而去。


人在長安的霍小玉,該是怎樣一種感覺呢,一個活生生的愛人,陡然間消失,天長水闊,音訊皆無,她到處打聽,為了能夠知曉一點點關於他的消息,不惜變賣家私首飾。到了那個時候,懸念也許比思念來得更強烈,他曾經給她的那些快樂,如今統統凝結成一個巨大的滾動的謎團,不告而別,是比惡語相向還要嚴重的傷害。


在那些無法入睡的夜晚,你會一遍遍回溯,翻查被你忽略的每一個細節,尋找致命的轉折處;你會細想對方說過那些話,曾經是擲地有聲,為何會突然霧化?最要命的是,失蹤也是留白,具有無限可能,他到底遇到了什麼,會不會他依然愛著你?曾經摸得著看得見的東西,怎麼會消失得如此徹底?時而甜蜜,時而酸楚,時而確定,時而驚疑,在一個人的汪洋大海里顛簸,真的能讓人崩潰,霍小玉,終於病入膏肓。

回到長安的李益,依舊不肯跟她見面,表面上看,他是沒臉見她,實際上,就是不敢面對。他把自己的面子,看得比她的生死更重要,也許,在他心底,她從來就不是一個愛人,用現在的話,他不過當她是個炮友。我們總以為所謂炮友,就是打一炮就走的意思,但從李益與霍小玉的關係看,即便過往兩年,只要未將對方真正放在心上,那麼,他們的交往,也不過是一場場的約炮。


現在,問題來了。李益也罷,疑似吳亦凡事件的男主角也好,約炮就約炮,為什麼要在對方一次次試探詢問的時候,表現得情意綿綿,給對方製造太多的幻覺呢?我想,也許因為,僅僅是約炮的話,歡好也只停留在技術性層面上,生硬、尷尬、快樂也比較單一。而如果對方愛上你,就會有蝕骨的纏綿,將氣氛變得更浪漫,快樂也更加豐富一點。說到底,還是從技術層面上去處理的。


所以他們不會去當真地去考慮女人的問題,各種誓盟張嘴就來,套路容易借鑒,真心無法交付,他們內心知道這一切都是權宜之計,那麼,說得再熱切一點也未嘗不可,反正,這所有的話最後都會成空,他們有辦法讓自己迅速出離。


如果遇到一個崔鶯鶯這樣的女人,他們的人生就完美了。我說的是元稹筆下《鶯鶯傳》里的崔鶯鶯,她太溫柔太收斂了,即便被張生放棄,她依然能溫柔地說:「始亂之,終棄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可是霍小玉不一樣,在她去世之前,李益終於被人拖拽而來,跟她見了最後一面,她曾有太多的話想對他說,現在,只變成了一句咬牙切齒的詛咒:「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之後,她攥著李益的手臂死去。


據說霍小玉去世之後,李益和妻妾的關係確實很不好,盧氏被他休掉,他還殺過一個妾,他總覺得自己被戴了綠帽子,經常嚇唬他的姬妾,他什麼都幹得出來。


如果這是霍小玉的復仇,實在有點不在點子上,女人何苦為難女人?而且,像李益這樣一個沒有心的人,即便會為想像中姬妾的背叛憤怒,也能通過休妻或殺人消解,又怎能觸及他的靈魂呢?


時代不同了,霍小玉沒辦法喚回一個決意消失的人,但這個小G娜能,網路恢恢,只要她有足夠的勇氣,她就能把那個消失的人,從他隱匿的地方捕撈出來。她說她不是為了延續愛情,只想讓人知道,她和這個人相愛過。這就是對方「玩失蹤」留下的後果,他的失蹤,讓她產生了太強烈的不確定感,她需要用一種方式,找回那種確定感。


一個理性的人,會覺得她做得有點過分,但設身處地地想,相對於那種即將溺水般的驚疑絕望,這種混亂都要好過一點,因為,它總會結束。


《少年派》里有句台詞:「人生到頭來就是不斷地放下,但遺憾的是,我們卻來不及好好告別。」不管是怎樣的關係,決定結束時,一定要好好告別,這能增加這種關係的儀式感與莊重感,對自己,對他人,都是一種尊重。而有些人,打定主意不告別,也許是因為,在他們的內心深處,那種關係,從來就沒有開始過,於是,他們只好被迫以這種方式,碰觸自己與對方的關係。



吳亦凡事件:好好說分手,才能避開這凄厲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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