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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的商住房也許會讓你血本無歸!

在現代社會,人們生活節奏越來越快,房子在人們心目中的位置也越來越重,除了買來自住,還可以用作投資,總之,出來混,遲早是要買房的。但你知道,什麼樣的房子不能買嗎?今天筆者就和你們聊聊商住房的那些秘密。

40年商住房,聽起來更高大上,既可以做辦公室,還可以自住,這就是典型的一房兩用。每天耳邊充斥著各種開發商的賣房廣告,地鐵房、黃金地段、甚至還有的打著學區房的口號,吸引購房。

但現實中的實際情況確是:所謂的商住房,40年或50年產權到期後無法自動續期,若申請續期被駁回,不僅土地收歸國有,連房子都有可能被國家收回。

按照北京市不動產法研究會副會長尹飛的說法:由於「商住房」本身並非住宅性質,一般是商業用地或工業用地,按照《物權法》相關規定,住宅性質的住房土地在70年產權到期後自動續期,而商業供地或工業用地不僅土地使用期只有40年或50年,而且到期後需要主動申請續期,續期也有可能被駁回。如果沒有主動續期或申請續期被駁回,不僅土地產權要被國家收回,連房子也可能會被國家無償收回。

注意:無償!無償!無償!

40年產權到期,無非兩種情況,一被佔地拆遷,二被無償收回,血本無歸。

70年住宅到期:不僅可以作為二手房出售,還可以自動申請續期,國家政策傾斜。

所以,40年產權的房屋會比70年產權的房屋更先面臨產權到期的問題。一旦產權到期,國家還沒有出台新的政策,你的房子很有可能會被無償沒收,即便你很聰明的想好對策,在房子到期之前,把它賣掉,但你覺得會有人買嗎,另一方面,二手房的高額交易稅,你負擔的起嗎?退一萬步來說,我買個商住房,然後租出去不就行了嗎?但你想過,商住房本來就是商住兩用的,既有住戶又有商家,環境嘈雜,水電費用很高,租金會高嗎?

筆者有個朋友,普通工薪階層,前段時間,看著滿大街的商住房廣告,既可以自住,又可以做商用,花一樣的錢住不一樣的房子,再價格上也大幅降價宣傳,總房款比普通住宅要便宜的多,可當朋友一問到產權到期後怎麼辦時,商家卻避而不談,只和你講商住房的優點。

如果40年產權公寓到期後真的被國家收回,那麼買來用於自住的一定要注意了,千萬不要被無良商家的廣告坑了,否則40年後你將血本無歸。當然,如果你是富二代買房來隨便投資玩玩就當我沒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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