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是愛情最好的模樣
他喜歡撩你,又不是喜歡你
文/安如之
01
昨天是我們在一起的第四周年。
我和朋友打球有點晚了,又擔心她家教完會等我太久,於是沒換衣服就急匆匆去接她了。
當遇上全身散發著迷人汗酸味的我,她嫌棄地發了個朋友圈:
我所理解的愛情就是,你仍然會毫不猶豫離開你心愛的球場,帶著滿身臭汗趕來我家教的地方接我回校。你全身散發著臭不可耐的汗酸味,我卻心甘情願被你熏了那麼多年。高二即結束那會兒,我在學音樂,你是理科生,不知怎麼的,我就上了你的賊船,別人都覺得不可思議,沒幾個人認為我們能走下去。雖然磕磕絆絆,但今天,我們四周年了
當煽情的藝術生遇上刻板不解風情的工科生,
我踩著地雷隨口說了句:你這麼肉麻,呆會我吃不下飯了都。。。
她沒好氣地白了我一眼,狠狠擰了幾下我的手臂。真夠疼的,爽。
然後她就拽拉著我陪她去吃周年紀念日的晚餐了,一路上她都在嘰嘰喳喳和我說那家餐廳有多好吃,又說什麼今晚一定要吃窮我。
對了,她還很不嫌棄地挎著我的手臂,那個全身散發著汗酸味的我。
說實話,我自己都有點嫌棄。
02
看過這麼一句話:
「最舒服的關係,並不總是你一言我一語的秒回,有時候願意把我現在看到的所有東西一股腦兒的發給你,不用組織好精簡的語言,啰哩啰嗦也不怕有哪句話說錯,發完也不會等著回復,因為我知道你總會看見,是信任,和任何時候都不會被丟下的安定感。」
而我和她的彼此信任,
少了幾分肉麻的情話,
多了點調侃和冷幽默。
上個星期,
我在畫室里把手機調了靜音,於是我們的聊天對話是這樣的:
電視劇《最好的我們》里的余淮要帶她去吃飯,我當然也就不甘寂寞地把《最好的我們》里的耿耿帶上了。
有一次我們和朋友聚會玩真心話大冒險,一朋友賤兮兮地問她:
「你們星海學院男神那麼多,怎麼就看上了身邊這位四年髮型都沒換過的冬瓜頭呢,該不會他那個什麼功夫了得吧!」
說罷全場都哄堂大笑,她滿臉通紅,但沒有一絲猶豫地回道:
「因為他已經把我變成一個大逗比大吃貨了,沒人敢要我了啊。」
03
記得有一次我們在電影院看一部青春偶像愛情片,裡面正演著男女主角因為一小矛盾鬧翻,正上演著彼此折磨的戲份。
來看這部電影的大都是沖著她們偶像來的,所以當然護主心切。
我們兩個卻覺得劇情太過矯情和狗血,不約而同哈哈大笑了起來。
旁邊一女生瞪著我們,說了句:神經病。
確實,兩個神經病,湊在一起了。
絕配。
天下沒有不吵架的情侶。
有一次,
因為一點小事,
我們當街就吵了起來。
吵到最後,
我先心軟了下來,
說道:好了,我們先不吵了好嗎?不是要吃飯嗎,先吃飯吧,我餓了。
她沒理我,
徑直走到一果汁店鋪,
然後冷冰冰甩了我一句:不行,我渴了,給我買杯檸檬果汁,然後再和你吵。本來就是你說的不對,憑什麼不吵了。
旁邊的果汁老闆傻傻看著我們,
表情一臉無辜地說道:好咧,姑娘,喝了我家的檸檬果汁,你肯定能吵贏他的。
頓時,
她噗嗤笑了聲,
嗔道:老闆你說的哦,吵不贏我就要退錢。
但喝了檸檬果汁的她,
似乎早已把剛才的拌嘴忘得九霄雲外,
乖乖陪我去吃飯了。
但其實哪有忘呢,
不過是彼此心照不宣,
早已沒了要吵下去的慾望罷了。
04
所謂最舒服的關係,
不過就是相愛的兩個人,
有永遠聊不完的話題,吵不散的架;
彼此都有獨立的人格,彼此信任又能彼此調侃。
你可以穿著睡衣就出來陪我去吃夜宵;
我也可以穿著全是汗味的球衣去找你。
你不需要總是陪著我,更不用秒回。
但你總能大大咧咧命令我而不用擔心我會生氣:喂,忙完後陪我去吃那間很好吃的店。
而我也總會在忙完之後,乖乖拽著你好好去那撮上一頓。
如果真的好吃,那就下次還來。
05
世界上,
也壓根就沒有最合適的兩個人。
所謂的合適,
不過是你肯為彼此改變,為彼此變得更好;
你能欣賞對方的優點,更能接受TA的不足。
就像我們也有吵得很兇的時候,
也有鬧分手撂下狠話說再也不理誰的時候。
但沒辦法,
兩個內心都一直裝著對方的逗比和吃貨,
總會因為在某個契機下不知不覺中好了回去。
真正相愛的彼此,是吵不散的;
更何況我們都是大逗比和大吃貨呢,哈哈。
你們會有甜蜜,
也會有各種波折,
但你們終究會在一起。
而這,
也許就是愛情最好的模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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