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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應「民族大學搞分裂教師獲人權獎提名」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2016年6月2日發表《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白皮書,並於當日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白皮書和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肖開提-依明、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吉爾拉·依沙木丁、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吐爾干·皮達等出席。


有香港記者提出維吾爾族民大教師伊力哈木2014年被以分裂國家罪判處無期徒刑,最近卻入圍被稱為「諾貝爾人權獎」的「馬丁·恩納爾斯人權捍衛者獎」。該獎項創立於1993年,評委包括「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等十大國際人權組織。對此,吉爾拉·依沙木丁回應,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機關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對違法犯罪人員做出審判。只要觸犯了法律,不管是誰,不管是哪個民族,信仰哪種宗教,都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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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吉爾拉·依沙木丁


回應伊力哈木獲人權獎提名


香港有線電視台記者:

我的問題是關於伊力哈木,他在2014年的時候被判處了無期徒刑。我們知道國際上有不少的反對聲音,包括這陣子有成立國際聲援伊力哈木的組織,還有他也獲得了一個國際人權獎項的提名。我想問的是,這方面中國在處理宗教極端主義方面跟西方有點不一樣?


吉爾拉·衣沙木丁:


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機關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對違法犯罪人員做出審判。這個審判不針對哪個民族、哪個宗教。只要你觸犯了法律,不管是誰,不管是哪個民族,信仰哪種宗教,都將受到法律的懲處。謝謝。


回應新疆宗教自由問題


路透社記者:

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中國的政策,人們不應當因為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視。但是有些新疆人表示,他們在找工作的過程中,還是受到了歧視的,這是不是意味著在真正執行不受歧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過程之中還有提升的空間呢?


第二個問題,據了解,在新疆,兒童以及學生是不能去清真寺的,有些人可能認為,如果去清真寺的話,可能會給他們帶來一些不利的影響。想問您如何解釋?謝謝。

官方回應「民族大學搞分裂教師獲人權獎提名」



路透社記者提問

主持人 襲艷春:


我理解您的意思是,中國政府以及當地的官員在幫助當地少數民族同胞們就業的時候,是不是很好地履行了他們的職責,讓他們不受到歧視。


肖開提·依明:


剛才的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從官員的角度看,是否存在就業中受歧視問題,第二個問題是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婦女兒童不能進清真寺的問題。

我先回答第一個關於受歧視這個問題,這是少數民族地區必須處理好的關鍵問題,也是必須重視的一個重要問題。可以說,我們歷來從很多方面,包括從就業、各民族之間的交往交流以及生活、生產等方面都有要求,不得歧視。我本身也是維吾爾族,從我自身的家庭來講,我們成長的整個過程,我覺得沒有受到任何歧視之類的,都受到了尊重和保護,比如說高考錄取,對少數民族從分數上是照顧的,我在高考時,就是按照降低分數線考進大學。以我孩子為例子來說,我女兒是今年博士畢業生,她從小受維吾爾語教育,大學、博士上的漢語,英語就不用說了,我兒子也是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本科畢業以後,在國外剛碩士畢業回來。不是因為我是領導,才受到照顧。在新疆,不管是幹部還是老百姓,少數民族子女上學都受到了照顧。比如說內地新疆班,90%以上都是少數民族學生,而且都是在邊遠貧困地區來的,畢業生99%以上都考了大學,這是一個方面。新疆還有個內初班,在新疆比較發達的城市建立,主要招南疆學生,95%以上都是少數民族學生。把南疆的少數民族學生送到北疆發達城市讀初中,然後在內地上高中,然後再上大學,充分體現了對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學生的照顧。


在就業問題上,對少數民族就業有特殊的優惠政策。對大學生的就業解決是好的,基本保證就業。這些年來,自治區70%以上的財力都用到民生上。從新疆的整體來講,少數民族就業是處理得比較好的。政府對這方面的重視,社會各界關心,還有個人努力,三者關係處理好了,這個問題就能夠解決好。


二是兒童進清真寺的問題。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時,也明確規定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8條第二款具體規定「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4條第二款規定「民辦學校應當貫徹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第7條規定「外國宗教組織、宗教機構、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合作辦學活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不得進行宗教教育和開展宗教活動。」


三是我們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自治區沒有出台過對婦女和兒童不準信教的規定,但是按照憲法的規定,公民18歲之前要接受義務教育。


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不得實施損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行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未成年人保護法條例》也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引誘、強迫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義務教育的活動」,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未成年學生不得參加宗教活動。我就回答這些,謝謝。


新聞鏈接


新華社2014年9月23日報道:維吾爾族教師伊力哈木被以分裂國家罪判處無期徒刑。


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伊力哈木-土赫提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分裂國家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查明,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其中央民族大學教師身份,以「維吾爾在線」網站為平台,傳播民族分裂思想。

官方回應「民族大學搞分裂教師獲人權獎提名」



中央民大維族講師涉分裂國家罪庭審現場


伊力哈木·土赫提簡介


伊力哈木·土赫提1969年10月25日生於新疆阿圖什,維吾爾族,本科畢業於東北師大,研究生就讀於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之後為中央民族大學講師。


伊力哈木·土赫提於2006年創辦「維吾爾在線」網站,該網站在2009年「7·5」事件前後十分活躍,因「大肆進行煽動宣傳,傳播謠言」曾多次被關閉,他也曾在「7·5」事件期間被拘留。他經常在自己設立的網站發表煽動性的言論,甚至隱含鼓動暴力解決問題。這些年多起涉疆事件發生時,伊力哈木都接受外媒採訪,毫不掩飾地表達「異見」。


2014年1月15日,伊力哈木·土赫提被警方逮捕。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簡·普薩基當地時間1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深切關注」,一些西方媒體更拋出所謂的「案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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