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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執行原生態:不怕風,不怕雪,執行法官們最怕什麼?

(德高望重的小編語重心長狀:感謝黃志佳法官賜稿。在這5篇日記中,記錄了幾個普通的執行案件的執行狀態,記錄了幾名普通的執行局員工的工作過程。從中可以看出,黃法官與其團隊,與全國不知多少個法院執行團隊一起,為實現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而努力的身影。沒有刀光劍影,沒有高山流水,沒有黃鐘大呂,只有樸素踏實、餐風卧雪,只有一點一滴的努力,一步一個腳印的艱辛。向執行一線的法官致敬,期待您的關注。)

小王想不到法官這樣苦

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小雨

早春的天氣很反常,昨天還是艷陽高照,將近20℃,今早氣溫卻陡降了10度以上,甚至讓人覺得寒氣逼人。縣城小雨淅瀝,估計高山又在下雪了。

可是,我們總不能等到天氣好了再下鄉啊!舊存案件還有幾十件沒有結案,新的案件正在源源不斷地湧來。我手頭上,縣城附近、景陽——官店一線、茅田——龍坪一線、恩施——重慶方向、陝西安康……都有案子,都要去辦。先到哪裡去呢?我也沒有主意,春節過後,忙於突擊,我還沒有通盤考慮今年的工作——沒有時間啊!

8:00,司法技術科劉科長打電話告訴我說恩施的鑒定人員今天到龍坪去勘查被法院扣留的石某的車輛,要進行價格評估了。劉科長說鑒定人員除了邀請他,還邀請執行人員到場配合勘查。要配合勘查,我們這個星期的行程就確定下來了:茅田——龍坪。

商量定了,柳林在院內值班,我、小章、小彭、小王4個人茅田——龍坪去。

8:30,我們先出發了,和劉科長約定並請他轉告鑒定人員:中午先在茅田法庭匯合。我們必須出發了——除了石某的案件,我還帶了6個案件。臨出發時,譚局長又給我們交辦了一件事:給龍坪的上訪人吳某做工作,說服他不再為判決執行的問題上訪。譚局長特彆強調,這是一件省法院交辦的上訪案件。

7件案件變成了8件,我們4個人這個星期只能在茅田——龍坪辦案了,小彭填寫的出差審批單註明了出差時間:2017年2月20-24日。

在車上,我翻開卷宗,斟酌起來。除了石某的案件和上訪案件,下餘6件執行案件,我們要找5件案件的被執行人(據說3件案件的被執行人住在茅田,兩件案件的被執行人住在龍坪)——這5件案件的執行文書早就郵寄了,但郵局方面一直沒有反饋信息,不知道被執行人收到沒有,為穩妥起見,我們要去核實,有必要的話再直接送達。我們還要去摸清這5件案件的被執行人的財產。除此之外,我們想徵求另外一件案件的申請人對我們執行案件的意見,他住在龍坪。上訪人吳某也住在龍坪。

10:40左右,我們到達茅田法庭。茅田居然也沒有下雪。劉科長他們還沒有來,我抽空向法庭陳庭長說明來意,徵求他的意見。陳庭長很快就聯繫上了正在茅田集鎮上的魏某,通知他馬上到法庭里來交罰金。

魏某是茅田鄉青岩村的,52歲。2016年8月4日晚上八時許,魏某酒後駕駛三輪摩托車從青岩村出發到茅田集鎮去。途中,該車與停在路邊的王某的一輛小型普通客車相撞。2016年11月7日,建始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魏某拘役一個月、罰金二千元。刑期去年12月份就滿了,罰金未交,我們是來執行罰金刑的。

「我沒有說不交罰金,但我哪裡有錢交啊?爹現在還在茅田醫院住院,不信,你們去看……」魏某一看到陳庭長就嘟嘟嚷嚷。

我們簡單告知與執行有關的法律之後,叫他先去醫院服侍他父親,就怕在我們找他的時間裡他的父親有個三長兩短。魏某走的時候答應等他父親的病好些之後就去村裡寫個家庭財產情況交給我們。

12:00,我們正在法庭吃飯時,劉科長打電話說鑒定人員已經到了龍坪。恩施人講究過來是客,我們丟下筷子就往龍坪趕,茅田的事回來再辦。

趕到龍坪的時候,鑒定人員也在吃飯了。聽說我們吃過飯,他們請我們去坐坐,喝杯茶。

坐就不坐了,茶也不喝了,我們就在車上通知申請人韓某。

韓某2010年左右在網上認識了女青年雲南人張某。之後,雙方同居生活,2011年9月生育兒子肖某。一個是湖北的,一個是雲南的,或許是生活習慣相差太大,雙方無法和睦相處,從2013年開始分居。2016年5月5日,張某起訴離婚。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了離婚協議,張某承諾同年12月30日給付肖某撫養費一萬元。誰知,張某拿到離婚手續之後就杳如黃鶴,韓某於是申請執行撫養費。我們沒有查詢到張某的下落,也沒有查詢到可供執行的財產。下一步多半要終本,我們想徵求一下韓某的意見。

電話剛打完,鑒定人員飯吃完飯過來。我們一同到龍坪派出所院內,石某的車輛——一輛前四後八的大貨車就扣押在那裡。

15:00剛過,車輛勘查完畢。

我走出派出所的時候,發現韓某早就來了,在等我們。

我向韓某告知了案件辦理的情況,問他有什麼意見。

「當初不該離婚,不該聽法庭的,她不給錢,我就應該該把離婚的事拖起。」韓某聽說沒有執行到錢,氣都不打一處來。

」你不離婚,她就會回家和你一起生活嗎?你不離婚,她就會給孩子撫養費嗎?你們這個婚,離不離沒有什麼兩樣……」

「離婚了,圖個安然自在,對你還好些。你安心把孩子養好,該找媳婦的還是找媳婦。」

「離婚了,說不定遲早還可以執行一點撫養費,雖然沒有把握。但進了法院不等於進了保險箱,一分錢都執行不到也是可能的……」

「一個大男人,養的起娃娃,還指望別人拿撫養費?沒有指望就不指望。」

「當然,萬一家庭有非常的情況,也不是無路可走,還可以申請政府救濟。」

小章、小彭、小王你一言我一語地給韓某做工作,勸他。韓某聽著聽著,氣逐漸消了。

「也是的。就是不離婚,大老遠的,她不回來我也沒有辦法,找不到人,找不到錢,你們法院也沒有辦法……」最終,他同意案件終本。

韓某回家去了,雨還在下。我們馬不停蹄,大約下午四點半鐘到了龍潭村村委會,了解被執行人王某的情況。

這又是一起涉民生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件。

2013年3月12日十五時許,二十餘歲的王某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過程中,將年僅4歲的女孩劉某撞傷。2015年5月29日,法院判決王某給付劉某賠償款2萬元,王某逾期未付。

撞人了,二萬塊錢都不支付,這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啊!王某為什麼不賠錢,我們這次必須搞個明白,必須給申請人一個交代!

原因很快明了了,村委會幹部說王某小時等於是個孤兒,父親死了,母親改嫁了,他只得隨爺爺生活,成年後長期在外飄蕩……

那他爺爺家情況怎樣呢?離開村委會,我們到他爺爺家去了。

一棟平房,牆上裂開了口子;房間內,一位八旬開外的老人正哼天動地,顫顫巍巍。

雖然還沒有合議,我卻可以斷定,這多半又是一件終本的案件。

執行,不怕被執行人凶,不怕被執行人惡,只怕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18:00多,肚子在餓,天氣在黑。但肚子再餓天氣再黑,我們也不能休息,龍坪的事今天必須辦完,我們必須把龍坪的事辦完以後離開龍坪集鎮——龍坪集鎮是高山,海拔比茅田還高,我們怕在這裡過一夜後會被冰雪困住。

上訪人吳某家去。

吳某2005年與他人發生土地爭議。在此後的十幾年時間裡,吳某等人申請村委會調解、申請鄉政府處理、申請縣政府複議、向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向州中級法院上訴。2014年11月18日,省高級法院指令宜昌市中級法院再審。2015年6月30日,宜昌市中級法院判決龍坪鄉政府就當事人訟爭的土地重新作出裁決。2015年10月19日,龍坪鄉政府裁決確認訟爭的部分土地在吳某山林承包範圍之內。

按理說,這件案件已經結案了,不知為什麼吳某又在上訪,他向省高級法院反映案件執行不力,請求加大執行力度。省高級法院轉到州中級法院,州中級法院轉到了我們縣法院,譚局長高度重視。

「法院判決了,政府根據判決重新裁決了,案件執行了,我沒有說法院執行不力。我上訪是要求政府給我頒證。」吳某當著我們的面說得明明白白,我們記錄得一清二楚。至於吳某是否說過法院執行不力的話,上訪材料我沒有看到。以前反不反映執行的問題無所謂,只要再不反映了就行,就不是涉法信訪,法院就脫得了干係,我以為。當然,頒證的問題我也會彙報的,雖然與裁決的執行無關,但如果合適的話,法院領導與政府勾通一下應該也不是違反原則的。

路上看不清了,風越刮越緊,我們摸黑往茅田去。

小車裡靜悄悄的,小章睡著了,小王睡著了,小彭在一門心思開車。我也懶得說話,累了。

好不容易到了龍坪林場附件,小彭說他實在沒有氣力開車了。

我們這些坐車的都累餓到精疲力竭了,何況小彭呢?他既要開車又要參加做工作、還要拍照取證。尤其是,疲勞駕駛非常危險。

我們今晚不到茅田去了,就地停車,在林場賓館吃飯、住下。

「我在學校里一直以為法官就是坐在法堂上聽訟決獄,找不到您們還要下鄉,還這麼苦,法官不好當。」小王上床睡覺時對我說。

下鄉是苦。但在機關也不輕鬆。

21:00,柳林給我發簡訊告知:她今天接待了14個當事人,好不容易凍結到的某建設公司的五十幾萬塊錢解凍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自行協商後撤回執行申請了;還有一個案件和解了,申請人心甘情願地作出了巨大讓步,她晚上返回宜昌之後給柳林發微信感謝法院。

一天接待14個當事人,工作還做得那麼細,柳林警官,I服了You!

今天不下鄉了,哪裡也不去

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小雪

確實非常疲勞。但有任務在身,早上八點多鐘,我們還是先後爬起來了。一個個臉上黑黝黝的,一個個在流鼻涕、打噴嚏,又都感冒了。大家的身體都不算虛弱,但我們畢竟是肉身的而不是鋼鐵打的。

早餐來了,大家都吃不下。我從來就沒有想到過會出現這種情況:連吃一小碗麵條也要下命令了。

倒春寒,林場都下雪了。海拔比林場高几百米的龍坪集鎮上,絕對地,正在大雪飛舞,地上多半結冰了。幸好,我們昨夜離開了龍坪集鎮。

早餐過後,繼續回茅田去。途中,迂迴到龍坪鄉崔家坪村毛某娘家。

據許某反映,毛某2013年起就沒有給付孩子撫養費了。

立案後,我們一直沒有聯繫上毛某。但這回柳林碰巧查詢到毛某的一筆存款,柳林並且已經劃撥了其中的9850元到法院執行專戶。

劃撥了當事人這麼大一筆存款,應該讓當事人知道,應該給她送達裁定書。但不知毛某現在身居何處,我們到毛某娘家去打聽。

毛某不在娘家。感謝毛某的母親黃某接待了我們,她打通了毛某的電話。

「我找都找不到就動我的存款?」毛某情緒激動。

「你找不到不履行義務法院會強制執行?你不同意法院就不能強制執行?毛某,你要找自己的原因,人要講信用,說話要算數。我們執行案件還不是為了你的親生兒子?……」我忍不住在電話中數落毛某。

漸漸地,毛某平靜下來了,委託她母親簽收文書,並答應回來以後到法院找我。

這樣的話,孩子今後的撫養費或許就不需要通過法院執行了。主動履行,把錢送給孩子,還可以密切她和孩子的感情,比法院強制執行要好得多。

下午五點多鐘,我們終於回到了茅田集鎮。

「今天不下鄉了,哪裡也不去,早點休息,休息好了明天繼續下鄉。」望著無精打採的弟兄們,我語氣堅定地說。

與人方便自己方便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小雪

「這麼個天氣,您們還下鄉去?」清早,賓館服務員問我們。原來,茅田的雪已經很厚了,我們車頂上的足足有四、五寸厚。雪,還在下,路面結冰了。

「這麼一點雪這麼一點冰就不能下鄉了?」我心裡嘀咕著,雖然感激服務員關心我們的一片好心,但又覺得她把我們看得太弱不禁風了。比起去年11月8日我們在官店遇到的天氣,今天的天氣好了不知多少倍。再說,經過昨晚休整,大家的精神狀況好多了。特別是他們3個年青人,身體棒,病來得快,去得也快。

早餐過後,我們又上路了,一路歡聲笑語,到距離茅田集鎮約20公里的刺竹坪村羅某的娘家去。

2016年8月,法院判決:羅某與向某離婚;婚生女孩由向某撫養,羅某每年給付撫養費一萬元……

我們今天去找羅某支付下欠的2016年的5000元撫養費。

不出所料,羅某離婚後沒有回娘家。

好說歹說,羅某的父母總算代為簽收了法律文書並親答應幫忙聯繫羅某。

邊走邊看吧,這樣的案件也只能如此辦理,走一步看一步。

這次出差,原計劃在龍坪鄉協助鑒定機構勘查車輛、了解王某、毛某的財產狀況或人員下落、徵求申請人韓某的意見、給上訪人吳某做工作,在茅田鄉了解魏某、向某、羅某的財產狀況或人員下落。向某已經與申請人和解了,申請人要求撤回執行申請。因此,除了魏某還沒有交村委會的證明,其他的任務都完成了。

魏某還沒有打電話過來,也不知道他把證明開好了沒有。

「他開了,法院還是要核實。不如我們直接去村裡調查一下。」小彭建議。

正合我意。

如果回集鎮吃飯了再到魏某所在的青岩村去,要繞道,至少多跑15公里。不說15公里,今天,就是多走1公里路我們也不情願。沒有在高寒山區狹窄而崎嶇的冰雪公路上開車的人是不可能有我們這種感覺的,

青岩村去。

沿途到處都是被雪軋斷的樹枝、竹子。我們的車輛小心翼翼地前進,我們不時要下車排除路障。

手凍僵了,鞋襪濕透了。

就要到達青岩村委會的時候,前方堵車了:一塊面積約15平方米的巨大不鏽鋼廣告牌被雪壓倒了,橫亘在公路中央。有幾個人正在挪廣告牌。無奈,人太少,力太弱,廣告牌一動不動。

「走,幫忙去!」,我招呼車上的夥計們。

我們4個人加入到那幾個人的行列。

「預備,起!」那幾個人中一個四十餘歲的中年漢子吆喝了一聲,眾人一起用力,廣告牌被挪到路邊去了。

人多力量大啊!每次天氣不好的時候出差,我都希望盡量多去幾個人。今天,關鍵的時候,我們四個人又都排上了用場。

「您手上哪門流血了?」吆喝的人看著我的左手問道,我才發覺左手中指在流血,那是被不鏽鋼划了的。寸把長一個口子,小事一樁,我扯一張衛生紙就包紮上了。吆喝的人和他的夥伴們望著我,笑呵呵的,不住地點頭,非常友好。

「您們法院的到村裡有么子事?」吆喝的人主動問我們。

「我們想調查一下魏某家的情況。」

「哦,那我先接待你們,再檢查。」那人說。原來,他就是村裡的李書記,下大雪了,正帶領一班人在檢查村裡受災沒有。

李書記在村委會簡陋的辦公室里站著接待了我們。

魏某前天陳述的情況一點不假,他五十幾了,單身漢一個,和他父親相依為命,家裡可以說一無所有,連山、田都沒有。他的父親八十七了,在醫院住院。令人欣慰的是,魏某父子進入了「精準扶貧」的籠子。但二千塊錢的罰金什麼時候才能執行到位呢?我心裡真的沒有譜。

與人方便自己方便。毫無疑問,李書記會接待我們,但彼情彼景,他在災情檢查完畢之後再接待也在情理之中啊!等他的災情檢查結束,我們估計要在茅田多呆一天。李書記說我們不像縣裡的幹部,沒有官架子,還幫他們挪廣告牌,或許就因為如此吧,他不等檢查結束就優先接待了我們。

要回去了

2017年2月23日,星期四,小雪

此行預計的工作任務已經提前完成了,我們得以在周五以前提前回機關。

向某打電話問什麼時候兌付執行款;柳林說又分了五、六個新案子。

9:25,法院辦公室簡訊通知:「請法院領導、機關單位、業州法庭負責人於今日下午2:30在本院五樓視頻會議室參加全省法院紀檢監察工作會議……」

我們要回去了。

分身無術;功夫不負苦心人

2017年2月25日,星期五,小雨

城裡的小雨下一陣就停了。氣溫比高山肯定要高出好多。但到底高几度,我們忙,沒有時間去感覺。

小王成了搶手貨,好多老同志都在找他幫忙校隊文書;小章要報賬、要交去年的卷宗;柳林通知了當事人,我和小彭搶在會議之前給向某辦理了兌付執行款的手續。

難得一次的短會,民主測評,劃圈圈,十幾分鐘就散會了。

我們繼續辦案。

聽說王某的房屋準備抵押,我的第一反映是應當查封,叫小彭立即製作查封裁定書。

我開始翻看前幾天分得的案件的材料。一共七案,柳林把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都填好了,只等送達。

在我看這些卷宗的時候,剛到執行局的小田又送來了3個案件,這就是說,沒有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的案件增加到了10件。

「先查詢財產再說」,小章建議著,在網上查詢起來。

我列印查詢函,準備下午到縣郵政銀行、縣農商行去,到櫃檯查詢。需要去查詢存款的案件多,去了就查一批,10個案子的一起查。

十一點五十幾分,柳林交給我一份「執行申請書」,唐某又在催促執行了。

唐某與林某等人的案件,標的五十幾萬,去年申請執行後,通過我們多次執行,林某已經支付了8萬元,餘下的部分,雙方約定3月底支付30萬元,今年底全部支付完畢。協議達成之後,唐某又開始催促執行。

說實話,只要有時間,我還是願意再次把林某通知起來,勸他早點把錢還了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擤了鼻子腦殼清」。但現在哪裡抽得出時間辦這件案子呢?一人一年要辦兩、三百件案件,每個案件只花一天時間,也要兩、三百天。把時間過多地花在這個案子上,其他的案子怎麼辦?我只能叫柳林答覆唐某:都按協議辦,我們暫時沒有時間。唐某肯定是不會滿意的,我卻只能這樣了——分身無術啊!

12:00多,我在回家的路上接到經信局王會計的電話,她說尹某的錢扣齊了,要求我們去辦手續。

下午,我們再次一分為二,柳林、小章一組,到兩家銀行查詢、凍結,然後查封王某的房屋;我、小彭、小王一組,經信局去,領取扣留的尹某的執行款。

功夫不負苦心人,從去年5月開始,為了尹某的案件,我們向銀行查詢,爭取經信局、財政局的支持,多方努力,今天終於把3個案件的近3萬元執行款全部執行到位了。從經信局出來,我們直接到縣公積金管理中心解除對尹某公積金的凍結,反正柳林他們那裡也還在查詢。

16:30,我、小彭、小王先回法院了,將尹某從失信人員名單中取消。案件全部執行完畢了,應該早點取消,萬一他這幾天要坐個動車、做點生意之類的事也要沒有妨礙。

17:00剛過,柳林那邊傳來好消息:查到了一個被執行人的2萬元存款,她給我打電話後立即凍結了。

下班時間到了,她今天不可能查封王某的房屋了。

我計划起下周的工作來:下周一查封王某的房屋;通知尹某的對方當事人廖某、宋某等人下周一來領錢;通知武漢某法院委託調查的案件的當事人下周一到法院接受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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