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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都移民了,但我回國了,因為我離不開中文



本文為「別處World」(ID: else-world)授權轉載

一群世界的異鄉人,浪遊在「別處」,談論生活、人類以及美





每個曾在國外生活過的人,可能都經歷過這樣的掙扎:要不要回國?



回不回國背後有太多的考量:大的方面包括職業前景、長遠規劃、生活品質、家庭因素,小的則可以細節到像食物、空氣和交通……




但無論回與不回,都各有堅實的理由和結合自身經驗的個體故事。




有位在美國結束本科生涯後回國的女孩,剛回來時每個人都問她:為什麼不留在美國呢?她一般會用「我中文說得這麼好,留在美國不是虧了嗎」的調侃來回答。



但是,她自己心裡清楚,對語言的執念,並不是用來打發好奇心的託辭,而恰恰是她選擇回國的最真實理由。




融入一種新文化的第一步,是能夠嫻熟地使用另一種語言。但我用了幾年才逐漸認清:即使我的英文再「嫻熟」,也永遠不可能比得上我的中文。



也許某些同時使用中英文的人會覺得無所謂——語言不過只是個工具,能表達自己、能與人溝通就夠用了,何必這麼在意兩者的不同。但在我這裡,就是不行。語言轉換過程中最微妙的差別,都可能構成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的撕裂感。




美國很好,但它始終無法成為那個能讓我完全沉浸、與之水乳交融的國家。是不是真正「融入」了異鄉這件事,你沒法騙自己的。我選擇回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無法對英語妥協。而這種隔閡的種子,可能從我剛到美國時就埋下了。






還記得,我到美國的第一晚就被拽去party。當時我正處於睏倦和時差帶來的暈眩中,覺得自己簡直在睜著眼睛說夢話,但仍假裝興緻勃勃地和面前的美國男生談笑風生。結果,聊了沒一會兒,他突然說:「哎對了,你去過澳大利亞嗎?你口音很像澳大利亞人。」




我一個激靈就醒了,一邊忙不迭擺手表明自己沒去過,一邊困惑:一個美國人評價我的口音像澳大利亞人,這正常嗎?這什麼意思?這在誇我?還是覺得我很滑稽?







天啊,我竟然因為自己的吐字發音而感到不確定和慌亂,這是我人生中極罕見的事情。




在我所接受的語言教育里,「有口音」是一件不對的事情。而我到美國第一晚就被兜頭蓋臉潑下一盆冷水——有口音也就罷了,居然還是跟美國八竿子打不著的澳大利亞口音……




但那隻不過是個開始。



英文,是讓我失去驕傲的語言



我本科在美國念文化藝術新聞專業,核心課程是寫作。倒數第二個學期,「中級寫作」這門課發下來的第一份閱讀材料是1979年獲普利策特稿獎的作品《凱利太太的妖怪》(Mrs. Kelly』s Monster),寫了一場神經外科手術。




那晚我讀得格外認真細緻,把所有會影響閱讀的生詞都查了出來——許多都是涉及手術的專業名詞,什麼動靜脈、動脈瘤……我一邊磕磕巴巴地讀著,一邊難過起來,想著等會兒把生詞掃乾淨了,還得再讀一遍。而且這些詞這麼生僻,等到重逢時,由於時隔久遠,我肯定還得再查一次字典。




我在母語里閱讀的時候怎麼從來沒有遇到這麼艱澀的情況呢?比如「動脈瘤」這三個漢字,我不需要查字典就已經能猜到是種不得了的病;可在英語里見到它的時候,我壓根兒一點思路也沒有。




為什麼在中文裡我幾乎感覺不到生詞的存在?即使素未謀面的片語,也能朦朧地領會它們大致所指的意思。倘若在中文裡遇到了一個生詞——或者某種新奇的表述——我總能迅速地記住它,並立刻就運用在自己的寫作中。




但英文里的生詞總比母語里的冷淡百倍,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和它們勉強熟絡起來,稍不聯繫,它們就又翻臉不認人了。







最難過的是,我被困在生詞里的時候,我的那些美國同學們卻已經在分析寫作技巧了……更別提某些不影響句子主幹的形容詞和副詞,力所不及時都只能先放棄。在中文裡,我品得出修飾語的精妙和況味,而到了英文里,我竟然只求個最低限度的「溫飽」——能讀懂基本意思。




最後一個學期,迎來了「高級寫作」。如果說「中級寫作」傳授的是「技術」,那「高級寫作」傳授的則是「藝術」——這意味著需要更多的張力和流淌,而我的英文支撐不起這份自由。




教授帶全班去一個地質公園進行觀察練習。在石灰岩溶洞里,我凝視著那些封存在沉積岩里的細碎的骨頭,腦子裡湧現出「上古秘文」四個字,耳邊似乎有人在輕輕地說:如果悲傷有形狀,一定是這些碎骨的模樣。




這猝不及防的文思泉湧讓我狂喜又讓我絕望,因為它們全都是以母語的形態。於是我下一秒就頹敗地想,我並不知道「上古秘文」這個表達在英文里是否存在,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把這個降臨在我耳邊的美妙的句子原原本本地翻譯出來。




怎麼辦,我在中文裡所累積起來的驕傲,到了美國後一下子變得一文不值。聽說讀寫全線潰敗。所有的敏感細膩精確……統統蕩然無存。只剩一個字,就是糙。




那種落差太大了,彷彿風華絕代的佳人被人潑了一臉硫酸。









回到舒適區有什麼錯呢?



香港作家韓麗珠說過:「一種語言就是一個世界,連繫著身份、價值觀、思考模式、情感經驗和意識建構、想像和實踐。」語言和語言之間能夠被翻譯的部分太少了,說不同語言的人關注的問題就不一樣,關注問題的視角也不一樣,不是想融入就能融入的。




拿我自己的例子來說,在美國弗格森槍擊案發生之後,我們在課上探討美國的種族融合,美國同學們紛紛踴躍發言,從日常與非裔的交流細節談到歷史上讓人觸動的里程碑和節點。我默默地聽,也試圖去懂,但我的知識儲備和文化背景讓我無法感受到和他們一樣的震動、體察到和他們一樣的傷痛。




使不談社會民生、不談政治歷史,教授講課時候隨口提到一個美國本土網紅,全班哄堂大笑,只有我 get 不到那個笑點。





▲ 這就是那個我 get 不到的美國網紅 honey boo boo。




外來者在新環境中感到失語,因為無論大事小事你都跟人聊不起來,日復一日感到自身的鈍化和皺縮。而更殘忍的是,在離開了母語文化體一段時間之後,你連對於母語文化的掌控也逐漸喪失了。想在閑聊的時候跟美國朋友侃侃中國的網紅?先別提能不能準確表述,現在中國最流行什麼你可能都不曉得。




美國很流行一個說法:get out of your comfort zone。前往一個陌生的國度,使用一門陌生的語言,都在此列。





▲ 經典美式雞湯:生活始於踏出溫室的那一刻。




誠然,不斷嘗試新鮮事物能鍛煉適應能力和學習能力,但想呆在舒適區里又有什麼錯呢?




但凡你覺得某個地方是舒適區,大多是因為你已經在那累積了足夠的資本,這筆財富說不定會成就你的一番事業,為什麼要輕易地離開它呢?




又或者,並不是想著多麼高遠的志向,只是受夠了在新的文化環境里的自卑和拘束,找回舒適區有什麼不好嗎?






我選擇回到我的世界



在美國的日子裡,我越發深刻感覺到自己在英文里是怎樣一副兵荒馬亂捉襟見肘的可憐相。我不是在怨恨自己英文不好,我痛苦的是,它永遠都沒有辦法像我的中文一樣好。我曾經在中文裡怎樣如魚得水,在英文里就怎樣舉步維艱。




你讀到這裡可能想翻白眼:被吐槽一下口音、看不懂幾個生詞、寫不好幾篇文章,就能成為落荒而逃跑回國的理由了?就這麼玻璃心啊?




但我相信,即使不以文字為職業,僅僅只是對語言的精準有要求、對周遭世界細膩敏感、或是在意文化環境舒適度的人,都一定明白我在說什麼。外語與母語之間的微妙落差,會讓你在交流的過程中永遠「磕磕絆絆隔了一層紗」。




那層紗很薄,但你知道它始終在那裡。你掙不脫,終究無法真正擁抱和融入另一種文化。




如果沒有去美國生活,我可能根本不會意識到,我的母語已在不知不覺中關照了我那麼多。英文確實豐富了我,但唯有中文才能最真摯地表達我。




於是,我選擇回到我的世界。







PS.也只有用中文,我才寫得出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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