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遇見,就不算晚
給你一雙手,讓你在這個夏天依賴...@李朝陽girl
story 152
能遇見,就不算晚。
有沒有人,長到三十幾歲,都沒有過談戀愛的感覺?
小時候談戀愛,被說成是早戀;青年時期談戀愛說是不務正業,要以事業為重,美其名曰「心無旁騖」;再大一點,就開始步入相親的路。
總有人小心翼翼開始一段感情,然後因為沒有那個本事駕馭,又匆匆結束掉。
然後舉高旗吶喊——單身萬歲!
萬歲個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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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的人,他們不懼怕戀愛,他們臨睡前都會yy一下和自己心儀對象一起吃飯、睡覺、打遊戲。
可是他們沒有情人,那也比較苦逼。
反正,這世上許許多多的人,有了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窺探別人的幸福,並以此自我慰藉。
我十四歲,你跟我表白,我拒絕你,理由是:我是一個學生,要以學業為重。
我二十四歲,你跟我告白,我拒絕你,理由是:我工作剛起步,還是要以事業為重,一家人等著我的口糧呢。
我三十四歲,你剛剛離腳走開,說不再等我了,你等不起。
我四十四歲,已經不會再有人注意到我,當我走在大馬路上。
... ...
我八十四歲時,身邊會聚集一堆童顏的小朋友,他們到我家裡來。
舉著一把閃閃發光的彩旗,上面寫著——
「照顧空巢老人」。
哇塞,我這就上報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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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時間點,應該從遇見的那一秒鐘算起。
對人、對事、對待夢想——都應如此。
總聽到「已經來不及了」這種話,帶著死士的口氣。
我以前十分討厭一句話:什麼時候開始做一件事情都不算晚。
乍一聽,是一句勵志的雞湯話語,但其實這很消極,尤其是對我們現在的年輕人來說。
「我今天不想幹了,沒關係,明天開始也不算晚。」
明年也不晚,10年後也不晚,反正遲早都要開始的。
你看,這樣一安慰自己,請問你還打算開工么?
而開始工作和遇見就很不一樣,一個主動選擇,一個被動接受。
要儘早開工,並且憑著感覺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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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一秒鐘開始算起,餘下的時間,都是你我故事裡的
楔子。
今日最佳
I fancy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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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你去哪兒
我就在那裡等你
文字/@李朝陽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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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台活人,愛聽故事。放肆嘮—
「睡不著call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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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關機」
TAG:不賣雞湯的李同學 |
※「其實,能遇見,就不算晚」
※其實,能遇見,就不算晚,只要來了別走
※什麼時候遇見你,才不算晚?
※看不見,還不如不見,害怕遇見
※我們能遇見,卻從沒再見
※緣分,就是不早不晚,我遇見你……
※結局誰也猜不到,能遇見就好
※幸福就是不早不晚,剛好遇見你
※好的愛情,只恨沒有遇見,遇見了從來不晚
※有錯過,才會有新的遇見!緣分就是,不早不晚,剛好
※遇見,就好
※遇見不論早晚,真心才能相伴!
※遇見不論早晚,真心才能相伴!
※遇見不論早晚,真心才能相伴
※遇見不論早晚,真心才能相伴
※雖然遇見你已經太晚,但並不算太壞
※遇見你以後,我再不想遇見別人
※遇見不懂你的人,就不要花時間證明了
※遇見不論早晚,真心才能相伴,很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