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你哪來勇氣和我講名正言順?
沒有結婚證,哪來的名正言順?
一位來訪者向我哭訴著:我老公和其他女人在一起了,他們已經同居半年,還不管我和孩子,我要怎麼辦?
細問之下,原來是未婚同居,育有一個小孩。原本兩個人感情不錯,彼此家人都認可,都以為領不領證都不重要。
怎料,世事無常,原以為就這樣過一輩子的「夫妻」,結果男方出軌了,而且說兩個人不是夫妻,都有再次選擇的權利,從此以後橋歸橋路歸路。女人只能一把鼻涕一把淚的痛訴男人太渣,自己遇人不淑。
國家法律明確規定,領取結婚證才是合法夫妻,我國沒有事實婚姻的概念。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認為兩個人辦了婚禮,得到親戚朋友的認可,甚至孩子都生了,這就是名副其實的婚姻。
孰不知,婚姻法只保障法律認可的婚姻,沒有結婚證,你的配偶權利得不到保障。
為什麼有這麼多人沒有領取結婚證呢?
要麼是早婚的,沒到法定婚齡,只能先辦「民間手續」;要麼遇到各種事件阻撓,不得不推遲的;最令人感到痛惜的就是以領取結婚證作為威脅的夫妻。
有一個朋友,男方遲遲不願意領證,因為男方嫌棄女方太胖了(生了小孩後身材一直沒恢復)。男方對女方說,你只要減肥到90斤,我們就領證。結果朋友和其他男人領證結婚了,孩子也一併帶走了。男方是賠了夫人有折兵。
那些結婚不領證的夫妻,如同電腦不裝殺毒軟體就開始裸奔。兩個人的情感缺乏聯盟,在面對外界誘惑的時候,容易泥足深陷。這樣的夫妻,可以有更多的替代選擇,更不容易為這段感情和婚姻做停留。
生活處處有意外,婚姻生活也是意外重重。今天還在含情脈脈的對待你,明天就轉身愛上別的人。我們沒有辦法阻止意外的發生。
感情從來不是你付出多少,就可以得到多少回報。即使我們付出所有來經營婚姻,提升自己,它依然是說變就變。
結婚證的意義這時候就體現出來了,在感情好的時候,就當做紀念品,可以拿出來晒晒有過多少幸福時光。
在情感糟糕時,可以當做保險,夫妻可以在此基礎上去面對婚姻危機,再次擁抱幸福。
結婚還沒領證的夫妻,趕快去把證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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