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村幹部,騙走其55萬元,還騙其生子
女公務員舉報村幹部:騙我生孩子,還騙走55萬惠農補貼
殷悅提供的接談筆錄
天津日報新聞117客戶端6月7日消息,一個月前,新聞117刊發「女公務員實名舉報村主任:他騙我生孩子,還把55萬元惠農補貼裝腰包」稿件,近日,該事件取得了新進展,檢察院已查明事實。新聞117記者獲悉,5月23日,當地檢察院以周紹清涉嫌詐騙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占罪、尋釁滋事罪,依法向秦皇島市撫寧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區下庄管理區的一名女公務員殷悅實名舉報茶棚鄉上官營村原村主任周紹清,稱其作為村幹部欺壓村民,不僅超生還涉嫌職務犯罪。這名自稱曾被周紹清哄騙且生子的女公務員說,她於2014年上半年開始實名舉報,去年7月當地警方將周紹清刑拘,後檢察院做出批捕決定。
檢察院就周紹清一案已向法院提起公訴
2015年7月8日,周紹清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撫寧縣公安局(現秦皇島市公安局撫寧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詐騙罪,經撫寧縣人民檢察院(現秦皇島市撫寧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5年8月14日被撫寧縣公安局批准逮捕。
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查明,確認了周紹清詐騙、強迫交易、職務侵佔、尋釁滋事四項犯罪事實。
經查,被告人周紹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棚室改造事實,製作假的棚室改造補助發放表,騙取國家財政補助資金五十五萬元;以威脅手段,強迫上官營村農戶購買塑料筐、農藥化肥、強行推倒農戶大棚改造,強行收取上官營村農戶進市場費用;在擔任撫寧縣茶棚鄉上官營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政府補助的塑料桶款和從農戶收繳上的補助款60餘萬元資金非法佔為己有;借故生非,逞強耍橫、發泄情緒,隨意辱罵、恐嚇他人,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
村民:周隻手遮天,繼續聯名舉報
雖然,周紹清已經被立案偵查,但是實名舉報周紹清的女公務員殷悅和上官營村的村民認為,檢察院起訴書上羅列的罪狀,與周紹清對茶棚鄉上官營村長達十餘年的「黑暗控制」相比,仍是「不值一提」。
殷悅證實,在2012年7月31日,周紹清曾騙取惠農補貼49萬5,這筆錢並沒有用於補貼村民,而是進了他的口袋。但是在起訴書上,沒有提到與這筆費用相關的內容。目前,當地村民正在準備百人聯名舉報,村民希望通過這樣的辦法,給負責周紹清案件的相關部門提供證據。
同時,上官營村的村民對村裡的100畝「機動地」歸屬權問題,仍心存疑問。村民說,2008年周紹清以600元/畝/年的費用,把村裡的「機動地」承包給了老百姓,並且要求一次性付清十年的「承包費」。也就是說,一畝地,村民花6000元,買下了到2018年的使用權。
但是在2013年的秋天,周紹清以自己個人的名義,以「上面要求建統一大棚,建成後能得到280萬元的補貼」為理由,強行佔用了已經承包給村民的100畝「機動地」。建成大棚後,又以一個大棚9萬元的高價承包給農民。但因為價格太高,老百姓無法承擔,至今,這100畝「機動地」還在閑置當中。「提前佔用了我們已經承包下來的地是不是應該給補償?280萬的補貼又在哪裡?現在他被抓起來了,這100畝機動地我們可以使用了嗎?」村民仍有很多疑問。
殷悅說,雖然很多村民都被周紹清欺負過,民憤極大,但是大家懼怕周紹清「出來」後打擊報復,大都不敢站出來拿出證據實名舉報,因此檢察院掌握的材料遠比周紹清所作所為少得多。
曾因流氓罪被判刑
49歲的周紹清,曾是秦皇島市撫寧區茶棚鄉上官營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茶棚鄉上官營村農欣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理事長,撫寧縣九屆政協委員。除了「頭銜」不少,這位小學文化水平的「村官」,「前科」也挺多:1987年12月28日因犯流氓罪被撫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1995年5月因嫖娼被撫寧縣公安局罰款一千元;1996年2月12日因流氓行為被秦皇島市人民政府勞動教育管理委員會勞動教養一年;2002年1月16日因犯尋釁滋事罪被撫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實名舉報周紹清的公務員殷悅說,周紹清前兩任老婆都是自殺身亡的,目前周的家中還有一位比他大兩歲的「領證」妻子,周紹清這些年與不少女性都有過不正當的關係,「他有四個孩子,四個孩子的媽都是不同的女人。」而說這話的殷悅,正是周紹清其中一個孩子的媽。殷悅懷孕時,因為雙方都有過孩子,不符合當地計生政策,周紹清稱可以找人「擺平此事」,於是她聽從周紹清的安排,與當地一名未婚男子登記結婚,生育後再與其離婚,她獲得孩子撫養權。
當地的村民向記者反映,周紹清這十年就是當地的「土霸王」,「必須都聽他的,說罵就罵,說打就打,報警也沒有用。有的村民實在受不了欺壓,帶著一家人背井離鄉去外面生活了。」還有多名村民舉報其有侵佔農田、欠款、指使他砸車、放火等行為。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