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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食狗史:毛澤東對狗肉如何評價?

2015年,玉林狗肉節時,商販被迫遮蓋了「狗」字

中國食狗史:毛澤東對狗肉如何評價?


隨著2016年廣西玉林荔枝狗肉節的開幕,有關吃狗肉的話題,又一次成為輿論焦點。


商周時代,狗肉是周天子宴會上的佳肴;隋唐之後,狗肉在北方的地位逐漸沒落


1、吃狗肉曾是一種貴族特權,秦漢時期最為流行,很多人以屠狗為生


狗作為最早被人類馴化的動物,遠在新石器時代(約1萬年前),就已成為人類狩獵時的助手。在中國大多數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上,都有破碎的狗骨頭被發現,如河北磁山遺址出土的狗頭顱骨和下領骨被人類敲砸過,就是人類吃肉時留下的痕迹。由此看來,在狗最初成為「人類朋友」的時候,已無法避免死後被吃的命運。

進入文明時代後,豬、牛等和狗一同被列為「六畜」。由於狗具有便於餵養、繁殖力強、容易宰殺等特點,吃狗肉變得日益普遍起來。商周時期,狗肉還是一種只有貴族才能享用的食物,出現在周天子宴會的菜單上;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原有禮制無法維繫,普通人也開始吃狗肉。戰國刺客聶政、高漸離,以及秦末的樊噲都當過「狗屠」,靠殺狗為生,說明當時市場上已有狗肉賣,能較輕易地買到。


秦漢是中國人吃狗肉的鼎盛時期,一歲左右的小狗最受歡迎,吃法多種多樣。馬王堆漢墓出土的簡書上,有犬羹、犬脅炙、犬肝炙等名目。這時吃狗肉的主力是中原人,狗的產地也集中在長安、魏郡、洛陽等北方地區。


2、隋唐時期,狗肉在北方成為一種低賤食物,南方開始盛行吃狗肉


魏晉以後,游牧民族大規模南遷,他們一方面較為愛惜獵狗,另一方面不斷擴大養羊業,促使中原人的吃肉習慣逐漸發生改變。從隋唐時期起,上層人士的主要肉食已是豬羊肉,而將狗作為寵物了,如蘇東坡曾質問殺狗者,狗「死猶當埋,不忍食其肉,況可得而殺乎?」下層百姓不同,他們很少有吃肉的機會,需要靠病死、老死的狗解饞,視狗肉為一種物美價廉的肉食。久而久之,上層人士越來越不屑於吃狗肉,狗肉成為一種低賤的肉食,普通人也只好接受「狗肉不上桌」「關門吃狗肉」的規矩了。


狗肉在北方沒落的同時,卻成為南方佳肴。魏晉時中原人為躲避戰亂,紛紛南下,帶去了吃狗肉的習慣。在嶺南地區,各個階層的人一概稱狗肉為「香肉」,留有「冬至魚生,夏至狗肉」的習俗,相信狗肉「性溫」,有所謂「御蠱」「辟陰氣」等中醫功效。時至今日,中國南方也比北方更流行吃狗肉。

後來雖然有宋徽宗因自己生肖是狗,下令禁食狗肉;滿族人忌食狗肉等事,但都沒能消滅吃狗肉這個「小眾愛好」。古典小說中,生活在宋朝的魯智深、濟公愛吃狗肉。康熙年間,耶穌會傳教士利國安在給朋友的信中還說,「中國人在集市上也賣馬肉、母驢肉和狗肉。」差不多同時代的鄭板橋就很喜歡吃狗肉。

中國食狗史:毛澤東對狗肉如何評價?



美國伊利諾依州出土的狗化石


近代以來,吃狗肉的人日益減少,但毛澤東、周作人等狗肉愛好者長期存在

民國時一些地方對於吃狗肉也有禁令,但所基於的是衛生原因。如在廣東地區,政府曾明文規定,「狗肉燥烈,對於衛生,極為不合」「宰食狗肉,向干禁例」,故「於夏至日,督員嚴行巡查。如有故違,定必拘案究辦」。這種禁令其實影響有限,至1936年還有人在《北平晨報》發表文章,稱「只有兩廣人才懂得狗肉的異香美味」。


即使對於文人來說,吃狗肉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1942年1月,茅盾、鄒韜奮、胡風、胡繩等文化名流離開香港,途經廣東,受到中共東江游擊隊的招待。茅盾回憶,當時游擊隊領導人曾生「抱歉地說,弄不到好菜,可是有狗肉」,問他們是不是吃。茅盾等人此前都沒有吃過狗肉,但「這時一聽說,大家便不約而同笑著叫好」。對這一餐狗肉,茅盾評價說,「真吃得痛快」「覺得比什麼八大八小的山珍海味更好」。


毛澤東也是著名的狗肉愛好者,他任紅四軍政委時,在福建新泉一個赤衛隊員家裡,吃了一頓「燜狗肉」,並說「狗肉是御席『八珍』之一,是肉中之王……其藥用價值和食用價值都是其他動物無法比擬的。」紅燒狗肉是毛澤東的最愛,1958年他在廣州開會期間,就「吃紅燒狗肉,裝在瓦缽內」。毛澤東還曾拿吃狗肉和自我批評類比,對趙超構說,「沒吃過狗肉的人,都怕吃狗肉;吃過了狗肉,才知道狗肉香。不習慣於自我批評的人,總覺得自我批評可怕。習慣了,就會感到自我批評的好處了。」


結合1951年,周作人在《吃狗肉》所說「我只可惜中國古代吃狗肉的習慣中斷了」「假如有作坊里棧養肥壯的黃狗,我想那就不成問題,大家不妨買了來吃」,可知在民國以後,吃狗肉確實不太常見了,以至毛澤東、周作人需要鼓勵人們去吃。

中國食狗史:毛澤東對狗肉如何評價?



2015年玉林狗肉時,市場上被販賣的狗


現代人要如何面對吃狗肉這件事?可以參考以「談吃」聞名的梁實秋的觀點


從歷史來看,中國人吃狗肉確實算的上是一種「傳統」,雖然後來吃的人越來越少,但也並非因為「狗是人類的朋友」或狗是「伴侶動物」。人類學家馬文·哈里斯說,歐洲人、美國人都認為「寵物不好吃這一點是不證自明的」,其實「被視為寵物的那些動物最終照樣會落入其主人的胃裡(或者經過其主人的同意,落入其他人的胃裡)」。至於西方人為什麼不吃狗肉,他給出的解釋是,「並不是因為狗是他們最喜歡的寵物」「從根本上說,這是因為作為食肉動物的狗是一種無效的肉食資源。西方人有很豐富的其他動物食物來源,狗活著的時候能夠給人提供很多遠遠超過狗肉和畜體價值的服務」「相比之下,吃狗肉的文化一般都缺乏大量可供選擇的動物食物來源,狗活著的時候所提供的服務不足以超過它們死後所提供產品的價值」。中國人吃狗肉的歷史很好地為這一理論提供了註腳。


那麼,作為一個現代人,要如何面對吃狗肉這件事呢?以「談吃」聞名的梁實秋,有一篇名為《狗肉》的散文,開篇第一句就說「我沒吃過狗肉,也從來不想吃」。在他看來,「士各有志。愛吃狗肉者由他吃去,不幹別人的事。西方人以為狗乃人類最好的朋友,一聽說中國人吃狗肉,便立刻汗毛倒豎,斥中國人為野蠻」,是沒有區分狗的種類,那些「菜狗」原本就是供人吃的。其實,「殺肥狗與宰肥豬、宰肥羊無異,我看不出其間有什麼文明與野蠻之別。有人不吃豬肉,有人不吃羊肉,有人不吃狗肉,各隨其便,犯不著橫眉怒目。」這或許正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一個態度。至於極端愛狗者,也應該嘗試通過推動立法去達到禁絕狗肉的目的,而不是公開搶狗、砸店。當然,為禁食狗肉而立法,至少本文作者是不贊同的。


注釋


劉朴兵:《略論中國古代的食狗之風及人們對食用狗肉的態度》,《殷都學刊》2006年第1期;王慶新、鄢明玉編著:《衣食住行話由來》,中國商業出版社1992年,第102頁;鄒衛東:《嶺南食狗習俗考》,《廣東史志》2000年第1期;《利國安神父致德澤亞男爵先生的信(摘要)》(1714年6月26日於福建),《耶穌會士中國書簡集:中國回憶錄2》,大象出版社2001年,第119頁;鄭洪:《嶺南攝生錄》,南方日報出版社2014年,第200頁;茅盾:《脫險雜記》,見於《毛澤東訪問記》,長江文藝出版社1990年,第352頁;鄭伯亞:《啟示:訪毛主席在上海的三位知識分子朋友》,新華社編《多彩的年輪:新華社記者筆下的上海改革開放》,百家出版社2001年,第133頁;(美)馬文·哈里斯:《好吃:食物與文化之謎》,山東書畫出版社2001年,第193—199頁;梁實秋《狗肉》,見於《雅舍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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