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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藍:海明威小說中的豹子

蔣藍:海明威小說中的豹子



格特魯德?斯泰因在《美國地理史:或人類本性與人類心智的關係》里說:「當皚皚白雪被人注視時總是令人著迷的。但這比不上樹或裸露的樹在它上方投下陰影時更令人著迷。」這畢竟是典型的「沙龍作家」之論,而在丈量大地的行者看來,寂靜之巔的雪,還有一團凝聚的精氣。

「乞力馬扎羅是一座海拔1.971萬英尺的長年積雪的高山,據說它是非洲最高的一座山。西高峰叫馬塞人的「鄂阿奇—鄂阿伊」,即上帝的廟殿。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經風乾凍僵的豹子的屍體。豹子到這樣高寒的地方來尋找什麼,沒有人作過解釋。」


這是海明威小說《乞力馬扎羅的雪》的開頭。「豹子」只出現在整篇小說的「題記」,以後就消匿了,無跡可求,甚至連乞力馬扎羅山頂巔的互為因果的積雪,也都似乎被作家徹底「忘懷」了。


我們需要澄清,那頭放置在乞力馬扎羅山頂巔的那頭豹子,並不是雪豹,連非洲豹也不是,因為非洲豹根本不可能插翅飛縱於雪線之上。但這些眼前之物,對於狩獵行家海明威來說,顯然都不是問題,比如的確有一頭受傷的豹子不顧一切要躍上頂巔,渴望進入星群,它最後倒斃于山踝,那麼成熟的小說家就具備將它挪移到山巔的筆力。


因為,那裡的確有一頭風乾的豹子,1926年首次被當地的傳教士理查德?魯易施博士發現並記錄。然後,風乾的豹子一直等待著一個慧心者的到來,那似乎就是豹子向死而生的命。

《曙光示真》里詳細描述了海明威於1953—1954年第二次偕同第四任妻子瑪麗?威爾什去非洲遊獵的經歷。1933年11日,海明威夫婦離開法國馬賽,參與一支狩獵隊伍,浩浩蕩蕩去非洲狩獵,嗜血的暴力釋放恰是那個年代文明紳士的一大快樂。


這次行動被稱為「東非遠征」,海明威聘請了兩位經驗豐富的白人獵手當指導,另外還邀請了幾位本地人充任助獵者和嚮導。就在紳士們選擇露營地時分,他們碰到了大平原的獸群壯觀的遷徙場面,鋪天蓋地的烏雲裹挾著悶雷,讓草原顫抖。


見多識廣的海明威瞪大了雙眼,他很難想像在東非高原上竟有如此壯觀的生命之景。最初兩個星期他們發現48頭獅子並打死4頭,還捕獲了好幾種羚羊、2頭大豹子和非洲獵豹。海明威本人也打死了35隻鬣狗。他在《乞力馬扎羅的雪》里,記載了白日大鷹、黑夜鬣狗的隱喻。


陪獵者穆柯拉告訴海明威大人:「獅子是不撲人的,跟豹子不一樣。」他把自己胳膊上的傷痕指給海明威看:「受傷的豹子總是要反撲的,它是獸類中最危險的一種。」


這吊起了海明威的胃口,他渴望與一頭魔鬼一般的豹子接觸。髒兮兮的鬣狗和羚羊容易打到,這已經不能激發一個硬漢的雄心。

一次,他瞄準距離地面60英尺之上樹椏上的一頭豹子,扣動了扳機:「只聽『嘩啦』一聲巨響,它跌下來,身體形成一個半圓。尾巴朝上,腦袋朝上,背朝下。在下落過程中它的身子彎得像一輪新月,隨後重重地摔在地上。」(《曙光示真》,上海譯文出版社2011年8月版,279頁)


後來,一頭惡名昭著的、咬死了居民16隻羊的豹子,成為了海明威必須殺之而後快的目標。


當地人穆柯拉向海明威解釋說,用誘餌引誘豹子是專門技術,豹子喜歡的食物是羚羊或狒狒。引誘豹子,要將這些動物的屍體掛在樹上,讓豹子路過時聞得到腐肉飄散的氣味,但是掛的位置又不能讓天上盤旋的金雕發現,否則不等招來豹子,誘餌就會被捷足先登。而且最困難的是,在這周圍,人的氣味必須完全加以掩蓋。


這是一項遠比寫作更複雜、更精細的作偽技術,海明威興緻勃勃。在當地人的協助之下,海明威沿一條小溪掛了一排死瞪羚,它們像失去發條的鐘擺,在風中若有若無地晃動。


第三天破曉時分,海明威和穆柯拉出來檢查他們的誘餌,發現一隻體型修長的豹子懶洋洋地趴在樹上,旁邊掛著它吃得剩下半隻的死瞪羚。

海明威慢慢地向前逼近。


那豹子聞到了人的氣味,也許是聽見了樹葉在腳下的碎裂聲,只見它的尾巴緊張地抽搐起來,像一根投槍般緊張。


豹子橙黃色眼睛狠狠盯住了這位把槍舉到肩旁的白人獵手。這讓我想起格特魯德?斯泰因在《軟紐扣》里的一句話:「一個白獵手幾乎發瘋了。」是的,發瘋的不是豹子,而是過於激動的獵手。海明威屏住呼吸舉槍瞄準,手指已扣在扳機上。


「海明威先生」,陪獵者穆柯拉小聲說:「不要開槍!它太小,你跟我走吧。以後我們會發現大豹子的,大獵人要打大豹子……」

「真是個怪人!」回到營地以後,海明威對妻子瑪麗?威爾什說:「那個討厭的怪人不肯讓我開槍。那明明是我們看到過的最大的一隻豹子。你記得我以前打死的那頭獅子嗎?哼,這回在樹上吃瞪羚的豹子要比那個大三倍,可是那個怪人穆柯拉不肯讓我開槍!」


海明威發誓,一定要打死一頭大豹子,這才稍稍能夠滿足一己雄心。


一天黎明,他們在野林里穿行,穆柯拉突然在布滿落葉與糞便的地面蹲身打量。他用當地的語言同另外幾個夥計激動地交流,然後奔到海明威面前,發現了一頭豹子的蹤跡。


他伸開雙手比劃著,那豹子的足跡碗口大:「海明威先生,我從沒見過這麼大的豹子!它就在這一帶。」


海明威立即開始去準備釣餌。他打死了一匹斑馬和一隻瞪羚,夥計們把這兩個動物掛在大約相距一英里的兩棵樹上。


沿小河再往前走,穆柯拉又打死了一個壯碩的狒狒,把它掛在這道峽谷中一條縫隙旁邊的一棵樹上,因為那隻豹子顯然要經過這條縫隙去喝水的。然後他們悄悄地撤退了,沒有打槍,沒有遺留任何物件,沒有留下任何會散出人味兒的痕迹,甚至都沒有在沿途大小便。


第二天早晨,狩獵隊里的夥計還在做夢,海明威已經起身穿,他用拳擊家的拳頭把他們一個個擂醒,發動汽車,沿河向懸掛誘餌的地方駛去。停車觀察,那隻大豹子的腳印在潮濕的地上一清二楚,顯示它正是朝掛有斑馬的方向走過去了。他們立馬沿它的蹤跡向前追蹤。


還有一段距離到達死斑馬的地方,海明威用雙筒望遠鏡觀察,發現誘餌的左腿已被吃掉,剩下的部分已經被移吊在樹上更高的地方,放置的角度也改變了。


海明威和兩個夥計下了汽車,輕輕走到前一天草草搭起的隱蔽處的後面。如果原來的估計沒錯的話,那隻豹子此時應在旁邊看守著它的美餐。


海明威向前爬了幾英尺,到了那棵大樹附近,跪著身子,以便從樹叉中間看過去。海明威透過深深的野草,看見了那隻豹子機警的耳朵,它就站在掛有誘餌的那棵樹底下,毫無疑問,它已經發覺危險逼近了。


海明威打開保險栓,仍以跪著的姿勢盡量挺直了身子。「我要打中它的胸口,」他悄悄地說,並把瞄準器的十字標線對準他認為是豹子胸口的地方,然後他扣動了扳機。


實際上,海明威不知道該往那兒打,打豹子要打咽喉,海明威把豹子的尾部錯看成胸部了。


槍聲響徹了森林,那頭豹子卻不見了。狩獵隊的夥伴一齊跑過來問:「打中了嗎?」如果豹子受了傷,那它就會發怒了。死神在這片森林裡遊盪,整個狩獵隊處境危險……


他們久久地埋伏在那裡,蚊蟲在咬他們,大黑螞蟻用剪刀一般的夾子一直在夾他們,而且還酷熱難當。


他們發現在10尺以外的地方地下有一灘血,還掉有一小塊豹子的肩胛骨。有人把那小塊骨頭拾起遞給海明威,他接過後立即放在口裡稀里嘩啦咀嚼起來,他可能像模仿一番豹的進食,用豹子的骨頭。


那隻受傷的豹子躲在一處濃密的荊棘叢里,它目睹自己的骨頭被白獵手吞嗤。


海明威寫道:「我真希望它不曾咬死過那些羊,我也沒有簽過什麼合同答應去捕殺它,並允許有關的照片刊登在任何全國發行的雜誌上。我滿足地咀嚼著那塊肩胛骨,朝車子招了招手。


碎骨頭尖利的一端刺破了我的腮幫子,找嘗到了自己的血那種熟悉的味道,混合著豹血的滋味。我像政治家向眾人發命令似地說了一句:『Twendi kwa chui,』意即:『讓緬了向豹子前進!』」(《曙光示真》,上海譯文出版社2011年8月版,281頁)


忽然,森林裡籠罩了一種緊張的氣氛。鬣狗全都溜走了,一隻狒狒在叫喚,鳥兒悄然無聲,那隻豹子又來了。海明威跪倒下來,托穩獵槍。那豹子十分機警,兩隻耳朵緊張地抽搐。它走到樹旁,朝誘餌看了一眼。


海明威能夠清楚地看見它的胸口,便立即瞄準開了槍。只見那豹子一頭栽倒在地,像觸電的兔子那樣亂踢亂彈。它緩過氣來又恢復了元氣,站起身來,躍入深深的草叢裡,鬼魅一般消匿了。


很快,大家看見那豹子在草叢另一邊的樹林里歪歪扭扭地向前走動,不一會,它就像上了鉤的一條魚似的,突然可怕地扭動了一下,然後停住腳步,一頭栽倒在地上。


狩獵隊的夥伴們歡呼起來,他們把海明威抬起來扛在肩膀上,那隻仍然溫熱的死豹子則被裝進了狩獵隊的汽車。


「它跳了10分鐘的死亡舞蹈以後死了。」這頭豹子有8英尺長,頭骨也有12英寸……


晚上他和獵手都圍坐在篝火堆邊,他和那位在《非洲的青山》中被稱之為「老伯」的獵手,他有著慈父般的容貌,一起喝威士忌慶祝當天的斬獲。在珀西瓦爾告訴海明威的許多乞力馬扎羅山的傳奇里,談到了一名叫羅伊施的登山者。


1926年秋天,羅伊施在攀越乞力馬扎羅山西坡途中,在頂峰附近發現一隻已被凍僵而變得乾枯的豹子屍體。海明威覺得這個無法解釋的傳說充滿了異常的詩意:「什麼?有豹子的乾屍?」他不斷催促珀西瓦爾講述有關這頭奇妙的豹子的詳情,海明威還顯得興緻勃勃,總想說服珀西瓦爾評判他以前的客戶們是否勇敢。


作為交換,他對自己的朋友們也作了如下評論「菲茨傑拉德是一個「頗有魅力的膽小鬼」,另一個朋友多斯?帕索斯可真是「他媽的勇猛如野牛」……


具體地說,海明威先是將豹子用來象徵主人翁哈利理想中的自我精神造像,是一根尖銳的刺劃破了哈利的膝蓋,最終使他感染上足以致命的疽病。接著哈利病情加重,他感覺到豹,在整個敘述中作為死神的形象,開始一步一步無聲逼近。


讀者被告知,這麼一個傳奇里,暗含豹與死神的關係。但豹子在峰巔僵卧、倒斃、精神飛升而去的事實(或者是願望),告訴他「死在試圖尋求達到巔峰,獲得不朽與永生的過程中」這一苦難歷程。


海明威借豹子來隱喻主人公哈里逐漸覺醒的自我。豹子「雖死猶生」,接著的問題就是:哈里能否「向死而生」?


但是一個人為何要到一個與自己無關的極限之地去尋找死亡?一如豹子登上絕路。比起主人翁哈利來說,在我心裡揮之不去的還是那頭僵硬的豹,那肯定不是一頭尋覓食物的豹子,它的追求一定和其它所有的豹子不同。它在等待降下的那道大光嗎?


乞力馬扎羅山的西高峰名叫「鄂阿奇—鄂阿伊」,意即「上帝的廟殿」。我們看看海明威是怎麼解釋的:「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經風乾凍僵的豹子的屍體。豹子到這樣高寒的地方來尋找什麼,沒有人作過解釋。」其實,他也沒有做出解釋。


這就是他的迷人之處。在我看來,小說家把自己的靈台搬到了非洲第一高峰上,靈台與「上帝的廟殿」比鄰而居,四目相望,那麼在此出沒的動物,必定得具有君臨萬物的氣概。


豹是一個突襲作家靈念的動詞,成為了人類探索、追求不息、死在路上的精神造像。它出現,他看見,他說出,彷彿一朵突然的雪蓮要吐露天庭的秘密,如此而已。


張華《博物志》指出:「豹死守窟」。海明威無心插柳,在非洲的神山之巔,完成了漢語關於「豹死首山」的「不忘本」描述。他不知道的是,他的修辭之豹不再是「首山」,而是成為「首巔,直插雲天」。


更進一步,明白「激情的峰巔是柔情」的話,就自然會悟出,真正明白天道的人,其生命的巔峰是平靜地朝向死亡。至於他後來,終於把那支殺害豹子的獵槍槍管,伸進了自己的口腔……


渾圓的槍管,與張開的大嘴,都是一個虛無的零。他扣動扳機那一刻,我估計他不會想起那頭風乾的豹子,但一定會想起自己咀嚼過的那頭豹子的肩胛骨。


1932年,海明威關於西班牙鬥牛的非虛構之作《死於午後》出版,很多人批評海明威渲染暴力,其中最尖刻的是美國批評家麥克斯?伊斯特曼。他寫了一篇文章,認為海明威把自己美化得像浪漫主義英雄,說明海明威其實內心很幼稚,所以才要時時刻刻表現自己是大粗老爺們。


《死於午後》的這種文學風格,是「你可以稱之為往胸脯上粘假毛的文學風格。」海明威偶然得知後狂怒不已,胸毛暴漲。


4年後,兩個人在海明威的出版人潘金思先生的辦公室里相遇,海明威扯開衣服,給伊斯特曼展示濃密的胸毛,接著把一本書扔到對方臉上,兩人扭打在一起……

蔣藍:海明威小說中的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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