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父母做過最惡劣的事是什麼?
父母親總是不遺餘力地把最好的給我們。誠然,我們大部分人的童年都不如插畫師筆下的那般五彩斑斕,但也不乏美好的回憶,不是嗎?可我們卻沒少讓父母吃苦頭。即便你家的熊孩子不是時時刻刻都在搗蛋,但其實養娃也能算得上是全天下最難的工作之一了。
於是我們請一些人回顧了當年的坑爹事迹。有些人至今仍對撒謊、偷偷溜走之類的典型青少年幼稚行為心存愧疚。不過也有些人變本加厲,由當初的問題少年演變成了墮落青年。
假裝自殺
七年級的時候,我的體重在短短4個月內從90磅狂飆到160磅,我因此遭到了小夥伴們的各種嫌棄,他們幾乎每周都要想個損招擠兌我一回。一天晚上,他們給我語音留言,揚言第二天我要敢來學校就小命難保。實際上,他們已經把整個學校都噴滿了 「亞歷克斯(Alex)是大蠢魚」 的字樣,還附上了納粹黨符號什麼的。
我趁媽媽沒聽到,趕緊把那條留言刪了。為了我受欺負這件事,她已經在學校給我惹了不少麻煩了,我可不想再節外生枝。於是我想了個轍,第二天早上我跟她說我不想去上學,因為我想自殺。她一開始還不信,我就拿了把刀子假裝要自裁。當然隨後她試圖阻止我,我就拿刀子威脅她,來證明我是認真的。媽媽就這樣相信了我,並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於是我悠然自得地說服醫生留我住院一個月。
我曾多次使用這個伎倆。14歲以前,我總共往精神病院跑過不下13次。直到最近我才得知,當初媽媽為了支付我的醫藥費,把公寓都給賣掉了 —— 她為了給我看病,前前後後花了25萬美元,這筆負擔壓得她始終無法翻身,至今還在租房子住。
—— 亞歷克斯,27歲
假裝家裡有人闖入
上高中時,有一次我的足球訓練因為下雨取消了,所以一放學我就坐車回家 —— 我很少這麼早回家。外面雷雨交加,我回到空蕩蕩的房子里,把書包扔到卧室,徑直進了浴室。
然後我聽到車庫門打開的聲音。應該是媽媽下班回家了。我立刻意識到房間里幾乎沒有明顯的有人在的痕迹。於是像所有青春期的孩子在這種狀況下會搞的惡作劇一樣,我關了燈,靜靜地等待準備嚇她一跳。突然浴室門外傳來媽媽的尖叫聲,活像打了安非他命的猴子在咆哮。
媽媽的叫聲甚至超過了猴子的啼鳴。我聽到有東西重重地摔到地上,同時媽媽拚命奔向卧室 —— 後來我了解到她是去卧室拿爸爸的手槍。幸虧我迅速走出來,喊話告訴媽媽是我在搗鬼。她在卧室里死命地罵我,似乎把拿來罵西部系列劇《死木》(Deadwood)中的艾爾·斯維爾根(Al Swearengen)的那些話全部用在我身上了。
走出來的時候,我發現摔在地上的是一包雜物。看到地上有一小窪水,我以為是包里的水瓶打破了。我打掃了地面,並將其他雜物整理放好,這時媽媽終於從卧室走出來了。她滿臉通紅,渾身顫抖,過了許久才終於斷斷續續地說出這些話:「你好大的膽子… 竟敢… 你個小混蛋… 老娘都被你嚇尿了!」 我過了好幾分鐘才反應過來,地上的那灘水並不是水瓶灑的。
—— 麥克,30歲
「毒害」 媽媽
有一次朋友在我家過夜,我們想出去嗑藥,一個年長的朋友要開車來接我們。當時我們年齡太小,還不可以開車,所以看到有人開車來接,媽媽就會知道他比我們年紀大,然後肯定不會放行。我就給每人做了杯熱巧克力,往媽媽的杯子里加了安眠藥。但當時已經晚上9點了,再加上我從未主動獻過殷勤,媽媽察覺有詐就沒喝。
還有一次,我給一個男朋友做了大麻布朗尼。媽媽對大麻的事毫不知情,問我要蛋糕,我就給了她兩塊,讓她帶到公司當零食。我想她應該還把其中一塊送給了她的老闆。
—— 耶利,26歲
假裝受傷
10來歲的時候我有個毛病:一遇到什麼不想做的事情,我就假裝受傷。一次足球訓練課上,一個小夥伴受傷被送上了急救車,大家圍著他團團轉的感覺非常吸引我,所以接下來的那周我就假裝因受到重擊而肩膀脫臼。所有人都信了,連忙叫來救護車。我享受著被關注的感覺,還成功逃脫了訓練。醫院沒查出什麼毛病,就把我送了回去,並囑咐我父母保持冰敷,固定肩膀。
還是那個夏天,有一次我假裝從自行車上摔下來,躺在了馬路上。一位路人經過停了車,然後跑到問家去喊我媽出來。他們用舊雜誌做夾板,將我的腿固定,然後把我送到了醫院 —— 再一次,醫生髮現我並沒有骨折。但我還是假裝瘸著腿架著雙拐走了一段時間的路。直到成年,我才意識到自己的混蛋行為一定讓父母背了很多債。
—— 喬治,31歲
玩失蹤
我的媽媽一直把我當個小寶貝一樣保護。即便在我滿18歲後,單獨出門的時候,她還是會每隔一兩個小時打通電話來探班。
終於有一天,我實在忍無可忍了,就決定開著我的梅賽德斯 (註冊在媽媽名下) 出走 —— 事實上我一直待在朋友家。到出走第三周時,媽媽完全瘋了,幾乎打遍了所有我認識的人的電話。當時我每天都還照常去大學念書,但她不知道我的課程安排,所以總是撲空。不過後來她還是在學校找到了我,然後她大發雷霆,要讓我去戒毒所 (多可笑啊,當時我純良得連葯都不會嗑呢),並沒收了我的車鑰匙。所以當晚我扔了手機,偷跑出去,跟一個樂隊去巡演了 —— 一走就是三個月。現在回過頭想想,我做得有點過分了。
—— 傑米,25歲
撞斷媽媽的肋骨
小時候我和媽媽的關係不是很好,特別是青春期的時候 —— 這在母女間應該很常見吧。有一天,我當時大概15歲,我跟媽媽在車裡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事吵了起來。她把車停在高速公路的路邊,讓我下車。我賭氣下了車,走著到最近的加油站,給朋友打電話求救。朋友帶我喝了幾杯才送我回家。我喝得醉醺醺的,踉踉蹌蹌地推開門,和媽媽撞了個滿懷。她那90磅的小身板被撞到牆上,導致肋骨多處骨折。母親生了我,我卻把她搞成了這樣。這事兒已經過了12年了,我們拿它當笑話講。我覺得自己真的很幸運,經過了這件事,媽媽依然愛我,也沒有把我送進警局。
—— 莫利,27歲
用紋身假照片嚇唬媽媽
我有很多紋身,我還經常用它來嚇唬我媽。她住的地方離我非常遠,我經常會做一些假圖片,讓她以為我又添了一些恐怖的紋身 —— 比如說,有一次我騙她相信,我把 《美國鼠譚2:西部歷險記》(An American Tail: Fievel Goes West) 里叫威利(Wiley)的那條狗紋在了脖子上。
—— 帕特,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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