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里遇見誰,難道不是奇妙的緣分嗎?
遲兩秒踏上地下鐵能與你碰上嗎?
如提前十步入電梯誰又被錯過?
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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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看過紐約地鐵里基努里維斯給大媽讓座的視頻之後,我就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就我本人而言,是在地鐵里遇見基努里維斯的概率大,還是遇見前男友的概率更大些。
我認為是前者。
電影《西雅圖不眠夜》里有一句對女性具有極大恐嚇效應的話:女人過了三十以後,再談戀愛的概率,比走在大街上被恐怖分子炸死的概率還要低。
是的,我是這樣想的。我在地鐵里遇見基努里維斯的概率,大於在地鐵里遇見前男友的概率。
我的前男友是個地質測繪員。
工作性質決定他經常出差,而且一走就是大半年。當初怎麼會跟這麼個人談上了戀愛呢?現在已經忘了原因。但拋開出差這個因素,他這個人很可愛。個子高,一八七,腿長,側臉長得像福山雅治——正臉其實也像。這麼帥的男生,女生是無法拒絕的。
但他是一個地質測繪員。上一次出差他是去內蒙,負責一條什麼鐵路、什麼隧道的地質素描工作。其實工作的內容他跟我講過很多遍,但我死活記不住。
「就是,包括布孔啊,檢查孔間距啊,點線布置啊……你、你有沒有在聽?」
「聽著呢。」
「很、很重要的工作。」他嚴肅地說,「只、只有進行了詳細的測繪,才、才能,確定隧道的選址。」
他平時說話很流暢,但是談到自己的工作時,大概因為太過嚴肅,反而有些結巴。
「要去多久?」
「半、半年吧。」他沉默了一會,「如果順利的話。」
「不順利的話多久?」
「不、不好說。」
「到底多久?」
「很重要的一條鐵路。」他最後說道。
那次對話以後,我和他就分手了。分手的原因,現在想起來也不是特別站得住腳。「你根本就沒有為我著想!」我憤怒地喊道,「就不能不去那麼遠的地方?」而他則覺得很委屈,去哪裡根本也不是他能決定的嘛,確實。
現在我承認,可能我並不是因為他要去那麼遠的地方、去不知道多久才跟他分手的。之前又不是沒出差過,甚至還去過青海。沒有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也過得不賴。想不吃東西就不吃東西,慢慢把冰箱清空;每天拖地打掃衛生,趴在地上把床底也擦得鋥鋥閃光;隔一個月就把家裡的東西「斷舍離」一次,不要的衣服啊、鞋啊、小玩意兒,想捐給災區又覺得麻煩,往往就擱在樓下的垃圾箱旁邊,放下就走。
所以可能是我的問題。我這個人,有種什麼致命的、根本的毛病。雖然從外表上可能看不出來,但一和我接觸就能明白。跟前男友分手以後我也談過幾次戀愛,每次大概為期兩個禮拜,最長一個月就無疾而終。所以沒準,我最初跟他在一起,可能就是因為他經常出差的緣故。
下班以後,要和同事一起去參加相親派對。
對相親派對這種事,我一直是抱著饒有興趣的態度參加的。從畢業起就一直積極地參與,到現在已經堅持了差不多五六年的時間了。相親派對里的男人,總體來說相當有趣。遇到過聲稱自己很愛看電影的男人,但是問他最喜歡看的是什麼電影,想了半天說是《失戀三十三天》。據我觀察,公務員十分熱衷參加這種相親派對,大概屬於對日常生活的合理調劑。但是也有例外的情況。在一次限定「男方都是金融圈人士」的相親派對中,一個大三學生卻混了進來。我發現了,但沒有揭穿他,他非常緊張地問我:「姐姐,我們學校的女生都不喜歡我,你說是為什麼?」
為什麼?我也想知道是為什麼……為什麼今天的派對上,看我的人都那麼奇怪?終於一個同事把我拉進洗手間:「佳佳姐,你今天怎麼了?」
「我怎麼了?」我對著鏡子摸摸臉,好像沒有什麼異常啊。
「你再仔細看看。」她把我往鏡子的方向又推了推。
我仔細地看了兩秒,三秒,十秒……終於發現了!
儘管從我臉上大概什麼也看不出來,但同事還是同情地嘆了口氣:「是不是最近工作太累了呢?聽說去做針灸有用的。」
「沒有用……」我僵著臉說,「得去醫院看看了,明天能幫我請個假嗎?」
「好的呀。」
「那我就先走了?」
「好的,要不要我幫你去拿包?」她體貼地說。
在門口接過了同事遞過來的包,走在清涼的晚風中。然而,空氣中已經有了第一絲初夏的氣息,也許是因為離河水比較近的緣故,水汽蒸著樹木散發出清香……對這一切,我是很敏感的。
即使目前面癱了,好像也沒什麼影響。
怎麼會突然變成這樣?我一邊下地鐵一邊還在想。為什麼自己都沒發現?工作的時候也好好的嘛……但也有可能,實際上這樣已經很久了,只是平常本來就沒什麼表情,所以直到相親派對才發現。
「喂,對不起,你踩我腳了。」地鐵到了一站,旁邊一個拽著拉環的小夥子突然對我說。
「……什麼?」
「沒什麼,開個玩笑。你怎麼都不笑?」
我盯著這個惡意的傢伙看了十秒鐘,慢慢想起來:「你不是……」
「嗯剛才的派對上。」他滿不在乎地說,「姐姐,你今天好倒霉啊。」
「呵呵。」
「不過也沒關係,反正你也沒戲。」他說,「你沒注意到?到場的其他女的都比你年輕。」
「什麼意思?」
「就是你是……今晚的諧星啊。負責搞氛圍的。居委會老大姐啊,就是這個作用。」說到這裡他撓了下頭,「可是你偏偏不會笑了。挺諷刺的吧?」
此時此刻,我的臉也無法做出生氣的表情。可是……我也才二十九歲啊!為什麼就淪落到了要成為諧星的地步?
但是對方仔細地盯著我的臉。「你沒生氣吧?」
如果說「生氣了」,會顯得更像一個居委會大媽吧。所以我扭開臉,沒說話。
「但是,我覺得你很可愛。坐在一邊面無表情的樣子。你平常也是這樣嗎?」
「不是。」我說,「平常表情非常豐富,勝過吳莫愁。」
「那、不、可、能。」對方斬釘截鐵地說,「反正,看見你走了,我也覺得沒勁了。出來追你沒看到,沒想到在地鐵里遇見呢。」
「我要下了。」
「真巧我也是。」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好像不是在說假話。但電話號碼沒有給他,當然不給。
女人過了三十之後,再談戀愛的概率,比走在街上被恐怖分子炸死的概率還要低。
這句話,在上班的路上,驀然襲上我的心頭。
上午去看過了醫生。
「面癱的發生有時候是沒有原因的。」醫生對我說,「你的情況,自愈的可能性比較大。重要的是別太勞累。」
「我沒有勞累啊。」
「精神壓力大,可能導致面癱的發生。總之,開點葯你回去吃,兩周後來複查。」
真是一個了不起的醫生。
本想打車,但還是決定坐地鐵回去上班。中午的時候地鐵人不多。二號線現在是北京最蕭條的一條線路了。但在我上大學那會兒,就只有一號線和二號線,而且二號線被稱為戀愛專線。沒錢去什麼娛樂場所,就和男朋友一圈一圈地坐著環線地鐵。那是很久以前的事——那時候我還不是什麼諧星,更不是居委會大媽。
遠遠的另外一截車廂里,有人彈著吉他在往這邊走。地鐵里的廣播又響了一遍「禁止乞討、賣藝行為」,與吉他聲、歌聲相映成趣。那聲音走到我面前的時候,我從包里拿出了一本書。結果他反而不肯走了。
「嗨。」
聲音有點耳熟。
我慢慢地抬起眼睛,先看到腿,再抬,還是腿。腿還真長啊……我心裡一抖。
然而站在面前的不是前男友,而是一個腿很長的賣藝青年。我嘆口氣,往他帽子里扔了十塊錢。
下班的時候,昨天給我拿包的同事非要跟我一起走。
「我真的沒事。」我對她說。當然心裡對被請去當居委會大媽這件事還是耿耿於懷,可畢竟……對方也沒什麼惡意,說到底。
「佳佳姐。」她一邊跟我下地鐵一邊說,「昨天的派對上有個男的很不錯呢。」
「哪個?我沒看清。」
「就是個最高的那個。」她說,「可惜昨天也早走了。」
忽然雙頰有一絲熱辣之感,此時此刻,面癱也是有好處的。「我真沒注意啊。」我說,「喜歡你就約他唄,應該留了聯繫方式吧。」
「留了,其實我約了他呢。」同事說,「約在下一站的地鐵口見。你也幫我看看好嗎?」
「這樣不好吧。」
「因為他是醫生。」同事忽然很羞澀,「我給他打電話,接通了之後不知道說什麼好了,只好跟他說,諮詢一下你的病情。」
我、的、病、情。
「所以待會兒,你請我們吃飯好嗎?」同事急切地說,「錢我過後還給你!」
現在的女孩兒對生活真是充滿熱情啊。我只能這樣想。
但是,對方失約了。
打來電話,說是臨時和同事調班,要加班到很晚。
飯,我還是和同事一起吃的,為了安撫她失望的情緒。單是我買的,她也沒再提還錢的話。
仍然要坐地鐵回家。晚上九點的十號線依然擁擠不堪。然而,越是在擁擠的地方,人與人之間反而越是遙遠,在地鐵里跟我貼面的人群,沒有一個會看出我正罹患面癱。所以某種程度,你也可以理解為什麼基努里維斯、強尼戴普這樣的大明星也可以混跡於地鐵中。因為……地鐵實在是一個你不會管你的鄰座是人是狗的場所。
在換乘站,我終於擠到了個位置。人群洶湧地下去,又洶湧地擠上來一波。一名男子奮力地擠到了我面前。
「嗨……嗨。」
是前男友。
而我……忽然寧願被恐怖分子炸死,也不願意看到他右手無名指上的那一圈白金指環了。
「你怎麼,回來了?」
「和你分手以後……」
「怎麼了,開始懷疑人生?」
「是、是這樣。」討論起這個嚴肅的話題,他又開始結巴起來,這一點不知道他的新婚妻子會不會發現,「覺得自己還是想安、安定下來。」
「所以?」
「所以申請調回了北京。畫、畫地鐵線路的地質素描圖。」他說,「這、也很、很重要。」
這時我還能說什麼呢?
「祝你幸福!」我說。這時候,才打心眼裡覺得面癱是件好事。「下一站是蘇州街,在蘇州街下車的乘客請做好準備。」我刷一下站了起來:「我得走了,再見!」
如果當天就這樣結束,那也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你們查閱當天的網路新聞,可以發現一條「北京地鐵十號線出現事故,女乘客攜帶違禁煙花進入並在站台燃放」!
這難道不是一件奇妙的事嗎?怎麼瞞過安檢把煙花帶進去,又怎麼居然在站台上放了起來?這一切我們都無從得知。只是那天,一出車門,我就被一道強光迷住了眼睛,噼里啪啦的,然後一個矮小的女性飛快地從我眼前跑過,幾個穿保安服的在她後面追趕,就跟警察追趕衝進球場裸奔的球迷一樣,註定有些滑稽。
在所有尖叫的人里,我大概是最冷靜——至少是面部表情最冷靜的那一個吧。那道光,還有之後遺留下來的燒焦的硝藥味道,刺激著我的面部神經,我忍了半天,終於「阿嚏」,一個巨大的噴嚏衝出了鼻腔。
「能打噴嚏,是癥狀好轉的一個表現。」背後有人說。
我驚訝地回頭。
「又遇見你了。」他說,「其實,我是在這裡等你的。」
「你沒加班?」
「沒有。」他笑了笑,「有時候,就是懶得對和自己無關的人堆起笑容。」
「這樣對女孩子可不厚道呀。」
「知道你去才答應的。」他回答,「可是就要到了,又覺得畢竟不太好,在那樣的場合見面。」
「什麼樣的場合才夠好?」
「就是這樣的場合啊。」他笑眯眯地說。
這是什麼場合?我帶著幾分迷茫環顧四周。剛剛發生的一幕,就像一顆熒光彈衝上了我內心淡漠的天空,喚起了什麼東西。
一個男生彈著吉他,路過我們旁邊。啊就是中午遇見的那個,因為他把那頂收錢的帽子戴在了頭上。
看來他也收工了。
「你覺不覺得,剛才走過的那個男孩,好像基努里維斯?」身邊這個不著調的人問道,「在地鐵里遇見基努里維斯的概率,比起開始一段戀愛的概率,更高還是更低?」
我不知道。
而那個基努里維斯真的哼著一首英文歌,歌詞我聽清了一句:
「這難道不是奇妙的緣分嗎?」■
原題:《地鐵里遇見基努里維斯》
作者簡介:方悄悄,豆瓣專欄作家,陳奕迅資深迷妹,最懂愛情的(單身)女青年。做過銀行櫃員、圖書編輯、影視策劃,寫的是「在人間」的女孩們的愛情故事。一年四季,都能為你找到戀愛的理由。新書《看了高興的愛情故事》。
摘自《看了高興的愛情故事》
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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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青年文摘 |
※遇見,就是緣分!
※如若遇見,不問是緣是劫。
※其實你有沒有遇見對的人,你難道看不出來嗎?
※遇見你,妙不可言
※斷不掉,捨不得,離不開,怎麼遇見更好的茶?
※最難過的不是不曾遇見,而是遇見了
※荒郊野外的抗菌能手,遇見它都不知道是什麼
※有一種神奇的緣分,叫遇見了剛果金
※如若遇見,不問是緣是劫
※能遇見,都是緣分
※你有遇見這樣的奇葩房東嘛?
※那些錯誤的愛情,是為了遇見更好的她
※有緣無分不如無緣,遇見不如不見,我們總在不經意之間失去了所擁有的
※山中遇見不知名的野果,吃了沒事吧?
※遇見如此奇葩喊麥鏟屎官,逗比二哈,離精神崩潰那天真的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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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有些人,遇不見,是錯過;遇見了,是過錯,愛而不見亦是錯
※最難過的不是不曾遇見,而是···
※一些非常古怪的真實經歷,講不清是不是遇見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