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
近日,萊蕪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在全市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2017年底前,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企業深入推進公司律師制度;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律服務需求相適應的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推進法治萊蕪建設。
《意見》指出,公職律師是黨政機關中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從事法律相關事務或擔任法律顧問,經所在單位同意,申請取得公職律師證書的黨政機關公職人員。全市各級黨政機關普遍設立公職律師,人民團體可參照建立公職律師制度。公職律師履行黨政機關法律顧問承擔的職責,可以受所在單位委託,代表所在單位從事律師法律服務。公職律師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建議;參與法規規章草案、規範性文件送審稿的起草、論證;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協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以所在單位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合同;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參與處理行政複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和所在單位規定的其他職責等。
《意見》明確,公司律師是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從事法律相關事務或擔任法律顧問,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經所在單位同意,申請取得公司律師證書的人員。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司律師。公司律師履行企業法律顧問承擔的職責,可以受所在單位委託,代表所在單位從事律師法律服務。公司律師參與企業章程、董事會運行規則的制定;對企業重要經營決策、規章制度、合同進行法律審核;為企業改制重組、併購上市、產權轉讓、破產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法律意見;組織開展合規管理、風險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外聘律師管理、法治宣傳教育培訓、法律諮詢;組織處理訴訟、仲裁案件和所在企業規定的其他職責等。
《意見》強調,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有關企業單位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向市司法行政部門提交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申請。市司法行政部門對照相關資格條件對申請人員進行初審後,報送省司法廳,由省司法廳核發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證書。市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的年度工作情況考核、備案,及執業檔案管理等工作。各垂直管理系統,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別向市級主管機關提交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申請,市級主管部門統一報送市司法行政部門初審。
(萊蕪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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