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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清晨,用微波爐熱奶時突然跳閘斷電了,我急著上班就安頓他上午修一下。中午回家,沒電,我的火一下就冒上來,打他手機,他說來客戶了,陪吃飯。我噼里啪啦地數落他,然後摔了電話,莫名地哭。一會兒,他帶了電工回來,我氣呼呼地不理他,收拾一下去上班。

黃昏,回家時已是華燈初上,家裡的燈亮著,孩子在燈下學習,他在看電視。剛進門,他就抱我,點著我的鼻子說:「中午哭了?這麼點事,值得嗎?真是個傻丫頭。」我膩在他胸前訕然地笑,冰涼的臉貼在他頸間。


今年,是我們結婚第十年。十年的時光荏苒飄過歲月的枝椏,紅了櫻桃,綠了芭蕉,我在一次次的磕絆中成長,成熟。


2000年1月21日黃昏,陰霾的天空飄起大片的雪花,瞬間就覆蓋了整個世界,我暗自嘆息命運不濟,婚期居然是一個這樣的日子。凌晨,在睡夢中被奶奶叫醒,迷迷糊糊在妹妹的陪同下去化妝。鬆軟的雪沒過腳踝,我對天氣的遺憾如潮水洶湧。走出化妝間,旭日正東升,朝霞燦爛如金映照在銀白的雪地上,銀白的雪地泛起淡淡緋紅的光,我潔白的婚紗,發間嫣紅的玫瑰與盛妝美麗了整個清晨與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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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居然是整個冬天裡最晴朗的一天,雪後碧藍的晴空下是銀裝素裹的遠山與村莊,他和飾花的彩車穿過冗長的冰雪覆蓋的路,從郊外的家裡接走了我。鄰家的姥姥說,雪後初晴的日子婚嫁是「銀磚滿地,千載難逢」,新人必會大富大貴。可是,最初的日子,我們不但沒有絲毫富貴的跡象而且還貧窮著。我們借居在姐姐的小樓房裡,笨拙地過著簡單而單調的日子。習慣了娘家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日子,初為人婦,我沒有一點喜悅,我懷念冬天裡奶奶點燃的通紅爐火,懷念她每個清晨叫我起床時溫和的哄孩子的聲音。我擔不起一個主婦的責任,於是多了爭執,多了失望和細碎的眼淚。當然,愛情還是有的,從一見鍾情到一起走過三年的戀愛時光,到婚姻殿堂,無時無刻不在愛情里沉浸。他是我於千百人之中驀然相逢的那一個燈火闌珊處閃亮的星,俊朗的外表,誠實的秉性,不會說謊,不會花言巧語哄我開心,但我知道他對我好。可是,他笨,他健忘,他不解風情,不浪漫。他從來不會記得諸如節日、生日等,失望過幾次便找到了對付他的辦法,那就是提前不厭其煩地提醒他,告訴他我想要什麼。有時我會策劃一個節日,讓他來參與。一次,我問他,是不是情人節送我一朵玫瑰也得我提前買好,他厚顏無恥地笑著說:「那倒不用。」那年情人節,他破例送了我一朵玫瑰,嫩紅的花朵包在粉色的玻璃紙里。我狂喜,將它插進一個透明的玻璃瓶里,他搖搖頭說:「不實惠,要不是賣花的小姑娘說處理,我才不買呢,買個蛋糕給女兒吃多好。」桌上,是他一起買回來的蛋糕,淡粉色的紙盒透著溫暖,透明的盒蓋下,黃色的奶油寫著「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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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女兒磕磕絆絆告訴姥姥說:「昨天是情人節,我爸給我媽買了一朵花,給我買了一個大蛋糕。」全家人的笑聲里,他再次聲明,那朵玫瑰是處理品。從此,他沒再給我買過花。

守著一個粗糙的他,我要時時提防。本來說好要他買菜,回來卻空著手,安頓他接孩子卻把孩子忘在校門口。他深夜應酬回來,滿身的煙味滿屋飄散,他從鄉下老家回來,灰頭土臉,鞋裡還墊著燃過的火柴棍和瓜子皮。如果我不提醒,他的衣服一個月都不會脫下來洗。可是,他愛我,縱容我。因為職業的關係,我有時會滿世界亂跑,採訪,應酬,深夜而歸,男女朋友一大堆,他從未說過一句埋怨的話。我要做生意,他就幫我張羅,租店,裝修,進貨。可是,僅僅兩個月我就吃不消要關門,他又幫我轉店,去退了所有的貨。我報名參加進修考試,他支持,我不會做家務,失手打碎東西,他會說:「沒事,慢慢來。」當然,有時他也會因為一些事和我吵架,但一會兒就會摟著我哄我開心。他做生意應酬多,我卻不是很大方,一個人在家悶,就打他手機催促他。現在,無論有多少人和他糾纏,他總會盡量早回家,也不管別人會不會笑,他總是實話告訴他們說:「不行,我得回家,我媳婦會擔心,睡不著。」


他沒有不良嗜好,不挑吃,不挑穿,不貪玩,不戀酒,而屢屢的粗心大意和不解風情早已被我當成了笑話而不是缺點。他將一個他從未見過面的我的女友當成是數次相見且與我共事數年的上司,他管莫少聰叫鄭伊健,他把一件莫名其妙的可笑的事強加在我身上,每每都讓我笑得前仰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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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的一天,要好的女友給我西餐券讓我和他去浪漫,他眨著毛乎乎的大眼睛笑眯眯地看著我討好地說:「能不能把券換成生牛肉拿回家燉著吃啊?」我大笑,扔著香蕉皮打他。最要好的女友對我說:「你老公都快40歲的人了,怎麼還是兩眼天真啊?」我愕然,回家仔細審閱他的臉,略帶麥色的皮膚,沒有皺紋,雙眸仍如初識之時的燦然,沒有歲月的痕迹。我想,這一定是粗心健忘的功效。雖然沒心沒肺,但他倒是越來越關心我了,每晚膩在一起看電視,他總會握著我的手,一會兒不理他,他就會過來拍我的頭,問他為什麼這樣,他說,是你離不開我啊。是啊,十年來,每天出門我都要追到門口讓他抱。

起初,他曾喜歡看我的文章,現在,他批評我沒長進,千篇一律。起初,他喜歡聽我唱歌,現在,他批評我,老唱那幾個歌,還是粵語,聽不懂,沒新意,學點老家的山曲唱唱。可是,每有喜慶宴會,他必會推薦我去唱,我知道,我依然是他的驕傲。


不知不覺間,十幾年的時光悄然滑過生命的河,我在他雜亂無章、不知所云的愛情里成長、成熟並沉淪,不去想風花雪月的浪漫,不渴望燈紅酒綠的迷醉,因為有他,一切都是快樂的。他讓我變得豁達,他給我撐起自由的天空,任我翱翔,他給我安逸的日子,讓我能夠在寒冷或炎熱的日子足不出戶安享悠然。


今夜,冬夜的下弦月冰冷地掛在西天邊,是一枚凍結了的黃熟橄欖,寧靜安然,窗上的霜花閃著碎碎的微光。他睡了,我在燈下回憶著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十三年的喜怒哀樂如浪潮。


父母會老去,女兒會長大,而當有一天,他們都不在身邊的時候,他是不離不棄陪伴在我身邊的唯一伴侶,伴我歡欣,伴我憂傷,伴我細數歲月的滄桑。所以,會珍惜這個人,用一生,所有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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