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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國之前,國內資產如何處理才能利益最大化?

本文由擁有十六年美國律所背景的兆龍移民推薦

許多移民美國的人都會擔憂自己的財富是否需要交稅?怎樣才能最大利益的保障財富等問題,下面看一下一下一些問題,也許你就會有所啟示。

問題一:作為美國綠卡持有人,其海外的房產(如在中國)如果賣出,也是有免稅的額度吧?說是50萬美金?

答:如果是自住房的話,是有免稅的額度的。

問題二:中國房產有貸款的部分,在出售後按凈值納稅吧?

答:在美國納稅的標準,是根據你的房價,與貸款無關。假如你花100萬買房子,無論貸款是50萬還是90萬,如果以200萬賣掉,那就是100萬的資本增值利得稅需要去繳納。如果以90萬賣掉,資本虧損10萬塊,那就不需要繳稅,

問題三:女方收入較低,作為主申情人,男方不申請。女方登陸前是否應該把本人名下增值的房產都賣掉?

答:是的,女方在登陸前應該把她本人名下增值的房產都賣掉,以免在登錄後,需要繳納美國的資本增值利得稅。

問題四:移民前買的人壽保險,理賠款算收入要報稅嗎?

答:根據現行法令,在移民前買的人壽保險是不需要列入收入的。

問題五:登錄後賣出的話,有個免徵稅額度嗎?什麼情況下才能獲得這個免徵的額度?

答:因為面臨登陸,時間緊迫,雖然賣掉幾套,但還是剩有幾套房沒來的及賣出!

若是出售房屋符合美國稅法自用住宅的規定,出售利得就可以享用免稅額,所得可以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最高可以享有25萬美元的免稅額(如果是已婚並且是合併申報者,可以享有50萬美元的免稅額),當利得超過免稅額才需要繳交所得稅。

以下是適用於主要自用住宅免稅額的三個條件:

1.滿足所有權的測試(在出售日前5年,擁有該不動產至少2年)

2.滿足使用的測試(在出售日前5年,在此不動產居住至少2年)

3.在出售日前2年,並沒有用過房屋出售利得的免稅額。

問題六:想問如果將資產轉為現金陸續帶往美國,是不是就不用被徵稅?

答:這個情況取決於您是否是美國稅務居民。如果是美國稅務居民,在海外任何的地方變賣資產,還要看你的資產變賣之後是賺錢還是虧錢。如果虧損就不需要被徵稅,如果賺錢則需要依照美國國稅局的稅法稅率來課稅。

【兆龍移民】真正擁有16年美國律所實體的出國顧問公司,美國EB-5、EB-1項目移民專家,16年移民行業經驗,提供專業的全球海外移民及安家服務,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葡萄牙、西班牙、荷蘭、馬爾他、希臘等多個國家,兆龍幫您建造美好新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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