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是誰讓你變紅的?
鹿晗。鹿晗是誰?
10月8日,十一長假最後一天,他公布了自己的戀情。瞬間,粉絲炸開鍋。有一名女網友想要去關曉彤的主頁罵她,但是她發現進不去。微博稱後台垮掉了。
在短短一個小時內,鹿晗那條公布戀情的微博就有了近30萬轉發,40萬評論和100多萬的點贊。截止昨天中午,這條微博已經有近100萬轉發,200多萬評論和500萬的點贊。
鹿晗,目前中國最火的青年藝人之一。甚至可能不是「之一」。
或許你從未看過或聽過鹿晗的作品,但你很可能知道他。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娛樂新聞里的頭部位置總會出現鹿晗。
上輩明星,如劉德華、張國榮等,他們通過傳統媒體和作品為公眾所熟知,但以鹿晗、吳亦凡、李易峰、楊洋、TFBOYS為代表的流量天王卻不是如此。他們即便沒有代表作,粉絲的力量讓他們家戶喻曉。這意味著,原來的明星是否流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影視公司和傳統媒體,但現在變了,粉絲成為了直接的主導力量。
撰文 曾於里
鹿晗,生於1990年。他是目前中國最火的青年藝人之一。
製造流量
一次應援一次撕
在任何發達的娛樂工業,演藝界人士都可以分為兩類:靠實力吃飯和靠顏值吃飯的。前者我們稱之為演員/歌手,後者我們稱之為明星。從本質上說,演藝圈就是一個消費市場,藝人是商品,而粉絲是消費者。
對於一個演員來說,他的商業價值就體現在他的演技和作品質量,比如李雪健、吳剛、秦昊,他們沒有多少瘋狂粉絲,他們優質的演技是影視劇質量的保證,製作方、電視台和觀眾都認他們。對於流量明星來說則不然,他可以不需要代表作,他的商業價值的最直觀體現就是流量:粉絲是否龐大,粉絲是否能夠帶來話題,粉絲是否產生購買行為。
流量對於一個明星來說,實在太過重要了,這近乎是明星演繹事業的「生命線」。
那麼,粉絲們是如何製造流量的?我們或許可以通過兩起事件的橫切面,以管窺豹。
9月21日是TFBOYS組合王俊凱的生日,王俊凱的粉絲們情理之中地為愛豆舉辦一場成人禮,但它的「驚天地泣鬼神」地步還是出乎網友的意料。
王俊凱數十家粉絲團聯手,找來了五位特技飛行員開著飛機在Hollywood Sign上空噴射氣體為他寫下生日祝福。圖片來源:china.com
這場應援從地鐵、輪船到私人飛機海陸空全部承包。北京水立方燈光展、台北信義商圈LED媒體應援、深圳歡樂谷視頻應援、重慶輕軌3號線全車主題生日應援這些是小case,土耳其的天空中升起了熱氣球,義大利米蘭的街頭的66條巴士線路被全部攻佔,洛杉磯好萊塢的上空數十架噴氣機在天空為王俊凱書寫了18遍生日祝福……很顯然,土耳其上空的熱氣球不是給土耳其人民看的,而是給國內的媒體和網友看的,不僅是證明王俊凱的粉絲有多「壕」,也證明了王俊凱有多「紅」。
這就是粉絲應援的真諦,無論是幾分鐘買了幾萬本雜誌,電影上映鎖了多少場,購買了多少偶像代言的產品,都是通過新聞製造流量,向公眾宣示偶像的力量。
在鹿晗公布戀情的前夕,楊洋的粉絲和張藝興的粉絲撕起來了。事情的大概經過是張藝興在評論里回復粉絲說了一個「咩」字,楊洋粉絲很不開森「我哥才是正宗咩」。張藝興粉絲髮了張藝興15年咩的截圖,說張藝興咩的早,然後楊洋粉絲立刻發了楊洋14年咩的圖「我們咩的更早」,楊洋粉絲還叫張藝興多利、就是克隆羊……
即便在外人看來,這樣的撕×幼稚又可笑,但撕×卻是粉絲們的日常。他們有時撕經紀公司,像李易峰、楊洋、宋茜的粉絲都撕過經紀公司;有時撕偶像的競爭對手,比如楊洋的粉絲與李易峰的粉絲有著「血海深仇」;有時撕節目組,楊冪、華晨宇和薛之謙的粉絲都撕過《明日之子》;有時甚至連廣告商也撕,比如TFBOYS的唯粉就因偶像的站位問題撕過肯德基……撕×既是製造流量,更是一種宣示「主權」。畢竟流量明星之間也有競爭,不甘示弱地為偶像爭取「權益」,為的是偶像利益最大化。
《粉絲文化讀本》
編者: 陶東風
版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9年2月
粉絲不僅是一個文化群體,同時也是一個消費群體。
粉絲支持
從弱聯繫到強聯繫
任何時代都有追星文化,任何時代也都有瘋狂的追星行為,從梅蘭芳時代,到「四大天王」,再到鹿晗,都有不少案例。不過,在不同時代,粉絲對於偶像的支持,對偶像發展的影響程度,卻截然不同。
由劉德華和鍾楚紅主演的《香港香港之江湖再見》(1981)。
1981年,年僅20歲的劉德華考進TVB第10期無線電視藝員訓練班。初出茅廬的劉德華上位速度極快,簡單在幾部劇集里跑龍套、打醬油之後,同樣是1981年,劉德華在電視劇《江湖再見》中第一次擔任主演。之後劉德華接連主演多部劇集,並於1983年與陳玉蓮主演《神鵰俠侶》迎來演繹生涯的第一座高峰。當時這部劇集在香港播出後,萬人空巷,劉德華也憑此劇一舉奠定其在TVB的地位,並成為「無線五虎將」之一。但劉德華與TVB的蜜月期很快過去,為綁住劉德華,TVB提出要與他簽五年的專屬合約,劉德華拒絕。1984年原定劉德華的「韋小寶」被梁朝偉替換,1985年TVB全面封殺劉德華,這幾乎斷送了劉德華的演藝生涯。假如不是1986年雙方的調解,劉德華就不是今日的劉德華了。
香港TVB大樓一側。
不難發現,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一個演員無論多受觀眾歡迎,他與粉絲之間的關係仍舊是「弱聯繫」,粉絲們只能通過電視、報紙、電台等傳統媒體這一「中介」觀看偶像,粉絲們的支持並不能轉化為支持偶像的具體力量,無論是讓偶像有更多的曝光度,還是讓偶像賺更多的錢。像劉德華與TVB,劉德華拿的是死工資(現在的TVB仍舊是包薪制),劉德華再紅TVB想封殺就封殺。
1983年,劉德華用幾年辛苦攢下的積蓄,買下平生第一套房子,據說是60平,首付連同裝修在內,是11萬塊港幣。11萬港幣是什麼概念呢?出版於1982年的亦舒小說《我的前半生》中剛好也提到子君離婚後買房和工資情況,可以形成對照。離婚後的子君在美孚附近找了套近60平的房子,52萬港幣,1萬元不到一平。而子君月薪4500元,2年之後升至6000元,買房壓力並不大。也就是說,當時大紅大紫的劉德華,其實也跟工薪階層差不多。
不久前,2017年福布斯中國名人榜出爐,排在首位的范冰冰高達年收入3億元,楊洋2.4億元,鹿晗2.1億元,楊穎2億元,吳亦凡1.5億元……鹿晗楊洋如今都30歲不到,但年收入過億,並在演藝圈名列前茅,這在二十年前簡直是不可想像的事情。明星身價的水漲船高,根本在於互聯網時代打破了粉絲與偶像之間的邊界。
在傳統媒體時代,公眾是被動接受信息,比如讓劉德華出演還是讓梁朝偉出演,差別並不大;但在互聯網時代,內容不再壟斷,傳播渠道不再單一,公眾是主動選擇,他們通過看或不看影響著製作方選擇劉德華還是梁朝偉。粉絲與偶像之間的「弱聯繫」變成了「強聯繫」,粉絲對偶像的狂熱可以直接轉化為支持偶像的力量。
艾瑞諮詢發布的《2016年中國粉絲追星及生活方式白皮書》顯示,娛樂明星粉絲85後佔比17.3%,90後39.4%,95後28.8%,00後7.9%,30歲以下的年輕人佔了近95%的比例。他們的主要追星方式就是應援,88.8%的粉絲每年至少都會有幾次(有的還是每月幾次、每周幾次的)在偶像身上消費,甚至有6.6%的粉絲每天都會在追星方面消費。粉絲們砸在偶像身上的錢,以及上一節提到的,因為愛為偶像瘋狂製造的流量,讓偶像成為一種市場產品,他們的身價直接受市場影響。在這樣的語境下,流量明星自然賺得盆滿缽滿。
《轉型時代的娛樂狂歡》
作者: 楊玲
版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2年10月
以「超女」為案例的粉絲文化研究。
反噬的危機
明星與粉絲權力關係轉移
不過,流量明星與粉絲之間的「強聯繫」是否牢不可破?此次鹿晗公布戀情,「鹿晗掉粉」一度登上了微博熱搜。雖然鹿晗的微博粉絲不降反升,不過吃瓜群眾圍觀可能性可能更高,事實是,在鹿晗的鐵粉圈裡,不少人悲痛欲絕,由此脫粉的人並不在少數,甚至有人表示要取關轉黑。之前,同樣為流量明星的楊洋,因為與宋茜的緋聞也導致許多「羊毛」脫粉,最終以緋聞的終結平息了輿論風波。
雖然粉絲們口口聲聲支持偶像的一切決定,但除了愛,她們真的別無所求嗎?雖然國內娛樂圈的「小鮮肉」並沒有像日本演藝圈的偶像那樣與粉絲之間有不戀愛契約,但國內的流量明星總體上還是非常謹慎地恪守這一準則。原因何在?
當流量明星的生存命脈完全依賴於粉絲的流量支持和愛的供養時,明星、經紀公司和粉絲之間的權力關係也發生了變化。在上世紀八九十時代,偶像是神秘的,是可望不可及的,粉絲與偶像的關係是單向度的,他們僅僅是偶像的觀看者,他們對於偶像僅限於購買和觀望。這個時候經紀公司的話語權最大,他們規劃藝人的發展路線,決定著藝人的曝光度和是否發片。一次雪藏可能直接導致演繹事業的中斷,劉德華、鍾漢良、藍潔瑛、張韶涵等都曾在傳統的電視和唱片時代遭遇雪藏,有的後來順利復出,有的則萬劫不復。
《日本傳媒文化中的偶像明星》(Idols and Celebrity in Japanese Media Culture)
作者:Patrick Galbraith ;Jason Karlin
版本:Palgrave Macmillan 2012年10月
偶像文化遍布東京大阪等日本大城市。
但進入互聯網時代,進入一個後娛樂工業時代後,粉絲與偶像的關係發生了質的變化,粉絲不僅僅是偶像的觀望者,他們更是偶像的製作者、促成者、建構者。偶像的名氣、機遇、發展前景,不再只是偶像和經紀公司的事,它可以是由粉絲的力量主導和主宰的,粉絲們憑藉自己的能力、要求和慾望,將自己的偶像打造成娛樂圈的超級巨星。在這一過程中,粉絲們收穫的不僅是與偶像的雙向互動,他們更從中獲得了一種主體感、掌控感以及成就感。
就像飯圈有一個著名的「鹿晗效應」,就是鹿晗做過的行為粉絲都會去做,後來鹿晗效應變成了一種精神、一種現象,鹿晗的粉絲不僅模仿鹿晗的行為,而且只要有關於「鹿晗」的一切都會被大家瘋狂點擊轉發,鹿晗的很多票選都會遙遙領先,粉絲們還會為鹿晗去做更多有意義的事。從表面上看,鹿晗是主角,可一同亮相在輿論閃光燈下的,是鹿晗的粉絲,是他們的有組織有紀律的行為創造了鹿晗效應。人們喟嘆不僅是鹿晗的魅力,而是所有鹿晗的粉絲都與有榮焉。
不知不覺間,粉絲與偶像之間的權力關係發生了轉移。不再是經紀公司說了算,粉絲們動輒以公開信的方式討伐經紀公司或經紀人,他們想要參與制造偶像的過程;偶像全方位曝光在粉絲的視野中,他不能夠隨心所欲,而必須儘力扮演好粉絲們提煉出來的「人設」;他們不敢自由戀愛,因為需要滿足粉絲們的情感投射,維繫與粉絲之間的情感聯繫……粉絲們以愛的名義創造出了偶像,但某種意義上,偶像依舊是傀儡,只不過牽線的人從經紀公司變成了粉絲。
鹿晗此次公布戀情之所以造成如此強烈的輿論震動,就在於他實際上是不惜粉絲反噬的風險,挑戰著粉絲們的權力。其他流量明星都沒這麼干過,這堪比AKB48的須藤凜凜花說自己要結婚。鹿晗這一做法是需要勇氣的,但很明顯,也潛藏著風險。
本文為獨家原創內容。撰文:曾於里;編輯:阿東。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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