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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來聊聊「開放婚姻」這件事!

咱們來聊聊「開放婚姻」這件事!



昨晚爆出一個驚天大新聞:布拉德皮特和安吉麗娜朱莉要離婚了?!回想起當年倆人在拍《史密斯夫婦》時迸出火花、皮特與妻子離婚,以及所有二人繾綣纏綿、靈魂伴侶般出現在公眾視野中的畫面,不禁令人唏噓。兩人直到2014年,才在相伴九年後正式結婚。然而,一紙婚約顯然並沒能讓這段關係更堅固。

結婚、離婚一事,往往被人們視作生命中零星幾件無比重大的事件之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可是,「生死相守」的承諾,對於真正長久、健康的結合,究竟是助攻還是詛咒?


在現代,當婚姻一事的「附加值」——諸如繁衍後代、形成經濟共同體等——已愈發弱化,新的婚姻觀念正在悄然形成。


開放婚姻」便是其中一種。這聽起來是個很前衛新潮的詞,殊不知早在百年前這種思想已然萌芽。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就是這樣一篇「趣聞」。究竟是異想天開,還是醍醐灌頂,或是禮崩樂壞?你說了算。


——簡單心理 J 室長

原文|A temporary marriage makes more sense than marriage for life


作者|Vicki Larson


來源|aeon.co


編譯|犀犀張


對於大多數人而言,Ellis 和 Lees 擁有的算不得是「模範婚姻」。但是,可能恰恰因為其中的不尋常,Ellis 才能得以通過它,向世人介紹一個至今仍然十分前衛而撩人的概念:試婚。

在Ellis的設想里,伴侶們將嘗試探索不同層次的、暫時的結合,在這種承諾下,他們可以發生性關係、同時保持節育,只要沒有孩子涉及其中,那麼想離婚時可以輕易地離婚。


這一觀念抓住了許多進步者的眼球,例如英國哲學家羅素和社會改革家本-林賽,他們都十分擁抱後維多利亞時代的新經濟自由、文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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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婚姻」很新潮?

你和兩百年前的人想一塊去了


儘管Ellis給「暫時婚姻」冠了個名稱,但另一些人早已經在幾年前就開始討論類似的結婚方式了。例如,德國詩人 Johann von Goethe 在1809 年就闡述了這個想法。還有美國古生物學家 E D Cope,他在著作 The Marriage Problem 中寫道,婚姻應該開始於一個五年期的合同,配偶中任何一方都有權在十年、十五年後終止或續約,如果那時,一切都依然很好,那就可以簽份永久合約。


1966 年,美國人類學家 Margaret Mead 提出,建議實行「兩步」版的婚姻:第一步在「個人承諾」層面上,它比較適合資源有限的大學生們,容易解除;如果他們真的準備好了,願意承擔生養孩子的責任了,那麼也可以將其轉化成為「為人父母承諾」;


1971 年,馬里蘭州立法者 Lena King Lee 提出了「婚姻結構續簽法案」,其中寫道,伴侶應每年或每三年重續他們的婚姻契約;

2007 年,德國立法者也提出了七年契約的法案;


2010 年,菲律賓一婦女團體提出了以10年為限的婚姻契約(較為保守的亞洲人也行動啦!);


2011 年,墨西哥城的立法者們建議,更正民事法典,讓配偶們可以自己決定婚姻承諾的時限,底線為兩年。


顯然,終生婚姻面臨著一次大檢視。然而,說歸說,沒有哪部法律最終真正通過了,而可續約的婚姻這件事,也就僅僅淪為紙上談兵——僅僅是一個概念而已。


但其實,在這世界上的許多地方,在安第斯山脈的秘魯印第安人中、在15世紀的印度尼西亞、在古代日本和伊斯蘭世界……暫時性婚姻早已經成功地實行了幾個世紀。


並且,看起來,人們已經準備好再次實踐它了。


暫時的婚姻?


可能反而會得到人們更多重視


在最近的調查中,許多千禧一代的受訪者指出,他們對「婚姻2.0版」(beta-marriage)持開放態度。在新版婚姻里,兩個人只用承諾給彼此一定數量的年限——兩年看起來就挺不錯的。年限一過,他們就需要續約、重新商量,或者,分開。


儘管這份調查並不十分科學系統,但它仍然戳到了現代人的新意願:人們隱隱希望,婚姻能夠擺脫「山無棱,天地合」、「死生契闊」之類的枷鎖——事實上,婚姻也確實很難做到這些(當然,也絕不是不可能啦!)。根據美國智庫 Pew 調查中心的數據,2013年的美國,有40%的新婚人士曾經結過至少一次婚。鑒於如今,已有10%的婚姻根本熬不過最初的五年,婚姻續約聽起來似乎頗有一些道理。


我們現在的合約——「山無棱、天地合」——在以往的時代可能更適用一些。據美國社會學家稱,殖民時期(約十七、十八世紀)的婚姻平均只有12年。那時,不光人們活不了那麼久、許多婦女死於生產,而且,男性需要女性做飯、打掃、照顧自己,女性也需要男性提供經濟支持和安全感。但現在,以上種種,都已不再是人們結婚的原因了。


當一對伴侶走到了他們的紀念日,我們仍然會送上祝福,並且隨著數字的增加,十五年、二十五年、五十年、七十五年,人們的心裡會浮上一層優美的懷舊。只是,這些漫長的婚姻一定是幸福的嗎?並不一定,有些長久的婚姻並沒有太多愛意、沒有性,甚至可能充斥著憤怒和怨恨。但是,如果他們能相伴到死亡來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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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不應該成為幸福、健康的婚姻的標誌。與其被卡在「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的誓言里,不如給續約婚姻多點思考:它讓人們能夠恰當調整婚姻的火候,或乾脆達成共識,已經燒糊了,調整不好了,然後結束它,而不用經歷訴訟離婚的鬧劇,或揮之不去的對「究竟哪裡錯了」的憂思。


已經過世的諾貝爾獎得住,經濟學家 Gary S Becker 曾說:如果每一對伴侶都必須依據自己對婚姻中什麼最重要的理解,來個性化自己的婚姻契約,那麼,對於婚姻這件從根本上就很隱私的事情,以及關於它的任何決定,也將不存在任何社會禁忌或批判。


如果這個社會真的在意升高的離婚率,倒反而可能應該好好想想「與子偕老」這句話了。如果新郎新娘們真的渴望幸福的婚姻,那麼,現在也是時候負責任地去思考,對於婚姻,你的目標和期望究竟是什麼,然後,在續約的婚約上,鄭重地大聲講出、用力寫下:


「我依舊選擇你!」


對於大多數中國讀者而言,失去了「死生契闊」意義的婚姻,似乎一時間仍難以接受。


不管對此態度如何,這篇文章中有一點值得我們思考的地方,那便是:


若將婚姻當成必須伴隨一生的事物,那麼難免造成壓力、窒息,或是漫不經心,隨意處置;但如果它成為了隨時可能結束的選擇,人們恐怕反而會多投注一些關注、思考和經營了。


究竟給了潛在的不幸婚姻以無負擔的解脫方式?


還是將婚姻的嚴肅性推上滑坡?


對於「開放婚姻」這個概念,你怎麼想?


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反正,J室長自己,還沒完全想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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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懷疑男人和女人是否真的合適彼此。


或許他們應該當鄰居,時不常串個門就夠了。


- Katharine Hepburn 」


——微博@簡單心理J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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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這裡,測測你的婚姻質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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