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追男隔層紗?屁啊
每晚十點,一位少年陪你說晚安
文/盧璐
經作者授權發布
前些天家裡來了個姑娘。她媽和我媽的朋友的姐姐有點什麼親戚關係,來上海,在我家借宿一晚。
吃完晚飯,總要聊個天。我就多問了一句:「有男朋友了嗎?」被戳中心事,姑娘梨花帶雨給我說了兩小時。
總結起來,就只有一句話:她喜歡一個內向的學長。三年了,學長一直若即若離。
陷在愛情中的人,會把那個人眨得每一次眼睛,揚起的每一次眉毛,都記得真真切切,再掰開揉碎了琢磨清楚,這麼做,他到底有什麼特殊含義。
因為那天她住在我家,我也沒法起身送客,只能打著哈氣,煮了杯咖啡,撐著眼皮,聽著她唯美韓式愛情長劇。
在我歪在沙發上,真的快要睡過的時候,終於她講到進行時了:
學長今年畢業了,來上海工作。她這次找了個借口來上海,根本就是為了來跟他表白。她已經打聽好了學長的公司地址,打算明天去驚喜。
我在夢裡面坐直了身子,意識有點模糊,衝口就說:「別去,去了受傷的還是你。」
坐火車來和自己的男神表白,小姑娘也不知道自己給自己打了多少氣,被我這麼當頭棒喝的,一下子就癟了,蜷在了沙發里。
我已經完全醒了,站起來點了一支水之清澈的線香。
已經過了凌晨,房間裡面靜得聽得到茉莉花在窗口敗落的聲音。
姑娘才21歲,年輕的臉在暖色的宮燈下,發出珍珠一樣柔柔的光,黑色的眼睛絨絨地暗,一綹黑髮飄在臉前,低著頭說:「可是,盧璐姐,你不知道我有多愛他。」
我點頭喃喃地說,「我怎麼能不知道?」
我的人生開始於一段不怎麼成功的初戀。
學校大幾級的男神,背影被我仰望了很多年,但是我從來沒有期望過有什麼交集。他離校之後,一次偶遇,他居然能叫得出我的名字,還知道我的年級。
其實,男神雖然帥,但不傻更沒有失憶,學校里能叫出名字的妹子,沒有五百也有三百吧,尤其像我這麼好記得的名字?
可是陷入愛情的妹子,智商根本為負數。從那開始,他若即若離的走進了我真真切切的生命里。
男神過生日,我買了一本精美的本子,寫了一篇文章表白,還起了個文藝的名字《十六歲的雨季不再來》。
那個時候,日子很慢,沒有微信,沒有郵箱,也沒有手機。在本子送給他之前,我們就約好,轉天他來接我晚自習。
晚自習之後,同學們都散了。我一個人站在公車站上等。
仰頭看法國梧桐的葉子映在暖色的路燈裡面慢慢地搖,一種昏黃的溫情。我的手很涼,臉很熱,心忐忑不安。
我不知道,他還會不會來,就算來,是不是只為了來給我說「bye-bye」。
當我們過分在乎結果的時候,等待也變是一種美好。至少在等的時候,我還可以說,「這件事情還有成功的可能。」
他終於來了,滿頭大汗,氣喘吁吁。跑到我跟前一下子停住了,我們對望著,我在笑容爬滿了眼睛之前,紅著臉低下了頭去。
我們在初秋的晚風裡面,一起走了兩個公交站,他在我上車的那一刻,把本子遞給我說:「你要把字練的更好看一點。」
我在黑黑的公車裡打開那本本子,看到他在我文章的後面,寫了很多字,卻看不清楚他寫了什麼。
我只能等到公車到站,打開車燈的那一小會兒,趕快的讀,讀不完要等下一站。那一份急切,猶如磅礴大雨,讓我幸福的窒息。
如果這是開始,總是美好到一塌糊塗。
從這一天,我們開始交往。他住在城市的一角,上班在另一個角。一周可以見一次,是他提前下班趕過來接我晚自習。
在不能見面的日子裡面,日記本成了見證。我寫完給他,他寫好給我,雖然說我寫得多,他寫得少,但是總會記下點情緒。
如果這是段戀情,過程簡單到一清二楚。
幾個月後,我們有了一個小小的爭執,為了另一個對他暗戀已久的女生。他有解釋:「我認識她,但是沒有任何交集。」但是,我不相信。因為我不安,我嫉妒,我自卑,我焦慮。
我們下次見面時,他給我那本快寫滿了的本子,讓我保證,一定到家再看。我下車狂奔回家,上氣不接下氣的跳上樓,翻到他最後寫的那一頁,寥寥幾行,只記得最後那一行是:
「遊戲的初始,只不過我在兩個紙團中間,抽到了一個』玩』而已。」
這句話我反反覆復的讀了好幾遍,才明白他的意思。其實故事還沒有開始,我就已經明白結局,只不過不想明白而已。
如果這是個故事,結尾悲痛到一觸即潰。
在後面的幾年裡面,我們還有零星的聯繫。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是我去了法國以後,回國度假。
那個時候,他正在失戀,他愛的女孩不要他了,悲痛欲絕,只想跳海。
我們在青島夏夜的海邊散步,他帶我去他們常去的餐廳,坐他們常坐的位置,點他們常吃的菜,講他們點點滴滴的往昔。我看著他,看到了過去的自己。
原來,這一輩子他從來從來都沒有喜歡過我,更不要談愛。也許他根本就沒有抽中過那個「玩」字。有那麼一份真誠的愛情放在面前,為什麼不試試?
在他那裡,我只不過是有過一次轉正機會,有待考察的備胎罷了。我所有的努力,對他而言,都是不值得一提的輕而易舉。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表白。
我鼻青臉腫,眼冒金星的明白一個沒人告訴過我的道理:
愛情不是努力,就會守得雲開見月亮。只怕雲開的時候,月亮早早就回了家,洗洗睡了,天亮了。
我們活在一個剩女泛濫的時代,常常有人把那句老話抬出來:男追女隔層山;女追男隔張紙。幸福要主動爭取,青春不要留白。好像女人不主動,就會變成毫無主見的牆頭草,錯失良機。
可是到底什麼才算是「追上」?
追上=愛上,女人這麼想。
追上=佔住,男人是這麼想。
結論:女追男≠男追女。
愛情是一種化學反應。
科學已經研究出的部分是,愛上一個人,大腦會產生一種物質叫做「多巴胺」,讓我們騰雲駕霧,幸福難耐。這種感覺是這麼好,讓我們不由自主的希望天荒地老,從此天天都活在雲端。
科學還沒有研究明白的部分是,我們為什麼會愛上這個人,不會愛上那個人?為什麼會在這個時間愛上這個人,不能換一天愛上同一個人?
有太多可以造成影響的因素,沒有人能控制。
「一見楊過誤終身」,這麼明確而強烈的感情,在現實中,發生的概率還是比較小的。
有大多數在一起的情侶們回憶他們的初見,第一眼無論愛上還是沒有愛上,心裡會覺得這個人有點不一樣。也許是心動,也許是討厭,也許是害怕,也許根本就說不清楚是什麼,可是就是有點不一樣。
然後各自心懷鬼胎的湊在一起,朦朦朧朧的試探心跡,猜來猜去的日子,可能是愛情中最美好的一段時光。文藝的猶如寫了八十回還沒有寫完的黛玉和寶玉。
如果愛情都是這麼美麗,那怎麼還能有趣?
如果愛情都是這麼穩妥,那一定不會美麗。
當有一個人先愛上了另一個人之後,怎麼辦呢?
男人和女人存在的目的不同,構造不同,用途不同,邏輯不同。
陷入愛情,除了自己看不見自己那張面若桃花卻卑微的臉,誰人不知你的心意?
那個長久保持若即若離的人,不是他需要時間考慮,不是他在考驗你,也不是他根本沒有朝你看,而是你根本就沒有走進他的心裡。
的確這世上有心裡喜歡你,可是內向害羞到,要等到你去表白的男人。可是我不相信,在未來的人生中,面對人生中各種激烈的紛擾和爭端,沒有任何主動攻擊性的男人,可以勇於承擔,積極應付,成為一個好的老公。
事實上,愛情不是一個執著的鑽土機,只要低頭拚命的努力,就會有期望的結局。
愛上了搖手不及的男神,千萬別急著海誓山盟的表忠心,忠心留著到手之後,讓他表。
愛上了遙不可及的男神,第一步要先知己知彼,搞清楚習性,然後再想想怎麼撩。
漢語真是精妙,我一直覺得「撩」比「追」更貼切。
追是四肢發達的體力運動,一個拚命跑,一個死命追,慌不擇路,窮凶極惡,樸實到家。
撩可是個腦力技巧,從左到右,從東到西,若有若無,欲說還休。
話,是一句一句的說,但是都是有內容沒把柄,帶著個鉤子,勾人魂魄。
「撩」是一種類似學騎自行車一樣的技巧,一旦學會,就算長期不騎生疏了,拿出來練練,還是可以應付。
理是這個理,掰開揉碎了,我已經口乾舌燥的說了個明白。到底怎麼撩,就別指望我這個已婚多年的中年婦女分享什麼秘笈。
真是不知道怎麼撩的,請去度娘一下「王嬌蕊」,那手法,那段數,那叫一個如火純青,近百年來無人能及。
愛情不是獨角戲,再愛一個人,也不可以一心死磕,勇往直前。
所有死纏爛打糾纏無度的愛情,與其說是愛上那個男人,不如說愛上了自己的愛情。
就像最經典把妹電影《全民情敵》裡面Hitch教的那樣:
接吻的時候,絕對不可以整個人都撲上去。把情景和環境都鋪墊好了,頭伸過一半要停下來等,等著對方有回應。
洗衣服,做飯,打掃房間加外加指天發誓的說:「我是你的人」。這都是老婆們的份內工作,只要撩到手,你們有一輩子的時間。
男人的命理上寫著兩個字:「捕捉」。唾手可得的東西,絕對沒有捉到的值得珍惜。
欲擒故縱,狡兔三窟。
男人要撩,千萬別去表白,這是一個嚴肅的技術型問題,和女人獨立,女性尊嚴,女權主義完全沒有關係。
若非要表白,不表不行的話,請說完就走,不帶走一片雲彩。贏不來愛情,至少還有尊嚴。另外最好找個大雪天,你走到人影無際的時候,總還能留一串腳印,讓他追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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