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第十八:葉公語孔子章
儒學
08-28
葉公語孔子章
文/何俊
原文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解讀
直,指合乎情理的直率真誠。父子相隱,於法有違,但合乎情理,故直在其中。
社會治理離不開公共準則,因此遵崇法律是必須的。但人為法須合乎自然法,落在人,就須基於人性,而非背悖甚至戕害人性,否則便是反自然的。
父子親情是自然情理,是比法律更基礎的人類準則。破壞這一準則,雖在表面上維護了法律的公正,其實是動搖了人類社會的基礎。
法律如可重於自然情理,則其它種種東西都足以披以神聖的說詞而行其反自然與反人類的勾當。
何俊
男,1963生。現任杭州師範大學教授、副校長,兼國學院院長,兼任浙江大學哲學系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中國哲學與思想史,曾出版《西學與晚明思想裂變》、《南宋儒學建構》、《事與心:浙學的精神維度》、《師英錄》、《不舍國學》等著作。
親近儒家文化
成就君子人格
明德讀經群:227656451
投稿:2943439833@qq.com
微信號:ruxue_qq





TAG:騰訊儒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