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又遇見你
從小到大關於什麼是愛這個問題她也看了不少答案,單身時讀哪句都覺得矯情,戀愛了看哪點都覺得在理。所以無窮的解答也似乎無理,她有時候會困惑,又會在有心上人的時候言之鑿鑿的確信。
什麼是愛呢?也許遇見的時候就知道了。
少年時,她認為愛是包容,是讓步,是轟轟烈烈,是對抗周遭的惺惺相惜;後來怕是擔心在一味的退讓里丟失自己,於是她框定愛是獨立,是尊重,是細水長流,是各有千秋的勢均力敵。
直到遇見他,她發現愛的定義根本就是虛空,只有他在那兒了,就是愛了。
也不是沒想過要放下眼前的一切和他在一起的。這城市也不是她出生的地方,棄了並不可惜,花天酒地和他相比更是索然無味,她更期待到他的世界裡一探究竟。可對方從未邀約,她覺得自己計劃太多未免一廂情願,但又偏偏是這樣的糾結讓她更加認定了這是愛情的模樣。
她如此權衡了,竟還是放不下。
寧願隔著跨不過的距離想念,都不願說一句再見。
和有些人說再見那便是希望再也別碰見了,和你揮手告別想的卻是下次抱你又不知是在何時。
然而再久也願意等。
她沒法向別人證明愛情這東西是存在的。或者說她沒法去和人爭論,在他們定義的庸常之上還有靈霄。她心裡很清楚,不是隨便誰的一生都能像她遇見他一樣幸運。
總想起第一次和他對桌吃飯的時候,自己手舞足蹈的給他講故事的樣子。他只是坐在對面輕輕的笑,似乎也沒有插話的意思,又給著無窮的耐心。
她在心裡笑自己,真像個小孩子。後來每每見他也印證著這一點,她羞赧、怯懦、欲言又止,沒了那股子囂張勁兒,所有的調皮都化成了水。想神氣的表白、撒嬌、粘膩,又怕他累了,或者是厭倦了。
她也問自己,如果每次回憶的東西雷同,不就恰恰證明他存在的證據太少,拿如此少的證據又要怎麼推斷出愛情?
只有不愛的時候才需要證據,
而愛重的時候,需要的是珍惜。
現在她也算是明白了幾分,愛情太虛無,講起來是沒有邏輯鏈的。因為你永遠無法知道除你之外的人的心意,所以要對自己誠實。
深夜關燈,她想起他笑的樣子,也會困惑自己怎麼會得到他的喜歡。在旁人面前她可以裝可愛又能扮冷靜,然而離他越近,就越是不知道該如何討好一個人。
我說遇見你是我的運氣,你說你也是。
雖然我永遠無法知道除我之外的你的心意,
但是我相信你。
她以前總說希望能和他在一個城市裡看雨,也許這樣的可能性越來越渺茫,但她卻固守著這些微不足道的心愿。無論哪個來日實現了,都是驚喜。
雨天的早晨他送她的歌里唱著:
聽人言紅塵中躡足行走,必定會犯一些錯事;
但我這一生,做對一件事便足是;
這件事便是念你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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