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臨產被公婆阻止:好時辰未到
文|親子心理師徐婧英
據網報,幾天前,懷孕36周的李女士被查出胎位不正,胎兒臍帶繞頸三圈,醫生說得儘快剖腹產。可是,李女士的公婆卻覺得好時辰未到,要求她回家再等幾天。等啊等,熬了幾天,李女士肚子疼得受不了,家人才把她送到東陽市人民醫院。肚裡的孩子一隻腳都出來了,公婆卻攔著醫生不讓手術。
這一拖,產婦和胎兒差點都沒命。
胎兒臍帶繞頸3圈 公婆硬拉准媽媽回家
李女士是溫州人,兩年前與在溫州經商的東陽人張先生結婚。去年10月份,李女士懷孕了,一家人都非常高興,她也住到張先生老家東陽,由公婆照顧。
7月12日上午,懷孕38周的李女士到東陽市人民醫院產檢,彩超檢查發現,她的胎位為臀位,而且臍帶繞頸3圈。醫生說,胎兒情況不太好,臀位可能會引起胎兒分娩困難,而且母親也容易發生產傷,再加上胎兒又有臍帶繞頸,很容易導致宮內缺氧窘困,建議她終止妊娠,抓緊剖宮產。
讓人想不到的是,陪同前來的公公婆婆卻打起了小算盤:「7月20日日子不錯,我們那天再來剖吧。」
醫生苦口婆心勸說了半天,也拗不過這對強悍的公婆,只得跟李女士詳細吩咐注意事項,還千叮嚀萬囑咐,一旦出現腹痛、胎動異常情況,要及時來院。
熬了5天臍帶繞了5圈半 公婆還攔著醫生要等等
7月16日晚上,李女士突然肚子痛,一開始還能忍受,後來疼得越來越厲害,家人只好把她送到東陽市人民醫院。
當時已經是凌晨3點多,正在值班的醫生一聽情況,立刻給李女士評估,發現她的宮口已經開了0.5cm,胎心時而監測不到,時而非常微弱。
「情況非常危險,需要立即進行剖宮產手術。」
沒想到醫生話音一落,一旁的公婆為了好時辰,還是不肯死心,讓醫生再等等。
這下,負責搶救的醫生和護士急了:「性命攸關的時刻,時辰真的那麼重要?」
沒過一會,李女士腹痛更是厲害,宮口已經開了5cm,宮縮變強,羊水破了,胎心也變慢了……這時,胎兒的一隻腳已經從宮口滑了出來,眼看著寶寶都要生出來了,如果再往下滑落,勢必會拉緊臍帶,使已經繞得密不透風的臍帶扯得更緊,從而危及胎兒生命。
聽說肚裡的孩子可能「胎死腹中」,此時公公婆婆才不再堅持,無奈同意立刻進行剖宮產手術。就這樣,助產士用手托著胎兒已經露出來的腳,往子宮裡塞,直到將產婦送進手術室。
手術中,醫生髮現,臍帶已經繞住胎兒頸部5圈半,更為嚴重的是,當手術醫生麻利地將胎兒從腹中取出時,這個可憐的小傢伙已經全身發紫,心跳微弱,他的呼吸道中吸入了大量胎糞,果真是命懸一線了。幸運的是,戴了5圈半「項圈」的孩子和他的媽媽,已經度過危險關。
醫生說,如果當時拖著,很可能會引起胎兒窒息、產後大出血,子宮破裂等情況。
對此,網友的評論炸開了鍋,一邊倒地聲討李女士的公婆,過於迷信,為了好時辰置李女士和孩子的安危於不顧。
這裡,親子心理師徐婧英想說,公婆執著於好時辰固然不對,但是作為事件的主角李女士,在這件事上,也有責任――不應一味忍讓、妥協,也要有自己的主張。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公婆也不例外,在尊重感恩公婆的前提下,也要和公婆據理力爭,否則就會追悔莫及,抱憾終身的。
那麼,兒媳究竟要在什麼事上維權,又怎樣維權才能不破壞婆媳關係,不增加家庭矛盾呢?我認為,維權的事不外乎兩件:
大是大非的事
在生孩子這件事上,順應天時,科學生育就是大是大非的事。母子平安是最應考慮的,是放在首位的,其它的事都要服從或讓位於這件事。
之所以說,李女士對 「臨產被公婆阻止非要好時辰」這件事也有責任,是因為公婆想要孩子生在好時辰,一定不會是在她臨產時突然起意的,在她整個孕期或之前可能都說過,而且會不止一次地說。那時,李女士就應把自己的觀點亮出:老人想讓孩子生在好時辰可以理解,但要順其自然,以不影響正常生產,不影響母子平安為前提。而且,李女士要與自己的老公結成同盟,達成一致:如果臨產,先保母子平安,再談好時辰。
而在這一案例中,既沒有見到李女士表態,也沒有聽到她老公發聲,只是公婆打算7月20日再剖,就回家,就拖延。事件的主角――李女士和老公都沒了話語權。
想對李女士及類似的兒媳說,在這種人命關天,大是大非的事兒上,一定要長點心,千萬別拿生命開玩笑!有理一定要堅持!
原則的事
什麼樣的事是原則的事呢?先來說件朋友的事吧。
朋友剛結婚的時候,沒有工作。娘家的條件也不好,周濟不上她,婆婆對她不是很滿意,她對婆婆小心翼翼的,生怕惹婆婆不高興。當時,家中要買房子,經濟比較緊張,婆婆知道她手中有五萬塊錢,就想讓她把錢拿出還房貸。但這五萬塊她是想開個小店,婚後好有個營生的。於是,她就堅定自己的想法,無論婆婆如何旁敲側擊,如何讓老公傳話,就是咬著牙不肯拿出這五萬塊錢。
她說:我不是不肯拿這五萬塊錢,給家裡買房,我本應拿錢,但一旦拿出,我就不可能開店,不可能有自己的獨立機會,婆婆就更不可能看上我了。我們婆媳的關係就會更緊張的。所以,我不拿錢,是為了將來的生活更好。房貸只是暫時的,我們的生活卻是長久的。
她的堅持果然沒有錯,婚後不久,她就用五萬塊錢開了店,一開始生意不好,但她辛苦打拚,漸漸地,生意有了起色,日見興隆,如今,她的小店已成了家中重要的經濟來源,婆婆對她再也不挑剔,她用自己掙的錢給公婆換了大房子……。
我趕腳,所謂原則的事,就是要成為最好的自己的事。
比如我的朋友,她想要獨立,想要有自己的空間,這就是原則的事。如果在這件事上受阻於婆婆,可以爭取,要知道,你是世上的唯一,生而為人,做一個閃光的自己,是最該爭取的。否則,你活著憋屈,你的家人也快活不到哪去。
當然,婆媳之間大大小小的事無數,但之所以把這兩件事提出,是因為一個關乎生命,一個關乎成長。所以,要堅持。但過程中要講究方式方法,不要過於強硬,傷了和氣。
「怡吾色,柔吾聲「與婆婆把理爭
《弟子規》有言: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意思是:父母有過錯時子女要及時、適時地對他們進行勸諫,但在勸諫的過程中要注意說話的語氣,說話的方式。如果勸諫不被採納的話,還是要恭敬、孝敬他們,等他們哪天高興時再對他們進行勸諫;如果父母為此感到不高興,那麼與其因他們的過錯得罪於遠近鄉鄰,還不如反覆勸諫。在勸諫父母時,如果他們為此惱怒,不高興而抽打自己,哪怕到了流血的地步,也不要憎惡怨恨他們,反而還是要恭敬、孝敬他們。
簡單地說,就是要雙方愉悅、和諧地情況下把要辦的事兒辦了,該說的話說了。兒媳們,考驗你們的功力喲!
.
. 越吐槽越糟糕
如果對婆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還是不見效,那就把一切都交給時間,讓時間來見證你的真心,改變婆婆的想法。
經常看到有人吐槽婆婆如何不好,希望得到其他人的理解。其實,當我們將內心的不滿、鬱悶說出的時候,無非是想傾訴的對象能夠理解,支持我們。而如果沒有得到正面的理解或回應,反倒有種大家都在外歸因、抱怨的感覺,反倒不利於你發泄不良情緒,不利於情緒的回復。
所以,與其每天糾結婆婆的不是,期望她做出改變不如先調整好自己,換句話說,你變了,你的世界也變了,她也就變了。所以,多說無益,還是向內探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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