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輪滑600公里到北京,律師:這個比騎車去西藏更危險!
今年國慶,兩名來自山東的大學生,開始了一場說滑就滑的旅行,兩人僅背著幾件簡單的衣服行李、備用輪滑工具、食物和水,滑著輪滑從山東省出發。全程就靠路邊旅館、商鋪補給,耗時5天半,完成了將近600公里的路程,到達北京。
昨日,兩人旅行的經歷和照片被他們大學的官方微博分享,在網上引起了網民的激烈討論,大致分為兩個派別。
支持 便捷、健康且磨鍊意志
小賴是一名白領,家住西南樓,在圖書大廈附近上班,每天上下班,他的代步工具就是一個滑板。「我上班這趟路程並不遠,坐公交三站就到。但每天等車、堵車都會耽誤很長時間,本來10多分鐘的路程,有時要花半個多小時。但是如果我滑滑板,5分鐘就能到。而且還不用像自行車那樣找存車處。」
同樣也是大學生的小馮總是背著一個大容量的雙肩背,因為這樣可以隨時裝上他的輪滑鞋:「我在學校和家之間都是滑輪滑出行的,比公交地鐵都方便。對我們來說,一是滑輪滑很上癮。二是為了方便,近一點的地方就滑著去。」輪滑愛好者小來說道。
正如大家所看的,像小賴、小馮一樣利用旱冰鞋、滑板、電動滑板車作為出行工具的年輕人越來越多。從而也引發了第二種觀點
擔憂 輪滑上街安全有隱患
「看到過幾次滑輪滑上馬路的,什麼護具都沒戴,就在自行車流中穿來穿去,速度比自行車還快。一是怕他們撞著別人,二是怕他們自己出意外,看著我手心裡都出汗。這麼遠沒被撞也是運氣好」。
「有些孩子滑滑板時還戴著耳機,是耍帥吧?可萬一聽不見汽車鳴笛,那就太危險啦!」
「這樣子輪滑上路不僅是對自己的安全不負責,也是對於別人的安全不負責!」
在長江一帶小有名氣的花樣輪滑選手澤先生表示,進行滑行運動時,運動者往往要集中精力對於運動的速度、力度、地面平整情況進行觀察調整,這樣就很容易忽略路面車輛的情況,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這樣看來,長達600公里的輪滑旅程,一路下來仍然平安無事,這隻能說是運氣極佳。
那麼從法律方面來看呢?
雖然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並沒有直接規定,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有明確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如果有市民違反條例在道路上滑行,將會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即使是小孩,也要由其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交警表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行為是危害交通安全的行為。
而這兩位大學生的行為,是觸犯了部門法規,其行為不值得稱讚,為大家帶來了隱患,但他們的想法是可貴的,也許下次可以考慮換一種長途刷街方式?
比如——繞行北京一二三四五環人行道?這也是個不錯的目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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