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別想打我的錢和房子的主意,都是我女兒的,誰也別想動!
女兒考上了外地的大學,我也打算再找個老伴了,自從老公多年前因公去世以後,我怕孩子受委屈,沒再找人,現在孩子大了,也勸我再找一個,我就把這個事提上了日程。
現在的老公是同事給我介紹的,年紀和我相仿,就是有個兒子,其實我不想找個帶兒子的,就怕以後麻煩事多,但同事勸我見見再說,說他各方面條件還不錯的,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就去了,第一次見面就給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風趣幽默,也會照顧人,有房子,我也打開天窗說亮話,把顧及和他說了,他說沒事,他兒子很優秀的,不會惹什麼麻煩事,將來結婚的錢也準備好了,我不用擔心那麼多,就單純的和他談談感情,過過日子就行了,我這才放下心來,決定和他交往。
確認關係一個月後,我就搬去了他的房子,我的房子就租了出去,租金加我的工資我都存起來,留著給女兒結婚的時候用,住一起以後,他負責家裡開銷,我負責家務洗刷,一直過的也很幸福,至少有個人說說話,吃飯都香一點,後來我們就打了結婚證,給了彼此一個交代,但隨時他兒子婚事的到來,我們的好日子也結束了。
他兒子有個談了五年的女朋友,到談婚論嫁的時候,女方家提出,彩禮十萬,新房和女方一起出資買,讓我們出四十萬,加一起就五十萬了,這對我們這種家庭來說,確實不是小數目了,本來老公給他兒子準備了三十萬結婚的,沒想到一下多出來二十萬的缺口,女方家態度特彆強硬,說達不到這要求就分手,沒有商量的餘地,老公也是愁白了頭,有天,他兒子回來吃飯,我在廚房忙活,他們爺倆在客廳商量結婚的事,斷斷續續的也沒聽清,但大概意思是,他兒子讓他把我們現在住的房子賣了,然後搬到我的房子里去住,這樣結婚的錢就夠了,也不用低三下四找人借錢,沒想到,老公竟然同意了。
他們爺倆怎麼能打我那套房子的主意呢?那房子就我留給女兒的,我們住了,將來女兒怎麼辦?我說我不同意,老公就說我是個自私的女人,都是一家人了,還算這麼清,我不管他怎麼說,反正我是不會讓步的,我的錢和房子都是我女兒的,誰也別想動,再說我找個老公到頭來還得讓他們依靠在我身上嗎?那我不是太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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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對我的照顧無微不至,生完孩子後,我對婆婆和老公恨之入骨
※未婚先孕懷了男友的孩子,我媽只要一萬元彩禮,婆婆卻讓我們分手
※啞巴後媽臨終前,指著一幅畫咽氣了,打開後我抱頭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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