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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應有配套措施

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應有配套措施



為保障學生飲食安全,進一步推動學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北京市要求大中小學今年起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這是北京市首次設立校內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意味著北京學校的校長除了要抓行政和教育,還要對校內包括食堂在內的食品安全負責。

推行校內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國內其他地方也有積極的探索。今年6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出「學校要落實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包括北京在內,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逐漸在多個地方學校全面推廣開來。


俗話說,「老大難、老大難,老大出馬就不難」。青少年飲食安全,直接關係祖國下一代的健康成長,關係億萬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定。近年來,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事件頻發,引起廣泛關注。釐清學校的主體責任和校長的第一責任人責任,有助於推動學校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學生飲食安全,避免校園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是一個新事物,需要「摸著石頭過河」。長期以來,校長主要負責處理學校的日常教學科研活動,對食品安全管理還相對陌生,要有一個熟悉和了解的過程。同時,學校食品安全千頭萬緒,相關監管容易掛一漏萬,不能指望校長一個人去戰鬥,必須有一系列配套措施。


其一,禁止食堂外包。實踐證明,一些學校食堂對外承包給個人,是食品安全的嚴重隱患。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承包者往往會購買一些三無產品、過期食材以降低成本。由於學校並非食堂的直接經營者,對於食堂的管理難免「隔層皮」,一些監管手段往往變形走樣,得不到有效落實。2012年,教育部等部門曾下發通知要求農村學校食堂不得外包,但對於城區學校並沒有具體規定。從食品安全的角度來看,全面禁止學校食堂外包,一律自主經營,有助於實現權利和義務的統一,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其二,強化公開透明。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不應僅僅體現在安全事件發生後的追責,日常管理中的履職情況也應清晰可見,接受學生和家長們的監督。各個學校可以成立由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組成的學校膳食委員會,直接參与學校食堂管理和監督,比如供餐單位的確定與評議,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的招標採購等。有條件的學校,還不妨運用互聯網技術,在網上直播食堂「後廚」,讓學生們吃得舒心放心。


其三,加強對校園周邊的食品經營監管。學校周邊的小商店、小餐飲,往往成為過期食品、偽劣食品的重災區。對此,學校看在眼裡急在心上,卻苦於無權干預。有些學校基於安全考慮,禁止學生到外面買東西吃,還一度引發了學生和家長的質疑。學校周邊食品安全雖然是在校外,卻與學生的健康權益息息相關,在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的語境下,學校領導對於周邊食品安全問題也應有話語權。


食品安全問題不是獨立存在於學生食品安全中,而是全社會共同面臨的難題。學生食品安全與食品安全的大環境緊密相連,所以還要繼續加大對整個食品安全環境的整治,才能從根本上保護好學生食品安全。(張楓逸)


【糾錯】


[責任編輯: 李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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